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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屋安全整改方案{甄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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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屋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资金筹措及改造重点

1、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通过中央扩大试点补助、省级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节能示范户补助、农民自筹等其他项目资金整合的办法,全面高标准完成任务。

2、今年县上下达我镇农村危旧房改造60户,改造工作重点:残疾人建房户13户,其余47户采取集中原则。房屋建设均按照县城建局提供的《县农村危旧房改造设计方案》中的样式和标准同步建设。不足部分资金由群众自筹解决,具体分配方案附后。

3、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的要求:即按照五保户、低保户、计生两户、其他贫困户和一般户给予不同标准的资金补助。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核定,制定方案(4月1日—4月30日)

镇上根据县上下达的改造计划,制定改造方案及领导小组,于4月30日前报县建设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实施改造(5月1日—8月1日)

根据改造实施方案,镇上与施工单位、危旧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后开始建房,每十天上报一次进展情况,于8月1日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镇验收督查组定期巡回检查,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8月2日—8月30日)镇上要随时掌握本区域危旧房改造情况。工作完成后,镇政府进行初验,并写出专题报告,申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建设保准及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为主,先易后难,先近后远,逐步推进;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因地制宜,突出民族特色的原则。要依据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调整农村村庄布局,使群众居住相对集中,有利于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依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同步搞好村庄整治,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互促互进,达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的。

2、严格执行危房改造的标准,改造资金大部分有镇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要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户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房屋结构为砖木或砖混结构(设置上圈梁和构造柱),凡达不到抗震安全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享受补助资金。改造建设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美观大方。

3、红山根集中建设示范点(30户以上),要设置农村危旧房改造效果简介牌(新旧房屋照片对比)。

4、红山根集中建设示范点按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建设。改造围墙、大门,房屋必须同步改造,只改造围墙大门的不予验收。

工作要求

农村住房改造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县政府为民办的实事,群众期盼,社会关注,影响深远。各村、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贫困残疾人建房参照当地农户中等住房水平,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为宜,原则上对原有危房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对筹资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可酌情减小修建面积。房屋建设式样可根据建房户意愿进行设计(尽可能按照无障碍要求设计)

1、为了切实抓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镇上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

2、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要建立专账,指定专人管理,资金要采取“一折通、一册明”发放,严禁发放现金等不规范行为。

3、抓好工程质量。要加强危旧房改造安全管理,所建房屋抗震设防必须达到当地设防标准。凡是将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工程不予补助,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建设房屋进行轮回检查,确保危旧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危旧房屋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2篇

一、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部署、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原则,同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部门、安全网格员等有关责任主体参与,组织开展这次老旧楼房和房屋装饰装修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范围

本次老旧楼房和房屋装饰装修安全排查工作重点排查2005年以前建造的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砖混结构楼房;重点检查商场、酒店、宾馆、超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因装饰装修改变主体结构的住宅或经营场所。

三、排查内容

1、重点检查老旧楼房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停止使用;有危险的房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

2、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存在结构加层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明显加大使用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明确排查房屋的物理状况、产权和使用状况,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四、责任分工

本次老旧楼房大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1.市住建局负责贯彻落实老旧楼房和房屋装饰装修安全排查相关政策,制订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检查建筑主体结构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和变形情况,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并提供安全排查技术指导,对于难以确定安全状况的房屋报将聘请具备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组织鉴定。做好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数据。

2、市城管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通过现场检查和与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调查的手段,排查房屋建筑是否存在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是否存在违反原设计规划擅自加层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

3、市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老旧楼房大排查涉及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优势,通过安全生产网格员引路,摸清管理范围内的基本情况,提供影响房屋安全方面的信息。

五、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3月10日—3月15日)。各部门组织专人参加此次老旧楼房和房屋装饰装修安全排查,选派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并做好本单位的工作统筹安排,在检查过程中各部门不得因故缺失,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各单位组织人员替补,保障工作的持续性。

2、排查整改阶段(3月16日—4月16日)。建立排查台帐,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房屋坍塌安全事故。

3、总结上报(4月17日—4月25日)。市住建局将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排查、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

