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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草原心得体会(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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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草原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关键词:旅游系统;草原旅游;草原文化;可持续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592文献标识码:A

草原旅游是指依托草原自然资源、草原文化作为核心旅游吸引物而开展的旅游活动。由于草原自然资源的极端脆弱性,草原旅游发展过程中极易造成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由于市场短期利益驱使和外来人动增加,也极易造成对草原民族文化生态的破坏。只有从系统的视角去剖析草原旅游发展的特性,才能够发现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根源所在,进而探索到其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而这正是本文要努力做的一点尝试。

一、草原旅游系统及其内部关系

任何事物都具有系统性特征,系统各组成要素或子系统之间的作用关系构成了系统内部矛盾,使其从一种均衡向另一种均衡做自组织演化。旅游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其基本功能是发挥各构成要素作用,使旅游活动得以实现,使旅游系统得以存续和发展。旅游地复杂系统演化的非线性导致其演化过程具有不确定性,但是旅游系统发展演进的系统特性是不会改变的。因此,应在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基础上,运用系统科学理论对其进行系统结构分析,认清构成要素的客观属性和作用关系,以便找到影响旅游系统演化的外生变量和内在逻辑,从而探究促进其健康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一)草原旅游系统的构成

草原旅游系统是指以草原生态和草原文化为核心吸引物,以各类相关旅游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主体为构成要素而形成的具有旅游功能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构成要素包括企业、居民和游客,它们是系统内经济社会活动主体;其五类核心子系统包括草原生态系统、旅游供给系统、旅游需求系统、旅游居落系统和社会制度系统,它们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并因旅游活动而产生利益交汇,共同组成了复杂的草原旅游系统(如图1所示)。其中,企业是指在草原旅游地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包括草原旅游景区(点)企业、旅行社、旅游购物店等,这些企业构成了草原旅游的市场供给系统;居民指草原旅游地的常住居民,主要是草原原著民,他们多属少数民族与草原有最深的经济、文化联系,是草原文化和少数民族民俗的传承者,也是草原旅游发展的核心要素,居民及其居住环境构成了草原旅游的居落系统;游客是到草原旅游地从事旅游活动的旅游者,他们构成了促使草原旅游存在和发展的需求系统。草原生态系统属于自然生态系统,是草原旅游发展的基本自然条件,没有草原就没有草原旅游,没有草原生态系统的完好与可持续性,就没有草原旅游的可持续性。社会制度系统包括与草原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产权关系、产业政策以及思想观念等,它们对草原旅游系统内各活动主体产生了约束与激励作用。

(二)草原旅游系统内部关系

草原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在本质上要求草原旅游系统各活动主体和子系统之间,在草原生态系统和社会制度系统约束下,实现目标相容与彼此协调,并保持草原生态系统的完好稳定,以实现旅游活动与草原生态的良性互动关系。因此,草原旅游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取决于草原旅游系统内部关系是否协调。所以,草原旅游系统内部关系包括企业-居民、企业-游客和居民-游客三类核心关系。

1.企业-居民关系。企业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核心目标的经济组织,草原旅游地的各类旅游企业都是在旅游经营活动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或者以此为主要发展目标,这是由企业属性决定的。当然,这些企业的发展既依赖草原生态系统,又对草原生态造成直接的影响。所以,企业经营目标和行为方式是草原旅游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

居民与草原之间经济文化联系紧密,如果依靠牧业生存,居民是草原的“依附者”,并对草原有最强烈的利用或保护意愿;如果不依靠牧业生存,居民是草原的“相关者”,彼此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当企业在草原旅游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就与当地居民产生了直接的利益关系。一方面,企业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会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居民为旅游企业提供草场、原材料和民俗文化等方面支持,双方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共同目标下形成“利益共同体”关系;另一方面,企业经营活动会产生废弃物、噪音,以及因不当开发而对草原生态系统造成破坏,进而损害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由此造成彼此利益冲突。

2.企业-游客关系。企业与游客之间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关系,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只是追求的目标不同:企业追求经营利润最大化,而游客追求旅游体验价值最大化。当然,如果双方不信守合同,也会在旅游活动中发生利益冲突。企业和游客因为草原旅游活动而产生经济关系,并且都对草原生态系统产生影响。总体来说,在草原作为公共资源或者为当地居民所有的情况下,企业和游客都没2024心和保护草原的直接动机。如果社会制度系统约束不利,就极易发生企业和游客在追求各自效益(效用)最大化的过程中,过度开发利用草原资源,使草原资源不断遭到破坏,即发生所谓的“公地悲剧”。

