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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运营管理方案{甄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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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商局网络监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福建省市工商局运用高科技手段精确监管网络交易市场,制定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打造诚信网络交易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抓好准入监管,全市网络市场主体备案取得进展,已完成2000多家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的备案核准工作,逐步建立“网络经济户口”。二是大力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运用监管系统软件排查案件线索,去年截至11月份,立案查处174起网络违法案件,案值554.3万元,案件性质涵括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消费侵权、无照经营等多种类型。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一方面进行网络经营之道,责令改正225起网络轻微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开展消费指导,受理调处312起网络消费纠纷。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了电子商务合同的监管和指导,如丰泽区12315成功调处了一起马耳他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转达的该国某企业与某企业的网络合同纠纷案件,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70美元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仅地区的各类经营性网站数量已达到3万多个,在国内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的地区网店就有近2万5千家,网络商品成交额逐年增大。支持、鼓励和促进网络市场发展壮大,已成为工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对工商局网络监管工作的主要感受

2012年初,市工商局在全省乃至全国工商系统范围内,较早地提出“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探索和实践”系统化工作理念

几年来,围绕总局、省局的部署要求,工商局逐步确立“以拓展监管为主要工作取向,以规范发展为主要工作目标,以交易平台为主要监管对象,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监管手段,以行指导为主要监管方式”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坚持先行先试,努力拓宽监管领域,认真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扶持并指导本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及电子商务市场规范运作、合法经营,不断开发升级监管技术手段,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网络交易秩序规范有序,取得一定成效。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及其他几位总局领导先后多次亲临视察指导,周伯华局长两次做出指示批示,总局办公厅专门致函给予肯定鼓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参考》、《中国工商报》、《新华网》等多次报道工商局相关工作经验,先后接待了170多批次来自全国各地各级别的考察交流团队并承办了“中国-欧盟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监管工作研讨会”。他们的具体工作举措有如下几点:

一、定位准确,树立服务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工作理念

2012年,我国的网络市场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多数行政监管部门对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更多地倾向于选择消极监管、被动应对、保守观望等思路。而市工商局清醒认识和深入研究网络市场发展趋势,全面解析监管难题和创新机遇,明确提出“以积极稳妥的监管和主动高效的服务促进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理念,以“三个点”定位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切合网络市场发展趋势和国家监管政策取向:

一是以促进发展为立足点。对网络市场实施行政监管只是手段和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网络市场的发展。工商局着眼履行新“三定”规定,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服务、推动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地区的各类经营性网站数量已达到3万多个,在国内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的地区网店就有近2万5千家,网络市场经营额不断提升。

二是以引导规范为切入点。“指导在先、柔性监管”,工商负责网络市场监管的领导和干部们始终秉持着这样的理念,将行政指导柔性管理方式引入网络市场监管领域,合理运用解释、提醒、引导、规劝、建议等多种柔性方式,使经营者和消费者逐步了解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的意义所在,消除经营者的抵触情绪,从而理解、支持和配合工商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直到目前尚未出现因该项工作而引发的当事人投诉或社会反面舆论事件。

三是以诚信自律为归结点。督促推动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行为,最终促使网络诚信守法经营归于自觉,是工商局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归结点。工商局依托“福建工商系统互联网商务监督管理系统(1.0版)’、“案管系统”、“工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等信息化载体,初步建立和完善了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信用公示、信用预警、信用奖惩等制度,为有效提高经营性网站的诚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规范运作,构建网络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几年来,市工商突出规范运作、重在监管实效,积极构建网络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形成一套科学扎实的支撑理论。系统地提出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项目规划,先后制订《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互联网商务监管系统技术需求方案》、《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方案》等报告和方案,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基础研究”、“工商执法工作中电子证据的提取和应用”、“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动态及其监管对策”、“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特征及整治要点”等专题调研活动,形成较为全面、可行的和业务需求架构。工商局先后7次获邀参加总局网络及监管机制研讨会议,部分实践经验和工作理论被吸纳提升到全国性法制规范层面。

(二)执行一套系统完善的工作制度。先后拟定了《网络市场监管规则(试行)》和《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备案管理规定(试行)》、《互联网商务监督管理系统操作规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委托拟订的意见稿)、《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及配套表格文书,进一步细化了网络市场监管原则、管辖权限、巡查方法、取证规则、督办协查机制、登记备案工作流程和绩效考评标准,为全市乃至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工商局还接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在上述工作制度基础上,论证设计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体系架构建议方案,供总局领导及有关单位决策参考。

(三)组建一支专业有力的监管执法队伍。在福建省乃至全

国工商系统内率先设立网络监管大队,并接受福建省局委托在该大队基础上建立“福建省工商局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承担福建区域内网络市场的集中巡查监测及工商执法电子证据取证分析的技术支持职责,突出网管大队查办网络违法案件专业队、突击队、机动队、指导队的作用,突出监测巡查室在网络市场巡查监测、案件分流转办及督察督办等方面的作用,突出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室提供电子证据取证分析技术支持的作用,形成“巡查监测一一监控定位一一调查取证一一规范指导”一体化工作机制;各县级局和工商所相应成立专门的监管执法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市、县、所三级联动执法机制,为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力量保障。

(四)建立一个便捷管用的技术支撑系统。一方面根据福建省局委托研发“福建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0版),为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监管、网络经营行为日常监测、网络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构建了较为先进、高效的技术平台,并接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以该系统为蓝本代拟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软件开发需求方案。另一方面在全国系统范围内率先参照司法刑事取证程序规范,研发配置了“数据硬盘高速复制机”、“电子数据在线取证分析系统”、“电子数据取证综合勘查平台”、“互联网违法经营案件现场勘查箱”等一系列电子证据取证分析专用设备,建成标准化的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制定执行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规范流程,加强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过程的技术性监控,运用高科技手段保证提取的网络侵权违法案件电子证据的客观、真实、合法,为复杂的电子证据提取和分析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网络违法经营者产生强大的技术威慑作用。

