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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心得体会(整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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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落实三项机制心得体会日前,陕西省委出台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传递的信号是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这是对我省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也是激发全省各级各类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新活力。

推行鼓励激励机制,提振干部工作积极性。坚持导向激励,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运用精神、物质双重激励措施。突出表彰激励,让先进典型有荣誉感、自豪感、幸福感,让广大党员干部对标争先、奋发有为。探索容错纠错路径,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容错纠错机制的应用对象定位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这批生力军上。明确容错界限,全方位、多角度地宣讲党的纪律规矩、廉zd规、方针政策,让所有干部知晓哪些是高压红线碰不得、哪些是能够先行先试可容错、哪些是无意过失可纠正的行为。实际工作中,应将容错与提醒、函询和诫勉相结合,对于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启动约谈、函询、提醒或诫勉程序,不做问责处理,全力为先行先试、勇于担当的人“兜住底”。全省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少数干部特权被清零、违规福利被取消后有些干部干工作做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不能仅靠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只有坚持用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把历次学习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制度体系才会更加严密成熟。

好机制关键在落实。全省各级党政干部要带头学机制并自觉用在工作中,真正让有能力、肯干事、作风硬的干部脱颖而出,更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三项机制”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基本依据,让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标尺,为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在乡镇基层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由于长期在一线默默奉献,相对来说晋升渠道比较窄,三项机制的提出,更加激发了他们服务基层的热情。“三项机制”传递出的强大正能量意义将更深远。

落实三项机制心得体会近期陕西省委出台的对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三项机制”,希望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是对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全面落实,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符合省情实际,顺应广大干部群众意愿,对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助推改革发展、打赢全面小康决胜战,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项机制”相互配套相辅相成,解决干部“不善为”“不想为”“不敢为”, 现在有些干部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表现为能力不足“不善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成为制约各项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要想在新一的国际轮竞争中走在前列,广大干部不仅要苦干更要实干,打造过硬作风。在想在改革发展及新一轮国际竞争中取得更高的成绩,就必须要依靠务实、管用、有力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 容错纠错机制中提出创造性开展工作中11类情形可进行容错,为创新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干部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能上能下机制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者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平庸者下,就是要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无过但也无功的干部进行调整;让失职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激励机制是目标主题,容错机制是激励的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激励和容错的重要补充,三项机制将激发党员干部创业热情和勇于担当精神。

落实三项机制心得体会省委建立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新举措,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最新制度成果,切中流弊、导向明确,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三项机制”是一个有机整体,鼓励激励是前提、容错纠错是保障、能上能下是根本,三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我市把认真学习贯彻“三项机制”作为凝心聚力建“三市”、合力攻坚奔小康的动力之源,迅速召开市委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组织开展专题讨论,修订完善贯彻落实具体细则,切实让“三项机制”深入人心、付诸于行,使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成为引领追赶超越、绿色循环、转型升级的风向标。

一、打好“三个组合拳”,为想干事的干部添油加力。一个地方的发展关键在干部,只要每个干部动起来、干起来,我们的事业将无往而不胜。我们坚持精神激励、物质激励、政治激励三管齐下,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一是精神鼓励树典型。按照35%的比例,每年评选一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部门单位、行业扶贫优秀单位、干部驻村联户先进集体(个人)。每年评选4个发展进位县区、20个经济发展明星镇办、10个重点项目建设暨招商引资先进集体,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在全市大力褒奖宣传。二是物质奖励鼓干劲。凡受省委、省政府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市财政按省级奖励标准,再次全额配套重奖。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对考核优良、进位明显的单位发放奖金,激励大家争先创优、比学赶超。三是政治提升受重用。对每年评选的10名优秀镇办党委书记、30名优秀科局长,优先提拔重用。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坚决不让干事创业的人吃亏。

二、把握“三个容”原则,为敢干事的干部撑腰壮胆。加快追赶超越亟须干部勇立潮头、改革创新,我们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贯彻省委容错纠错机制,划清失职与失误、敢做与乱为、负责与懈怠的界线,为真改革者戴上“护身符”,为真干事者“兜住底”。一是为担当者容。坚持“五看”,看工作出发点、看工作方法、看工作成效、看问题原因、看法规依据,以此判断干部在改革发展中的失误和偏差,完善澄清保护机制,让干部大胆实干、放手改革。二是为创新者容。明确可以宽容失误的11种情形,为立足全局,遵守重大决策程序、大胆探索的干部当好后盾,鼓励干部敢闯敢冒敢想敢试。三是为实干者容。细化容错免责的条件、程序和范围,对真干事、真改革的干部,即使出现一些失误和偏差,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干部提拔使用、“两代表一委员”2024、个人评先评优等方面不受影响,让干事创业的干部打消顾虑、轻装上阵。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2011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创新服务作为第一理念,把高效服务作为第一追求,把阳光服务作为第一标准,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面对繁重的工作内容,面对多元的服务对象,中心全体同志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力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取得了极为可喜的成绩:全年中心各窗口共受理各类办件38914件,其中当日办结35215件,当日办结率91%,按期办结率98%。办理各类项目立项审批手续653项,总投资334亿元,其中工业项目立项425项,总投资285亿元;办理规划许可手续335项,批准总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共为332个项目办理了环境影响预评价审批手续;新注册成立各类内资企业869个,注册资本71亿元;新增注册外资企业62个,新增投资总额7.27亿美元。收取各类规费2.29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建设项目政府规费11942万元,契税收入8166万元,一般行政事业性收费2791万元。对83个项目办理了规费减免手续,减免金额7294万元。总结回顾一年工作的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五大提升”上:

(一)实现了窗口标准化建设大提升

一年来,中心将窗口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标准化,突出规范性,多管齐下提升窗口建设水平。一是调整进驻事项。根据《县政府2024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服务集中办理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对中心各窗口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整,各部门、各窗口均按照调整后的事项目录重新提交了授权委托书。二是细化服务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完善了中心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进一步明确优质服务的标准,重点完善仪表仪容、姿态风度、服务礼仪、工作场所行为、基本接待用语等规范细则,对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标准作了具体规定。三是统一行权规范。根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整改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改进审批系统,所有窗口的批准文件、材料等数据一律以实际文件传输上级行权系统。统一规定窗口出具审批意见要求,上传办件资料更加齐全、信息资料更加完整,实现了审批业务办理的统一化和文件上传的规范化。四是开展专项监察。去年5月份至9月份,中心纪工委、监察室综合运用网上监察、实时监察、现场监察、明查暗访等形式,从政务公开、服务行为、办件质量、窗口收费、档案管理、窗口形象等六个方面实施专项监察,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有力促进了窗口标准化建设。

