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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材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日常及科研等工作
1.共完成检品921批次,比去年同期(765批次)增长20%。其中主检505批次,协检416批次。
2.市科技局项目申报获批1个,合作获批1项,省局重大装备项目申报1项,目前自主在研项目2项,实施合作项目11项(省公益4项,市科技局7项)。
3.技术服务辖区内外四家企业,延伸药品、药包材安全性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链。
4.参与快检抽样23天。
5.按各级部门要求做好实验动物工作,生产小鼠4656只,外供1200只。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医疗器械应急检验检测实验室工作
1. 3月批复同意建设医疗器械应急物质检验检测实验室后,根据对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和企业需求的调研结果,规划了改造平面设计方案和所需仪器设备。
2.5月实验室改造项目和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完成后,为及时协调和解决项目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工程质量,确保改造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成立院实验室改造项目小组。
3.6月为保障改造项目施工及实验场所、人员安全,环境整洁有序,告知施工方改造注意事项,明确责任,并签字确认。
4.严格按合同约定验收施工材料规格,严把质量关,目前施工改造按施工进度表稳步推进,预计6月底完成改造。
(二) 共建SPF实验动物房工作
1.3月为保证平面方案设计符合验收要求,邀请省实验动物专家召开平面方案设计评审会,听取各方建议对原有设计进行了修改。
2.5月 清理实验场地,SPF实验室净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完成招标。
3.6月 召开三方单位代表参加的进场施工协调会,明确施工计划、进度、期限,施工安全管理等各项事宜。
4.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放样,开始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下半年工作思路
重点工作计划
一、 医疗器械应急检验检测实验室验收及扩项
1.7月初按合同完成实验室改造项目和仪器设备的验收。
2.7月底前完成32台仪器设备的调试,设备资料的建档归档和人员培训。
3.8月-9月,完成医用外科口罩等6大类,112个参数的扩项。
4.11月,配合质管科等部门完成医疗器械体系的建设,通过现场评审考核。
二、共建SPF实验动物房工作
与共建方市中心医院紧密配合、共同推进:
1.8月完成项目施工。
2.9月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的招聘。
3.10月底配合共建方提出实验室验收申请。
其他工作计划
1.7月配合合作方永康市质量技术检测研究院完成共建异地实验室(产烟毒性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2.继续拓展技术服务领域,计划与浙江都邦药业(衢州)开展药包材生物试验检测批量合作。
医疗器材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流通、使用等环节,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和突出问题,严格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通过专项行动,达到以下目标:
(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得到整治。
(三)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使用等领域监管,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生产,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感普遍增强;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得到有效监测,合理用药用械水平得以提高。
(四)进一步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
1、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突出整治严重扰乱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和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以及挂靠、过票等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全面检查企业人员管理及物流、商流等情况,对在跟踪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加大对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力度;加强对经营疫苗、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监管品种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
4、继续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医疗卫生和计生网络资源,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面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和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工程,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净化、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的作用。
5、加强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中药材日常监督抽样力度,严厉打击中药材掺假使假和非法制售中药饮片的行为。
(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1、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用械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用械水平。逐步实行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2、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基层卫生院的监管,严厉查处基层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行为,探索并建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3、健全各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组织机构和监测网络,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质量的跟踪检查,重点监测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不良反应(事件),适时采取警示、公告、召回、淘汰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
4、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强化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移交和查处,形成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合力。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广告的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密切配合,加大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此次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卫生、工商、公安、监察、宣传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实行联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县公安局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县监察局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的部门,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方,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与“三项”建设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有机结合,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服务的关系。认真汲取“齐二药”和“欣弗”事件的教训,狠抓薄弱环节监管。建立和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充分发挥联合打假协查机制作用,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人员和单位、、等违法犯罪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加大药品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完善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县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部门汇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渠道,实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及时逐级上报。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积极推进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9月份开始,7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及时制订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整治药品流通环节行动工作方案,县卫生局牵头制订整治药品使用环节行动工作方案,县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动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的行动工作方案,要抄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定期研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材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医疗质量;经营管理;完善制度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7)05(a)-0149-04
[Abstract]As a modern management tool,delicacy management is not only the need of the hospital′s own development,but also the inevitable choice of the hospital to surpass the competition and adapt to the social progress. Specialization as the premise,systematization as the guarantee,datamation as the basis,and informationization as the means,delicate planning is done for delicacy analysis,which are the powerful means to obtain core competition for hospital.Try to attract every employee to join in the quality-related activities in the whole management,constantly pursue the improvement of quality in order to achieve patient′s satisfaction and increase hospital competitiveness.From the aspects of hospital quality control,hospital management,and management of functional departments,the paper clarifies the long-term important significance of implementing delicacy management for the hospital.