(五)推行一套积极稳妥的主体准入规范。监督指导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认真履行平台用户的身份审查登记和信息公示义务,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平台责任制、用户实名制。印发《无实体网店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灵活应用国家赋予海西经济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在福建省内率先探索推行无实体店铺网店的登记注册工作,根据网店经营特点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引导辖区无实体店铺网店的登记注册工作,根据网店经营特点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引导辖区无实体网店主动前来办照,实现了网络经营主体准入制度的一次积极而稳妥的改革创新,同时采取主动引导、自愿免费的原则,指导辖区已办照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办理备案手续,颁发工商备案电子图标,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数据库。

(六)创设一套科学灵敏的网络信息资源利用方法。市工商局依托“网管系统(1·0版)”,建立集中监测和分级巡查、定期巡查和专项监测相结合的网络市场监测巡查制度和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制度,运用高科技手段强化对辖区网络市场经营动态以及网络舆情动态的监测分析,创设性地编制《网络市场监测分析报告》及《网络舆情监控分析报告》两种固定形式的内部报告,深挖网络信息资源,为监管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执法办案提供丰富的案源线索。

(七)运作一个规范高效的执法维权体系。一是建设运行网络消费维权体系,充分依托12315消费维权服务网络,积极受理和分流处置消费者有关网络侵权违法行为的咨询、申诉、举报案件,实现与“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信息转化,提高网络消费维权效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完善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体系,收集重点保护字号(商号)、注册商标及其权益许可使用情况、重点产品包装装潢等重要信息,建立健全网络重点维权对象信息数据库,完善互联网商务相关敏感信息自动监控和比对查证功能,实施网上重点监控和重点维权,目前已有安踏、特步等知名企业加入该网络维权体系;三是构建网络联动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整体职能作用,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内外协调,构建区域性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异地网络案件协查移交制度,提高网络打假维权效能,有力打击辖区网络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同时积极利用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业务研讨会的契机,就构建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违法行为协查协办机制等问题向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建言献策,努力推动全国性网络联动执法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对工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体会

改革开放以来,从传统的集贸市场到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再到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网络市场,市场的变迁,见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脱胎而出的历程。如今,有序、可信的网络市场环境业已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成为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解决的问题。2009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88号)(下文简称“新三定”方案),在确定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部分进一步明确指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据此,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业已成为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工商要结合自身实际,迎难而上,补上网络监管的这一课,缩小我们与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网络市场监管方面的差距。

(一)整章建制,规范监管行为

2010年7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规则已颁布,并于今年开始实施。我们必须以此为依据,借鉴市工商局在网络市场制度建设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符合法律精神又切合实际的工作制度,明确网络市场的监管范围和职责,进一步细化监管原则、管辖权限、巡查方法、取证规则、登记备案责任单位和工作流程,为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操作规范,形成市场巡查监测,线索分流转办等工作机制,有效地将网络市场主体巡查的方式方法、案件查办、登记备案等各项工作制度化,务求在取得实效的同时,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

(二)积极探索,破解监管难题

第一,对于网络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可借鉴市工商局根据网络经营的实际特点,明确对于仅从事互联网上商品经营及信息服务、没有实体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户籍所在地与经营用计算机终端设备在同一辖区的,以其户籍所在地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户籍所在地与经营用计算机终端设备不在同一辖区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同时,对网络市场主体登记后的备案制度做出详尽的规定。

第二,对于网络市场管辖权的确定,明确网络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违法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在地和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经营者或消费者所在地,同时确定网络违法行为管辖地应当本着“利于查处、利于效率、利于规制”的原则,综合考虑案件的调查取证及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执行以及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形。

第三,对于电子证据取证问题,可参照市工商局参照司法鉴定标准,建设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室,建设用于拆卸、修复硬盘,调取、复制、复原、分析电子数据的规范工作台和清洁度100级的无尘操作室,并根据电子证据特点,配置专用取证设备,实现密码破译、硬盘不拆机复制、数据修复等常用功能,同时对每个操作台进行不间断摄像监控,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取客观、真实、合法的电子证据,保证证据效力的同时,进一步保证执法办案活动的合法、高效、公正。

(三)加快健全机构,落实监管队伍的步伐

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保障:一是完善机构。首先是配备业务骨干组成项目开发组,调研网络市场监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监管软件技术需求。其次是专设监管机构,在市局检查支队设立专门大队,专攻网络市场违法经营案件,又新增设监测室和鉴证室两个工作小组,承担网上集中巡查和复杂取证任务,并明确市、县两级检查支(大)队和工商所负责网络市场监管的任务,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工商所开设专用窗口受理网络市场主体备案申请,形成三级监管网络。二是明确职责。出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细化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制定《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规则(试行)》和《省网络市场主体备案管理规定(试行)》,对有关巡查执法、等级备案等具体工作提出要求,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指明方向。三是人力保障。抽调部分综合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工商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复合型业务骨干充实专设的监管大队和监测室、取证室,保障网络市场监管软件开发、制度拟定、监测执法等工作顺利进展;同时注意吸收专业人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素质,以适应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需要。

