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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是夫妻,丙、丁、戊、己四方是甲乙双方的儿子。甲方于年 月 日过逝,留下座落 , 号房屋一处。
甲方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根据继承法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留下的`房屋由 方继承。 各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该房屋相关产权证照事宜由 方办理。
本协议签字后生效。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遗产继承答辩状(扩展5)
——法定继承人答辩状
法定继承人答辩状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篇
第一协议人:女,19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第二协议人:女,19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第三协议人:女,19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第四协议人:女,19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第五协议人:女,19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第六协议人:女,19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3篇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年××月××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4篇
现户主:xx妻:
现住xx号,经房主xx与妻子商议,将xx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xx 二女:xx 三女:xx 四女:xx 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四、每户赔偿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积按国家和开发商所开发的价格折合***,为两老人所得,其***得以任何理由强占强拿。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xx,母亲长女:xx夫:xx二女:xx夫:xx三女:xx夫:xx四女:xx夫:者xx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签字:XXX
20xx年X月XX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5篇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人: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因原告李XX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驳回李XX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有权继承遗产。原告在**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我自______年嫁到**,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融洽。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多年来,我与婆婆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家里的主要家务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______年婆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婆为_____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测。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根据我国《_____》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
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
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婆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请人民**查明事实,并根据《_____》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
______市_____区人民**
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书: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6篇
遗产继承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李_______(系原告李_____之长兄),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_村。
我收到________县人民**送达的李______诉李_______、李_______要求继承父亲遗产的**状副本一份,看后感到,李_______在**状中讲的事实不全面,其诉讼请求不合理,现提出答辩如下:
父亲病故后,确实遗留四间房屋和一些家具、衣服、被褥,李_______也确实来索要多次,为此,我也确实骂过她和打过她,这都是事实。
至于为什么不给她遗产、为什么骂她和打她,她在**状中回避了,这是不对的。
不全面反映真实事实,就不利于**全面了解案情,不利于**公正**此案。
全面真实情况是这样的:父亲李_______病重时,曾留下口头遗嘱,说:“我住在______、_______这哥俩跟前,近几年我身体不好,他俩为照顾我,出了不少力,这四间房子就给他们哥俩。至于其他家产,要适当给______一些。”父亲立下这个遗嘱时,不仅李______本人在场,而且堂兄李______、堂弟李______也在场,他们与我同村居住,均可作证。
父亲病故,我们将这四间房屋卖掉,按父亲的遗嘱,我和弟弟李_______平分了卖房钱,只是把父亲遗留的衣物、被褥人给她三分之一。
可是,她嫌旧,不及时拿走。
在这种情况下,我和李_______才把她那份继承的财产分掉。
她随后哭闹不休,并且无理索要卖房钱。
由于她的纠缠,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我才骂了她、打了她,对这一点,我有错误,应该检讨。
总之,关于四间房屋的继承问题,因父亲已有口头遗嘱,她索要是无理的,违反了《*******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不能把卖房款分给她。
至于其他遗产,我们愿意重新分配,由我和李________、李_______三人平均继承。
请求****调解判决。
______省_______县人民**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遗产继承答辩状范文【2】
答辩人:陈**,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答辩人因陈**诉我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答辩人是按照父亲的遗嘱合法继承争议房屋。