3.居民-游客关系。对草原旅游地居民来说,游客是短暂的外来者,二者之间是“主客关系”。一般情况下,如果旅游活动组织得当,居民与游客之间不会存在利益冲突,居民还会在此过程中增加收入、开阔眼界,游客也会获得深刻的民俗文化体验。但是,如果居民从短期经济利益出发,将民俗文化过度商业化,就容易失去本民族原有的民俗文化魅力,而变得功利至上,乃至会粗制滥造、欺客宰客;同时,如果游客过多,致使生活资源紧张、物价上涨、环境恶化,或不顾当地居民禁忌等都会造成“主客”矛盾,这些对当地经济文化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

由此可见草原旅游系统涉及到各活动主体间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多方面复杂的内部关系,企业、居民和游客彼此之间既有可能目标相容、利益一致,也可能目标冲突、彼此矛盾。所以,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使草原旅游系统内部各活动主体目标相容,惟其这样才可能使草原旅游所依赖的草原生态和草原文化得到良好保护。

二、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模式

基于以上对草原旅游系统及其内部关系的分析,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建立,必须在认清草原旅游系统各活动主体本质属性、追求目标和内部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制度系统进行约束与激励,惟有协调彼此关系才能引导其实现“相容性”发展。

(一)制度模式

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模式,包括基本产权关系和经营组织形式,这是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核心问题。

第一,必须扩大企业与居民利益共同点,通过产权制度建立具有草原生态保护目标的稳定的“利益共同体”,这就要求企业和居民必须对草原拥有长期产权。(1)草原为居民所有,居民亦是企业所有者,居民即可以直接经营旅游企业,也可以入股的形式组建股份公司来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和企业属于利益共同体,都有最强烈的草原保护意愿,彼此之间具有最大共同利益。(2)草原为居民所有,企业向居民长期承包草原经营权,双方的草原保护意愿也比较强。但是,企业意愿明显弱于居民,容易产生矛盾。如果居民入股企业就会增进共同利益、减少彼此矛盾。除此之外,如果居民和企业对草原不拥有长期所有权或经营权,就不可能存在保护草原的稳定动机,旅游经营活动也不可能充分考虑对草原生态系统的保护,而所2024于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号召和理念宣传都显得苍白无力。

第二,建立完善的草原旅游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发挥政府公共管理职能。这一制度体系包括《草原法》《旅游法》《产权法》《环境保护法》等各项相关法规和政策,它们以对企业、居民和游客在短期利益驱使下发生的不当行为进行约束和处罚,以保护各方合法利益,避免造成草原生态破坏,维护公共秩序。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缺少有力的监管制度系统,就会使产权保护不力,短期逐利行为必然造成大量“公地悲剧”现象,激化草原旅游系统内部矛盾。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草原旅游法规不健全、缺乏系统性,且草原产权制度不合理等,已经成为引发草原旅游外部不经济现象的重要制度性原因”(李文杰,2013)。

第三,草原旅游必须有当地居民(牧民)的参与,否则将失去草原旅游的文化之魂。居民的参与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最理想的方式是居民将草原所有者、旅游经营者和文化传承者角色集于一身,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旅游地居民(牧民)权益,避免使其丧失草原“主人”地位,草原生态才有最忠实的守护者,草原文化才有最稳固的传承者。

在我国草原集体所有、牧民承包经营的制度安排下,因为承包期足够长,牧民实际拥有草原经营权、收益权等产权,完全可以实现“三位一体”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实现需要当地居民(牧民)在拥有草原经营、收益等产权前提下,具备足够的资金和管理经验。但是,产权、资金和管理条件不成熟,是内蒙古等草原旅游地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政府应该发挥引导职能,通过法规和规划鼓励牧民将草原长期承包给企业,并以入股企业的形式参与经营,这样可以解决牧民缺乏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问题,可以看做一种次优的“三位一体”模式。除此之外,任何模式都难以实现草原旅游系统要素目标相容、彼此协调,也难以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开发模式

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模式,是指旅游活动中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功能的分区和空间布局方式问题,可以根据草原资源特点分为依托城市型开发模式、规模集聚型开发模式和独立点状型开发模式。依托城市型以草原景观为宏观背景,将游客主要活动限制在城镇,最大限度减少对草原的破坏;规模集聚型在远离城镇、生态较好的草原,开展规模化经营的草原度假旅游;独立点状型是在草原核心区以分散的接待点形式,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有的学者认为前两种模式比较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草原生态破坏,降低开发经营成本,第三种模式虽然在内蒙古等地最为常见,但由于成本高、破坏大、监管难,只能作为补充(钟林生等,2005)。事实上,三种开发模式本质上是旅游功能布局和规模不同。从对草原生态影响角度看,并不能简单地断定哪种方式先进或者落后。因为无论哪种方式,游客都要与草原接触,都要在草原开展旅游活动,即便是依托城市型开发模式,虽然游客食宿等活动集中在城镇,但是在开展草原观光、娱乐等活动时,如果旅游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致使游客超载,也会造成草原生态恶化。