(四)研发软件,提高工作效能

市工商局通过三年多的调研与实践,认为,将执法触角延伸到网络当中,实现对网络市场的有力监管和高效监管,必须依托科技手段,实现“以网治网”。对此,省工商局可以针对监管方向和监管需求,充分发挥12315模式的做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用最经济的办法,先后研发运行一期、二期网络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平台软件,设有“经营主体资格监管、互联网商务行为监管、企业维权、网上巡查、涉嫌违法网站监控、统计报表”六个功能模块,建有“辖区网站数据库、经营性网站备案库、企业信息查询库、常见违法行为关键字词库、重点保护企业商标包装装潢库”等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联的业务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管理功能,逐步健全,全省经营性网站“网络经济户口”;通过常见违法行为关键字词库自动比对、企业商标包装装潢数据库比对等操作,实现搜索并且分析网上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等功能;通过增设手机号码段、邮编或区号、IP定位等策略,增加巡查日志详情及线索核审分流等程序,将网站定位、巡查日志、统计分析等辅助功能逐步完善。最终,将使用权限分配到各县(市、区)局和各工商所用户,实现监管软件在全省系统的全面启用。此外,还应建设开通“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备案平台”,作为经营者办理工商备案事务的通道,通过行政指导、处罚公告等栏目的设置,有效促进互联网商务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通过应用的监管软件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流程固定化,格式化,规范化,有效地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五)强化指导,营造工作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消除监管对象的疑虑,省工商局应积极运用行政指导和宣传引导的方式,在查办案件时坚持预防与惩戒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巡查监管中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苗头,督促网络市场主体规范诚信经营;同时,在当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协助配合下,公示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工商部门对网络市场监管的职责和管理目标,通过解释、提醒、引导、规劝等方式,使经营者和消费者明白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的意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备案工作的进展和网络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商场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由于各国的管制政策和市场情况差别较大,在虚拟运营商的概念之下,也有不同的存在方式。根据在电信价值链上的参与程度,可大致把虚拟运营商分为三种不同的运营模式:

第一类是品牌分销商,是参与程度最浅的一种虚拟运营。主要只提供品牌、渠道和客服以及部分的营销和基本定价服务,更像是一个包装了自己品牌的卡号商。其他价值链环节仍由基础运营商提供。

第二类是服务提供商,参与程度适中,会控制与客户有关的市场营销、渠道销售、客户服务和业务打包定价等环节,并部分参与卡号管理、计费和CRM(客户关系管理)等环节;其他仍由基础运营商提供。

第三类虚拟运营商是最全面的,参与程度最深,除了基础运营商提供通信网络外,其他部分都是自己运营。它可利用自身的业务平台或借助合作伙伴形成增值业务,然后将这些产品与基础运营商提供的电信业务进行组合捆绑,围绕全新的产品体系开展运营。

目前全球有数百家虚拟运营商,从全世界来看,在欧洲较开放的电信市场上,虚拟运营商市场份额可达15%以上,但大部分国家都不超过5%;香港地区有12家虚拟运营商,但其市场份额不超过6%。 谨慎决策

经过多年讨论和研究,工信部于2013年5月17日正式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虚拟运营商终于来到了中国。在方案中,有四点值得关注:

首先,获得试点批文的虚拟运营商经营范围仅限于移动转售业务,就是批发来后再以自己的品牌去零售。

将进入门槛最低、国际应用案例最广的移动转售业务开放,体现出监管部门对试点的慎重态度,如果连这样的试点都成功不了,那么虚拟运营商在中国真没机会了。

其次,试点方案明确限定了参与试点企业的身份,一方面这是坚决落实贯彻国务院相关文件的指示要求,同时将很多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拒之门外。

第三,试点方案明确了虚拟运营商必须建立自己的客户服务系统,要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人员为客户长期服务,并且要有服务保障措施和市场退出善后机制。

而在计费和业务管理方面并未做统一要求,只是说“可依需建立计费管理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给予虚拟运营商较大的灵活度和自由空间;如果转售企业想摆脱基础运营商的控制,在用户信息和业务拓展等方面获得自,那么就必须把计费、营收、统计分析等支撑能力掌握在自己手里。

第四,试点方案对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的商业合同进行了约定,在合作范围、码号资源、批发价格以及责任划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要求。

但在具体的细则和合同条款方面,则交由转售企业和基础运营商自行商定。这将导致在转售企业与基础运营商分工界面、合作模式、系统接口以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一致,并将对未来的业务开展和运营管理带来诸多风险。

从这些政策的内容来看,一方面体现出相关部门推进此项工作的决心,同时也体现出这项试点工作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

虽然在试点方案定义的原则问题之外,还有很多需要细化和明确的内容,但为了加快推进试点,工信部赶在2013年结束之前,于2013年12月26日向11家企业发放了国内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 虚拟运营商激动茫然

2012年全国电信行业的业务收入总量已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移动通信业务收入接近8000亿元。

在许多人眼中,这样的骄人业绩是垄断的结果,因此当工信部宣布电信运营市场向民营企业开放的时候,民营企业眼瞅着能进入电信领域,拥有庞大的现金流,获得持续的收益,那份激动的心情可想而知。

虚拟运营商往往均拥有自己独特的资源,获得牌照的11家中,不乏各行业的明星企业,主要分成三类:

一是传统的终端渠道商,如天音、乐语、迪信通,它们拥有庞大的客户资源、强大的品牌形象和丰富便利的渠道,与运营商有长期合作经验,熟知运营商的营销体系和业务发展套路。

以前是帮助运营商卖卡,如今要发展自己品牌的客户,利用现有的零售渠道,可以在不增加太多成本的情况下进行客户拓展、营销和服务工作,是转身难度最低,积极性最高的虚拟运营商。

二是电商互联网企业,如京东、万网等,它们的发展模式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希望向互联网一样发展后向业务,以广告或营销作为收入的主体;有的希望通过移动转售来完善自身的产业链条或业务类型,以获得更多的综合收益;还有的希望借发展的客户来增加原有产品的销量和效益。