(二)实现了“五联制”项目服务效率大提升

通过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五联制”项目服务新模式,保障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使“五联制”真正成为项目服务的快车道。一是强化联合预审,确保项目第一时间落户。全年共受理联合预审件346件,比2010年同期增加60件,同比增长21%,当日办结率达100%。预审中,部门意见如有不一致情况,中心第一时间牵头召开会议进行协调会商,确保项目快速通过预审并落户。二是优化联合审图,确保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开工。全年共受理联合审图件145件,审查总面积达149.2万平方米,平均审查时间为4.3个工作日。为确保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开工,施工图联合审查窗口一直坚持“效率优先”、“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组织施工图联合审查及业务指导工作,有力地促进项目的快速推进,得到业主的好评。三是硬化联合验收,确保项目以最快速度投产。以中心名义向相关单位发出《2024进一步明确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相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简化验收流程,提高验收效率。全年共受理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申请42个,企业从申请验收到领取房产证,平均时间为25天。

(三)实现了行政服务创新能力大提升

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机制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创新项目收费服务机制。制定实施《县建设项目相关规费集中征收实施办法》,对涉及项目建设审批环节的11项规费实现了“一口制”集中征收。通过固化收费标准、实行电子开票、推行电子监察等手段,不断加强对各窗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性收费的监管。二是创新中介机构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进驻方式,按照“限价准入,多家进驻,统一管理,扎口收费”的原则,成功签约20家中介机构进驻中心服务,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对所有中介服务窗口的服务态度、事项办理质量、办理时间以及收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实现了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的双赢。三是创新项目审批服务机制。实施“承诺先办制”,对部分手续材料一时难以到位的项目,凭有效承诺件先行办理;实施“前延后伸制”,前延至项目审批之前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后伸至与上级审批部门的协调、沟通和争取;实施“作息时间服从工作需要制”,方便镇区和业主、群众的审批需要;实施“快速通道制”,对重大项目在第一时间启动快速通道,牵头协调各部门窗口形成统一意见后由上而下快速并联推进。

(四)实现了行政服务绩效大提升

一年来,中心始终把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绩效作为行政服务工作的核心。一是全力服务区镇发展。积极打造“快速征集”、“快速处置”服务品牌,通过以信函、传真方式和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向各区镇征集重点、难点、疑点事项信息,并进行快速处置,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全年共召开快速协调处置会50多个,征集的52个重点难点疑点事项全部妥善处置。二是全力服务沿海开发。多次牵头召开协调会,对涉及沿海开发的相关问题进行会商研办。各窗口主动对接、积极作为,如工商局窗口出台《2024试点实施涉港项目主体资格先行登记的指导意见》,为进驻洋口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的16家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省工商局对此充分肯定并进行推广。三是全力服务企业做强。对南通红蚁王鞋业的房产解押抵押、岔河油米厂的招投标等问题,中心与住建局、国土局勇于担责,专题进行协调解决;对朝霞化工等多家公司所遇难题,中心会同工商、国土、发改委、环保等部门活用政策,巧用制度,顺利处置难题;对豪鼎涂料有限公司等新上项目的预审难题,中心与发改委、环保、安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利用休息天进行现场考察论证并妥善解决。四是全力服务项目建设。积极推行授权明晰化、受理规范化、材料精简化、时限最短化、承诺即办化、推进及时化,项目即办件当场办结率达100%,上级部门平均审批时间压缩在法定时间的2/3以内,事项网上审批率达100%,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平均压缩在24个工作日以内。各窗口以服务项目为己任,公安局窗口为项目提供远程服务,国税地税为项目实行提醒服务,卫生、城管、交通、海洋、农委、文广新局等窗口为项目提供“约办”、“速办”、“特办”服务。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参与项目服务,有力助推了项目建设进程。

(五)实现了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大提升

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效,中心被评为南通市文明单位,“双快热线”被评为我县党建十大品牌之一。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明、亮、优”活动、“文明服务”活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走进”主题实践活动,实现精神文明建设和行政服务工作、党建工作、作风效能建设的有机结合。围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读书月、体育节等活动来加压力、增动力、聚合力。开展专家讲座活动,邀请相关专家、教授作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将普法和法制建设与部门、窗口、个人的考核相结合,确保人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保护每个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上好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打牢中心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在看到以上六个方面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比如有些事项审批程序偏繁、审批时间偏长、审批效率偏低,少数同志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还不够强,思想解放和工作创新的力度不够大,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上缺乏超前性和服务深度。这些问题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强势推进“品牌、争先、形象”政务服务三大工程,2012年乘势而上狠抓“三个深化”

2012年,是贯彻落实省委“八项工程”、市委“八个领先”力促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是我县实现县委“两年赶超、五年争先”目标的攻坚之年,是抢占沿海发展先机谋求港口跨越发展的突破之年。我们要在过去一年取得佳绩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强势推进“独具特色、效率彰显”的品牌工程、“创新创优、比学赶超”的争先工程、“文明优质、展现先锋”的形象工程,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水平和层次,全力打造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新平台。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实、抓好“三个深化”:

(一)深化事项进驻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24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以及南通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审批事项进驻制度改革,确保符合进驻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进驻率达到100%。对一般性审批事项,一律由窗口直接受理办结。对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或听证的事项,窗口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牵头组织实施并在法定时间的30%以内办结。对由上级审批的上报件,各部门应完全授权窗口直接上报,窗口直接上报率达100%。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凡进驻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坚持9个公开,即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和监督渠道。中心要加强审批系统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系统和门户网站的对接,方便申请人随时致电窗口或上网查询事项办理进程,实现审批全程公开透明。