危旧房屋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3篇

随着“三年一中变”任务即将顺利完成,我市的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10年一大变”工作也要同步部署推进。我室在对“2010年一大变”工作进行前期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发现我市老城区的危旧房屋问题比较严重,较大影响了广州中心城市的环境面貌。为此,我室专门组织调研组,对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先后赴上海、北京、福州等城市进行学习考察,研究探索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政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及我们的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市危改工作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市在公房租金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实施危改工作。2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1990年我市完成危改投资2100万元,而2000年则达到2.3亿元,相当于1990年10倍多;1990年我市完成拆迁面积仅约数千平方米,而2000年完成拆迁面积近10万平方米,相当于1990年数十倍。1999年,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力争用2年半至3年时间完成1997年登记在册的23万平方米危险房屋的排危抢险工作的目标,并制订了相应的改造工作步骤、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目前,32片危改责任地块的23万平方米危房(涉及改造总面积7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中,成片拆除危房12万平方米(总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维修加固危房11万平方米。仅市一级就累计投入资金约4.6亿元,全面完成了交电新村、西华路等10片地块18万平方米的成片拆迁工作,共拆除危房7万平方米,约6200户近2万人从原来低矮、潮湿、拥挤、危险程度较高的危旧房中搬出,被安置到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棠雅苑、棠德花园、阳光花园等多处安置小区,户均面积从改造前的24平方米增加到33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从改造前的9.8平方米增加到13.3平方米;同时完成了沙河墟地街等4个项目的维修加固工作,维修加固危房、严重损坏房面积共54268平方米。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目前实有房屋面积13578万平方米,其中各级房管部门的经管房屋2011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量的14.8%。另据市房管部门经管房屋的安全普查结果,我市在基本完成23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后,仍然存在危房26.4万平方米,严重损坏房80万平方米,一般损坏房402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1.42%、4.3%和21.6%。此外,85.2%未列入房管部门经管的房屋中,包括绝大部分的私房、企业用房、宗教用房、学校用房等,同样存在相当数量的危旧房屋。我市危旧房屋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改造任务依然相当繁重。

造成我市存在如此数量众多的危旧房屋,以及其增长势头仍在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年限长。我市的危旧房屋普遍建于三、四十年代,有相当部分甚至建于清末民初时期,到现在已经大大超过了其使用年限。二是建造标准低。由于当时客观条件和技术水平的局限,我市的危旧房屋建造普遍采用砖墙、砖木、预制板式结构,使用年限短,抗震、抗风能力差。三是自然条件的影响。我市气候潮湿多雨,常有台风袭击,而我市老城区大多地质条件较差,地表下存在较厚的淤泥冲积层,地势低洼,排水设施落后,房屋水浸情况相当普遍,对危旧房屋的损坏相当严重。四是违章乱搭乱建。多年来,危旧房屋房屋的业主、住户为了解决居住问题,违章乱搭乱建的现象非常普遍,进一步加快了危旧房屋的损毁速度。五是政策导向的消极作用。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租金制的房屋租赁政策,无论是经管房或私房,其租金收入都不足以对危旧房屋进行有效的修缮和改造;另一方面,我市实行房屋拆迁“拆一还一”的补偿政策,对广大危旧房屋业主,尤其是私房业主起到一定的消极作用,他们宁愿等待拆迁,得到一套新房的补偿,也不愿意掏钱进行修缮、改造,造成了危改工作严重滞后。六是开发建设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我市旧城区有相当部分地块被划了红线,但至今还是征而不拆,房屋业主与征用单位互相推诿,致使其中的危旧房屋得不到最起码的养护;另一方面,老城区基建、市政工程的基础施工,致使周边的危旧房屋压沉压裂,加速了危损速度。这种情况在荔湾区尤为普遍,如陈家祠广场旁边的龙塘西地块,多为建于60年代砖木、混合结构房屋,近年来由于附近康王地下商业城施工,造成房屋因地陷致危、裂缝满布,但居民无法搬出,情况相当危急;宝华路的宝华中约地块,由于周边五元名都、文昌阁的施工,相当数量百年楼龄的房屋岌岌可危,仅靠密集的桩顶承重,住户(相当部分是孤寡老人)每日在木桩间起居饮食,生活环境异常恶劣。

虽然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经过近3年的大规模改造建设,基本完成了23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但在实践来看,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首先,对危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明确的总体思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对危改工作存在两种错误或片面的认识:一是对我市的危旧房屋总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缺乏了解,认为我市经过这么多年的旧城改造,特别是经过近3年大规模的危房改造建设,危房的现存数量已经不多,不足为患,无须再加大危改工作力度;二是对危改工作的实施情况不甚了解,认为制订优惠政策,加大对危房工作的扶持力度,会冲击正常的房地产市场。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我市危改工作的总体思路一直得不到明确,未能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的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其次,危改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部门工作不协调。我市危改工作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其他原因,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难以跟进,协调难度较大,致使危改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危改工作的发展。