答辩人之父在临终****立下口头遗嘱将争议房屋全部交由答辩人继承,其他***得继承。
所以,争议房屋的继承权早已确认为答辩人所有。
第二、答辩人一直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且答辩人生活贫困,所以即使是通过法定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对于答辩人也应当多分。
第三、原告在诉状中提到父母曾问其借款的事实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原告提供的**民事调解书只是体现原告同其前夫关于财产的处分,不能在双方协议中强加义务给第三人,所以调解书中关于欠款的描述没有法律效力。
且照原告的说法,如果这笔欠款真的存在也是25年前的事情,距离**调解书的下达也有17余年的时间,早已超过了最长诉讼时效。
所以,请求**不予认定这笔莫须有的欠款。
综上所述,答辩人恳请人民**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
继承案件答辩状(口头遗嘱、房产纠纷)
答辩人:
二〇**年一月五日
遗产继承答辩状范文【3】
答辩人郭×平,男,30岁,汉族,××厂工人,住××县××大街××号 因原告郭×民**答辩人财产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状说答辩人对郭×松的关心与帮助是居心不良,其目的是夺取他的财产。
这种说法,纯粹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胡言乱语。
大家都知道,郭×松是我本家伯父又是我小学老师,我敬重他的学识和为人,多年来虚心向他学文化、帮助他料理家务,干体力活,彼此互相信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原告在外经商赚钱,对自己父亲生活上的困难不闻不问。
郭老师一人生活困难不少,特别是退休以后,年老体弱,生活上困难更大,我主动关心、照顾他,使他愉快地安度晚年,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我关心照顾郭老师是自觉自愿的,是尽了一个学生对老师应尽的义务,是报答郭老师对自己的教诲,从不想图什么回报,更没有鼓动郭老师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自己。
原告说答辩人居心不良,意图夺取他家财产,这是没有事实根据的,纯粹是一派胡言。
第二,原告说他是郭×松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这话没有错。
但是法定继承人不一定就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一点原告应当明白。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郭老师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我。
同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上述法律说得很明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法律规定明确告诉我们,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我按照郭老师的遗嘱,继承他的财产,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精神,是真正的***事。
这怎能说是“凌驾于法律之上”呢?是谁在故意曲解法律?是谁故意把遗嘱继承排除在法律规定之外?是原告!原告这样做是无知呢还是别有用心?请人民**明察。
第三,原告怀疑遗嘱的真实性毫无根据。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条和《*******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遗嘱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遗嘱必须采用法定的形式。
郭老师立遗嘱时身体健康,神志清楚,具有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他立遗嘱完全自觉自愿,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和欺骗;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
综上所述,郭老师的遗嘱合法有效,请人民**查明事实,确认答辩人按遗嘱继承郭老师的遗产合法有效,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县人民**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答辩人:郭×平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7篇
现户主:xx妻:
现住xx号,经房主xx与妻子商议,将xx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xx 二女:xx 三女:xx 四女:xx 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四、每户赔偿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积按国家和开发商所开发的价格折合***,为两老人所得,其***得以任何理由强占强拿。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xx,母亲长女:xx夫:xx二女:xx夫:xx三女:xx夫:xx四女:xx夫:者xx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签字:XXX
20xx年X月XX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8篇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9篇
现户主:马荣义 妻:
现住平凉市崆峒区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经房主马荣义与妻子 商议,将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院子由其孩子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马海香
二女:马海云
三女:马海哲
四女:马海兰
父母双方与孩子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孩子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四、每户赔偿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积按国家和开发商所开发的价格折合***,为两老人所得,其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强拿。
五、父母、孩子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马荣义,母亲XXX
长女:马海香 夫:叶忠孝
二女:马海云 夫:马安平
三女:马海哲 夫:温金忠
四女:马海兰 夫:者小龙
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签字:
年 月 日
遗产继承答辩状(扩展8)