总之,这类企业以发展互联网业务的思维来设计未来的运营,是最具创新活力的虚拟运营商。

三是行业客户类企业,比如华翔联信、巴士在线等,它们拥有定向的客户资源或者行业产品,在细分市场上有很高的美誉度或强大的品牌号召力。这些企业不仅拥有大量的行业客户,还有很多行业解决方案或产品,可低成本高效率地满足行业客户的需求。

这类企业是对信息化贡献程度最高的转售企业,最有条件把蛋糕做大,实现信息的增值,是最被看好的虚拟运营商。

然而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真正拿到牌照后,虚拟运营商反而茫然了。

首先,要学的东西太多。即使是离基础运营商最近的终端渠道商,也发现做运营商的难度比想象中的大。以前帮运营商卖卡、卖终端提供的有限的售后服务,运营收入是运营商计费之后的分成,如今要自己计费;以前产品出了问题,接下来交给后面厂商解决,而现在需要线上给客户满意的答复,客户服务和质量保障体系该如何建立?越了解运营商,越觉得做好运营难度大,即使挖到几个人,也很难把运营商的工作全覆盖。

其次,成本难以降低。转售企业都认为,不能学运营商建立一套庞大和全面的运营体系,但是到底哪些功能和钱可以节省,哪些是开展运营的必要条件,哪些可以通过变通或降级来实现?完成计费、客服、安全、质量所必须的体系建设等要花多大代价?有的找咨询公司帮忙,也不尽如人意。

另一个问题是基础运营商提供的通信服务成本高,发生的通信费都要按照协议价格结算给基础运营商,给转售企业的运营和创新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第三,担忧被卡脖子。很多人都还记得,当年中国联通在互联互通上被整,通信质量上不去,客户很不满意。而今,虽然工信部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标准,但毕竟转售企业还有很多方面受制于基础运营商,如果基础运营商有意为难,结果可想而知。

更可怕的是:转售企业都不知道基础运营商可能会采取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第四,概念如何落地,到底应该如何开展业务,商业模式和盈利空间在哪里?发牌之前谈的“颠覆传统通信”和“互联网思维”,到底要通过什么方式来实现?牌照虽然拿到了,但是大多数企业还没有明确的整体方向和商业模式,时间在一天天地度过,如何走? 基础运营商众生相

相对于行业外人士,运营商对于虚拟运营商和移动转售业务的理解要专业得多,但对其前景的判断和看法各异,不同的人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

运营商内部有鹰派,极不看好虚拟运营商。在他们眼中,虚拟运营商是拿着刀来分钱的黑社会,运营商与之合作是自掘坟墓。

与国外的运营商相比,中国运营商不仅在财力、规模方面有很强的优势,在市场上也是通吃的格局,无论是低ARPU值(Average Revenue Per User,每用户平均收入)的个人客户,还是高收益的集团政企客户,都是运营商的目标,并基于此形成了全覆盖的市场体系。

这就意味着,无论转售企业在哪个领域发展客户,都可能与运营商产生冲突;而一旦冲突出现,鹰派就会更激烈地反对与虚拟运营商的合作。

运营商内部还有鸽派,即:看好虚拟运营商对通信市场的积极作用。虽然运营商在市场上是全覆盖,但由于体制不够灵活,管理层级多,资源调度困难,使得很多商机和需求并未充分发掘。

如果虚拟运营商做得好,便可弥补空白地带,在拓展信息化的同时,把基础运营商的技术和业务也带起来。所以鸽派在苦口婆心地说服领导和相关部门树立开放与合作的心态,希望找到成功案例,推动试点成功。

在运营商里还有一类人,他们貌似鸽派,欢迎与转售企业合作,但他们期待合作的目的是打击竞争对手,因此本质上还是鹰派。

在整个产业链条中,基础运营商利用虚拟运营商提供的资源和创新能力,补齐自身的短板,形成与竞争对手抗衡的能力。这种竞争导向的“定向合作”是否能长久,共苦之后能否同甘,都需要拭目以待。

转售企业初登舞台就向专业人士频频抛出橄榄枝,几次成功的挖脚更让运营商内部哗然。长期以来,由于通信运营的专业性极强,体系又相对封闭,运营商人才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流动。

前几年日子好过时,运营商吸引了大批优秀的人才和学生,利用快速发展的机会,加之高强度的训练和工作,运营商内部人才济济;而今,企业的经营压力大,竞争激烈,而薪酬待遇不但比不上快速发展的互联网企业,反而有持续下降的压力;国企的机制和相对规范的管理方式,让很多新人、能人觉得上升通道狭窄,缺乏成长的空间。

虚拟运营商的进入是否会引发人才的争夺战?千金买骨,面对着求贤若渴的转售企业,很多人已经开始幻想自己身价几许,薪酬能翻多少,甚至何时跳槽。在很多的人犹豫、评估的时候,有的人则已经有所行动,他们的观点是:不一定有好的结果,但看到了机会和希望。 监管是矛盾关键

基础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都有纠结和矛盾,但是作为监管部门的工信部,心态更加复杂。

从通信行业发展及推进信息化工作来说,引入虚拟运营商是好事,既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又能激发市场活力,带动产业升级。但对于行业监管来讲,引入虚拟运营商带来了更大的监管难度,而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虚拟运营商的数量太多了。

在最初推进试点工作的时候,工信部认为基础运营商会消极对待虚拟运营商的引入工作,因此提出要求,每家运营商至少要选择两个合作伙伴。但实际上基础运营商上报的合作伙伴一家比一家多,扣除掉重叠的,也有几十家企业入选,这等于是把烫手的山芋丢给了工信部。

