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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体系建设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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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第1篇

福建省档案局高度重视档案信息标准规范建设,将档案信息标准建设纳入档案事业发展的“十五”计划,组织力量、加强研究,以指导全省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档案条例》中规定: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数据标准,规范档案信息化管理。2002年11月,“福建省分布式档案基础数据库”项目建设正式立项启动,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是:以省、设区市、县(市、区)94个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为对象,以分布式档案数据库建设为核心,重点建设“福建省分布式档案目录数据库”、“福建省分布式重要档案数据库”、“福建省馆藏多媒体档案数据库”三个全省性、规范化、可共享的基础数据库以及相配套的基础网络系统和应用系统,实现全省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同时为接入全省政务信息网的各立档单位提供电子档案存放和调阅服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档案信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作为一个子项目纳入了整体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中,提出要“通过制定各项标准,确保档案数据的通用、共享与交换,确保在软、硬件环境变化时档案数据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几年来,结合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1、档案数据库建设标准与规范。近几年,福建省档案局为保证档案数字化的工作规范和数据产品质量,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有关档案数字化的标准与规范。

1998年,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启动建国后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制定了《福建省各级综合档案馆文件级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要求》和《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前处理规范》,确保了档案目录数据库的质量。

2000年开始,省档案局组织实施对全省档案目录数据库的规范和检查,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和《福建省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

2002年3月,《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作为福建省地方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为馆室之间一体化档案信息数据移交、交换和共享打下了基础。

2003年,为配合“福建省分布式档案基础数据库”项目建设,制定了《照片档案扫描系统操作规范》与《照片档案扫描人员岗位职责及产品验收标准》与《缩微档案转换系统操作规范》、《缩微档案转换系统人员岗位职责及产品验收标准》《纸质档案扫描系统操作规范》与《纸质档案扫描系统人员岗位职责及产品验收标准》、《视音频档案转换系统操作规范与产品质量标准》等标准和规范,明确不同载体档案数据的采集要求,严格各种产品生产操作的程序。

2、档案信息管理标准与规范。电子档案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今后信息化环境下档案的主要载体形式,明确电子文件形成与归档的要求以及规范电子档案的管理,是解决今后电子档案交换与共享的基础,也是实现馆室一体化的一个重要前提。

2003年5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由省档案局起草的《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配合项目建设中的应用平台―――数字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省档案局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了《基于XML在线应用平台数据交换规范(试行)》和《档案数据管理安全要求(试行)》,为在WEB环境下电子档案数据交换传递提供了先进、规范的应用方式和强有力的数据安全保障。

建立和健全档案信息日常管理标准与规范是完善档案信息标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2年,福建省档案馆、局局域网相继建成使用,为确保档案局域网和档案网站的正常管理和维护,相继制定了《福建省档案局(馆)计算机局域网及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档案局(馆)计算机局域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明确了档案局域网管理和使用要求。

2001年10月出台了《福建省档案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档案网站信息服务的内容范围,建立了档案网站信息服务备案制度和年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档案数据上网的审批程序。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还制定了“网站信息采集制度”、“档案信息制度”、“栏目内容责任制度”、“网页更新制度”、“电子邮件与留言及时回复制度”等,以加强网站的规范管理。

3、档案信息安全标准与规范。档案信息安全的保护不单纯是技术问题,还需要通过更为规范严格的安全管理来弥补和解决。因此,通过制定档案信息安全标准和规范来加强档案信息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2001年为了确保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下发了《福建省国家档案馆计算机管理系统安全要求》,要求各级综合档案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采取各项管理措施,确保系统环境、设备、档案载体等安全。

2002年,福建省档案局制定了《福建省档案局(馆)计算机局域网及信息管理系统安全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要求,相应制定了《计算机设备维护管理办法》、《档案机房管理制度》、《档案安全备份管理办法》《档案数据库安全管理办法》、《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网站管理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和岗位工作规范要求。

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所造成的影响,保障档案网络与信息安全,福建省档案局还专门制定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应急处置预案》,一旦事件发生,立即启动预案的处置程序,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档案网络和数据库的安全。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第2篇

