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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整治方案{2024年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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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市、区2012年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2年消防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这一主线,认真强化落实低洼危旧房火灾防控措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坚决遏制低洼危旧房亡人火灾上升趋势,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2012年全区低洼危旧房摸排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区低洼危旧房摸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郭毅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吴江辉、万利平任副组长,区防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副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低洼危旧房摸排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对成片区及零散型的低洼危旧房建档造册

各街办、社区摸清辖区内成片区及零散型的低洼危旧房底数,并按照《低洼危旧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表》的内容建档造册。(低洼危旧房是指人字顶、楼板、外墙、隔墙等构件其中有一项或多项为木质的房屋。)

(二)对低洼危旧房的电气线路敷设情况进行专项整改

报请区政府,财政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整改低洼危旧房闷顶内和可燃材料上私拉乱接电线情况,以及现有电气线路混乱老化、未穿管现象,排查每家每户是否安装空气开关。

(三)对低洼危旧房周边消防车通道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对辖区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每一处低洼危旧房的四面至少有一条4米宽的消防车通道。对违章停放的机动车辆,由交警、消防、派出所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证消防车能顺畅地到达低洼危旧房的中心地带进行火灾扑救。

(四)对低洼危旧房灭火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摸排统计

针对低洼危旧房内的灭火设施设置数量进行摸排统计,对政府曾改造过的片区内设有的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对未改造过特别是零散型的低洼危旧房的灭火器数量及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进行维护、购置。

(五)迅速在各片区建立联防救助机制

各街办、社区要通过设立爱心门铃、组建义务消防队等方式,建立联防救助机制,确保火灾发生后,弱势群体能得到有效救助逃生。并在每一幢低洼危旧房设立一名信息员,信息员要对所管建筑内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实时监控,及时上报,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火灾隐患,第一时间解决处理。

四、时间步骤

从2012年3月20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20日—2012年3月31日)。做好思想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低洼危旧房摸排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20日)。按照方案确定的重点和任务,认真做好辖区内低洼危旧房摸排整治工作。各街办、社区于4月18日前将《低洼危旧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表》上报低洼危旧房摸排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8月30日)。区政府针对各单位上报的火灾隐患情况,对需要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整改的由政府负责,对各单位负责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15日)。各单位要对低洼危旧房摸排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低洼危旧房摸排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四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把推进低洼危旧房摸排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最现实、最紧迫的工作,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目标,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

危房改造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以规划为指导、集约土地为原则,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农房及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农村新居、安居建设工程,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工作目标和改造范围

(一)工作目标。按照“改善一片人居环境,完善一批村庄功能,增强一线班子力量,探索一套工作机制,倡树一方新风,振兴一方产业”的要求,完成曹庵镇李桥村170户农房改造任务;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改造范围。重点对全区境内的合淮阜高速公路、淮蚌高速公路、206国道、曹史路、青年路道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曹庵镇、安成镇、史院乡的部分村庄开展农房及危房改造示范工程。

改造类型

(一)农房改造类型

1、修缮整治型:在符合规划和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前提下,对房屋外墙进行修饰,粉刷白色、灰色或适宜色乳胶漆;原有平屋面原则改为坡屋面;外门窗完整,破旧的要更换并且粉刷适宜颜色的漆。

2、改造扩建型:原有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不能满足居住要求,在符合村庄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在原址进行改造扩建。建筑物立面同修缮整治型标准。

3、拆除新建型:按村庄规划要求,实施村庄迁并及新村建设,对原有房屋拆除,搬迁新建。房型推荐选用《省农民建房图集》,及各乡镇组织设计的房型。

(二)危房改造类型

危房改造采取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两种类型。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

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政策引导。依据《城乡规划法》和乡镇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按规划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建立政策体系,引导村庄整治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群众为主、政府扶持。建立农民参与机制,确立农民在村庄整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坚持政府主导,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政府投入为主。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意农村与城市的区别,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条件和设施,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地域文化(以汉代建筑风格)特色,体现农村风貌。

4、量力而行、分步实施。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布推进,分步骤、分阶段的推进村庄整治。