——遗产继承声明书优选【3】份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0篇
第一协议人:XXX(你的姓名), 男,19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工作单位:XXX
第二协议人: XXX(你弟的姓名), 男,19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工作单位:XXX
本协议标的房产为:坐落在**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_)房产一处,产权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标的房产现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协议人与第二协议人是同胞兄弟,现标的`房产权人XXX的儿子,依照我国继承有关法规,两位协议人共同享有继承标的房产之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内部有偿转让协议如下:
一、对于标的房产,第一协议人和第二协议人独自完全继承,双方各拥有50%的产权,双方约定于此协议签定后XX月(或日)之内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房产过户手续。
二、关于办理遗产公证和过户相关手续过程中向****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两人平均分担。
三、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需支付守约方房产价款XX%的违约金(最好不超过房产总价的30%)。
四、如果标的房产的产权或者继承权益出现本协议以外纠纷,所造成的损失由两位协议人平均摊。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一协议人:(签名) 20xx年X月XX日 签约地:XXXXXXXXX
第二协议人:(签名) 20xx年X月XX日 签约地:XXXXXXXXX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1篇
答辩人:陈**,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答辩人因陈**诉我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答辩人是按照父亲的遗嘱合法继承争议房屋。
答辩人之父在临终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将争议房屋全部交由答辩人继承,其他子女不得继承。
所以,争议房屋的继承权早已确认为答辩人所有。
第二、答辩人一直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且答辩人生活贫困,所以即使是通过法定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对于答辩人也应当多分。
第三、原告在诉状中提到父母曾问其借款的事实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原告提供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只是体现原告同其前夫关于财产的处分,不能在双方协议中强加义务给第三人,所以调解书中关于欠款的描述没有法律效力。
且照原告的说法,如果这笔欠款真的存在也是25年前的事情,距离法院调解书的下达也有17余年的时间,早已超过了最长诉讼时效。
所以,请求法院不予认定这笔莫须有的欠款。
综上所述,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
继承案件答辩状(口头遗嘱、房产纠纷)
答辩人:
二〇**年一月五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2篇
答辩人: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答辩人_____、_____现针对原告_____、_____诉其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的诉讼请求,作出如下答辩:原告_____、_____的三项诉讼请求均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理由如下:二位原告没有尽到赡养其老父亲的责任。不享有继承份额。
一、事实依据:
1、原告_____、_____在**书中诉称,____________系原告的父亲,系被告_____配偶,系被告_____父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离婚,后与被告_____结婚,直至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某县竹阳镇的房屋,被继承人于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病去世,这些都是属实的。但是,在____________去世后,被告并没有将被继承人____________留下的遗产据为已有,也没有侵犯了原告合法的继承权。而是合法占有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属于被告的合法财产(房屋)。相反,被告认为,原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提**讼,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的****。
2、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___年生病(内风湿等)到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病去世,____________曾经长期生病(包括脚摔断了)多次在某县人民医院和某县骨科医院住院,有医院的病案资料为证。二位原告不但未去探望,甚至也不知道父亲为何住院,在哪里住院。更不要说是出钱为父亲治病。____________为了治病和在外面买药(包括网上买药)四处借债。至今未还。有医院的**和药店的收款收据及证人证言为凭。两位亲生儿子不孝顺,____________多次生病住院治疗二位原告即_____、_____不但没有去看过、关心过、更不说出钱进行治疗的。即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____________在过生日、过年或者生活特别困难的时候、而二位原告即_____、_____也没有关心过、从来就没有去看过、更不说买东西孝敬老人的。即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一个原因就是在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时候,____________与_____有一个断绝父子关系的字句。所以就不赡养老人。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因病去世,二位被告通过他人联系二位原告即原告的母亲告知____________因病去世的信息。二位原告置之不理。连
最后一面也不想见____________。二位原告既不对被继承人____________进行养老,也不送终。被告认为,二位原告不享有继承权,当然就不享有继承份额。
二、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二位原告即_____、_____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因病去世,二位原告置之不理。因此被告认为,二位原告不享有继承权,当然就不享有继承份额。综上所述,请求法庭查明本案事实**,****并作出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公正判决。