一、形成及其相对封闭性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管理对象是国土档案,即国土资源部门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照片、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①。由于档案类型多样,形态差异大,质地多样,管理国土档案存在一定的困难。20世纪90年代,在国家信息化策略推动下,国土规划部门开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数字档案目录,使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利用等。进入21世纪初,目录数据库已经完成,全文数据库不断增多,形成了大量的国土档案,相关管理部门开始建设国土档案管理系统,并不断进行改造、升级,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近10年来,尤其是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引导下,数字档案馆基本建成。如武汉市国土规划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山东省济宁市国土一张图档案管理系统、安徽省安庆市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等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称谓“不同的数字档案馆”。目前,全国范围内,国土规划数字管理系统不仅能够满足特定区域内国土资源系统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而且能够满足T级档案信息数据的可靠存储和快速检索,对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综合文书、声像等各大类档案数据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了国土档案数、图、文“一体化管理”。②近年来,国土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与GIS技术的结合,形成了“空间库、目录库、图文库”三库合一的数字档案馆管理模式,不仅将电子公文流程形成的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而且具有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和档案利用平台,实现了档案利用的电子化、平台化,初步建成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这种数字档案馆,通过与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测绘部门等的结合,形成了一个开放的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应该说,从国土档案到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再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化,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GIS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不断创新的结果。然而,目前看来,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主要体现在:以管理为主,利用为辅;以系统内部使用为主,公共使用为辅;以土地规划为主,与其他部门的结合有限;以区域内利用为主,全国范围内的整体使用尚未形成。也就是说,数字档案馆的功能集中在工作人员对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主要是单位内部国土规划部门使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其他管理机构、面向全国衔接的统一平台尚未建立,导致了国土资源规划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存在着不平衡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是因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时间不长,其功能的完善需要时间;二是因为从已有的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成数字档案馆是一个质的飞跃,这在不少单位并没有清晰的概念。因此,需要充分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促进其快速成熟。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数字档案馆空间范围内的人与其生存的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是用生态系统的概念、理论和方法研究数字档案馆的结构、功能和管理运作”③。据此,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由人、国土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地域环境等要素组成的完整统一体。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不仅涉及该生态系统的形态结构,而且存在结构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以及工作人员与数字档案馆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而实现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之间的平衡。

二、开放性是基本体现

档案馆在社会中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门,它存在于社会之中,受社会的制约,同时也对社会产生作用,具有社会服务性。档案馆不同于档案室,它保管档案的目的不是为某一单位、某一系统小范围服务,而是为社会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它的服务范围大而广,面向社会各个方面,遍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④这是自19世纪40年代至今档案开放的基本结论。数字档案馆的本质是档案馆。数字档案馆是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将原有的馆藏档案数字化,并收集、采集、捕获有价值的数字档案信息资源,通过网络技术建立分布式、跨地域的有序的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该系统以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为基础,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为平台,以用户需求为根本,提供各种信息服务。⑤国家档案局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⑥指出,数字档案馆的四项基本业务功能“收集、管理、保存、利用”,一旦缺乏广泛的、本机构以外的“利用”环节,便不能称为数字档案馆。基于这种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理应是服务社会大众的档案馆,是大众利用国土资源信息的开放性的窗口。

1.是自然生态系统基本法则

任何一个自然生态系统都是开放的,有输入和输出,而输入的变化总会引起输出的变化。虽然输出并不是立即变化,有时会延迟,但是决不会赶在输入之前。输出是输入的结果,输入是原因和源头,两者呈现一种动态的平衡。⑦信息生态系统中,信息的生产者、传递者、分解者、消费者与外界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换,构成了一个信息生态循环。⑧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作为人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与外界环境有着不断的交流,其自身处于不断输入和输出的循环往复之中,通过信息传递和价值转化不断地与外界进行交流,包括机构、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这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法则。

2.是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范围内“第三次浪潮”的兴起,信息技术对档案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对数字档案馆的产生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驱动作用。近年来,计算机技术、信息处理技术、信息可视化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以及web2.0技术、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为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数字档案馆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也是集成了众多现代技术的复合系统。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在建设过程中主要依托3S技术、物联网、ArcGIS、WebService等先进技术,这些先进技术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开发应用,本身就是一个种开放性的体现。同时,这些技术不断更新、升级,早期的国土档案数字化也不断发展成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不仅体现了技术的推动作用,也展示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开放性。