面对这样的乱局,不可预见的困难和挑战更多,监管的难度和压力成倍增加。

一是对基础运营商的监管。在试点阶段的试点方案中,工信部并未统一制定和出台全面细致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则,很多细节都希望由基础运营商和转售企业协商确定。

三家基础运营商,对虚拟运营商的态度不一样,合作模式和技术方案不一样。比如联通采取资源池的方式,将业务批发给转售企业,再由转售企业自行组合产品和定价;而电信则要求转售企业租用中国电信的支撑系统,销售其指定套餐产品。对于同时与多家基础运营商合作的转售企业来说,必须适应截然不同的对接方式。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通用的处理方式,纠纷和问题会被进一步放大。

二是对转售企业的监管。总体来说,基础运营商监管难度不大,而民企由于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的能力差,敢于突破创新,善于打球,还有“拼个鱼死网破”的勇气,这些都是通信领域不常见的状况。更何况几十家企业同时开展创新,在众多细分市场积极探索试错,监管部门能否及时发现问题,正确评判对错,做到防微杜渐,都是对监管工作巨大的挑战。

三是对客户利益的保护。虚拟运营商开展移动转售业务,这种概念对专业人士来说都难以理解,更何况普通客户?对用户来说,最直观的是:170开头的号码是虚拟运营商的。但实际上第四位是固定分配给某一个运营商,因此一个同时与多家基础运营商合作的转售企业,它品牌下的号段都是不连续的,能给用户解释清楚吗?转售企业卖的是基础运营商的产品,而客户的投诉首先要由转售企业受理,是否会出现两企业扯皮导致客户利益受损的情况?如果转售企业退出,它的客户利益由谁来保障?这些将成为监管部门必然面临的问题。

这一团三方搅在一起的乱麻,如何能理得清?

如果跳出来看就会发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也好,虚拟运营商开展运营也罢,大方向是正确的,是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在无线通信技术、互联网基础设施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的通信基础设施并不差。但从信息技术的应用来看,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而由于企业规模、运营模式、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特征,单纯依靠国内基础运营商来拉动信息化,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若以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为主,推动行业信息化以及信息技术向纵深方向发展,无疑是经济有效的思路。

能否让各方齐心协力,推动行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行业监管部门的导向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

转售企业所销售的移动通信产品和业务还是基础运营商生产的,因此不能完全摆脱基础运营商的控制和监控。客观来说,转售企业在专业技术方面处于明显劣势,监管部门的技术制约和管控手段也不足,如果基础运营商把转售企业视为竞争对手,形成对立的局面,那么吃亏的很可能是转售企业,而虚拟运营商试点工作的推进也很难成功。

积极地看,转售企业与基础运营商的合作空间也是非常大的,在很多领域携手把信息化的蛋糕做大,双方便可获得更好的发展。

一方面在专业领域,民企的机制和规模更利于快速理解客户需求和行业知识,发挥小快灵的优势,提供更适合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在细分市场和互联网领域,民企试错成本低,有利于新产品和新商业模式的创新,为规模发展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对此基础运营商也会积极配合、主动参与。

商场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中国无线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上升期,无论运营商市场还是企业市场,投资都在大幅增长。“未来几年内,WLAN业务将会在中国运营商市场内有一个长期稳定的发展。目前,我们也看到这一市场的整个投资在增加,并且不是百分之十几的增加,是很大幅的增加。”摩托罗拉无线网络解决方案部中国区总经理蔡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

作为一家专注于无线解决方案的公司,长期关注WLAN技术的摩托罗拉目前在全力配合国内几家运营商的WLAN建设。为了更好地为运营商提供相应解决方案,摩托罗拉将运营商WLAN建网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运营商要实现的是各个地区的WLAN覆盖,此时的建设目标是实现信号覆盖,使广大用户可以依托运营商的WLAN网络接入互联网,实现访问网页等应用;在一些投入WLAN建设比较早的省份或者商用化程度比较高的省份,当前运营商建网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即如何增强运营商对于WLAN网络的管理能力、保障WLAN网络的安全性,使其网络管理和包括套餐系统在内的计费系统与运营商现网进行融合;第三阶段,是如何体现差异化的阶段,来自企业用户的收入在整个运营商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运营商在争取企业用户时必须体现出业务差异化,才能增强竞争力。

“有些省份早在一年前就已进入第二阶段,摩托罗拉也和许多省份的运营商就如何增强竞争力的问题进行过探讨。从策略上讲,我们会全面地配合运营商,并且会共享我们在网络管理、网络安全,以及所有特色应用和不同行业应用方面的心得,供运营商参考。”蔡表示。

据介绍,刚刚结束的广州亚运会所有比赛场馆采用的都是由摩托罗拉进行统一网管的WLAN网络,目前整个行业能够支持运营商统一网管的商用网的厂商其实是很少的,摩托罗拉是其中的一家。2011年摩托罗拉将重点聚焦在运营商、能源、轨道交通、教育、医疗等相关领域,继续提供客户化的WLAN解决方案。此外,蔡还透露,明年摩托罗拉将一款WiNG5无线新品,这款产品将为摩托罗拉带来很大的竞争优势,因为它将掀起WLAN市场一场跨时代的革命。

商场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专卖 市场 监管

一直以来,加强卷烟市场监管维护烟草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增强专卖控市能力,提高市场净化水平,提升社会满意度,保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是专卖管理工作的焦点、难点和重点,也是专卖管理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更是烟草专卖执法的宗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行业改革的不断推进,执法环境的持续改善,和谐社会建设的大步迈进,如何在新形势下处理好卷烟市场监管与和谐社会建设,卷烟市场监管与烟草专卖执法,卷烟市场监管与群众不断攀升的需求之间的关系,已成为摆在各级专卖管理决策层和专卖执法参与者面前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当前,卷烟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