第三,危改政策不配套、不落实。一方面,我市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危改的地方性法规,也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危改政策体系,而一些与危改工作密切相关的现行法规、政策,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危改工作的迫切性和特殊性,导致危改工作实践中碰到不少操作性的困难。如《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关于拆迁期限、补偿安置等方面的规定,明显不适应危改工作的需要,加大了危改成本和工作难度。另一方面,作为迄今为止我市唯一的市一级危改工作专门文件,市政府1999年颁发的《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危改项目的拆迁政策、优惠政策、资金来源和安置小区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但从实践看,除了免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项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外,其他各项规定或者因为与其他的现行法规、政策有所抵触,或者因为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落实较难或不完全落实到位的情况,给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极大压力和困难。

第四,危改资金缺口较大。按照我市现行的做法,仅仅依靠从全市经管房租金收入中提取20%(每年约4000-5000万元)作为危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全市危改工作的需要。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由于危情告急,在《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银行低息贷款、住宅小区销售所得、危改项目拍卖等筹资方式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市、区危改部门为了确保完成改造任务,不得不一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途径,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开发商参与改造等方式,解决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些做法,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但在当前我市的政策框架下,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负面效应: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危改,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引入开发商参与危改,由于在很多关键的具体环节上缺乏相关的政策规范,如准入条件、开发主体、资金监控、享受危改优惠政策、施工管理等等,容易导致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市、区危改部门近3年内与开发商合作实施的11个危改项目,除了一德路地块项目能够顺利完成以外,其他的都先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现象,如福今东地块项目是唯一一个由开发商全资投入的危改项目,至今开发商已投入超过1.5亿元,一期工程拆迁安置完成后,由于我市建筑施工管理政策的变化而导致停工,已挖好的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深达10多米的基坑长时间暴露在外,对附近的居民区、幼儿园构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二期工程也由于拆迁纠纷而无法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危旧房改造工作牵涉老百姓的切实利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加快推进危改工作,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对于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顺利实现“2010年一大变”目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危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危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通过党代会、人代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等形式,明确提出我市危旧房改造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并把这项工作列为“2010年一大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未来几年的一项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政、地税、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市政园林、城管综合执法、环卫、人防、公安、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顺利推进。建议参照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做法,成立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组长、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研究、协调解决危改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做好需要审议或协调的有关问题的前期工作,对危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具体包括:根据全市房屋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危旧房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拟危旧房改造专项法规、政策并贯彻落实;调动区、街参与危改工作的积极性,对区、街危改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办理全市危旧房成片改造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依法对危改工作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监督各区房管、危改部门依法行政,依照既定的计划、方案完成危改工作任务;负责跟踪落实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等。

(三)完善法规,加强执法。

一是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我市实行的“拆一还一,不补差价”的拆迁补偿政策,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较大的制约作用。据统计,仅回迁房价一项,就使危改项目拆迁总成本上升了16%,极不利于危改项目的良性发展。不久前,国务院颁布了最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进一步明确了“产权等价交换”的拆迁补偿原则,也就是在拆迁补偿中,分别对被拆房屋和安置房进行市场估价,差价部分多还少补。建议贯彻国务院《条例》精神,尽快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科学确定合理的回迁、永迁差价补偿标准和拆迁货币补偿标准,以降低成本,推动危旧房改造以至旧城改造工作的良性发展。二是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拆迁工作相比一般的房屋拆迁,在拆迁期限、补偿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促进我市危改工作的健康发展,需要研究制订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建议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将危改实践工作中碰到的危房鉴定、危改地块确认、强制搬迁、补偿方式机标准、改造开发优惠政策、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问题,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学习香港及国外的先进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房屋业主定期对达到一定年限楼龄的危旧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对属于危房或不符合有关房屋安全标准的,要求业主自行修缮,或由有关部门强制性进行修缮,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修缮费用。

(四)摸清情况,制定规划。

建议对全市范围内的危房、严损房、一般损坏房和超过使用年限的旧房(包括公房、私房,住宅、非住宅)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查、摸底工作,分门别类,一一造册登记,建立起全市危旧房屋动态信息库。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以及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由规划部门根据规划的要求,划定各危改地块“红线”,确定规划设计要点,由市、区危改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我市危旧房改造总体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报市危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批准实施。这项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房屋安全鉴定费等有关费用,由市、区财政拨出专门经费或通过建立危改专项资金解决。