(二)深化“五联制”服务体系建设

“五联制”是中心全力打造的一个特色服务品牌,其“一门受理,一站服务、限时办结、扎口收费”的行政服务体系,开辟了项目便捷服务通道,有力促进了行政服务效能的提升。要继续充分发挥联合预审、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中介联动、难点联办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将“五联制”从工业项目向其他类项目延伸,推进“五联制”服务全覆盖。着力提高联合预审即办件率,力争当日办结率99%以上。充分发挥联合预审在项目服务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强化联合审图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专家审图速度和面积核算速度,力争将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加强对竣工联合验收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力度,力争将验收到取得产权的时间压缩在20个工作日内。充分发挥服务中心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的职能,努力提高事项协调会办效率。

(三)深化项目审批机制创新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经验交流会,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三项制度”,总结交流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三项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我市的作风效能建设。刚才,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南县工商局、港北区交通局、港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覃塘区黄练镇等8个单位分别作了经验介绍。此外,市财政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社坡镇、平南县官城镇等5个单位作了书面发言。这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都很好,对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全市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各种措施,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了自治区“三项制度”。为了更好地让各级干部理解和掌握“三项制度”,我们专门请自治区专家来贵港上课,使我市机关干部能够全面、深入理解“三项制度”的实质、内涵和实施的要求。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也根据实际举办了一系列学习培训班,为贯彻实施“三项制度”、制订本地本单位实施细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制定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办法。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自治区下发的“三项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普遍制定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细则。

三是构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服务平台。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于8月15日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在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43个部门单位中有21个部门单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了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并加强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通过施行“代办制”为投资商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大大方便了投资商和人民群众;通过施行项目办证并联审批办法,对依法由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项目办证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做到相关部门同时运作,同步审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其余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的22个部门单位都在本部门单位设置了政务服务窗口,作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接受中心的指导和监督,通过落实“三项制度”为群众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优质服务。各县市区也都建立了或正在抓紧筹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都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为人民群众和投资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条龙”服务。其中**市、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运行情况良好,刚才**市已经介绍了这方面的经验做法,很有借鉴意义;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情况我们也很熟悉,今年上半年我们曾在平南县召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推广平南的经验。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于9月底揭牌运行,港北、覃塘正在加紧筹建,估计最迟11月底能够正式投入运行。各乡镇也都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并积极探索符合基层情况、符合群众意愿的服务方式,努力构建便民利民服务平台。有条件的乡镇如港南区八塘镇、平南县大安镇等乡镇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其他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窗口,将民政、计生、土地、城建等站所集中起来办公,安排专人值班,更加方便了群众办事。有的乡镇还将政府公共服务前移到村屯,设立下乡服务小组,实行村级代办制度,使群众办事少跑机关、少花时间、少耗精力,深受群众欢迎。

四是规范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我市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统一规范和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各部门单位能够按照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统一的规范要求,逐项编制《机关内部项目审批流程时限表》,明确事项的办理机构、办理流程、责任岗位和办理时限,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标准式样等,通过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间,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五是深化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市印发了《贵港市人民政府2024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关系的通知》,制定了《贵港市人民政府2024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工作方案》和《贵港市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逐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从体制上杜绝了部门之间存在的推诿扯皮现象;推动相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其所隶属的政府职能部门脱钩,我市第一批需要脱钩的30个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中有25个完成了脱钩任务。同时进一步明确市政府与城区政府的事权范围,合理划分市政府与城区政府之间的职责,将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权限适当下放给城区政府,充分发挥城区政府的职能作用。

六是强化了行政效能监察。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作风效能监察,及时处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我市建立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覆盖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并与自治区联网,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以及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此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即将建成,县市区一级的行政效能监察室有的已经建成,有的正在筹建之中。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对行政效能和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监察力度将一步加强。

七是通过作风效能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这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这里我就不展开来讲了。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单位对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等待观望和厌战松懈情绪;二是一些单位对如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研究不透,理解上有偏差,定位不准,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工作效果不理想;三是落实“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制度结合不够紧密,没有融为一体形成长效的制度体系。这些问题和不足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以确保“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力度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保证,也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为此,各级各部门务必须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创造性地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

(一)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来指导作风效能建设和落实“三项制度”。当前,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如何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最关键的是要在充分领会十七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用十七大精神检验和指导我们的工作。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完全符合十七大精神的,我们从同志所作的十七大报告中的第三、第四、第六、第八等四个部分的论述中可以找到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最新理论依据。因此,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是落实“三项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相关制度建设的工作。一是要将“三项制度”具体化。各部门要认真领会“三项制度”的精神实质,按照“三项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前一阶段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做法,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用以指导工作。二是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三项制度”的认识,逐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构建落实“三项制度”的支撑体系。三是要把经过实践检验成熟的、好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完善行政效能建设的制度体系。同时,要对过去制定而现在仍在执行的相关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做好与“三项制度”的衔接。

(三)继续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和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搭建平台。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窗口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主要平台,如何构建和完善这些平台,对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至关重要。就市本级而言,一要科学界定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把涉及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受理,涉及到的部门单位必须进驻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只有这样政务服务中心才算“一站式”办公,才能提供“一条龙”服务。其他不涉及投资项目办证或关系不大的行政审批事项暂时放在本部门设置的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办理,这些政务服务窗口作为分中心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二要选配好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市政务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把关,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要求选派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同时要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三要进一步完善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要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核心,构建完善的政务服务中心制度体系,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行政审批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四要创新运行协调机制。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代办制”和“并联审批办法”,同时学习借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其他市的经验做法,不断改革创新,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就县市区而言,**市、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较好,运行也比较顺畅,下一步要参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运行效率,增强服务功能,建设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港北、覃塘两个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起步较晚,进度较慢,这两个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争取11月份建成投入运行。就乡镇而言,已经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乡镇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为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其他大多数乡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将机关为群众办事的各办、中心、站、所等机构进行整合,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具体承办群众申请办理的2024事项,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便民服务窗口要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固定的值班人员、健全的工作制度、清晰的办事流程图等指示牌、专用的联系和投诉电话、便民的办事指南或服务卡等,使群众办事少跑路、少进门、少找人。同时要将便民服务向村屯延伸,进一步完善制、代办制,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形成以乡镇服务窗口为主要平台,覆盖各村屯的便民服务体系。