一是行业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当前烟草行业的改革正在从重点突破、理顺关系向完善机制、实现制度创新转变;结构调整从重组整合、规模扩张向做强做大企业、培育骨干品牌转变;行业管理从行政管理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资产经营管理并重转变。同时,我省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已基本取消,属地卷烟工业企业的监管任务不断加大,以市公司为经营主体,以县级局为执法主体的新型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在新形势下,对市场监管理念,市场监管方式,市场监管任务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卷烟生产销售方式正在调整。随着“两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卷烟生产由传统的计划管理走向以客户为导向的市场管理,“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卷烟销售网络建设正面临着新的任务。新形势下,对专销结合的途径,专卖管理的考评机制都提出了新的课题。

三是市场管理形势正在发生改变。一方面,随着行业上下深入开展“两项检查”,规范经营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加强内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促进规范经营,已成为专卖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另一方面,随着烟草打假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航空运输和物流托运已成为违规卷烟的重要流通渠道,违法经营的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多样、技术更加先进,呈集团化、网络化、规模化经营特点,对传统卷烟市场监管方式形成了新的挑战。

四是专卖执法环境不断改变。随着《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1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传统的执法方式和许可行为产生着巨大冲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力度在加大,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提高,各级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在加强。如何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前提下,使卷烟市场监管工作力度不减、效果不降,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已成为专卖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为一名专卖管理工作者,面对新的卷烟市场监管形势和任务,使人感到责任和压力,更感到使命和重托。新形势下,作为专卖管理者必须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手段,才能将专卖管理工作不断迈向新的台阶。下面,总结工作经验,结合新的市场监管形势,谈几点关于加强卷烟市场监管工作方面的想法。

日常谈到卷烟市场监管,往往被狭义的理解为“收烟”“查案”“抓人”“管市场”,无规律可循,无流程可言,无重点可抓,无头绪可找,违法商户在哪里,我们的监管工作就到哪里。这种狭义的理解仅仅是卷烟市场监管工作的表相,常常使工作陷入被动。卷烟市场监管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应该建立在大量市场分析基础之上,以完善的制度为支撑,以许可证的管理为手段,以源头部位的治理为重点,以分类管理为基础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因此,加强卷烟市场监管,务必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过程控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制度,大至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一项工作,制度都缺少不了,制度建设是最基础的工作,是干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卷烟市场监管工作更是如此。

(一)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内部制度就是加强内控,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提升监管者素质,解决监管工作不严、监管不力、程序不对的问题,要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证件办理、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人员培训、学习教育、内部监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从市场监管的第一环节开始控制,强化工作过程的管理,为市场监管打下坚实的人才和政策基础,通过对工作环节和过程的控制,使复杂的市场监管标准化、程序化和简单化,达到规范行为,统一方向,提高效率的目的。

(二)加强外部制度建设。外部制度就是要加强对外宣传

教育,解决被监管者和社会群众,政策不懂,守法意识不高,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守法商户激励等方面的制度,调动社会群众参与市场监管,零售商户守法诚信经营;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完善宣传教育,违法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制度,经常性地警示不法分子,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外部制度的不断建立和逐步完善,促使监管对象依法经营、规范自律,为卷烟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监管的质量。

二、要狠抓证件管理,增强商户自律意识

长期以来,证件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办理轻管理”,注重商户办理证件的审核,缺乏对商户经营过程中许可证的跟踪管理,从而造成“违规商户屡次违规,专卖人员重复查处”的局面,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监管效果,使得证件管理和市场监管形成“两张皮”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首先,我们分析一下违规商户的心理,商户违规以后往往考虑不是烟草证件的问题(卷烟经营资格)。而是“违规一次无所谓,今天损失一点以后通过违规经营再赚回来”,这种思想在商户中占绝大部分,要打破违法商户的“美梦”。必须要规范证件管理,严格资格准入制度,使证件管理和市场监管有机地结合,增强商户自我规范意识,变商户“被动管理”为“主动守法”。

(一)提高许可证管理的意识。必须使专卖人员充分认识到证件管理是市场监管的基础。一是要加强人员培训。认真做好人员培训,尤其是证件管理和市场巡查的一线人员,达到熟练掌握、正确运用、规范操作的程度。二要规范证件管理。不断完善证件办理流程,增加许可公示的范围。要通过人员培训加强和证件管理的规范,提高专卖人员对许可证管理的意识,增强零售商户对许可证重要性的认识。

(二)创新许可证管理的手段。借鉴其他执法部门的经验,对零售许可证采用记分制管理。例如,交警部门,为何驾车违规的司机最怕的不是交警部门的罚款,而是扣他们驾驶执照的分数,因为每年扣完一定的分数以后,他们的驾驶资格就会被取消,司机最怕的也就是这一点。这样就使交警部门的工作比较主动,违章驾驶行为逐渐减少。我们可以给每个商户发放一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记分册》,日常由商户进行保存,然后制定一定的扣分标准:不亮证扣几分、不交纳罚款扣几分、摆放违规卷烟扣几分…..。扣分项目要在执法时由执法人员现场填写,在证件年审的时间,商户必须出示《记分册》,对于扣分项目超过一定数量的不予审验。这样让商户在日常经营中重视证件的问题,提高自律规范意识。