(五)提供贷款,改善住房。

为了使危改的拆迁户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包括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建议借鉴北京市的做法,向危改区拆迁户提供较低利率、较长还款期的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危改地块的所有拆迁户,可以以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为抵押,参照房改的有关政策,申请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疏散人口,改善住房。

进一步加快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不仅要解除危房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威胁,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还要通过危改,疏散旧城区人口,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将危改工作与盘活解困房、安居房和解决空置商品房问题结合起来;同时,落实《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按照规划的要求,在我市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组团中建设一批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环境较好的危改安置小区,以促进危改工作的发展。

(七)明确思路,完善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危旧房改造问题,关键是明确思路、完善机制。既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已拆平地块的施工建设,确保市政府1999年提出的23万平方米在册危房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又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研究确定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运作机制。

1、明确危改工作总体思路。根据我市“北优、南拓、东进、西调”的总体发展战略和旧城区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为了保留和体现广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我市危改工作要坚持修缮维护与拆迁改造并重的指导思想。对于大部分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危旧房屋,主要由市、区危改部门根据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和实际需要,先通过加固、修缮和内部改造实施排危枪险,再按照“修旧如旧”进行“穿衣戴帽”整饰。对于部分确实没有保留价值或房屋破损严重、非拆不可的危旧房屋,由市、区危改部门作为项目业主,通过招投标组织有资质的拆迁单位实施统一拆迁,按危改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进行统一安置,拆平地块作为政府土地储备,按照规划的要求需要进行开发建设的,按有关规定进入土地有形市场,由市国土部门结合市场的情况,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的开发建设享受危改优惠政策;需要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的,由有关部门组织建设。

危旧房屋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4篇

今年4月3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旧城改造动员大会,月明副市长对全市旧城改造工作做了周密部署,鸿举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紧随着出台了渝府发〔20*〕36号、37号、3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要求和政策。今天会议的目的是贯彻全市旧城改造动员大会和相关文件精神,号召全区上下充分熟悉危旧房改造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气力投进到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来,切实把这项安居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顺利启动起来。等会,张季书记就危旧房改造工作将作重要讲话,我先讲四点工作性意见。即锁定对象范围,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关键环节,强化保障措施。

一、锁定"一三"对象,增强三个意识

(一)锁定"一个主体、三个捎带"的对象

"一个主体",即危旧房。危房的定义是20*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的界定是*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进使用的房屋。

"三个捎带",即:即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其他*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片区捎带房屋的数目严格控制在危旧房屋拆除数目的50%以内。经摸底核实,我区有危旧房片区22个,主要分布在弹子石、上新街、滨江路沿线及海棠溪街道,另有部分零星地块分布在南坪和铜元局街道;危旧房东体量为77万平方米,捎带量为38.5万平方米,本次改造的任务总量为115.5万平方米。

(二)增强三个意识

一是机遇意识。一定要把这次危旧房拆迁改造作为一次重大机遇、历史机遇来把握。这次全市同一部署,声势很大,是改造旧城,改善民生,改善形象的契机。改善民生,首要的就是改善老百姓,尤其是低收进群体的住房题目,这是贯彻落实薄书记解决好原住居民题目的具体措施。过往我们搞危旧房改造,搞拆迁,工作推动起来比较困难,就是由于没有大天气。这次是全市在营造一个大的氛围来搞拆迁,市委、市政府斥资1000个亿,要责备市三年完成700万方危旧房的改造任务,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方方面面都把危旧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既是市委市府交办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推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好机会。我们一定要顺势而行,借势而为,充分利用好这个时机、政策和天气,把过往难于解决的困难一并解决,把过往犹豫未定的事情一并推动,通过旧城拆迁改造,增加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形象,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让全区的城区面貌有线人一新的变化,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危旧房改造,是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的五件大事之一,熙来书记、鸿举市长十分关心;危旧房改造,是我区"城市建设治理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危旧房改造,顺应了群众改变居住环境的需求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全区发展绕不过往的一道坎,危旧房改造事关老百姓的亲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全社会、老百姓万分关注。要坚持我区以前旧城改造的好方法,"自家的孩子自己抱",同时旧城改造的各个片区要形成协力,希看大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对这项工作,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唐代工部侍郎杜甫就发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冷士俱欢颜"的感叹和呼吁,我们更要有这种责任和义务做好这件事。为此,区里成立了专门的危旧房改造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建委,由建委、房管、国土、规划、财政、宣传、公安、等部分组成,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建设和综合协调组、土地整治储备及拆迁安置组、统筹资金组、宣传组、维护稳定组、检查考核组)。对于相关区级领导、相关区级部分的职责以及具体的目标任务,在随后下发的《实施意见》将逐一明确,希看各级各部分尽快上手,进进状态,加快推进。