(四)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各种体制,是落实“三项制度”的必要条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落实“三项制度”,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要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通过理顺部门之间重复交叉职能和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关系,科学设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向服务窗口充分授权。要结合理顺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关系,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这个科室作为本部门的服务窗口,整体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其他科室则主要履行审批的后续监管职能。各部门要向本部门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或本部门的服务窗口充分授权,除一些重要的行政审批事项需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一般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授权服务窗口办结。三是继续推进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脱钩。前段时间,我市在这方面已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任务还没有完成,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脱钩,切实做到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财产分清、职责分明,防止把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变成小团体的收费权。

(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这是落实“三项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审批高效便民的需要。一是要减少审批环节。各部门要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进行再次梳理,尽可能地减少审批环节,坚决杜绝因审批环节繁杂出现“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群众跑来跑去”的现象。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图,使整个审批流程达到最优化。三是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主办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办,同步限时审批的并联审批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已经试行并联审批办法,市直(中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履行好各自职责;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参照施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

(六)规范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行政机关通过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与社会各界发生密切联系,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都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落实“三项制度”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对经清理后保留的每个行政审批项目,都要明确审批的依据、条件、对象、范围、权限、数量、程序、办结时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过程的随意性,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杜绝权力寻租、滋生腐败。二是对技术性和专业性比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完善详细的审批技术标准、审批技术规范,明确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勘测勘验的操作规程。三是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事前调查研究,坚持做到充分论证、严格把关、依法审批、科学决策,防止因审批不当产生问题和矛盾。

(七)增强服务意识,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便民利民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便民利民贯穿于落实“三项制度”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一是要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作为真正的“惠民工程”。落实“三项制度”,无论是建章立制、打造服务平台、构建电子监察系统,还是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实行公开承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等,都要着眼于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把群众和投资者方便不方便、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和检验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基本标准。二是要创新服务方式,延伸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在市、县市区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乡镇建立便民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在村一级建立代办服务点或者聘请专门的代办员,将服务网络延伸到村,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网络。四级政务服务网络要明确各自职能,相互协调配合,上下衔接有序,为群众提供及时、周到、便捷的服务。要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基本理念融入到所有工作和公共服务中,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举报、求助的快速反映和处理机制。特别是乡镇一级,要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增强乡镇机关干部亲民、为民、富民的意识和本领。

(八)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审批”。政务公开是落实“三项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和投资者的知情权、监督权,方便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办事,防止审批过程中“暗箱操作”的根本性举措。落实“三项制度”,必须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和便民服务窗口集中公开政务信息的作用,通过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建立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等方式,公开行政机关的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窗口权限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二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这一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将行政审批的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同时,要积极构建网上审批系统,实现网上查询、下载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和相关表格,进行网上审批等。此外,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政务公开。乡村一级要把村务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事项都要以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是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不仅要对直接影响投资环境、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和责任岗位进行直接监督检查,还要覆盖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拓展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集中采购等领域。要将行政效能监察贯穿到行政管理体系的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二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市纪委监察局已做好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室的方案,目前正在运作之中;平南县已经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室,落实了编制、人员;**市编委也已经批复同意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室;港北、港南、覃塘三区也已经列入计划,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组建行政效能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要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作用。三是要认真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和企业的每一个投诉,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绝不允许推诿塞责,敷衍了事,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四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涉及作风效能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行政审批不规范、政务不公开、不履行服务承诺、行政不作为、行政执法中滥用权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等严重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行政过错,要依法依规追究行政机关及其机关首长、分管领导、岗位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向社会公布,以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营造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的良好氛围。

(十)以落实“三项制度”为突破口促进各项整改工作。目前,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正处于整改阶段的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切入点,继续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要通过认真整改,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继续深入开展干部驻村担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活动和机关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驻村指导员的指导和管理,增强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服务“三农”的本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为驻村指导员的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发挥他们为村民办实事的作用,让他们派得下去、蹲得下来、做出成效。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作风效能与项目建设”和“作风效能与为民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作风效能与项目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查找项目建设工作中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从而促进项目建设的加快推进,以作风效能的大转变大提高,促进我市重大项目的大推进大发展。通过深入开展“作风效能与为民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从主动扶持农民致富、调解农民矛盾纠纷、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群众反映机关作风效能方面问题和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六个方面去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作风效能建设带来的变化,从作风效能建设中获得实惠。以实实在在的作风效能建设成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认真开展创建“五型机关”和“四好干部”活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贵港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要结合“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完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和机关科学决策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保障作风效能建设顺利进行的长效机制。

(十一)继续注重工作的创新。要通过创新来推动工作。一方面,基层的很多创新做法没有及时总结上报,市里还没有了解掌握。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创新、完善和提高我们的工作,争取多出成绩,多一些亮点。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今天会议的目的,是回顾总结2011年中心镇培育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心镇的建设发展。刚才,吕市长宣读了五个中心镇2011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接下来,郭书记还要就做好我市中心镇培育工作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安排,我先就具体工作讲两个方面内容。

一、回顾总结2011年中心镇培育发展工作

2011年是我市进入新世纪以来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2024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大政策扶持,加快放权步伐,积极推动中心镇发展壮大,取得了一定成效。2011年,全市中心镇实现生产总值98.73亿元,占全市的42.7%,同比增长10.24%;规模以上工业产值62.73亿元,占全市的21.9%,同比增长8.19%;财政总收入3.29亿元,占全市的15.8%,同比增长11.82%;农民人均纯收入10633元,同比增长8.73%,高出全市农村人均546元。中心镇已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力量。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努力:

一是完善规划。至2011年底,全市五个中心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总体规划,各中心镇已经开始着手编制土地利用、产业园区等专项规划。特别是甘霖镇基本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进一步拓宽了发展空间,并为全市的修编工作积累了经验。通过规划的修编完善,各中心镇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城镇特色,保证了中心镇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强化功能。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心镇建设的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切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中心镇项目建设,并专门设立了中心镇项目库。通过积极组织实施,目前全市列入市中心镇“三年建设计划”的46只项目中,26只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25亿元,市财政共拨付“以奖代补”资金1693万元。通过项目建设,各中心镇的城镇功能得到了提升和拓展,集聚辐射能力得以进一步增强。