______________人民**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3篇
第一协议人:XXX(你的姓名), 男,19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工作单位:XXX
第二协议人: XXX(你弟的姓名), 男,19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工作单位:XXX
本协议标的房产为:坐落在**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_)房产一处,产权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标的房产现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协议人与第二协议人是同胞兄弟,现标的房产权人XXX的儿子,依照我国继承有关法规,两位协议人共同享有继承标的房产之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内部有偿转让协议如下:
一、对于标的`房产,第一协议人和第二协议人独自完全继承,双方各拥有50%的产权,双方约定于此协议签定后XX月(或日)之内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房产过户手续。
二、关于办理遗产公证和过户相关手续过程中向****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两人平均分担。
三、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需支付守约方房产价款XX%的违约金(最好不超过房产总价的30%)。
四、如果标的房产的产权或者继承权益出现本协议以外纠纷,所造成的损失由两位协议人平均摊。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一协议人:(签名) 20xx年X月XX日 签约地:XXXXXXXXX
第二协议人:(签名) 20xx年X月XX日 签约地:XXXXXXXXX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4篇
声明人:XXX, 男(女), X年X月X日生, 现住址烟台市 区 路1000号
本人生父(生母)XXX于X年X月X日在XX(地名)去世, 在烟台市 区 路1000号(地名)留有遗产。根据XX 公证处X年X月X日签发的'X字X号继承权公证书(或其他), 我是……遗产(遗产名称)的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该项遗产的继承权(或我自愿将该项遗产的继承权转让给我的妹妹( 母亲或其他人)XXX(姓名)。
声明人(签名)
X年X月X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5篇
答辩人郭×平,男,30岁,汉族,××厂工人,住××县××大街××号 因原告郭×民起诉答辩人财产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起诉状说答辩人对郭×松的关心与帮助是居心不良,其目的是夺取他的财产。
这种说法,纯粹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胡言乱语。
大家都知道,郭×松是我本家伯父又是我小学老师,我敬重他的学识和为人,多年来虚心向他学文化、帮助他料理家务,干体力活,彼此互相信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原告在外经商赚钱,对自己父亲生活上的困难不闻不问。
郭老师一人生活困难不少,特别是退休以后,年老体弱,生活上困难更大,我主动关心、照顾他,使他愉快地安度晚年,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我关心照顾郭老师是自觉自愿的,是尽了一个学生对老师应尽的义务,是报答郭老师对自己的教诲,从不想图什么回报,更没有鼓动郭老师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自己。
原告说答辩人居心不良,意图夺取他家财产,这是没有事实根据的,纯粹是一派胡言。
第二,原告说他是郭×松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这话没有错。
但是法定继承人不一定就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一点原告应当明白。
《_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郭老师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我。
同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上述法律说得很明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法律规定明确告诉我们,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我按照郭老师的遗嘱,继承他的财产,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精神,是真正的依法办事。
这怎能说是“凌驾于法律之上”呢?是谁在故意曲解法律?是谁故意把遗嘱继承排除在法律规定之外?是原告!原告这样做是无知呢还是别有用心?请人民法院明察。
第三,原告怀疑遗嘱的真实性毫无根据。
根据《_民法通则》第五十条和《_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遗嘱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遗嘱必须采用法定的形式。
郭老师立遗嘱时身体健康,神志清楚,具有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他立遗嘱完全自觉自愿,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和欺骗;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
综上所述,郭老师的遗嘱合法有效,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确认答辩人按遗嘱继承郭老师的遗产合法有效,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县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答辩人:郭×平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6篇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去世,甲乙丙系_____的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甲方系_____配偶(仅作举例使用),乙方系_____(填写上身份关系,以此类推),丙方系_____(身份关系)_____生前没有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现甲乙丙三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各方均保证诚信履行。
一、甲方、乙方自愿放弃对_____财产的`继承权,放弃继承的财产为:_________(写清楚房产的位置、房产证号等信息)
二、甲方、乙方同意该房产上的**全部归丙方所有,甲方、乙方不再就该房产主张任何**。