不论哪种开发模式,能否有效保护草原生态的关键在于,草原旅游系统内各活动主体的行为模式,在于居民(牧民)、企业和游客是否在保护草原的前提下目标相容,而这取决于草原旅游的制度模式。只有建立“三位一体”的草原旅游制度模式,旅游企业与当地居民才能共同关心和保护草原生态,才能保持草原牧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才能使其民族文化得以传承,游客看到的才是美丽真实的草原,领略到的才是最纯正的民俗文化。因此,在“三位一体”的草原旅游制度模式下,根据草原资源特点采取适宜的开发模式,才是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

三、结论

草原旅游属于由草原、旅游企业、当地居民、旅游者等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包括草原生态系统、旅游供给系统、旅游需求系统、社会制度系统等子系统,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推动整个系统进行着动态演化发展。草原旅游能否可持续发展主要取决于草原旅游系统内部各活动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的活动目标是否相容。居民(牧民)集草原所有者、企业经营者和文化传承者于一体的制度模式,是最理想和可行的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路径。旅游地政府应该根据草原整体开发规划要求,利用社会制度监管系统,在适宜发展旅游的草原旅游地积极引导和监管草原旅游系统各活动主体,建立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制度模式,因地制宜就一定能走出一条多种开发模式并存的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李文杰.旅游开发视角下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以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区为例[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

[2]钟林生,牛亚菲,刘家明.内蒙古草原旅游资源及其开发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5(2).

Research on the Grassland Touris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odel

based on System Theory

WANG Han-xiang1, ZHAO Hai-dong2

(1. School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Tourism,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Hohhot 010070,

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Hohhot 010070,China)

保护草原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长期以来,人们对草地资源的认识及其价值评价集中在草地可通过第一、第二性生产为人们提供所需的有形产品的能力上。随着社会生活向高层次发展和草地学研究的深入,草地资源的内涵开始扩大到草地景观及其周围的环境、气候、民情等综合方面,以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草地旅游指在草原地区以草原风光、气候和少数民族的民俗、民情为旅游目标,以具民族特色的歌舞、体育、餐饮、观赏、避暑等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以及为这些旅游服务的经营活动。草地旅游既是发挥草地景观资源美学价值从而产生经济效益的一项开发性活动,也是多途径、多方式开发利用草地资源的新兴草原产业,在20世纪90年展较快。

一、我国草地旅游资源概况

我国草原从东到西跨49个经度(78°—127°E),从南到北跨36个纬度(29°—65°N);东西长约4000km,南北宽约2500km,总面积约4亿hm2,约占国土面积的41.7%。我国草原的类型之多居世界第一位,共有18个大类,37个亚类、1000多个草地型。我国有牧草类型5000多种,草原上还生活着许多珍稀野生动物,草原上还能生产许多珍贵的中草药。截至2000年底,我国已划定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5处,面积达196.7万hm2。

近年来我国科学工作者提出的自然保护区长远规划的原则之一就是重点加强草原、海洋、地质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到2010年草原和草甸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600万hm2,2050年达2000万hm2。这些自然保护区,为开展草地旅游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国美丽辽阔、丰富多彩的草原,虽然古人2024的那种“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情景已有所改变,草没那么高了,但“粉白湖上云,黛青天际峰”的迷人景色,古今仍然一样,正是草原的旷远、壮丽的风光,自古以来吸引着观光旅游的人们。近年来,我国的草原旅游业发展较快,不仅有大量的国内游客,还有很多国际友人。目前,已形成规模的草地旅游区有北京的康西草原、河北坝上闪电河上游及附近的多个旅游点、内蒙古乌兰察布草原的希拉穆仁、灰腾梁等及甘肃祁连山、新疆天山和青海的部分旅游点等。

二、草地旅游的资源利用特点

(一)草地旅游的资源条件特点

草地旅游资源的核心是草地植被,各类草地植被与其环境,如山地丘陵、滩川平地、水体道路、设施建筑等组成宁静迷人的旅游景观综合体,是吸引游客的资源基础。同时草原上还产出特有的野生药材、野生食用植物及特有风味农作物等,可向游客提供。夏季凉爽宜人的气候是吸引游客来草原消夏避暑的主要原因。我国主要草原区均分布于高原和中、高山地,其最热月平均气温多不到20℃,与邻近的大中城市有10℃以上的温差,是调理身心和盛夏避暑的良好条件。“夏季到草原来滑草”,已成为人们的一种时尚追求。优美朴实的少数民族风情和风味是草原吸引游客的又一原因。我国主要草原区是蒙、满、哈萨克、藏、裕固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其各具特色的民族风情是吸引游客的重要资源。骑马射箭、手抓羊肉、篝火晚会等独具特色的活动深为游客所喜爱。