3.是落实民生政策的必然要求

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将民生问题与部门职能相结合,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新局面。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显示了我国在推进政治民主化、打造阳光政府、满足公民信息获取过程中所做出的积极努力,也为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社会价值、实现档案信息共享迈出了坚定步伐。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保存有国计民生的重要档案信息。例如,征地文书、土地调查、土地登记、违法占地处理材料等,详细地记录了土地开发利用过程的基本情况。这些信息不仅是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也是征地、处理纠纷的依据,还是土地科学规划利用的依据。从这个角度看,落实民生,也必须将国土规划档案馆设计成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

三、推进实践应用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符合数字档案馆本质与时展潮流,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也有着广泛的实践应用。

1.应用视角

(1)多目标

不同的使用者,对同一档案信息有不同的使用需求。例如,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人口信息,可以用作学区规划,也可以用作住房区规划等。档案资源具有多目标的使用特性,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开放国土规划的档案资源的价值。

(2)多内容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含有丰富的专业化档案信息资源,在开放性的视角下,可以将不同来源、不同载体的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例如,同一主题下不同载体(纸质和声像)档案进行整合,或透过共同的地理坐标系统将各种不同主题的档案资源套叠,以方便对档案信息的深度挖掘,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3)多途径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拥有调查、收集、整理的专业档案,是真实、完整、可靠的档案信息资源,为利用土地的不同机构(尤其是政府机构)和个人提供了保障。例如,有关机构进行土地规划、旅游规划、商居土地投入或个人进行土地置换、拆迁补偿等,就可以通过专业数字档案馆的平台进行咨询利用。通过协调“管”与“用”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生态平衡。

(4)多范围

公路建设选线、垃圾场选址、工业发展区区位规划等空间选址,均需要利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支持,再配合专业的数据库,整合专家系统,出台建设规划方案,分析各种方案的优缺点,从而使决策的过程更加科学化。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整合了庞大的国土及规划专业档案信息,通过该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有利于未来空间发展。

2.应用重点

(1)与政府部门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区域开放性

为政府部门规划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基本任务。201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在28个市县开展了“多规合一”试点。⑨随之,其他市县甚至一些省级行政区也陆续提出。究其实质,“多规合一”就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与政府部门结合,不同的政府机构利用数字档案馆平台,消除原有的市县规划下的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以此来提升政府对于土地空间的管控能力,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和规划管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开放性应用最早体现在政府规划方面。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建设以前,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各种与规划相关的信息无法及时地传送,冲突时有发生。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拥有精准的土地档案信息等资源,通过信息的及时推送,打破了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国土资源与管理机关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进而为政府各部门之间搭建起了“桥梁”,形成了节约型的生态系统。

(2)与“智慧城市”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整体开放性

为“智慧城市”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功能的拓展。近年来,国土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与GIS技术的结合,形成了空间库、目录库、图文库三库合一的数字档案馆管理模式。例如,陕西省西安市勘察测绘院建立了规划用地档案管理的GIS系统,科学管理大量征地信息和档案资料⑩;安徽省安庆市城建档案馆通过融合城建档案管理规范、著录规范和GIS技术,研制开发了“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山东省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的“国土一张图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国土档案“数、图、文”一体化管理;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开发设计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初步实现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图文一体化查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人口激增,交通等问题开始凸显。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为加强城市管理,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框架和基础。“智慧城市”绝不仅仅是实现城市的智能化,还包括人的智慧参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等,具有丰富的内涵。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整体开放性就是与“智慧城市”建设全面结合,充分展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建设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全面实现档案信息与地理信息、社会信息的融合与共享。例如,与实时路况结合,实现智能交通;与遗产资源结合,实现历史遗产的保护;与旅游资源结合,推动旅游业的发展等。总之,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与不同行业、系统或空间的结合,创建“互联网+”国土规划数字档案的空间,衍生出基于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新平台,从而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

(3)与民生工程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全面开放性

为民生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最高境界。例如,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承建的“数字城建档案馆系统”,将科技、文化、医疗、电子商业等领域信息数据库建立互联关系,为丰富传统档案馆馆藏提供线索和可能,并实现资源共享,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从民生角度出发,数字档案馆通过档案信息资源集成系统和档案网站构建档案信息总和服务平台进行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能够打破馆际界限和“信息壁垒”,集成各类档案信息资源,协同各数字档案馆间业务处理,实行统一认证、统一浏览和统一检索,为用户提供一体化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现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发展的整体趋势。网络环境下,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开放性建设与当前各种互联网应用相结合,如公众常用的地图软件、出行租车软件以及团购软件等,通过开发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移动应用或平台,创建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中的数字档案信息以立体或平面图及文字形式展现在公众面前,方便公众的日常生活,增强国土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在公众生活中的影响,激发国土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活力,实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全面开放性。

注释:

①林琼.国土档案数字化建设问题与建议[J].中国土地,2015(7).