二、明确两年目标,坚持八项原则

4月8日,书记视察我区,对我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提出了确保三年结束,力争二年完成的要求。区委、区政府结合实际,经过近几个月的调查研究和政策论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总体思路:通过实施危旧房改造,加大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建设;推动拆迁安置进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快建设集中绿地和公共广场,保障住宅小区基本绿地达35%,危旧房改造片区绿地达50%,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对城市主干道、主要节点进行环境整治和立面风采设计,凸显*四岸、*风情和大都市景观,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建设宜居城区。

"两年目标",即20*年为启动突击年,以改造零一机械厂片区、重棉三厂片区、海狮路片区、二院西片区、杨家山片区、前进村片区、大佛段片区、滩子口片区、向家坡片区、*化工厂片区和弹子石正街一期等11个片区为重点,力争完成52.5万平方米,其中主体量35万平方米、捎带量17.5万平方米的危旧房拆迁;2009年为攻坚扫尾年,力争完成63万平方米,其中主体量42万平方米、捎带量21万平方米的危旧房拆迁。改造过程中要实施三个靓点工程,即:一条古道(*古道)、一条老街(*老街)、一条生态文化长廊(*皓月文化长廊)。

大家看到,这次危旧房改造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情况复杂,由于好改造的片区、地段都已改造完毕,未改造的都是硬骨头。因此坚持以下八项原则是做好工作的条件。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突出政府主导责任主体;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有效发挥产权单位作用。通过土地整治招标拍卖改造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一批,政府投进拆危建绿改造一批,传统街区建筑保护修缮一批等方式予以实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民生为重,坚持把危旧房改造与民生改善相结合。我区的大部分危旧房片区,房屋昏暗破旧,多数都不是成套的屋子,共用一套厨房。有的一层楼只有一个厕所,有的甚至没有厕所。同时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滩子口片区、弹子石正街片区和*路沿线,多数房屋是40、50年代的穿斗房,在"7.17"洪灾中受损严重,住在里面的老百姓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安全得不到保障,他们改善居住条件,生活条件的愿看十分迫切。实施危旧房改造,目前来看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的一条主要途径,也从一个方面改善了民生,从一个方面解民之忧、解民之难、解民之困。同时,旧房改造不能搞"单打一",以前我们搞安置房就有过这方面教训,修几幢屋子,环境配套较差,老百姓意见不断。因此,我们现在的旧房改造应该体现出更高的水平和意识,要注重"四个结合",实现"一个整合",即:危旧房改造与配套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与主城区控制性详规有机整合。

(三)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无重点就无以突破,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危险点就是重点,特别是要捉住"7.17"洪灾、"5.12"地震受灾后最危险的房屋。要采取"点、线、片"结合,捉住这个重要的、能出形象的点,以点线带动成片的推进,对于房屋安全隐患最突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危旧房片区、已取得土地开发权或招商条件成熟的危旧房改造地块、主城*四岸、城市主干道两侧、轻轨沿线和重要节点区域重点先期实施改造。尤其是"城中村"现象,不城不乡、不伦不类、规划治理都是死角。

(四)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拆迁、妥善安置的原则,把拆迁政策明白交给老百姓。依法拆迁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不要拆一片,官司一串,群众上访不断。相关部分必须制定公道的拆迁安置方案,严格审批程序,严格依法拆迁,在价格评估、房屋安置、公摊控制、货币补偿、最低保障等方面同一政策、阳光操纵、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珊瑚村拆迁为我区危旧房改造树立了一个好的典型。"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危旧房改造方案、优惠政策、面积测算方法、安置顺序等事关拆迁居民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视、社会监视、*监视和监视部分的监视。要学会把政策交给群众的工作方法,让群众知晓、明了、自己会测算,只有让群众知道你的拆迁没有亏他,拆迁工作才能事半功倍。要妥善处理好有情拆迁与依法拆迁的关系,既要严格补偿安置标准,又要果断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要在拆迁中解决群众的一些亲身困难,带着感情、带着扶危济困的意识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于一些以无理要求阻挠拆迁的"钉子户",只要做到依法依规、于情于理,该依法强拆的,法院要站出来;该维持稳定的,公安要负责,宣传要跟上;区纪委监察局也要参与进来;在此,特别夸大一下组织纪律和原则,纪律是工作的保障。各级干部应在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多做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平息、化解各种是非矛盾,与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五)坚持科学规划、效益平衡的原则。要以项目为载体,高出发点、高标准规划;完成危旧房拆除、改造,实施土地整治,改进基础条件、提升地块价值,科学设计地块指标、推行净地出让;全区一盘棋、整合资源、综合平衡,在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同时,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