(三)严格违规经营商户的取缔。认真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51号令)有关条款,严格落实2次违规商户经营资格的取缔程序。2次违规商户的取缔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具体工作中由于违规信息交流不畅,执法人员认识不高,操作人员执行不严等原因,往往使违规商户逃脱了证件管理的约束。为此,一是应该建立违规商户信息互通制度,使商户的违规行为时刻与卷烟经营资格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商户一旦违规,立即计入违规档案;二是应该规范违法商户取缔程序。研究和制定违法商户取缔操作程序,既要解决取缔依据和程序的问题,又要解决取缔后商户的遗留问题,切实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符合取缔条件而未按时取缔的商户,要追究专管人员、稽查人员以及部门领导的责任,真正使违规商户无处可藏,取缔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狠抓重点环节治理,加强源头部位监管

在市场监管中,普遍存在重视对“零售商户”的例行检查,忽视了重点部位,突出环节的监管,“抓了芝麻,漏了西瓜”,找不到工作重点,工作也干了,但是效果不明显。以__为例:在大要案件中查获的违规卷烟是日常管理中查处卷烟的3倍,假如因各种原因,错过了某个大要案件的查处,那么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压力不可低估。因此,卷烟市场监管的重点应该是“违法卷烟产销网络”、应该是“非法运输违法卷烟流通渠道”。

(一)加大对违法卷烟产销网络的打击力度。一是成立专职“打假破网”机构。对违法卷烟网络的打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对人员素质要求高,专业性强,需要进行大量的分析、研究和调查工作,因此必须要抽调专职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单独从事此项工作。二是深化公安、烟草联合工作机制。随着卷烟打假工作的不断深入,联合打击、协同作战将是打假破网工作的必经之路。要不断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长期协作工作机制,提高案件侦破效果;要充分利用《__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积极协调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认真落实相关条款,严格案件移交程序,提高案件侦办质量。三是提高网络案件经营意识。根据__“4.15”特大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侦破经验来看,网络案件的侦办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前提,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基础,烟草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是关键,除此之外,专卖办案人员把握机会的能力,分析经营案件的意识,以及永不放弃、持之以恒的敬业精神对案件的侦破至关重要,因此必须要提高办案人员把握机会的能力,侦办案件的意识。

(二)加大对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据统计,__市场的违法卷烟80%通过汽运渠道流入。因此,打击运输环节卷烟违法行为对卷烟市场监管十分重要。一是要突出搞好宣传。要通过新闻报道、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货运环节监管营造浓厚工作氛围;通过公开举报方式,宣传奖励政策,简化举报查处程序等方式建立情报网络;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货运经营者守法意识。二要创新监管手段。要积极探索“搜烟犬”、技术性检测等先进的检查方式,及时发现线索,提高货运环节监管的准确性,增强打击效果。

四、要狠抓商户分类管理,提高市场监管效果

在谈到商户分类管理之前,我们先看两组数据,譬如:__全区共有持证零售商户26278个,市场监管人员230名,管理比例为1:120,市场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据统计有违规纪录的商户约占30%,约为7884户,管理比例为1:32,其中多次违规商户较多,如果我们将商户进行分类,将重点商户列入监管重点,工作量将大幅减少。因此,加强和细化商户的分类管理,对提高卷烟市场监管效率,解决执法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等问题十分重要和必要。

商场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连锁门店 内部控制 风险 防范

连锁经营是通过对若干零售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规范化经营,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流通方式。作为连锁经营的主体,各连锁门店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连锁零售企业总部对各门店实行经营方针、财务核算、进货、价格、配送、形象等方面的统一。连锁门店的这些特征,一方面使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非常必要,另一方面也使得其内部控制相比其他企业而言更为复杂。在连锁门店内控体系建立的过程中,需要紧密结合连锁门店的特点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识别连锁门店运营管理全过程的主要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连锁零售企业门店运营管理各环节的主要风险

(一)门店开发管理环节的主要风险点。所谓门店开发管理是指门店的规划、市场调查、门店选址以及经营方案的拟定。在此环节中,公司战略规划中对门店建设发展目标规划的不合理易导致门店扩张速度过快或者过慢,与公司发展速度不匹配;市场调查不准确、门店选址错误将直接影响后期门店的销售业绩;经营方案制定不正确,可能导致经营决策失误。

(二)门店筹建环节的关键风险点。门店前期筹建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装修、人员配备、证照办理、广告宣传以及门店的验收。此阶段的任何失误将导致新开门店无法正常经营或影响门店经营业绩,降低经营效率,甚至直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这个阶段的主要风险点有:门店装修标准是否统一,装修团队是否专业,价款是否合理;人员配备和培训是否到位,证照办理是否及时;广告宣传是否全面,是否符合公司形象;门店验收是否及时,验收标准是否统一。

(三)门店员工日常管理环节的关键风险点。门店员工日常管理主要是规范员工日常行为。门店员工行为、举止、服务态度等将直接影响客户消费欲望和企业形象,可能导致失去潜在客户,进而影响门店销售业绩;员工更改商品价格,篡改单据或账目等舞弊行为将直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四)门店商品管理环节的主要风险点。门店商品管理是门店运营管理的重点,此环节应高度重视的风险点有:订货能否及时,是否过多;收货之前有无全面清点,收货能否及时登记入账;商品陈列布局是否合理,能否定期对门店商品进行盘点;有无销售过期商品,商品退换货是否及时,商品价格体系是否统一。此过程中的风险点如果不采取适当控制措施,极易造成商品损坏、过期、积压或短缺,导致库存成本增加,影响门店销售业绩,进而造成门店经济损失。

(五)客户管理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客户管理主要涉及客户经理制、退换货、市场调研、客户开发、商品配送、客户投诉等管理流程。主要风险点有:客户经理制是否造就了专业化、职业化的营销团队;客户开发是否及时,市场调研能否准确。客户管理不善,将降低客户满意度,影响公司开发新客户、维护老客户,容易导致公司销售脱离市场需求,不能及时跟随市场的变动而调整销售策略,影响门店经营业绩和持续性。