②李晓燕,范威,陈三梅.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馆建设设计思路[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3(3).

③金波,汤黎华,何伟祺.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建构[J].档案学通讯,2010(1).

④朱玉媛.档案学基础[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⑤倪代川,金波.论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功能[J].档案学研究,2013(4).

⑥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EB/OL].⑦蔡晓明.生态系统生态学[M].科学出版社,2000.

⑧蒋录全.信息生态与社会可持续发展[M].图书馆出版社,2003.

⑨“多规合一”:找准方向绘蓝图[EB/OL]

⑩马骏,贾斌.基于GIS的西安市规划用地档案管理系统[J].测绘技术装备,2002(4).

11.安庆市城建档案馆.安庆市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通过省科技成果鉴定[J].2003(4).

12.李晓燕,范威,陈三梅.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馆建设设计思路[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3(03).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第3篇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将成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根本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全国各地档案部门的共同努力,但这种努力必须是有序和协调的,要能形成合力。同时,在信息化的实践过程中, 电子 政务的建设实践可以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很好的参照。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几个突出的问题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缺乏统一的领导和规划、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系统间无法互联互通导致形成的信息孤岛。相对于整个电子政务体系的建设,作为行业性系统,档案信息化工作要相对简单得多,而且也可以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建设中已经形成的成果,如 网络 基础设施、安全基础设施、相关管理制度等,但由于档案行业本身可支配的各类建设资源都比较匮乏,因此,目前对于档案信息化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通过有效的统筹和资源共享与整合来推进全国的档案信息化工作,避免电子政务建设中出现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而这必须依靠档案主管部门的强有力措施。从目前的档案信息化实践来看,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档案信息化过程中的建设资源共享与整合:

一、设立专业的档案信息化工作专门机构

档案工作的发展已经走到了 历史 的十字路口,档案信息化工作对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各级档案机构都非常重视档案信息化工作并成立了各类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如各地的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或档案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这些机构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各地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但笔者认为,仅靠这种非常设性的领导机构是无法适应档案信息化的长远发展要求的。档案信息化应该成为整个档案业务工作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也应该与业务指导、编研、档案法制等业务领域一样有相应的常设机构来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笔者建议,在国家档案局层面设立常设的专门行政机构来加强对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这一机构更多承担的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和管理职责而不是从事技术性工作;在地方各级档案局也应设立专门的常设机构来负责档案信息化工作,目前有些地方已经成立了信息化处、技术与信息化科等机构来负责这一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通过成立专业的档案信息化常设行政机构,一方面可以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日常工作,强化对档案信息化工作具体实施的管理;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档案信息化建设集聚专业人才,适应档案信息化工作乃至档案事业发展的长期要求。

二、强力推行全国统一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

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管理性标准规范、业务性标准规范和技术性标准规范三个方面。近年来国家档案局针对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各种问题陆续颁布实施了很多标准,与此同时,各省乃至基层档案部门也制订了大量地方标准,其中很多地方标准与国家档案局的标准都是重复的。一方面,各地大量制订地方标准会占用其本就有限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资源;另一方面,多种标准的共存势必会架空国家标准,导致各地档案信息化体系上的不匹配,最终对形成全国性的分布式档案信息资源库造成障碍,即使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是协调的,这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笔者认为,对于统一的行业性系统建设,多层标准的存在不仅完全没有必要,甚至会对系统建设的统一推进产生阻碍,为此国家档案局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出台有关政策,统一安排各类信息化标准的制订工作,协调各地在标准制订上的各种探索和努力,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执行统一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凡是国家档案局已经正式颁布的标准,就不应允许地方档案部门另立标准,对于违反此原则的地方档案部门,国家档案局可以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引导和纠正。

同时,国家档案局要加强相关档案信息化标准的宣传和落实,对于新出台的信息化标准要加强在档案系统和机关企事业档案部门的推广,使相关标准能够切实指导档案信息化实践,避免在档案信息化实践过程中的盲目性,减少物质资源浪费和人力资源浪费,也让信息化实践能够充分利用前人和国际国内通行的规范,提升档案信息化的规范性和质量。