(二)草地旅游的市场经营特点

草地旅游属于自然景观型,其客源主要为临近城市的居民,以消夏避暑为主。因此,草地旅游发展最适宜的地区应是距大中城市较近、交通条件较好的草原区边缘地带。经营上则是旅游企业与当地农牧民分工协作进行。农牧民承担旅游企业不易经营的重要服务项目,如向游客出租骑乘马匹、供应风味餐饮原料、出售野生观赏和药用植物等。正是由于农牧民的这种广泛参与,使草地旅游与当地经济和生态环境之间有了更密切的联系和影响。在旅游的资源条件中,除民族风情外,其它每年只有在风季过后的植物茂盛生长期(5—9月)才能具备,所以草地旅游经营的季节性极强,并与农牧林业生产同季。

三、开发草地旅游资源的意义

(一)保护草地旅游资源环境

当前,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大问题。人们从一系列的全球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危害中认识到,如果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长期可应用的自然资源,人类将失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经济和社会也难以持续发展。因此,旅游领域内生态旅游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开展草地生态旅游可以提高人们对草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进而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保护草地生态环境。草地生态旅游将游客带往拥有优美自然环境和珍稀动植物的广阔草原,以此为当地赚取更多的收入,从而鼓励他们保护自然资源,改变那种竭泽而渔,捕杀野生动植物的生活方式。并且,旅游的收入也使他们有力量投资草原基本建设和保护,维护、恢复和创造优美的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草原的可持续发展。

(二)缩小东西部地区的差距

旅游业在20世纪的飞速发展证明,它将是21世纪全球最大的产业之一。旅游业的发展还可以带动航空、餐饮、娱乐、商贸、交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因此,旅游业成为许多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我国西部拥有广袤的草地资源(33144万hm2)占全国草地总面积(39283万hm2)的83.37%,并且旅游品质较好的草地资源和草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也大多分布在西部地区,随着人们回归自然,走向大草原这种旅游取向的增强,抓住西部大开发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对于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草地旅游资源开发原则

(一)生态安全性原则

草地旅游资源生态环境脆弱,旅游开发要以不破坏草原的自然风貌和生物的多样性为前提,依据草原资源的环境条件进行不同程度的开发。在开发利用时要科学确定开发的强度,设计合理的旅游规模,使之严格限制在生态容量范围之内。开发方式上要体现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观,产品的开发、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与草地的生态环境相协调,尽量把旅游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效应减到最小。

(二)公众参与原则

当地公众的密切参与是草地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支持。草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可以替代当地居民对草地资源的其他利用方式,缓减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并且通过旅游开发,弘扬当地传统文化,增强地方独有文化气氛提高旅游资源的品质。在旅游开发中,公众通过参与也获得了利益,开始珍惜爱护草地资源,成为保护环境的强大力量。

(三)旅游产品多样化原则

草地旅游资源受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因素长期作用,呈现出不同的地质地貌特点,并生成了多样性动植物生态环境,这些丰富的生态资源是开发类型多样的旅游产品的依托。据此可开展典型自然风光观光游、野生动植物观赏游、草原科普教育游、科学考察游、生态牧业观光游、草原野营游、草原民俗风情游等多种旅游产品。

(四)广开筹资渠道原则

由于资金短缺,我国草地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十分不充分。应该广开筹资渠道,从多个方面积极创造条件筹集旅游开发基金。可以合作开发的形式,吸引私人、集体、旅游企业等的参与,加快草地旅游资源向资产的转变。对于有代表性的草地资源,应争取国际组织的合作研究项目,增加旅游开发保护资金的来源。

五、草地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对策

(一)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草地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的保护必须立法,尤其是对重点旅游区更为重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旅游资源,就是给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管理者制定行为规范,使他们有法可依。其内容应包括旅游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办法和权限,旅游资源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对违反保护条款者的处罚办法等。1985年6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加强了与之配套的法规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还制定了各种实施细则和办法。尽管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对草地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的保护作了2024规定,但实际保护工作仍不尽人意。这除了法制尚不健全之外,还和普法宣传教育不足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2024。

(二)运用规划和技术手段保护草地旅游资源

草地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制定,是旅游开发研究的中心环节。规划在对旅游景点做出科学构想和设计的同时,还要提出地形景观、草皮植被、文物古迹、动植物、水体以及整个生态环境、旅游环境的保护,并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确定环境容量。此外,规划还得从总体布局上予以协调组织,避免在风景区布置不必要的服务设施。要根据具体景区的资源和环境特点,慎重确定旅游活动项目。对于那些会导致景区内水体、空气污染的旅游活动项目,要严格限制开发。应开发多种不破坏环境的具有草原特色的旅游产品,并在农牧户中进行专业化生产经营,加强营销、拓展客源,直至形成固定的消夏避暑游客群体,减少无效消耗,提高经营效益。对于那些以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为目的而设置的草地自然保护区,则要限制旅游活动的空间范围,科学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并将旅游活动尽可能控制在实验区范围内,适度向缓冲区发展。