(六)财务信息管理环节的主要风险点。门店的财务信息管理主要指门店的收银管理、发票管理、备用金管理及门店业务数据上报分析管理。此环节应重点关注的风险点有:门店备用金的领取是否符合手续,是否是真实的支出;营业款的交接是否及时、清楚,能否及时缴存营业款;发票的领用和使用是否规范并记录;有无及时对门店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报告。收银管理和备用金使用的不完善将直接威胁门店的资金安全,不开或不正确的开具正规发票会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而销售分析不及时、不全面将无法发现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七)门店业绩考核环节的主要风险点。门店业绩考核不合理无法激励门店的销售业绩,无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只有通过施行绩效考核,运用各种激励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让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门店的各项工作中去,为门店创造更多的价值。如果考核的内容和方式不合适,作为考核标准的量化指标不切实际,将无法达到有效激励的目的。

(八)门店促销方案管理环节的主要风险点。门店促销方案制定不合理易导致促销活动不成功,进而影响门店业绩。促销方案不合理的主要原因在于:促销方案目标群体的定位不清晰;促销商品的选择不恰当;促销的方式不为目标群体接受;目标群体无法获悉促销的信息;缺乏后期总结、评估。

(九)门店退出管理环节的主要风险点。门店退出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在于:亏损门店如果不及时撤销,将导致亏损进一步扩大,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门店退出之后与供应商、客户的合同、结算等若处理不当可能带来违约风险。

二、连锁零售企业门店各风险点上的主要控制措施

(一)门店开发管理的主要控制措施。1.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例如,由发展规划部门根据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规划门店的发展愿景;运营部门对门店周边竞争对手信息、商圈环境、交通状况等重要信息进行评估,完成市场调查,选址及经营方案的初步拟定;营销部门在调查当地消费习惯、竞争环境的基础上,制定门店商品结构及主打商品价格。2.明确上述各类方案审批流程和相应责任。例如对于新店选址,可以由负责某一区域市场运营的部门在对上述重要信息评估后,提出新开门店的租赁选址请示报告。区域负责人初审后提交总部运营部门,总部运营部门在实地考察后出具意见,报总部相关分管领导审批。

(二)门店筹建的主要控制措施。1.对门店的装修进行统一的指导和管理。例如,由运营部门统一招标装饰公司,统一设计方案和装修标准,中标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装修;财务部门审核运营部门提出的概算,对装修实行预算总额控制,运营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对装修款项支出的审核。由运营部门和店长参照装修标准对门店进行验收,内部审计部门对装修的招投标、概预算和工程款项支出等进行审计监督。2.提前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店员、店长的招聘,并制定一系列的培训制度,同时设立培训专员,负责对门店员工的培训工作。3.确保相关证照办理的进度。例如,由运营部门负责证照办理的进度,保证在开业前各项证照办理完毕。同时对于运营部门提出的办证申请,财务部重点审核门店的相关信息是否已经符合办证要求。4.连锁零售企业对开业策划宣传、门店整体形象、品牌活动策划等进行统一的广告策划。

(三)门店员工日常管理的主要控制措施。制定《门店员工管理手册》和《门店运营管理手册》,门店店长对照手册中的各项标准,维护控制本门店员工的行为规范及服务规范,保证门店的日常运营。

(四)门店商品管理的主要控制措施。1.建立存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门店营业员应每天对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反馈给采购部门和营销部门;门店收货员在采购的商品送达门店后,对商品的品项、数量、品质、保质期进行验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实收数量录入;对不同保质期的商品设置预警期,每月进行全品项商品保质期检查。对将达到预警期的商品分类制定对策,通过降价、绑赠、量感陈列的形式提升临期商品销售机会;根据公司标准确认需要退或换的商品,明确相关的审批权限和退换货流程。2.统一制作《门店布局建议图》和《价格指导书》,经审批之后下发各门店执行。各门店制定的销售零售价、批发价和团购价不得低于《价格指导书》中规定的最低限价。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门店商品进行盘点。连锁零售企业统一制定各门店的盘点计划,财务部门参与全程盘点的监督。对贵重商品每日盘点,其他商品定期或不定期抽盘。如有差异编制《盘点差异表》并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形成《盘点分析报告》报送公司相关部门。

(五)客户管理的主要控制措施。制定《门店客户经理工作指导书》,明确客户经理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要点,重点工作是收集市场信息,开发新客户,维护老客户等。客户经理制定调研计划,内容应涵盖对客户的经营状况、消费者消费倾向、消费结构、消费满意度等,经店长审批之后遵照计划实施调研,每月将调研报告上报公司营销部门备案。客户经理新客户的开发数量列入客户经理的考核指标。

(六)财务信息管理的主要控制措施。1.设置财务核算员。财务核算员的职责包括:监督盘点营业款,将营业款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领用并保管发票,报送相关财务数据报表。2.财务部门加强监督。财务部门对各门店的资金集中管理,对各门店的账目实行统一核算;重点检查是否每日盘点营业款,是否及时缴存营业款、开票的数量和内容是否准确,审核备用金开支是否符合要求。3.及时分析门店经营情况。连锁零售企业提供业务数据分析的模板,店长按要求每月将上月经营情况分析汇总后上报至公司有关部门。

(七)门店业绩考核的主要控制措施。对门店业绩考核设置业务指标和管理指标两大类。业务指标包括:销售额,库存周转率,应收账款占比;管理类指标包括:门店营业规范,人均劳效,客户投诉次数,盘点损耗率,门店媒体负面曝光数。员工的考核由店长来评定并计算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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