5、以人为本、环境优先。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持原有房屋、原有绿化,不砍树、不填塘、不随意拆房开路或取直道路,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村镇人居环境。

时间安排

(一)农房改造

9月底之前,曹庵镇完成李桥村170户农房改造、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二)危房改造

1、入户调查,汇总上报(2011年9月15日前)。区民政局牵头对有关乡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调查鉴定摸底工作,完成入户调查、数据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2、全面启动,组织实施(2011年9月16日—12月25日)。按照实施方案,有关乡镇组织实施辖区农村农房及危房改造工作,召开动员会,确立整改对象,编制规划,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对房屋全面整治。区直各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3、检查验收,考核评定(2011年12月26日—12月30日)。区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评定。

建设安排

1、严格审核改造对象。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批准,被审核对象要做到“一户一张表、一户一张图、一户一协议、一户一预算、一户一决算”。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2、编制村庄规划。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成片集中改造,统筹安排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农房、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农房、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房屋改造的工程质量。

4、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各乡镇要引导农户先建60平方米左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各乡镇可以适当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减少农村危房改造成本。

工程验收

农房改造及危房改造工程本着“完成一片、验收一片”的原则,各乡镇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内容完成后提出申请,区农村农房改造及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市农房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查复验。

资金规模及安排

(一)农房改造

农房建设与改造资金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筹集资金,市、区财政按照1:1标准配套补助,对各类房屋补助标准为:修缮整治型每户平均补助12000元、改造扩建型每户平均补助20000元、拆除新建型每户平均补助30000元。市、区财政补助资金统一使用。每户具体补助资金由各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立补助对象。今年农房建设与改造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乡镇具体实施,资金由市、区筹措,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给予以奖代补。

(二)危房改造

补助范围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贫困户,户均补助0.8万元。

改造要求

1、加强领导。为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农房改造及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以区长刘琦任组长的区农村农房及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落实农房建设与改造工作。

2、明确责任。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农房改造实施方案制定、竣工抽查复验、资金拨付和考核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综合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乡镇政府是实施主体,负责农房及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对集中建设、成片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应实行项目公示制、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县级报账制、决算审计制、管护责任制、绩效评价制、责任追究制等“十制”管理办法,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零缺陷”,并按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农房及危房改造工程。区民政局负责危房认定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农房及危房改造工程的政策和意义,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农村农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危房改造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精神,加大危旧房改造工作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争取2016年6月底前先期完成蔡家街47号附20号、三民北巷七号大院、半边街29号等13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点的搬迁改造工作,逐步消除辖区内危房安全隐患,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生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统筹,经研究,成立“区老旧危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负责危旧房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负责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三、工作内容

2016年5月30日前,启动并完成蔡家街47号附20号(中东社区)、三民北巷七号大院(黔东社区)、许家巷3号(普陀社区)、半边街29号(贵乌社区)、罗汉营香狮路11号(金龙社区)、何家巷110-122号(头桥社区)、毛腾巷30号(头桥社区)、英烈路38-14(头桥社区)、八鸽岩路229号7、8号楼(北京路社区)、雅关村大寨(黔灵镇)、三桥村下五里组(黔灵镇)、三桥农民新村11层楼电梯农房(黔灵镇)、三桥新街68-80号(三桥社区)共计13个危房点的搬迁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区住建局:负责统筹开展危房搬迁工作,完善危房搬迁拆除的相关手续,指导各社区(镇)开展搬迁疏散工作,负责开展农房确权工作。

(二)区城管局、区城管大队:负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并及时予以拆除,确保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三)区房屋征收局:负责参照新建路31号搬迁安置方案,制定13个危房点的搬迁安置方案。

(四)区规划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办理完善相关翻建审批手续。

(五)区国土分局:负责配合开展农房确权工作,对符合确权条件的农危房及时予以确权。

(六)区贵中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危房的资金筹措、相关手续报批,并做好资金平衡和还款安排。

(七)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做好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工作。

(八)区棚改办:负责积极争取落实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九)区维稳办、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项目的司法保障和维稳工作。

(十)区督办督查局、区监察局: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落实不力、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实行工作问责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各相关社区(镇):负责辖区内危房监控及搬迁疏散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的维稳工作。