(三)运用监测手段保护草地旅游资源

草地旅游与草地生态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影响是复杂的和长期的,因而应对草地生态环境各主要因素、草地植被状况、旅游客源状况、游客心理预期等进行持续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控,使其健康地发展。

(四)运用宣传教育手段保护草地旅游资源

应当树立资源环境道德意识和思考判断资源环境道德行为的善恶标准,要提高公民的资源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以及可持续发展意识。要在人们中树立保护资源环境的道德意识和理念,要使人们不仅以坚强的意志来调整自己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习惯,还要有极大的勇气和热情支持旅游资源保护。在治理和保护草地旅游资源的同时,应重视游客的资源环境道德建设。旅游景区应采用适当方式,让游客认识到,游客在游览消费旅游资源的同时,也应自觉地维护旅游区的良好环境。

保护草原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为了改善全市草原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草原是维系草地畜牧业生产的重要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好草原资源对于实现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草地植被具有杀菌防病、降噪吸埃、防治污染、净化水源、保持水土、培肥地力、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的功能。作为全省重要的草原资源分布区,加快推进畜牧业跨越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必须切实保护和改良天然草原资源。但是,近年来,我市个别地方擅自开垦、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原现象时有发生,草原面积不断减少,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不仅严重影响畜牧业健康发展,也对自然环境造成很大破坏。各地、各2024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全面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建设草原资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

二、强化草原资源科学管理措施

(一)要制定草原资源开发综合规划。草原资源开发综合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可以将深山区天然草原划定为割草场或草原储备资源,用于养殖业越冬饲草生产和发展规模养殖业资源储备;可以将半山区草原划定为采草和放牧兼用草场,优先承包给规模养殖户,用于发展重点扶持的养殖业;可以在平原区建设高产牧草生产基地,用于发展现代高效畜牧业,生产绿色优质畜产品。通过对不同地域、不同环境、不同开发条件的天然草原进行科学的功能划分,合理地开发利用草原资源。

(二)要建立完善草原保护制度。一要严格落实草原保护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以草谋利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二要严格执行休、禁牧制度。对已经严重退化的草场必须实行休牧、禁牧,待休牧、禁牧草场达到解禁标准后,经当地人民政府解禁令方能解禁。对没有达到解禁标准的休、禁牧草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解禁或放牧刈割。三要认真实施草原确权和基本草原划定制度。在全面普查、科学规划、依法确权的基础上,实施基本草原划定制度。要将集中连片、草质优良、交通便利、水源充沛、便于开发的优质草场和草地畜牧业比较集中地区的草场,划定为基本草原,基本草原比例应占可利用草原的80%以上。要充分利用草原与林地、草原与天然水面、草原与耕地、草原与民居间形成的天然过渡植被带、排水设施、田间道路、人工设立的界桩等标志物,建立草原保护隔离带,形成草原保护屏障。四要严格草原征用审批制度。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征用草原2024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不得先征用后审批、边征用边审批。

(三)要对草原资源进行改良。要对辖区内,特别是202国道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的草原进行规模化退耕还草,建立合理的草原分布带和科学的草地生态系统,建设高质量人工草地,恢复平原区草原供给能力和良好生态环境。要通过排涝、松土、补播、去除有毒植物等措施,对半山区草原进行改良和建设,保证半山区草原资源在不发生新的退化前提下,生产能力有所提高,生态环境基本改善。要加强对深山区草原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深山区草原不破坏、不流失。

三、加大草原执法力度

(一)要广泛宣传学习草原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省草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使草原管理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管理从事草原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和科学运用草原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提高草原管理工作水平;使广大农民了解保护和利用草原资源的重要性,积极参与草原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要充分发挥草原管理及行政执法主体职能。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和乡(镇)畜牧服务中心,要切实担负起保护和管理草原资源的责任,加强草原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维护草原管理和经营活动中各方合法利益,保障畜牧业和草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畜牧、农委、林业、国土、水产、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经常沟通情况,密切协作,形成保护和管理草原资源合力,提高保护和管理草原资源工作水平。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全面改良建设,切实保护草原资源。

(三)要强化草原行政执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省草原条例》、《最高人民法院2024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严厉查处各种草原违法案件,特别是开垦破坏草原,非法改变草原地类、草原用途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护草原资源,不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四、加快草地畜牧业发展进程