(六)坚持拓宽渠道、多方融资的原则。采取区级财政投进、平台融资、项目招商、大的产权单位自筹、争取市级优惠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各业主单位要做好资金张罗工作,抓紧张罗启动资金,用于拆迁及安置房建设。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要提前做好项目包装、招商引资工作,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发展经济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这次危旧房拆迁改造工作也不例外,同样要招商引资。

(七)坚持同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同一领导、同一决策、同一指挥;理顺工作职责,建立区、部分(街镇)、业主单位三级治理网络;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科学运行机制,形成各司其职、政令畅通、协调推进的危旧房改造工作格式。

(八)坚持正面引导、保障稳定的原则。全区在实施危旧房改造过程中,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讲解释,要制订同一的宣传手册,人手一册;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接触、深进老百姓,与其多交流,争取整治和改造区域的老百姓的理解与支持。借助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让老百姓了解政府实施危旧房改造的目的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营造一个广泛理解、人人参与、大力支持危旧房改造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同时,切实解决拆迁、安置、补偿等重点、难点题目,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三、把握五个关键,推进今年四个阶段工作

(一)把握五个关键

第一个关键是规划

此次危旧房改造,必须做到规划先行,要一个片区一个片区地进行规划,要从总体上、形态上、环境上作好谋划。过往的控规有很多指标和现实情况都有出进,有的片区控规是几年前做的,有的甚至更早,制约了现在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对部分片区原有的控规进行片区性重新规划,编制控规的原则就是要有前瞻性,规划要结合森林南岸的打造要求和各旧城片区所在区域总体规划要求,要考虑沿山河际线、防洪等因素。总之,规划要按照"宜居城区"、"森林城市"、主城核心区的要求,体现南岸是山水园林城区的特色,不能出现"改造一*,还是旧城区"的结果。

第二个关键是招商

今年需要完成的拆迁任务是52.5万方,至少需要十几个亿的资金,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就是招商。我区危旧房片区中,有的招商引资已经落实,有的已经形成了意向,有的正在包装策划。要搞好招商工作必须留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招真正有实力,有资金的开发商;二是要招有经验,有品位的开发商;三是要招讲诚信的开发商。

第三个关键是模式

要坚持片区整体拆迁开发建设的模式。这次我们确定了22个危旧房片区,但拆迁的范围并不仅仅是指片区内的危旧房,一个片区可能仅有一部分房屋是危旧房,假如只把这部分危旧房拆除,拆除以后也不好建,无法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也影响了片区整体规划布局,片区的整体形象也出不来。所以,我们要通过成片整体的规划、拆迁、招商、建设,按照拆一片、建一片、绿一片、改善一片的原则,要注重通过与配套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与主城区控制性详规有机整合。同时,有条件的片区可以引进总部基地、物流中心或者大商场、大卖场等先进经济业态,终极实现地区的产业升级。例如弹子石重棉三厂、大佛段等片区拆迁后,就可以为我区总部经济发展腾出位置,提供空间。

第四个关键是政策

为了扎实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人正当权益,妥善解决被拆迁人的安置题目,市政府专门就本次危旧房改造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有关题目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其政策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拆迁方面。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和土地出让金返还。在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方面,危旧房"主体"部分由原来的"拆一免一点五"调整为"拆一免二点五","捎带"量不足"主体"量50%的部分实行"拆一免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规则许可证执照费,均由原来的减半征收调整为全额减免。以上规费均按照"谁拆迁、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即征即返方式返还给投资拆迁的单位和机构。

二是在拆迁补偿安置方面。加大了对被拆迁人的政策优惠力度。本次危旧房改造对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政策充分考虑了其公道的利益要求,在货币和实物补偿安置方面均加大了政策优惠力度。如:对于在规定搬迁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的,除按规定享受货币安置补偿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外,还可获得特别奖励费;对于低收进住房困难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的,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等值或实物补偿安置,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同时,政策对被拆迁人在子女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以及就业、培训、医疗等方面也给予了非凡人性化的考虑。加大了对被拆迁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市有直管公房的拆迁,将坚持依法补偿产权人、适当照顾承租人的原则。拆迁直管公有住房时,有条件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无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与承租人3:7的比例分配,对确无条件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不低于70%,承租人不高于30%比例分配。