五、时序安排

(一)2016年4月8日—20日,一是由各相关社区负责对接产权单位,督促产权单位筹集资金,由社区(镇)具体负责实施搬迁疏散工作。若产权单位无力筹集资金,则由其尽快书面明确放弃产权,移交政府进行整治。二是由区房屋征收局主动对接各相关社区,参照新建路31号搬迁实施方案,制定13个危房点的搬迁安置方案。

(二)2016年4月21日—22日,一是由区住建局牵头,区法制办、区房屋征收局及属地社区(镇)参与,对搬迁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完善,并按程序报审。二是由区财政局牵头,区棚改办、区贵中公司参与,筹集5000万元资金,用于保障搬迁疏散工作顺利实施。

(三)2016年4月23日—4月25,由区房屋征收局将搬迁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完成审批工作。

(四)2016年4月26日—5月30日,由各相关社区(镇)启动并完成危房点的搬迁拆除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涉及单位要把危旧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力开展各项工作。

危房改造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2024年为我市“智能物业推广年”,为加强和改进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将物业服务网络推广、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工作列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内容。并进行了五城联创小区卫生环境整治、小区安全检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调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工作;积极完成了燃气、房地产开发动迁、供暖、供水、节水等相关行业的协调指导工作。

我区居民小区主要有三类,一是政府拆迁类,即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新建小区;二是商业开发类小区;三是老旧住宅小区。目前我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现有15家,物业管理居民小区13个,住宅楼361栋,面积132万平方米。无物业管理小区20个,住宅楼64栋,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楼49栋,电梯111部。

1、组织物业企业开展小区卫生清洁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设置2块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板”,对群众进行宣讲解答。悬挂宣传标语12条,展板六块,和平物业公司、清晟物业、林和物业对小区内的化粪池进行了清掏。对存在隐患的墙体进行了修补。

2、及时受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截止目前,已处理供热采暖、下水堵塞等投诉150余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5件。

3、组织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设置展板1块并为市民详细解答了全新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4、按照《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梯运行情况状况排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全区的电梯运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并进行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情况调查。多次召开小区物业管理协商会。

5、引导各小区物业完成“创卫”所需的各项配合工作,下发《清河门区关于做好阜新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住宅小区环境整治的通知》。

6、对全区老旧小区进行了摸排工作,编制了老旧住宅小区十四五规划。我区现存2003年前老旧小区楼体49栋,总面积15.91万平方米(不包含矿家属楼)。

7、制定了《清河门区城乡居住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8、制定了《清河门区物业管理办法》。

9、制定我区《2024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对辖区内两家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指导。

10、制定了《清河门区黑臭水体管理办法》。

11、开展物业质量提升年活动,编制《物业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选聘10名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

12、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全力做好住宅小区“保平安、迎大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助力“五城联创”工作>>的通知。

13、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发了住房维修资金收集归纳系统,现已投入使用。做到更好的分摊到户,以便及时的对老旧小区进行修缮处理,达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目的,切实解决好基础民生问题。

14、开展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录入工作,力争做到已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网。

15、全年申报2024年新增债劵项目三个,包括:清河门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清河门区城区道路小街小巷维修工程、清河门区城区排污管网建设工程;2024年新增债劵项目1个,为:清河门区城区排污管网建设工程。

16、每周对清河门区城乡建设工作进行日常巡查。

二、乡村建设方面

我区下辖两个乡镇:

乌龙坝镇镇政府驻朱家屯,人口1.20万人,面积47.5平方千米,辖8个村委会:关家屯、老爷庙、岭东、靠边屯、朱家屯、细河堡、吴家窑、蒲草泡。

????河西镇镇政府驻河西,人口1.15万人,面积45.5平方千米,辖7个村委会:南街、河西、六台、后窑、邢家屯、三道壕、东堡子。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作为我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遵循,科学推进、久久为功,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根本性的改观村容村貌,使农民生活居住环境和环保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1、我办完成了《2024年清河门区春季农村积存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两镇共清运各类垃圾7300吨,出动人力868人次,清理三堆504堆,动用铲车、清运车125辆次,清理路边沟4000延长米。对全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尚未发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配合两镇政府,依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采取“三最两就”原则,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我区150户疑似危房进行了现场鉴定,确定141户为危险等级房屋。