[Key words]Delicacy management;Medical quality;Operating management;Improve system
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现代化管理手段,要求管理者以标准化、程序化的管理来提高各环节的工作效率从而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2016年6月,我院正式启动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体系,目的在于通过认证工作,构建出有区域特色且符合医院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强化医院的质量安全,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形成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从细节上提升管理执行力。
1 精细化管理的含义
1.1精细化管理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以精细操作、科学管理为特征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其实质就是通过精细的管理手段将工作的每一个实施环节做到精准化、信息化、数据化,从而整体提高组织的执行力和效益,最终实现各管理单元高效、精细、协调的运转,达到以最小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大的有效利润并能提供更优质服务质量的目的[1-2]。
1.2医院的精细化管理
提高医疗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是公立医院管理的宗旨。而医院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医院确立好战略性的管理目标后,将目标进行细化和分解,按照严格的执行标准和计划,使执行计划能有效地落实到管理的各个环节,从而达到流程细化、管理细化、服务细化的目的[1]。
2 精细化医院管理的具体做法
医院的管理和改革要以提升医疗质量、提高医院运行效率以及运营效益为核心,而要将精细化管理模式应用于医院管理要在保证医院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将精细化管理实施到医院的各个层次和部门,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从而细化和量化各岗位的工作目标进而实现医院整体推进管理、协同运营的目的[2]。
2.1医院管理精细化
2.1.1细化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服务质量包括诊疗技术、治疗结果、医院设备设施、医疗环境、患者的感知和期望等是否达到期望值[3-4],而要加强对医疗质量体系的管理,使医疗质量管理实现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5],必须首先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细化各科室管理中的每一项工作,使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细化到个人,实现个人责任制[6]。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2.1.2细化院长职责 精细化管理需要院长以医疗质量工作为核心,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最终实现从整体上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有效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7]。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特成立医院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组织、联络、实施、协调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各科室工作进展情r,对各职能科室进行督促、考核、奖惩。
2.1.3细化医务人员职责 提供精细化的医疗和护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前提。培养员工的品牌意识、树立医院品牌形象也是精细化管理制度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医院的品牌和口碑是患者就诊选择的直接判断。直接体现医院的质量、性能和服务。
精细化管理需要院内员工熟知医院质量方针及诠释,在临床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核心制度、核心制度本记录及时,医生交接班、会诊、登记本等内容详实,病例完成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此外,医务人员要积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医疗质量,质控小组按照标准、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和用药定期评价医疗质量,护理工作,要职责明确,制定相应的协调监督机制,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3 医院经营管理细化职能科室管理
细化医院经营管理,要求管理者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8]、医院综合考核管理制度等,注重细节管理,以助于推动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发展,收入分配向知识型、技术型、高风险型性岗位倾斜,并实施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行为进行量化管理[9]。同时,为了保证对医院各环节工作严格、细致、及时的监督,要对医院实习先进的信息化管理,以保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3.1细化人力资源部门管理
人力资源是能够利用其他资源创造价值的资源,专业技术人才是医院发展的要素,合理的人才梯队建设是医院立足之本,而学科的发展需要专业人才支撑,为了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潜能,医院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人文关怀,倡导尊重人才崇尚科技创新的医院文化氛围,实现人力资源的最大化作为,最优化发展,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创新管理手段,用制度做保障,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潜能得到最大发挥。
①应该根据人才流失率、重点岗位人员状况、员工成本情况等精细化制定各项制度、流程、环节[10]。
②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引进制度和计划,做精细化人才的培养、引进、聘用实施方案。
③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考核的程序、指标的标准,同时制定激励机制 ,制定合理的年度及周期量化考核指标,每年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各项指标的完成情r以及最终的考核结果每年在全院予以通报。
3.2 医院医务科管理细化
医务科作为保证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科室,是管理层与临床科室交流沟通的渠道,在促进医院发展上起着关键作用,医院必须注重医疗工作的安全问题,所以医务科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制定可操作性的、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人员任务分工,明晰职能职责,医务部门在医疗技术安全管理、疑难手术的可靠性管理、医疗质量评估、各项医疗辅检查准确性管理等方面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11],实施全程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可以保证医疗质量。
3.3 医疗设施设备管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医疗器械已成为医院在临床和教学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而对医疗器械进行精细化管理,不仅可以有效方便地服务于临床和教学,更能避免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资源浪费,从而达到降低医疗成本,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对医疗器械实施精细化管理,首先要制定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对器械设备的引进、使用、消耗和损坏等进行有效记录,对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定期对大型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及对设备损耗和维修进行有效地记录,从而使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能充分发挥自身效能,有效地减少设备的损耗、保障设备完好率,保障在临床工作中医疗器械处于最佳状态[12]。
3.4 精细化管理医院档案
医院档案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13],是医院发展建设与日常管理的见证。档案收集管理是医院管理的直接的原始记录,其中包括上级的通知、批示、通报、批复等,以及医院在管理经营过程中的计划、合同和协议和在医院运营过程中形成的文书、证书、奖杯和奖状等实物以及院内电子档案等[14]。医院档案的精细化管理需要管理者重视对医院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维护,针对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妥善管理,对于纸质性档案要注意避光、防潮、防火、防盗,同时注意对电子版档案进行安全性处理。
3.5精细化医院采购管理
公立医院的物资采购是医院财务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医院得以正常运营的基本保障。医院物资采购包括医疗用品的采购和总物资采购等[15]。而物资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精细化医院物资采购管理,是节省医院开支,保障医疗质量的重要渠道。精细化管理采购模式需要设置专门采购部门,由专业采购人员把关采购,以保障质量、降低成本为目标,完善采购管理工作[16]。
3.6医院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
固定资产是公立医院正常运营的重要要素,在医院的教学、医疗、科研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精细化管理既能控制运营成本,又能提高医院运营效率,是促使医院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渠道。但现今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方面仍有资产核实不到位、资产效能发挥不充分、“账实不符”等问题存在,因此,加强管理势在必行。对医院固定资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包括强化管理组织保障、完善精细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加强大型设备效能分析等[17]。精细化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细化任务、量化标准、优化流程、协同工作等一系列方法来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三甲医院的固定资产数量多,价值高,使用科室多,要落实部门管理职责。