三是改善环境。中心镇的全面发展主要体现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我们在中心镇建设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发展,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如甘霖镇的集镇环境改造、长乐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崇仁镇的市场改造、三界镇文化广场建设、黄泽镇堤防改造等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顺利建成,使集镇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目前,全市中心镇规划建成区供水普及率平均达99.6%,集镇规划建成区排水管网覆盖率平均达90.8%。

四是拓展平台。积极发挥各中心镇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进一步加大中心镇工业功能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去年,五大中心镇都加强了工业功能区的建设力度,发展平台得到有效拓展。长乐镇依托毗邻义乌的区位优势,大力开展定点招商,在工业功能区培育建设“义乌工业园”,还建成了大学技术转移中心长乐电机分中心;甘霖镇的炉具厂还与国外著名企业合作成立了产品研发中心,提升了自主创新能力。

五是深化改革。深入实施“扩权强镇”战略,在全市11个部门51项事权下放各中心镇后,去年还对下放的事权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调研,并积极做好中心镇的承接业务培训,保证了下放事权的有效运行。各职能部门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增加授权委托内容和延伸部门机构等方式,解决部门职能权限下放问题。如卫生、城管、环保等部门分别在中心镇设立派出机构,进一步提高中心镇行政事务管理能力。甘霖、长乐等镇还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办法,拓宽了融资渠道,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集镇建设。通过各方面的改革创新,提高了中心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

尽管我市中心镇培育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培育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与兄弟县市的中心镇相比差距更为明显。在培育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产业培育相对滞后、体制创新力度不足、社会事业发展缓慢、城市化进程不快、集聚辐射能力不强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培育工作中加以重点研究解决。

二、部署落实2012年工作任务

2012年是冲刺“十一五”、谋划“十二五”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我市推进转型、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加大中心镇培育力度”的要求,要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抓好规划修编工作,增强中心镇辐射能力。各中心镇要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结合实际,通盘思考,科学布局,为今后的发展留足空间。这次出台的政策意见,各中心镇的农保率按法定程序在原有基础上调低2%。要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到“两规合一”,统一调研,统一口径,使总规和土地利用规划在规模、建设时序及用地等方面做到全面对接。要抓好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做到规划先行,引领发展。2024中心镇建设发展的规划编制,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二)加快项目建设,完善中心镇城镇功能。一是要加快项目启动。今年是实施中心镇“三年建设计划”的第二年,各中心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三年计划”,加快推进续建项目建设,抓紧建设一批计划内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目前列入市中心镇“三年计划”的46只项目,还有20只项目尚未启动,要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启动,尤其是甘霖、长乐两个省级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要按照省市的要求,倒排进度计划,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要加强项目申报。中心镇要在项目摸排、包装和申报上下功夫,对形成规模、前景较好的项目,要积极向上申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中央和省投资计划。三是要加强项目保障。市财政今年将继续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并安排一定的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额度,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部返还,用于对中心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以奖代补,对融资进行贴息,对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给予奖励。各中心镇也要积极筹措资金、盘活资产、整合资源,抓住当前机遇加快项目建设,推进自身发展。

(三)推进产业升级,壮大中心镇经济。要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心镇产业规模,把中心镇培育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项目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优一产、做强二产、繁荣三产,加快提升中心镇综合竞争力和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使之成为发展中小企业的主要平台,统筹城乡的关键枢纽,壮大区域实力的重要支撑。一是要挖掘发展潜力,发挥空间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按照产业集群发展的要求,既要引进与集镇产业相关的项目,更要千方百计引进在两三年内可能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类项目。二是要千方百计发展集镇商贸服务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努力做到满足“三农”需求,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集镇经济。对中心镇老镇区中的部分工业用地,允许转化为商住用地;对“镇中村”改造,可借鉴“城中村”改造模式,以置换优质存量土地发展商贸服务业。三是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实现农业提质增量。今年,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全省建设100个左右现代农业综合区、200个以上主导产业示范区和500个以上精品特色农业区,各中心镇要抓住这一难得契机,强化整合提升,积极争创申报,力争我市有更多的农业园区成为省级园区,提升我市的农业发展水平。