3、对2024年新增危房存量进行了排查,建立了疑似危房台账,两镇总计85户。其中44户C级危房,41户D级危房。“三查一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33户。

4、编制了《2024-2024年清河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5、完成202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6、配合两镇完成了农村垃圾体系建设申报等工作。

7、完成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拟建设乡村水冲公厕2座。已完成选址、“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年久失修的过保小区及无外墙保温的小区,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砸人、砸物事件时有发生,亟需政府协调纳入棚改修缮,或纳入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2、多数小区面临弃管或即将弃管的问题,我区多数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重重,难以沟通。以至于进入物业费收缴率偏低、物业服务质量欠佳、企业与业主互不信任的恶性循环。

3、棚改小区小高层电梯存在运行困难的问题。部分业主选择不交电梯费,导致另一部分业主承担高额电梯运行费用,无法就现有收费标准达成共识。

4、对全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掌握不准确、数据更新滞后,与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掌握数据没办法做到实时共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滞后。

5、无完善的商品房销售管理机制,无法准确掌握辖区内商品房销售及库存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积极电子信息平台的录入工作,以便及时对老旧小区进行修缮处理,达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目的,切实解决好基础民生问题。

2、对《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内容进行广泛宣传。邀请市小区办同志对《条例》进行解读,对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并做好物业企业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

3、稳步推进《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实施,巩固成果并开展以村屯为单位的“六边三堆”整治工作,及农村“厕所革命”等可以从根本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相关工作。

4、贯彻落实《2024-2024年清河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5、对两镇危险房屋进行进一步登记排查,确保我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6、联合区安监局对我区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并进行安全宣讲。

7、积极与市物业办沟通,争取将24栋无住房维修基金的沉陷治理楼体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危房改造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南充市嘉陵区城乡建设局)

一、总则

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确保全区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切实完成我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年初制定计划。

二、考核指标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总计分为5分,根据平时暗访督查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综合量化评分(以分配分值打分,不实行百分制)。

三、考核内容

(一)“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住房有保障回头看”。

1.实施效果方面。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及一般农户住房是否安全,是否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2.任务方面。已纳入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台账的农户身份是否精准,有无变化;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是否全覆盖,未进行危房改造的A、B级评定资料是否齐全;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否发生变化,主动放弃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是否签署承诺书。

3.进度和质量方面。中央下达的2024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否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开工,在2024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职责部门,是否明确责任人,是否制定工作措施,整改及时到位。

4.资全使用和档案信息管理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违规收取好处费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管理信息检索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 4类重点对象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鉴定单位等信息是否采取挂牌、上墙、纸质档案等形式逐户标明。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农村自2016年脱贫攻坚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含“三建五改”)、非贫困户危房改造(含C、D级及局部改造)、产业扶贫重点线农房整治、危旧房拆除等项目清理核查,反应各乡镇(街道)问题情况。

1.基础数据台账与信息录入。2016年脱贫攻坚以来,所有乡镇分类别建立清晰台账及资金拨付明细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涉及中省财政补贴资金的C、D级危房改造四大信息系统(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四川省住房信息系统、全国住房信息扩大系统、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是否及时完善系统内容,数据台账与系统录入一致。

2.软件资料。一是所有对象户的确定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申请农户应属本地农民,且唯一住房为危房的。二是危房改造申报、审批程序。第一农户是否按程序递交改造申请;第二村委会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资料;第三镇村两级危房改造对象进行公示情况;第四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第五报送区级审批资料。三是改造过程资料。农户是否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委托代建的是否签订委托书,统建方是否与村委会签订施工合同、安全责任书。乡镇是否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是否加强建筑材料监管,是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形成检查记录台账,是否对工程的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镇村两级组织验收是否规范、有效,农户是否签字认可。乡镇结算办理是否规范,单价是否以片区综合评审单价作为依据,结算是否及时办理,受益农户是否认可。改造前后住房影像资料等软件资料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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