要把握国家对农业产业实施战略调整的契机,发挥草原资源优势,突出奶牛、肉牛、肉羊、大鹅等优势草食家畜(禽)养殖,制定不同品种、不同特色的草地牧业的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品种布局,在山区、半山区优先发展肉牛、肉羊养殖,在平原区和山缘地带重点发展奶牛、大鹅养殖。要在企业、基地、农户、服务机构、设施等产业链条相关环节和和饲料生产、畜禽养殖、活畜运输、屠宰加工、冷鲜仓储、产品销售等生产环节制定优惠和激励政策,并加强相关政策间的相互协调与衔接,按照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要求推进草地畜牧业发展。

五、加大草原保护与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草原保护与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为草原保护与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要把草原承包收费和国家建设征占用补偿全部用于草原管理、改良和建设,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要充分利用国家加大农业基础建设投入和全省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实施的有力契机,积极向上争取草原建设项目,加快草原改良建设步伐,努力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和草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保护草原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草原监理机构设置日趋完善

200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省、州相继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都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设立草原监理机构,法律也赋予了草原监理机构新的职能职责,就是负责草原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因此,各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是专门负责草原监督和管理的执法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草原的主要力量。目前,州级、壤塘和红原县单独设立了草原监理站,阿坝、马尔康、九寨沟、金川和黑水县落实了“参公”管理,今后5年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监理站改为行政机构几乎成定局。2011年启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后,全州“州、县、乡、村”四级草原监理网络雏形基本形成。

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相继出台

为了保护草原和恢复草原植被,2010年5月和6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2024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2024问题的通知》和《2024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2024问题的通知》,2011年6月和11月,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印发了《四川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2024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2024问题的通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局也相继发文要求加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管工作;《国务院2024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加快推进牧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都对“强化草原监督管理,严格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等提出明确要求。全州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依据充分,启动征管工作势在必行。

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成效初显

2006年,协助省草原监理站联合查处了九寨沟马脑壳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征占用草原开采黄金案(全省首例),受到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肯定,多次应邀参加全国和全省草原监理工作会议,并作典型交流发言。从2009年至今,积极协助阿坝红原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红原机场建设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协同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和省草原监理站深入红原机场建设现场开展勘验,提供有利审核的数据和信息支撑,近期将获得农业部审核同意。

2011年底,完成了红原县江宫玛寺院整体搬迁征占用草原的审核审批工作。2005年,松潘县草原监理站被农业部评为全国草原监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阿坝州草原监理站被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评选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多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存在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方针政策,对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由于草原监督管理工作刚刚起步,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尽快加以解决。

1草原监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新设机构和新增编制难度较大,全州草原监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缺编,人才“引不进”、“稳不住”,整体素质不高等情况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解决。尽管州级、壤塘和红原县单独设立了草原监理站,阿坝、马尔康、九寨沟、金川和黑水县也落实了“参公”管理,但州级和牧区5县核定编制仅86人,实际在岗人员33人,“州、县、乡、村”四级监理网络难以在短期内全面建成。

2政策不配套,待遇差

由于政策不配套,待遇差,高学历、高职称技术人员不愿“参公”或转变为行政管理类,而这部分人员恰好是单位的骨干力量。人才流失往往带来的就是工作懈怠或行政不作为。

3办公设施设备紧缺,办公条件差

全州草原广袤,草原资源丰富,现有草原监理机构没有相应的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和办案取证设施设备缺乏,严重制约草原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4经费缺乏保障

草原保护建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困难,草原监理工作难以为继。

5草原违法案件查处难度大

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非法征占用草原从事矿藏开采、修筑道路、修建经营性场所、采砂取石、盗窃草原设施、超计划采挖冬虫夏草、贝母等草原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查处难度大。

今后工作思路

州县监督管理机构要正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克服困难,积极寻求解决之道,尤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多请示,多汇报,力争在监理队伍建设、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办公条件改善、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更加强有力的支持,不断加快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1以查处草原违法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有力震慑草原违法行为

各县要对本县范围内非法征占用草原从事矿藏开采、修筑道路、修建经营性场所、采砂取石以及盗窃草原设施等草原违法案件进行摸排,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影响较大的草原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会同国土、监察、建设、公安、水务、发改和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进一步加大草原监理的执法力度。

2以国家强化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为契机,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

目前,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2024部委以及省2024厅委局都出台了2024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及政策,州县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国土、财政和发改等部门的协调,尽快申办收费许可证,对县境内征占用草原的行为进行审核审批,严格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促进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

3结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开展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认真落实“三制”

草原确权承包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保护建设项目,兑现各项强草惠牧政策的重要基础,认真落实“三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禁牧管护机制、完善草畜平衡核查机制)是确保政策兑现的保证。各县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草原确权承包与草原禁牧管护、草畜平衡核查等工作,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按照国家要求尽快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和“三制”落实工作。