(四)加大扩权,增强中心镇职能。要继续深化“扩权强镇”战略。2024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放权到位,把有利于中心镇发展的事权下放,使“扩权强镇”真正做到“充分授权、责权统一”。这次出台的政策意见,扩大了中心镇招投标管理权限,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今后,要根据中心镇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事权下放的扩面与深化工作。同时,对照放权事项,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中心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在中心镇增设派出机构,使管理职能向中心镇延伸。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行政审批是现代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方式和基本内容。行政审批的权限设置、种类划分、数量多少、力度大小、程序安排等,都与政府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直接相关。在“小政府、大社会”以及“弱政府、强社会”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审批职能最低、审批事项最少,所谓“政府最好,管得最少”。在“大政府、小社会”以及“强政府、弱社会”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审批职能最强、审批事项最多,从火柴到钢材、从摇篮到坟墓无所不及。我国今天实行或试图实行的,是“大政府、大社会”以及“强政府、强社会”的“第三种”管理模式,政府管理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据统计,我国近年来根据中央政府规范性文件设置的行政审批近850项,根据省级规范性文件设置的行政审批约500至1500项,最多的省份已超过2300项。在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管理总的方向是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和社会环境。总的原则是: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设定行政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③然而,由于“大政府”和“强政府”的体制以及政府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不确定性,加之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和行政法治的不完善,对政府部门有权有利的行政审批事项,往往被纳入政府部门“有所为”的范畴而成为清理、减少和调整的难点、“硬骨头”和“钉子户”,而对政府部门不利或小利的行政审批事项,则比较容易清理、减少和调整。换言之,就是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还不够,清理掉的有许多是涉及面窄,与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度较低的项目,而涉及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而且不符合生产规律要求的一些审批项目依然未得到清理。所以,前几轮全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减、调,尽管产生了可观的数字和比例,某些“难点”项目也被清理掉了,但清、减、调的改革远没有触底,尤其是一些垄断领域、高利事项和寻租权力,不仅成为改革的盲区或,有的地方和部门甚至还被巩固和强化。更有甚者,部分审批事项在清理后摇身变为“形式审查”或“备案”,实质上是换个旗号变相审批,与国务院精简审批事项的要求背道而驰。面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难、减少难和调整难”的“三难”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一)明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重点按照温总理的要求,下一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重点是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三个领域。对于投资领域,国家应当只批准或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和关系经济安全、涉及整体布局和影响资源环境的项目。对于社会事业领域,应当放宽社会和私人资本进入的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对于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应当清理一些部门和地方利用“红头文件”、规章等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对那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都必须予以取消。明确界定非许可审批项目的概念和范畴,研究建立并严格执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立制度,禁止以非许可审批变相审批的项目。(二)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行政机关设定任何审批事项都要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尤其不得以“红头文件”等形式,增加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职能配置,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职能重复或相近的机构,应当整合归并。确实需要多个部门管理的,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防止多重审批和推诿扯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中央政府重点加强对经济社会事务宏观管理,把更多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具体管理服务事项,应当更多地交给地方政府。(三)实施目录管理,制定和公布全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审批事项外,应根据一定原则和权限,分别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国家部委目录、各省目录和全国总目录。这是一项基础工作,是全国行政审批事项的底数,可为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打下基础及提供依据。国家层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管理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针对性会更强,对公开、清理、调整、统一、规范都有重要意义。国家各部委实施目录管理按照“先条后块、条块结合”的顺序对项目进行清理,摸清“家底”。此外,将全国、国家部委和各省的目录向社会公开,使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和所有审批权力一目了然。实行目录管理是有效应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关键技术。海南省政务中心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024规定,制定了《海南省行政许可审批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并公布《海南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其根本目的是对全省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查摸底并有效分类清理,不合法的项目不能进目录,不进目录的不能再审批。根据《办法》,海南省政务中心制定集中办理的审批项目标准,对进入目录的项目进行筛选,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继续推进审批项目的集中办理,进一步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集中改革。按照《办法》要求,各审批机关对目录中的每个项目编制《行政许可审批指导书》,对审批流程中的每个环节的条件、材料、操作方法、结果、例外处理、后续环节等进行详细规定,同时把《行政许可审批指导书》相关内容公布在群众办事的相关网站和办事指南中,增加办事透明度,集成到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中,作为审批人员的操作标准和电子监察的依据,减少了自由裁量、加强监督力度,解决了审批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四)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做好督导工作根据市场经济的需求,坚持能下放就尽量下放的原则,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事权向具备相应公共管理能力的基层政府转移,实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向扁平化方向发展,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海南省于2008年将197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交由市县政府及2024部门行使,同时成立了下放工作督察调研组,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及业务指导,保证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顺利交接。(五)加强对设立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加强对设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和备案管理,对违反行政审批权限和程序,乱设立或者变相设立行政审批项目的,应当纠正。同时,应当增强行政审批项目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保留的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地方政府就尝试引入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模式,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此后,集中行政审批权、实行统一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做法,得到行政许可法确认。近年来,不少地方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改革过程中,积极探索政务中心新体制,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模式,积累了宝贵经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4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指出,政务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作用,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总理在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原则上实行一个部门、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成立政务中心,搭建集中审批平台,是各地的普遍做法。尤其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政务中心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领域、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明星工程,成为方便群众和企业、服务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平台,对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据统计,截至2011年,全国共建立政务服务中心2800多个。具体来看,各地政务中心大约有五种管理类型:第一种是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海南省政务中心。第二种是作为政府办公厅(室)代管的二级机构或内设机构。第三种是作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如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第四种是作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挂靠政府2024部门(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招商局等)的事业单位。第五种是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如长春市路园区民生工作局、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把所有审批集中在一个部门。从全国政务中心的实践运行状况来看,各地差异较大,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有的地方纳入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较少,大部分审批事项仍在政府各个部门办理,例如有些行政职能部门以各种理由拖延或者拒绝进入政务中心,导致部分含金量高甚至收费较高的审批项目仍然在政务中心外审批,政务中心基本上流于形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往往成为“形象工程”。第二种是有的政务中心只管受理申请和发放证照,政府各部门审批职能没有调整归并,例如尽管有些行政职能部门在政务中心设了窗口,但是进入窗口的授权不到位,或者实质性授权不多,窗口只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仍然要回部门审批,政务中心成为行政审批材料的收发室和转运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往往成为“半拉子工程”。第三种是有的政务中心实现了多数审批部门、审批事项进驻,绝大部分进驻事项均能办理,形成了以政务中心为平台的高效、廉洁、便民的行政审批机制,政务中心成为同级政府的行政审批管理与服务机构,切实承担起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体角色。海南省政务中心作为第三种模式的代表,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样板工程”。实践证明,建立政务中心相对集中进行行政审批,有利于规范行政审批权,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增加行政审批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强化政务中心的集中审批这里的关键词是“集中”。一般来讲,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有“两集中”和“三集中”两种模式。所谓“两集中”,是指审批人员和审批项目的相对集中。目前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是“两集中”模式。所谓“三集中”是指审批事项集中、审批权力集中、审批人员集中。审批事项集中是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各厅局设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办公室,将原来分散在各处室办理的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其他处室不再具有审批职能。审批权力集中是由行政首长授权,将分散在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的审批权力向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即“首席代表”)相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是指行政审批办公室以及工作人员整建制向中心集中。“三集中”后各审批办拥有受理权和直接审批权,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在政务中心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下进行行政审批。从根本上防止和解决了政务中心窗口“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办理”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海南省政务中心率先提出并实行“三集中”的模式。通过“三集中”,海南省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的有序管理和科学整合,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集中审批权,主要是审批权在审批机关内部以及从各审批机关向政务中心的集中。集中审批职能,主要是各部门将本部门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和相关项目收费职能全部移交审批办;择优选配审批办工作人员,把政治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人员,集中到省政务大厅审批办窗口办公。另外,各审批机关行政首长要对作为审批办主任的“首席代表”依法委托授权,统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例如,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有49项审批事项,以前分散在7个内设处室,由3位领导分管、涉及53位审批工作人员,使用7枚专用章进行审批。进入省政务中心大厅后,49项审批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办11人一个窗口对外,“首席代表”全权审批,使用1枚审批专用章对外行使审批职能。从海南的经验来看,实行“三集中”之前,审批权过分集中于各委厅局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手中,容易造成办事拖拉或个别人对审批工作的干预,产生腐败和权力滥用;实行“三集中”之后,大多数审批权从各委厅局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手中移交给了审批办主任(首席代表),把审批权推向窗口统一行使,接受多层监督;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各委厅局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对被授权的审批办主任实行监督;“三集中”之前,几乎所有审批项目都会超出法定审批时限,“三集中”之后,在进入政务中心大厅办理的审批项目中,有60.9%规定了短于法定时限的承诺时限,而且绝大多数审批项目都能在比承诺时限更短的时间内完成,除改为即时办理的项目以外,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最高达95.6%。以海南省商务厅为例,经过“三集中”改革,审批办件的按时办结率达100%,承诺办件的提前办结率达99.7%,并有83.8%的承诺办件转化为即时办件,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二)创新政务中心的审批机制审批机制是行政审批应当遵循的程序、时限和其他规则,是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便民利民的保障。各地政务中心设计和实施的审批流程不尽相同,却大同小异,主要有以下四种办理审批机制:1.即时办理审批机制,即申请人递交申请后,材料齐全的项目,审批办当场或当天予以办结。目前海南省政务中心大厅有29个单位采用这种审批机制,共有60项可以即时办理的审批项目,即时办件数占全部办件总量的84%。2.承诺办理审批机制,即对程序、条件相对复杂,或需组织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不能即时办理的审批项目,根据项目审批条件和法律规定时限承诺办结。承诺审批分为政务中心内部循环审批和委托办理、分办督办两种类型。3.重点项目联合审批会议机制,即对需要多个行政职能部门做出审批意见的项目,设立重点项目联合审批会议协调机构,为申请人提供并联咨询,协调解决审批中的难点、部门间互相配合、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的衔接等问题。4.上报审批机制,此类机制适用于在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主任(首席代表)做出初审意见后需要报上级审批的项目。目前海南省共有217项需要上报的项目,其中需上报国家部委审批的192项,需上报省政府审批的25项,占总项目的17%。在实行以上四种审批机制的基础上,海南省还在完善审批配套机制上有所创新:为解决审批“三集中”改革后,审批与批后管理可能出现的“脱节”问题,审批办与本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建立了协同工作及信息交流机制。审批中涉及监督、年检、事权下放的环节,审批办与业务处室协同办理,并按时、按标准交互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确保审批与批后管理两项工作有效衔接。(三)强化政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供高效、便利、廉洁的审批服务,是设立政务中心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初衷。为此,各地根据国务院的原则要求,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海南省政务中心为例,它们推行政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创建了对外“四个一”(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和对内“五到位”(授权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能到位、监督到位)的行政审批办理模式,④全面增强了政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在强化审批服务功能的过程中,区分审批事项的不同类型做出处理:1.对于简单审批事项,实行窗口人员直接受理并办理。对于复杂审批事项,实行“一审一核”或“二审一核”办结制,做到办件不出政务中心大厅。2.对于受场地、设施和设备限制,需要在大厅之外开展检验、勘察、听证、论证等环节的审批事项,各首席代表行使分办权和督办权,依靠会审会签、会议研究、委托评审、专家论证、检测检验等制度,保证项目按时公开办理,按法定审批时限承诺办结。3.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由首办窗口或政务中心协调相关部门按时办结。同时科学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例如,对电子口岸入网许可事项,由海口海关审批办牵头省商务厅等六个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批。海口海关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将申请材料发送给各部门同时进行审批,节约了大量审批时间。无论哪类审批事项,均须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和办理,且受理、初审、告知、发证等行为均须在窗口完成。据统计,当前海南省政务中心内部循环即可办结的审批事项办件量占所有审批事项办件总量的88.7%。(四)加强政务中心建设亟待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着力改善政务中心的法律环境。在现行法律体系和行政运行管理模式不变的情况下,对于政务中心的法律地位、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资格,政务中心与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法律关系,政务中心与政务大厅的关系,政务中心的法律责任等问题,需要从法理、法律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解决。二是加强中央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中心建设的领导。国家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和领导实施的职能交给监察部,而不是国务院,没有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也没有设立国务院的政务中心,使这项改革在中央和地方层面缺乏应有的力度,地方政务中心履行职能面临“小马拉大车”的困局,对于这些体制性问题,国家尽快研究解决。