建立三级管理组织架构,由固资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组成,分层制定各项制度,包括购置、调剂、安排;购置论证、清查盘点、安装验收、入库办理、维修、档案管理等工作。
3.7医用高值耗材的精细化管理
医用高值耗材是指价值较高的、供医院专科使用并可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医用耗材[18]。随着社会的发展,医院对高值耗材的使用逐渐增多,由于高值耗材的种类繁多,品质参差不齐,这就使医院对其采购、验收、使用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显得极为重要。医用高值耗材的管理是三甲医院管理中的重点,而现今社会,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医用高值耗材实施精细化管理则是公立医院管理的核心和焦点[19]。如今医院高值耗材的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产品规格多、高值耗材支付风险、高值耗材信息难追溯等,而对医院高值耗材实施精细化管理,需要优化管理手段,协同管理、避免高值耗材的流失,对高值耗材实行科学计价并规范信息化管理,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及时找到责任科室[20]。
4小结
医院精细化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通过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树立精细化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标准,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将精细化管理运用到医院各项工作中,并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精细化管理体系,是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动力[20]。为了推进医院科学管理、节约能源、提升经济效益,积极开展全院范围内的各部门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因此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结合医院现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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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材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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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定于2024年6月-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美容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24〕4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4〕18号)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中医药主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七)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24年6月-11月)。各地区按照本方案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把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回头看”。
(二)总结巩固阶段(2024年12月)。各地区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省(区、市)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属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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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2.典型案例报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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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处理情况
非法医疗美容
非法制售使用
药品、医疗器械
违法发布
医疗美容广告
违规发布
互联网信息
违规开展寄递业务信息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
药品
医疗器械
检查对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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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
机构
人员
机构
人员
机构
人员
机构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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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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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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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业整顿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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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户(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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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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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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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行政许可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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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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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情况:投诉举报???????件;办结???????件;实施行政处罚???????件;反馈???????件;举报人满意???????件。
??备注:机构和人员处罚数据部分可合理缺项。
附件2
典型案例报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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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X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材料报送目录
序号
机构
名称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及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具体内容
1
××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超范围开展二级手术项目(隆胸术等)
违反了《医疗美容管理办法》第XX条;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XX条进行处罚
警告,(罚款
: ?元);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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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情概述
????1.XXX医疗美容门诊部超范围开展二级手术项目案(样例)
医疗器材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和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的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三、整治内容
(一)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应主动向供货方索要发票。到货验收时,应依据发票所列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医疗机构支付货款时,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严禁使用假发票报账。发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内容,发票与销售出库单的内容及药品经营企业名称必须一致。
2、严禁药品经营企业从事挂靠经营、承包经营、过票经营、买卖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禁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开具发票,现金返点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
(二)规范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经营行为
1、零售药店、个体诊所购进药品必须将供货方销售出库单与实际购进药品的品种、数量进行一一核对,并向批发公司索要发票,做到票、账、货之间内容相符。
2、严禁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3、严禁零售药店、个体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
(三)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
1、县级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认真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并按规定及时付清货款。
2、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
3、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抗菌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严禁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医疗行为。严禁将科室和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医用耗材等使用情况挂钩。