三、建立全国档案信息化项目协调与交流平台

项目重复建设是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各地档案信息化所面临的任务具有同质性,另外,目前档案信息化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新的领域还有待开拓,因此在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背景下,各地极易在同一新领域纷纷上马同类项目,在还没有探索 总结 出相对成熟的建设经验的情况下,这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有限建设资源的浪费。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筹信息化建设工作,国家档案局和各省档案局应该及时掌握各地档案信息化项目的状况与进展,协调各地在新的信息化领域中的工作,避免各地在短时间内向同一新领域投入过多资源。为加强各地在信息化项目上的协调与交流,笔者建议:

(一)实行档案信息化项目备案制。国家档案局负责省级项目的备案,各省档案局负责本省项目的备案,通过这种方式及时了解各地的档案信息化进展情况,为优化建设资源提供基本决策依据。除了备案制度的建立,这一备案体系还应该由网络平台来支撑运行,即备案通过网络进行,以此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

(二)建立全国性档案信息化交流的内部网络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各地档案部门都可以及时了解其他地方档案信息化的状况,交流经验,共享技术资源,进行跨地区的信息化建设合作,与传统的通过会议、发文、考察等进行交流的方式相比,基于网络平台的交流将更加及时、 经济 和有效。

(三)加强档案信息化项目的试点与推广工作。作为行业性信息化建设项目,各地档案信息化工作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和可移植性。因此,国家档案局可以选取一定数量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单位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试点并提供相应的资金和技术资源支持,在此基础之上充分总结并摸索出一套信息化建设的 规律 和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将这些经验和方案向全国推广,指导各地的档案信息化建设,避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无序和杂乱现象。通过国家档案局的统一指导和统一规划,信息化建设将更加的有序和规范,从而结束。各地各自为政、闭门造车的局面。

四、充分利用原有档案信息化基础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成果

档案信息化工作并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不是推倒所有的一切重新开始,而是在原有基础之上进行的一项创新工作。除了利用电子政务建设的成果之外,档案信息化还应充分利用原有的信息化基础。 计算 机在档案行业中的应用在90年代已经开始,从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到现在的档案信息化建设,计算机的应用由浅入深,大大地改变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方式。在档案信息化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已有的成果,包括档案著录信息、已经扫描的档案、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避免重复性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相关单位在进行档案信息化时,要预先分析已有的档案信息化成果,在充分利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规划和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有机部分,要利用有限的资源高效推进档案信息化,就必须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建设的成果,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放在电子政务建设的大平台中来考虑。多年的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管理制度,并摸索出了一套经验,这些都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一方面,档案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本地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如网络基础设施、安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借鉴其他部门的经验和教训。为此,各地档案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当地的电子政务建设,成为当地信息化工作或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入信息化规划建设决策层,通过为政府提供有效的文档服务来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争取更多的资源来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同时档案部门要深入了解本地电子政务建设现状,摸清可供利用的各类建设资源现状,要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即凡是可以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完成的工作就不要再进行重复投入。

五、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一体化

目前,我国各综合档案馆的信息化建设都是从头开始自主建设,从 网络 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关设备的购置、软件的开发与采购直到制度体系的建立,所有工作都依靠各综合档案馆的自身力量独立完成。但是,许多基层档案馆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人员知识结构无法满足档案信息化建设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再谈信息化建设就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建立全国性的档案信息资源库就必须为基层档案馆的信息化建设找到一条 经济 可行的非常规途径。

笔者认为,对于档案信息化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可以尝试进行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一体化,即以市级综合档案馆为中心,重点支持市级综合档案馆的信息化建设,市级综合档案馆与其所辖区域的各县级综合档案馆之间实现高度的建设资源共享,这种建设资源共享应该是涉及网络设施、硬件、软件、人力资源以及制度体系等的多方位共享。通过市县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可以有效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资源的共享,拉动基层信息化建设。例如,高性能的扫描和存储设备价格昂贵,在这种情况下,县级综合档案馆就不必购置这类设备,可以共用市级综合档案馆的设备;再比如,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进行档案网站建设,但县级综合馆也不必都建立自己的网站,可以由市级综合档案馆统一建设,这样不仅能够大大降低建设成本,而且可以提高系统开发水平。