网上审批是对政务中心大厅审批的延伸和拓展,是政务中心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要求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公开,把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在网上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一)推行网上审批的必要性在政务中心实体大厅审批的基础上推行网上审批,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扩展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实体空间(场地),以使更多的行政职能部门和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全进”到政务中心。二是有利于提高政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的效能,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明显提高政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的效率。三是有利于群众咨询、申报和办理审批事项,监督审批过程,更好实现便民审批和为民审批。四是有利于深化政务中心的机制改革,强化对行政审批的内部监督、过程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效防止审批腐败,实现廉洁审批。在推行网上审批的过程中,有人认为只需要建实体大厅审批就能解决问题,不用搞网上审批;有人认为只需要实行网上审批就够了,不用建政务中心的实体大厅;还有人认为应当先建政务中心的实体大厅,再建网上审批的虚拟大厅,从而实现有形大厅与无形大厅相结合。事实表明,只建虚拟大厅而无实体大厅,不仅使网上审批缺乏基本的运行载体,而且无法有效解决办事群众“跑多门”的问题,无法达成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规模效应;只建实体大厅而无虚拟大厅,审批工作就缺乏丰富的科技手段延伸,无法实现政务服务的全天候覆盖。“两个大厅”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海南省政务中心的实践证明,把政务中心的实体大厅与网上审批的虚拟大厅结合起来,无缝对接、相互补充,彼此配合,相得益彰,可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面的申办需求,能够更好地发挥“一班审批人马”、“两个政务中心”的作用,从而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二)建立网上审批的电子政务平台以电子政务平台为依托的网上审批虚拟大厅,保证了群众在网上办事如同在实体大厅办事一样,享受同样便捷、高效和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又突破时间、空间和人情因素的制约,成为“全天候”的服务型政府。上海市推行网上审批,建立面向企业与市民的网上公开、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的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共享,通过网上信息交换,建立诚信体系。根据海南省政务中心的经验,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电子政务建设,应当着力建设“五位一体”的电子政务平台:一是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将审批事项的集中管理、清理下放、集中审批等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建设网上审批平台,将行政审批流程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整合到审批平台中,实现按照审批实际情况定制审批流程。三是建设网上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对审批过程网上全程监督。四是建设网上办事平台,方便群众办事,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请行政审批,咨询审批业务,查询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五是建设政务公开平台,将群众关心的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审批条件、程序时限等全部予以公开。海南省政务中心推行的是“五位一体”的电子政务平台,自2011年1月实行网上审批试点以来,迄今已办理网上审批办件74600件,占全部审批办件量的48%,⑤明显提升了行政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三)完善网上审批需要解决的问题1.随着下放审批事项的增加,国家应当建立部、省、市、县的四级行政审批联网,通过审批网络系统实现远程申报和信息共享,开展网络审批,层层把关,全程监督,以减少各个层级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减少审批备案环节,提高审批效率。2.不断提高网上审批的电子化、技术化、数字化水平,减少人情和权钱的干扰,制定统一的审批项目、审批标准和审批程序,开发统一的审批平台软件并配备相应硬件设施,促进行政审批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捷化,形成统一高效的多级网上联动审批系统。3.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和申请审批的群众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网上审批的认识,适应网上审批的要求,掌握网上审批的操作技能,通过网络实现对行政审批的管理、服务、申报和监督。4.研究制定网上审批的法规及标准,将网上审批纳入行政许可法律框架,从法律上对网上审批效力予以确认,明确网上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及审批人员的权力和责任,完善电子签名、电子档案法规等网上审批相关法律配套。