4、严禁医疗机构中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
5、严禁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
6、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营销人员提供有关处方和医疗用品使用数量等信息。
7、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兼职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与医疗业务有关的销售工作。
8、医疗机构对医药销售企业提供的发票应加强审核,利用网上查询系统做好真伪鉴别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四)规范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行为
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植(介)入型高值医用耗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其他医用耗材和检测试剂以市为平台集中招标采购。(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对药品流通市场的监管
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店及个体诊所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单位的购销渠道进行检查,核查票、账、货是否一致。将票据检查列为全市药品稽查和GSP认证及追踪检查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发票管理。坚决制止以药品经营企业名称代开发票的行为,严禁药品经营企业以其他方式代开发票。
(责任单位:市国家税务局)
(二)严格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设立医疗机构药事监督委员会,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全程监督,保证集中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深化院务公开,切实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严格实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和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建立卫生与医保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控制门诊病人人均费用和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的上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加强医药市场价格检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价格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政策、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三)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1、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中的偷税漏税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使用虚假发票和个人违规代开发票等手段偷逃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市国家税务局、市公安局)
2、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中经营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虚假医药广告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严厉查处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在医药产品采购中的受贿犯罪和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等职务行为获取回扣、收受红包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大对渎职、贿赂违纪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
组织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专题法制教育活动。以案说法,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及医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营造治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的舆论氛围。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全面开展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发挥社会、群众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纠风办)
(五)加强药品购销领域制度建设
1、实行药品经营企业书面承诺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统一格式的书面承诺书,对依法依规经营予以承诺,对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实行药品销售人员身份核查制。到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人员必须是药品经营企业的正式员工,每家企业只允许1-2名业务员与同一家医疗机构联系业务,联系业务时药品销售人员应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明原件、质量保证协议原件、本人的药品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交医疗机构核查存档,由药监部门定期检查,发现药品销售人员挂靠经营的,按无证经营药品依法处罚,挂靠的企业一并处罚。
3、实行药事管理委员会票决制。切实加强对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药事管理委员会人数不得少于11人,对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实行不记名票决制,票决未通过不得采购。药事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履行监督职责。
4、实行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惩戒制。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回扣,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扣除全年绩效奖金,影响职称评定五年;情节较重者,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给予高职低聘、解聘、换岗、待岗、吊销执业医生资格或护士执照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诚信体系,督促行业自律。对于有挂靠经营、套税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将处罚情况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情节严重的取消药品招标采购资格,并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由人社部门终止医保零售药店协议,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于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由人社部门取消定点医保资格。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推进药品流通供应链管理改革试点
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全市的临床用药指南和药物处方集。积极探索运用现代流通理论改革医疗机构传统的药品流通方式,将医药物流服务逐步外包,推进药品流通的供应链管理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1日至8月10日)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制定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动员大会。通过召开会议,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专题宣传,鼓励群众投诉举报,使治理工作深入人心。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1年8月20日至10月底)
1、全市各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及下属门店应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书面报告于2011年9月13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对自查中主动交待并积极整改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可免予或减轻处罚。
2、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有商业贿赂行为、违法经营行为的用药用械单位和自查敷衍了事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拒不交待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3、各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能部门,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
(三)整章建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要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章建制工作。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治理情况,建立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巩固治理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纪检监察、纠风办牵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为主,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区县(市)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安排部署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把检查、整改、监督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要把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取得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成效。要把治理工作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推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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