4全面执行草原法“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即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全面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为国家即将制定《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和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奠定基础;加大人工种草和牲畜出栏淘汰力度,严格实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对退化沙化草原施行禁牧、休牧制度,因地制宜推行划区轮牧制度。通过“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草原可持续利用。

5加强草原防火工作,严防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

完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加强草原防火体系建设,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制,提高草原防扑火能力,严防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

保护草原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作为我国土地资源多样性丰富地区,内蒙古拥有大草原(8800万公顷)、大森林(2488万公顷)、大沙漠及沙地(2330万公顷)、大湿地(1197万公顷),不仅构成了我国生态安全不可替代的战略屏障,同时具有巨大的生态环境价值。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经济、自然、社会、历史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牧区既是生态脆弱区,已有60%以上的草场沙化、退化;又大多为欠发达地区,国家及自治区级贫困县18个,占牧区旗县总数的55%,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突出,成为牧区经济发展的“瓶颈”,不仅影响了牧区自身的经济发展,而且对全区乃至全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影响深远。

一、 脆弱的生态环境

内蒙古牧区绝大部分地区干旱少雨,水资源严重匮乏,弱化了草原水源涵养功能,导致草地生态功能失衡,生产力下降。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区草原“三化”面积占草原总面积由 60年代的18%增加到80年代的39%直至目前的62%,每个羊单位拥有的草场面积由20世纪50年代的3.4公顷减少到0.6公顷,产草量从平均每亩125公斤降至71公斤再降至58公斤,荒漠草原产草量平均每亩只有23公斤,草畜矛盾更加尖锐。在此背景下,我区自2002年开始启动退牧还草和禁牧、休牧制度,草原退化趋缓、生态趋于局部好转的同时,草原畜牧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显著上升,广大牧区居民的收入增长受到很大影响。

二、巨大的建设压力

在《意见》明确的生态文明建设五项主要任务中,草原生态占据两项,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意见》还提出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加大退牧还草力度;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最新的普查结果表明,内蒙古拥有草原面积为11.38亿亩,较过去认为的13.2亿亩减少了1.82亿亩。2002年国务院决定在内蒙古启动退牧还草工程,此后的十几年间,国家及自治区累计投入资金56.79亿元,共完成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总规模23505万亩。其中,禁牧围栏完成9292万亩;休牧围栏完成11808万亩,划区轮牧640万亩,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对促进草原生态恢复、草原畜牧业发展、推动工程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内蒙古草原生态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治理规模仅占其草原总面积的20.65%,占退化沙化草原面积的33.3%,急需治理的退化沙化草原面积仍然巨大,仍有14.76%的草原退化沙化势头加剧。内蒙古用十五年的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由2001年的30.65%提高到2010年的38.85%,进一步提高到现在的44.1%,总计提高了13.45个百分点,再用5年时间将其提高13.45个百分点,困难可见一斑。面对国家日益强化的“生态红线”,草原生态治理的立地条件越来越差,建设难度进一步加大,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三、治理中的突出矛盾

近些年来,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牧民也做出了较多牺牲,使得草原生态治理取得一些成就。但仍存在不少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缺乏整体性及综合性

项目之间相互割裂,独立运作,没有统一性和相互之间的协调协作,即使针对同一个牧区的项目也是各行其是、各为其主;项目建设内容单一,如退牧还草工程一般仅限于围栏和饲料粮补助,但围栏耗掉了项目的大部分资金,而饲料粮补助标准多年不变且偏低;草原生态治理工程中退牧还草、牧民定居、畜牧生产方式改进、饲草料基地建设、畜种改良、草场改良、草原生态监测等方面的综合性差。

(二)增收与保护矛盾并存

在草原牧区,尤其是纯牧区,当地的工业、服务业大多比较落后,就业机会少、收入渠道窄,牧民的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于草原畜牧业。2014年内蒙古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除转移性收入外,经营性收入占82%,靠天吃饭、靠畜吃饭、靠草吃饭的特点十分显著。一方面,牧民有增收致富的愿望,牧畜养得越多越好;另一方面,草原不堪重负,草场退化,生态环境恶化,草原生态保护迫在眉睫。此外,随着市场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牧区的交通、通信、教育及其他生活成本日益提高,牧区居民也更加需要从有限的草地上获取更多的收益,用以维持其相对以往的高消费,牧民增收致富与草原生态保护将会是长期存在的一对矛盾。