行政审批是最容易设租寻租的行为,在分散行使审批权的管理体制下,行政审批容易成为腐败高发易发的主要环节,个别部门、少数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审批权,、滥用权力、权钱交换、吃拿卡要,违背了法治政府的原则和政府管理的宗旨,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损害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在政务中心集中行使审批权的新平台上,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性,有利于保证行政审批权的廉洁行使。(一)集中审批权需要加强监督制约理论上讲,权力集中容易产生腐败,绝对集中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但是,我国以政务中心建设为平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权力集中与分权制衡、监督制约相结合的改革,是行政审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意义上权力集中的改革,是追求高效廉洁便民利民的改革。这种“集中”与“分权”统筹安排的改革机理:一是在各审批职能部门内部,将审批权中的“所有权”保留于原权力主体(行政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所有权的性质和归属不变,只是将审批权中的“经营权”从行政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手中分离出来,相对集中于政务中心大厅运行,实现审批经营权的集中行使和科学配置。这一改革,形式上是相对集中审批权,实质上是改变了过去审批权集中于个别领导的局面,通过审批权的科学配置,形成对审批权行使过程的有效监督机制。由于审批权被从原来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处室剥离出来向审批办集中,进而向政务中心大厅集中,原处室的职能由过去侧重行政审批转变为主要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从而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而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在政务中心大厅内部,强调对审批权进行适度分权制衡,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消除因审批权集中运行而可能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因素。实行集中审批后,所有审批业务由审批办一个窗口对外,对办理条件、所需材料等实行一次性告知,审批办主任、各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处室不接触申请人,对审批业务人员与申请人实行物理和制度双重隔绝,有效监督制约了行政审批权的行使。同时监察部门在政务中心设置行政效能监察室,对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实施全程“嵌入式”监控。三是将集中于政务中心的审批权进行分解和分工,形成审批过程各个环节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审批权在业务处室乃至审批办内部的权力制衡问题。部分项目由于受场地、设施、技术等条件的限制,需要在大厅之外采取委托办理、分办督办模式的,审批办将其授权给相关业务处室办理,审批办则牵头并利用网络对各业务处室进行督办。例如,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批办推行“项目集中、过程委托、网上审批、统一监管”的审批模式。审批办负责对每个审批件和每个审批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向承办处室进行电话督办和发送《审批项目督办通知书》进行书面督办(见图1)。图1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批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示意图权力越集中,越需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在对行政审批权进行监督制约方面,应当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的监督体系,不仅充分发挥专有机构的监督作用,而且积极发挥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各方面的监督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对行政审批的制衡机制,通过事前和事中监督,建立重大责任审批、合法审核等会议制度,加强监督的针对性,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杜绝行政审批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监察制度,建立具有适时监控、预警纠错、信息服务、投诉处理等多种功能的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增强监督的实效;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制,追究违法审批者的法律责任。(二)强化行政审批的政务公开公开透明是防止公权力腐败的有效手段,是监督制约行政审批权的重要原则。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根据“应公开全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的政务公开,将审批事项、主体、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全方位向社会公开,阳光操作,增强群众对审批事项办理的预期性,便于社会监督。根据行政审批的服务质量承诺书,加强服务审批标准化,明确服务标准及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向社会公开。海南省的改革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阳光操作的有益经验。为了全面实现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海南省政务中心建立政务公开平台,组织34个审批办对每个审批项目编制办事指南,制定示范文本、申请表格,提供数十台自助查询电脑,通过中心和政府各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办事卡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审批进度、承诺时限、收费依据等进行“八公开”,项目办理结果都通过中心网站、手机短信、现场LED屏幕、触摸查询机等进行公布,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三)强化网络电子监察据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电子监察工作,海南、浙江、上海、湖南、江西、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监察。海南省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与34个进驻单位实现远程联网,进驻单位领导与相关处室可远程登录审批系统查询审批情况、监督审批工作。政务中心还对27个进驻单位进行视频联网,公开审批办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情况和办事效率,委厅局领导可对进驻中心大厅的审批办工作人员进行实时监督。同时,各界群众、新闻媒体、各级人大及政协代表可借助海南省政务中心网站,对审批工作进行在线监督投诉,建言建议等,使监督主体更加丰富,监督方式更加立体。从地方的实践来看,目前一些地方的网络电子监察,主要还是局限于对限时办结情况和投诉受理的监督,还应当强化对行政审批合法性、规范性的监督。下一步集中人员、资金和技术等资源,努力攻克技术难题,打造先进完善的网上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将审批项目的各项内容、各个环节、各种程序固化在网上,推行标准化审批和监督,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实现用技术促服务、用技术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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