六、国家档案局集中优势资源,统一开发部分行业通用的软件系统

在软件系统的开发上,可以考虑借鉴垂直管理部门如国税系统的经验,由国家档案局集中优势资源开发部分行业通用的业务软件,统一下发给各地档案机构免费使用,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极大地减少各地在软件开发上的重复投入,另一方面也可以确保业务软件系统的开发水平,同时也为以后全国性的分布式档案信息资源库体系的形成减少障碍。

在具体实施上,还可以引入开源软件模式,即国家档案局不仅向各地档案部门提供可运行的软件,而且还可以公布软件源代码和详细的开发文档,以便各地档案部门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实际需要进行二次开发,满足各地的特殊工作需求。同时,各地的这些二次开发的成果也可以免费或有偿地提供给整个档案系统来使用。由此,在一些通用的行业系统软件方面将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开发资源平台,各地档案部门都可以通过此平台来形成合力,从而在极大程度上减少对软件开发的投入、提升开发水平和应用效果。当然,要管理好这样一个平台,国家档案局必须提供强有力的管理制度和技术力量的支持。

参考 文献 :

1 、 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2002年11月。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第4篇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使工作效率得到提升。信息化的档案向建立档案和查阅档案的人都提供了方便,在面对众多纸质档案时,由于管理档案的人员任务非常繁重,致使他们在工作中容易出现差错,但运用计算机扫描便能快速使档案实现信息化,同时还能轻松处理完档案资料,如此一来,不仅使工作效率得到了提升,同时也使存储空间得到了节省。

(二)使档案管理工作得到改善。实现信息化的档案管理,能让档案管理部门由封闭性管理转为开放性管理,让档案管理方式可以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转变成档案的信息化服务、管理和采集,进而使档案资源能实现科学配置,从而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高效的服务。

(三)方便检查查询。对传统检索方式加以利用,档案管理者可从目录中找出档案,并按照记录到库房里进行查找,但这样做非常浪费人力。在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之后,能使即时查询得以实现,管理者可选择最佳的查询方式,将所需档案从档案库里面检索出来。

(四)支持管理和决策。信息化的档案管理能确保档案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不仅能让员工通过计算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进而使他们的工作效率得到提升,同时还能综合分析档案信息,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文献支撑。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集体内容

档案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标准规范建设。是对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和电子档案信息资源标识、描述、存储、查询、交换、网上传输和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的过程。档案信息化的标准、规范相当于信息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规则”,对于确保计算机管理的档案信息和网络运行的安全、畅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档案信息网络系统和档案数字化设备。它是档案信息传输、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基础条件,只有建设先进的档案信息网络,才能充分发挥档案信息化的整体效益。

(三)应用系统建设。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档案信息的管理、档案信息的利用、档案信息的安全等方面,它关系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速度与质量、集中体现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效益和档案信息服务的效果。

(四)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档案信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之一,它的开发和利用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成败的关键,也是衡量档案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的采集和接收。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形式包括馆藏档案目录中心数据库建设、各种数字化档案全文及专门数据库建设。

(五)人才队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人才是关键。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它不仅需要档案专业人才,计算机专业人才,更需要既懂档案业务,又熟悉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有效举措

(一)制定规划,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档案信息化工作应该破除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坚持以利用为中心,充分发挥信息化工作的效用。档案信息化工作要以利用为本,充分考虑档案利用需求与特点,结合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发展水平来开展。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讲求实效,追求投资效益,做到建一个成一个,发挥效用,不能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庞大的综合性工程,档案信息化建设必须通过设置高效率的工作机构来协调其工作的开展。其工作机构应包括:信息化建设的组织管理机构、网络系统的设计建造机构、网络信息管理服务机构等。其中组织管理机构是建设的决策指挥者和组织实施者,是整个信息化工程的策动力,决定着网络建设工程的组织效率:网络系统设计建造机构是具体负责档案信息网络的规划、技术设计和工程建造的机构;网络信息管理服务机构是档案信息网络的实际运作者,负责网络的运行维护和档案信息的组织、与更新。

(三)加强档案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建设,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条件。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管理性标准规范、业务性标准规范和技术性标准规范。其中,管理性标准规范是对电子文件档案信息进行管理的一套规划,包括计算机安全法规与标准及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合法化确认标准等;业务性标准规范是对档案文件信息化处理的规范,其范围包含电子文档的标准及管理规范;技术性标准规范是指电子文档数据存储、压缩、数据交换、数据加密、水印技术和系统软硬件设施技术标准规范等。