三是在安置房建设方面。危旧房改造中建设的拆迁安置房规费缴纳参照现有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执行,免缴相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安置房的建设与经济适用住房相比还有几项重大的政策突破。首先是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给,土地出让金即征即返;其次,户型面积设计标准、上市交易治理不受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限制,享受完全产权。

第五个关键是程序

一是项目申报和确立。由危旧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单位(已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的项目除外)委托具有相应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组织调查摸底、拆迁评估,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向区相关部分申报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再向市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申报列进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进行土地储备,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凡列进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的,由责任主体单位会同区建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监察局等部分,编制项目招标条件,报区政府审定后进行招商。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意向参与拆迁整治的,采取项目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没有开发建设单位愿意参与投标或摘牌的危旧房改造项目,由责任主体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是土地出让招拍挂。危旧房改造片区拆迁整治完毕后,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实施单位配合,确定项目范围,核算土地综合价金(包括拆迁本钱、整治本钱和土地出让金等),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函。对有开发建设单位愿意参与投标摘牌的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实施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即进进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程序,确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四是实施开发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中标或竞得项目的实施单位办理完成项目立项、规划用地选址、方案报审、用地审批、工程施工报建等手续后,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

(二)推进今年四个阶段工作

万事开头难。我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自往年5月以来,相继开展了摸底调查、房源清理、组建机构、分解任务、宣传发动、规划落地、拆迁前置条件预备、资金张罗等工作。今年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

1.前期预备阶段(当前-6月初)

会后立即着手,细化完善实施意见、重点制定7个专项计划:

一是区建委牵头负责,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部分配合,拟订全区危旧房改造政策和措施,报区政府批准后贯彻实施;编制危旧房改造2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和安置房建设的申报工作。

二是区房管局牵头负责,区建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等部分配合,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拆迁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和完善城市拆迁安置政策;编制拆迁计划,督促检查拆迁进度,对拆迁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申报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中危旧房的改造和廉租房的治理,负责住房解危解困、安置房工作的规划、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和监视,及时提供安置房、商品房和二手房信息。

三是区规划分局牵头负责,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配合,依据经政府审批通过的危旧房改造计划和调整后的控制性具体规划办理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做好危旧房改造片区新建安置房的规划布点工作。

四是区市政委牵头负责,区规划分局配合,负责编制危旧房改造片区的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规划方案;做好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内排水管网和路灯管网的搬迁工作;配合做好危旧房片区市政基础设施、绿化用地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组织对危旧房改造片区内不需要拆除的旧房进行整容,负责危旧房改造片区城市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五是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委、区建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房管部分配合,利用危旧房改造政府性业主公司和政府性融资平台,张罗危旧房改造资金;负责危旧房改造资金使用的监视治理。

六是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做好危旧房改造的宣传发动工作,协调各新闻单位对危旧房改造的宣传报道。

七是区办牵头负责,牵头审查维稳工作预案;做好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危旧房改造平稳推进。

2.安置补偿阶段(20*年6月-11月)

由区房管局牵头负责,实施全区危旧房改造安置计划,加快启动安置房规划建设,指导各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妥善安置;并委托有资质、信誉度高的专业评估单位,实施危旧房拆迁补偿评估,初步核定补偿标准,提交领导小组同一研究确定。

3.全面拆迁阶段(20*年7-11月)

由区房管局牵头负责,实施全区危旧房改造拆迁计划,严格拆迁许可审批程序,规范拆迁代办工程治理,指导各片区项目业主单位实施拆迁。危旧房改造将分片区、分批、分类启动。各片区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及时反馈各方面信息,围绕急需解决的主要困难和题目,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提交领导小组同一研究决定,整体快速推进。

4.检查验收阶段(20*年12月)

今年年底,将对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和检查总结。

四、强化六项保障,确保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一)领导组织的保障

一是成立南岸区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分管副区长朱维和区委常委王平昆任副组长,各有关部分、单位为成员。

二是结合全区重点项目,每个危旧房片区明确由一名区级领导牵头联系,共同抓好危旧房改造工作。

三是成立重庆市南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发公司),直接隶属区政府治理。成立南岸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城市、农村安置房建设。与南发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南发公司为区政府指定的区级土地储备机构(区土地储备中心除外),统筹各种资源,负责对全区危旧房拆迁地块和一部分农用土地实施土地整治、储备和招商,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安置房建设和治理。