(三)政策效果不尽人意

2011年国家启动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行禁牧、草畜平衡补奖政策,补助奖励的资金规模为40.4475亿元,其中用于禁牧的补助标准为每亩6元,自治区确定的禁牧补奖总规模为40400万亩,并要求到2015年全区减少2688万羊单位,相当于补助奖励草畜平衡2.42亿亩,两项相加就用去了补助奖励资金的68.9%。禁牧减畜后的主要措施是要大力推行舍饲半舍饲养畜,由于建设资金存在缺口,与禁牧、草畜平衡相配套的人工饲草料地、棚圈、储草棚、饲草料加工机械、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禁牧、草畜平衡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依靠天然草原放牧仍然是一些地区和一些牧户的主要生产方式。全区33个牧业旗县中,30个存在不同程度的超载,冷季超载量达到1100多万个羊单位,平均超载率为27.8%,最多的达到62.6%,掠夺式的生产经营方式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四)忽视了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用途各异的围栏造成整个草地牧压不均,部分草地因放牧强度过大而退化,部分草地因放牧强度不足而退化。如果连续多年禁牧,草地生产力的下降幅度可能会更大。同时,牧压不均使部分草地牧草单一化,优良牧草比例减少,草种多样性丧失,草地的整体生产能力下降。此外,多数围栏外草地踩踏严重,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沙石,逐渐演变成牧道,加剧了草原环境的碎片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草原的水源涵养能力。

(五)补偿标准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对于禁牧的补偿标准,63.7%的牧民认为“低”;对于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后牧民遇到的最大困难,36.7%的牧民认为是饲草料不足,41.7%的牧民认为是资金短缺,13.9%的牧民认为是养殖数量减少;40%的牧民认为“休牧增加了牧民的饲养成本,很难坚持”;对于项目的实施对牧民收入的影响,超过60%的牧民认为“饲养成本增加,收入下降”,超过50%的牧民认为“养殖头数减少,收入下降”。

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完善长期化制度建设,建立可行的生态补偿机制

把休牧、禁牧、草畜平衡确定为长期的草原行政性管理制度,休牧、禁牧期的时间长短、空间范围大小等相关参考指标,由农业部草原监理总站会同各地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先期以旗县为单位,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草原休牧、禁牧的长期化制度建设。

建立不断完善的补偿机制是生态治理能否成功的关键。首先,要使生态补偿制度法制化,依法执行补偿,保证补偿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其次,不但要补偿生态保护、建设的经济成本,还要补偿生态效益的价值;再次,建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牧业生产设施的投入。

(二)制定有效的开发环评体系,探索各方利益均衡政策

对生态脆弱地区而言,选择适合当地自然环境的产业是解决当地生态问题与发展问题的关键。只有适合当地生态条件的产业模式才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才能形成有效的经济拉动,所以,建立有效的产业开发的环评机制是当务之急。 这不仅意味着对产业开发进行环保方面的限制,更意味着为适合当地的产业开发提供一个有针对性的生态信息参考框架,以避免产业选择的盲目性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态代价。

“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牧民要生活”是生态治理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应该明确的是,草原的生态保护并不只是一个国家“赎买生态”的过程,而是一个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取得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权益平衡的问题,这无疑在考验各级政府的决策智慧。因此,需要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更具有创新性的政策改革,以达到草原生态恢复和牧区同步发展的良性循环,实现北方亮丽风景线的奋斗目标。

(三)树立生态保护优先意识,调整草原畜牧业经营结构

草原生态是牧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基础,是牧区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只有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牧民同心协心,树立草原保护意识和优患意识,共同关注草原生态、牧区发展,才能使保护草原的各项措施办法贯彻实施下去,才能更好地建设、保护草原。

草原牧民居住分散,生产、销售大多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畜牧业生产处于规模小且分散的初级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扶持牧民自愿开展合作组织活动,引导畜牧业向产业化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带动牧户致富,提高畜产品附加值,为牧民提供生产、销售等服务,提高畜产品附加值,使牧户在产业化中获得更多的利润。

(四)加快牧区教育事业发展,完善牧区社会保障制度

教育是解决草原生态问题、促进牧区发展最佳途径之一。一是要加强对牧民的职业培训,包括养殖、防疫、配种等畜牧业生产技术,驾驶、烹饪、建筑、电器等专门技术,为牧民外出就业奠定基础;二是抓好基础教育,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为牧民子女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通过教育,将部分牧民有序、顺利地从牧区、牧业转移到城市,实现非牧就业,减轻草场压力,提升牧区发展层次。

草原畜牧业的生产风险性很高,灾情时有发生,有些灾情是毁灭性的。加大对老弱病残户、贫困户的扶持力度,解决好牧民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完善牧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草原生态治理、牧区全面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五、结束语

寻求生态和经济互动发展,必然要求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解决好生态系统的动力机制与经济系统的利益关系,形成能够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良性循环的动力机制,建立起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融合的生态经济系统,使二者互为发展动力,这是实现生态和经济良性互动发展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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