合规体系建设方案范文第5篇

1.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

1.1可持续发展原则

档案安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不断优化、不断完善,以达到科学、合理和实用的目的。因此,档案安全标准体系中的每一项具体标准,都应该在档案管理和档案保护长期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反映优化了的技术、工作程序、组织程序和管理水平,能够体现目前先进而成熟的技术手段、设备情况和管理方法,使整个标准体系具有领先性和一定的超前性。只有将当今较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方法和档案部门的实际应用相结合,才能获得最大的系统性能和效益。

1.2权威性原则

权威性原则意味着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整体构架及其中的任何一部标准,一经颁布便立即生效,并且对于我国所有档案机构和部门而言具有指导性、参考性或强制性。只有如此,才能维护标准规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保证我国档案安全管理的整体统一性和高效性。在我国,档案工作标准属行业标准,部分成为国家标准,大多为推荐性标准,作为档案系统内各有关方面需要共同执行的规范,并不具有强制性。而档案安全问题来不得半点马虎,尤其是一些危害性较大的安全问题,必须遵守一定的约束、规范,针对这些问题制定的标准应该是强制性标准,或在推荐性标准中有强制性条款规定。

2.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

2.1业务标准

业务标准的范围包括档案安全保障术语标准、档案信息收集或采集标准、档案管理标准、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标准、档案保管和信息存储标准,包括数字信息资源长期保存等,主要是针对档案安全体系中的业务处理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解决业务操作不统一的问题。

2.2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是保障档案安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而规定的技术要求,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工作平台技术标准、档案抢救的标准与规范、档案的保护材料和方法标准或规范,修复技术标准和修复用具等通用标准和不同类型历史档案保护修复规范与技术标准、抢救流程标准等。技术标准的制定起到保证档案安全控制的作用,将先进的共用关键技术和普遍认可的安全保护方法转化为技术标准,把已经在安全实践活动中证明是切实可行的技术流程上升为工作流程标准或规范。

2.3管理标准

管理标准是指对传统档案和电子档案进行管理的一套规则,是用以组织档案安全活动的依据,包括档案安全法规与标准,档案馆工作人员、用户及设备管理规范、利用管理规定以及档案馆灾害预防等。主要解决给谁用、如何用和怎样用的问题。

3.构建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基本思路

构建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总体思路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注重实效。即要突出全面建设的要求,从我国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实际出发,从综合、宏观的角度设计档案安全标准体系;对其中迫切需要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成熟的相关标准应作为近期标准工作的重点;以需要带动可能,以重点带动一般,以近期带动远期,逐步推进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全面构建和实施。档案安全标准体系及具体工作标准的制定都要符合我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现状,从前瞻的角度确定其执行条件,保证标准可行、效果明显。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3.1处理好国际、国家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关系

国家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目的是要使地区档案馆、全国档案馆形成安全保障机制、使用安全保障技术,采用安全科学管理方法,真正实现档案安全保管、利用和长期存储。由于不同档案馆的基础条件和保存对象、人员和技术力量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档案安全标准应优先采用适用范围尽可能广泛的标准,尽量做到一次到位。在构建档案安全标准体系时,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标准,既不能一味以国际标准为准绳,认为“国际的”就是“先进的”和“实用的”,也不能过分强调我国和各地区的特殊性,认为“中国的”就是“有特色的”和“适用的”。构建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过程中,应善于科学借鉴:对于多年来已经颁布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果适用于档案安全活动,可直接采用国际和国家标准;对于政策性和具有国家特色的可采用国家标准;面对其他行业如图书馆、文物的标准,应以借鉴、参考为主,并适当加以补充和完善,由此形成符合档案行业(地区)实际情况的标准化规范体系。

3.2处理好与相关领域标准之间的关系

与档案相关的领域有图书、文物、遗产等,都在开展标准建设,并有着共同的性质,如保护对象、保护措施、管理方法,其中部分业务有交叉处和相似处。这些相关行业因保护对象不同,在保护历史文明中各自承担着重要的作用,扮演着独立角色。因此,档案安全体系的构建完全可以借鉴相关机构颁布的比较完善和成熟的相关标准,并与国家安全保障体系指导总方针保持一致。不同行业在标准建设方面,侧重面、关注点不同,可以互相借鉴,以便加快档案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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