(二)工作机制的保障

一是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或委托相关领导,每月召开1次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专题集中研究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

二是每月召开2次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组会议,主要研究各责任片区内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具体事项,了解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三是每季度检查1次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危旧房改造前期出现的题目。20*年底对年度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危旧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编制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危旧房改造进展情况,反映工作题目,提出工作建议,确保信息畅通。

(三)改造资金的保障

危旧房改造资金实行全区同一平衡,要进一步拓宽张罗整治和改造资金的渠道。一是整治改造中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该由区政府安排资金的纳进计划。二是积极探索融资信贷模式,加强银政、银企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贸易银行信贷资金参与旧城改造。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在资金调配上要设立专户治理和使用危旧房改造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四是相关职能部分要积极向上争取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资金投进。

(四)拆迁安置房的保障

坚持"安置房先行"的原则,多渠道解决拆迁安置房题目。一是清理并适量购买、储备存量普通商品房;二是在部分有条件的旧城改造项目配建安置房;三是在危旧房改造范围以外、土地本钱相对较低地块选址新建拆迁安置房;四是在不影响住房保障供给体系的条件下,调整部分条件成熟的经济适用房为拆迁安置房。

区房管局牵头,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按照统筹规划、高效治理、总量控制、以需定产、政府审价的工作思路进行同一规划,公道布点,转动建设,实行定点建设、定向供给、定价安置。按"今年启动、明年建设、后年安置"的基本原则,两年内至少建设10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20*年启动建设安置房50万平方米,2009年启动建设安置房50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设技术规范,必须严格控质量,不得"随意打整老百姓";坚持标准适度、经济适用、便利节能原则,实行工程监理制、合同治理制、业主招投标制。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代建单位,代建费按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建设治理的有关规定计取。

(五)工程质量的保障

各有关部分要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要求,依法组织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及时查处和纠正题目,严把工程质量关。审计、监察部分要全过程参与并切实加强危旧房片区改造项目的审计和监视工作。危旧房拆迁后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落实安全治理责任。把住企业资质这条底线,严格招投标规程。

危旧房屋安全整改方案范文第5篇

一、组织机构

由区政协副主席邓小如挂帅,成立零星危旧房拆迁项目部。区房管局局长任部长,区办副主任任和区房管局副局长任副部长,相关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

分为五个片区,全区零星危旧房拆迁按属地实施的原则。由五个街道的主要领导任片长,分别负责五个片区的零星危旧房拆迁及维稳工作(拆迁任务详见附表)区房管局负责业务指导,区拆迁工程处为代办单位。

设两个点选房和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根据零星危旧房分布及安置房源情况。

维稳工作组

根据工作量配备所辖地区民警,由各街道辖区派出所一名所领导牵头负责。负责本片区的拆迁维稳工作。

二、工作安排时序

一)3月10日前完成工作人员编组、培训及出台片区补偿方案初稿;

二)完成入户调查和征求意见工作;3月20日前逐户发放补偿方案及拆迁相关法规政策宣传资料。

三)公示拆迁补偿价格、分户补偿金额概算,3月30日前启动拆迁评估程序和旧房测绘。按栋逐户发放并收集自愿拆迁承诺书,完成现场办公室布置和宣传资料的准备;

四)4月10日左右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

五)悬挂宣传标语,4月16日拆迁公告。工作人员逐户发放拆迁评估分户通知单,组织选房及签定补偿安置协议,全部协议签订后再公告具体搬迁期限(计划30-40天的搬迁期)

三、工作原则及程序

启动拆迁的条件成熟一栋,零星危旧房拆迁坚持自愿原则。实施一栋,如被拆迁户不愿搬迁则不启动。补偿安置坚持“两公开”即:摸底公开、补偿公开。

一)按栋逐户发放危改拆迁征求意见表和片区补偿安置方案(草稿)征求是否同意拆迁的意见;若全栋住户均同意,纳入零星危旧房拆迁的房屋。立即启动拆迁评估程序和旧房测绘。

二)按栋分户计算出补偿金额并公示,拆迁评估价格公示后。被拆迁户逐户签定自愿搬迁承诺书。

三)启动拆迁许可申办程序。整栋房屋的被拆迁户自愿搬迁承诺书全部签定后。

四)全栋搬迁协议签定后公告通知搬迁时间(原则在30-40天内搬迁)手续组工作人员组织被拆迁户选房和签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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