三、在办理产权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及公证费由丙方承担。
四、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补偿费元,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费元,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如逾期未支付,则丙方按照月息二分计算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同时甲方、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协助丙方办理房产过户义务。
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枣庄市薛城区人民**诉讼管辖。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摁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7篇
继承答辩状范例
答辩人:李_______(系原告李_____之长兄),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_村。
我收到________县人民**送达的李______诉李_______、李_______要求继承父亲遗产的**状副本一份,看后感到,李_______在**状中讲的事实不全面,其诉讼请求不合理,现提出答辩如下:
父亲病故后,确实遗留四间房屋和一些家具、衣服、被褥,李_______也确实来索要多次,为此,我也确实骂过她和打过她,这都是事实。至于为什么不给她遗产、为什么骂她和打她,她在**状中回避了,这是不对的。不全面反映真实事实,就不利于**全面了解案情,不利于**公正**此案。全面真实情况是这样的:父亲李_______病重时,曾留下口头遗嘱,说:“我住在______、_______这哥俩跟前,近几年我身体不好,他俩为照顾我,出了不少力,这四间房子就给他们哥俩。至于其他家产,要适当给______一些。”父亲立下这个遗嘱时,不仅李______本人在场,而且堂兄李______、堂弟李______也在场,他们与我同村居住,均可作证。父亲病故,我们将这四间房屋卖掉,按父亲的遗嘱,我和弟弟李_______平分了卖房钱,只是把父亲遗留的衣物、被褥人给她三分之一。可是,她嫌旧,不及时拿走。在这种情况下,我和李_______才把她那份继承的财产分掉。她随后哭闹不休,并且无理索要卖房钱。由于她的.纠缠,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才骂了她、打了她,对这一点,我有错误,应该检讨。
总之,关于四间房屋的继承问题,因父亲已有口头遗嘱,她索要是无理的,违反了《*******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不能把卖房款分给她。至于其他遗产,我们愿意重新分配,由我和李________、李_______三人平均继承。请求****调解判决。
______省_______县人民**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8篇
第一协议人:XXX(你的姓名), 男,19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工作单位:XXX
第二协议人: XXX(你弟的姓名), 男,19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工作单位:XXX
本协议标的房产为:坐落在**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_)房产一处,产权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标的房产现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协议人与第二协议人是同胞兄弟,现标的房产权人XXX的儿子,依照我国继承有关法规,两位协议人共同享有继承标的房产之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内部有偿转让协议如下:
一、对于标的房产,第一协议人和第二协议人独自完全继承,双方各拥有50%的产权,双方约定于此协议签定后XX月(或日)之内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房产过户手续。
二、关于办理遗产公证和过户相关手续过程中向****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两人平均分担。
三、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需支付守约方房产价款XX%的违约金(最好不超过房产总价的30%)。
四、如果标的房产的产权或者继承权益出现本协议以外纠纷,所造成的损失由两位协议人平均摊。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一协议人:(签名) 20xx年X月XX日 签约地:XXXXXXXXX
第二协议人:(签名) 20xx年X月XX日 签约地:XXXXXXXXX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19篇
答辩人:李某,女,汉族,50岁,现住*********。
现就原告诉李某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本案中原告所提起的继承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根据《*******继承法》第八条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原被告的母亲于2005年去世,父亲于2006年相继去世,即原告自2006年就已经知道对其父母的遗产进行分割继承事宜,但原告一直未提起也未对被告所居住房屋的所有权提出异议,直到2007年月,居委会旧村改造拆迁房屋置换楼房时,原告也未对此房屋所有权提出异议。故原告在2011年提起对父母的.遗产继承诉讼,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二、原告主张将***房产一套及安置款作为遗产继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为原被告生父母,原告与第二被告都已婚且一直都在外地居住,被告李某考虑到父母年事已高无人照料,婚后便与丈夫一起同父母共同居住,照顾其二人起居。父母生前居住的屋仅有两间小屋,且该房屋早已坍塌殆尽,房屋坍塌时父母已将近60 岁,且已丧失劳动能力,被告李某与丈夫经村委同意后便在原宅基地上建盖了三间北屋,后分别新建西屋三间、北屋一间、南屋三间、厕所一间,上述11间房屋即是2007年居委会旧村改造拆迁的房屋,即涉案房屋是由上述房屋置换而来。而上述11间房屋均由被告李某和丈夫出资建造,因此被告李某与丈夫为上述11间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故原告主张
涉案房屋一套为父母所留遗产并要求继承此遗产份额无事实依据。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之规定,被告李某与丈夫为涉案房屋的所有人即被拆迁人,故拆迁安置楼及安置款均应属于李某和丈夫。故原告主张安置款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亦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原告主张涉案房屋一套及安置款作为遗产继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告未尽赡养义务,无权要求继承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有抚养能力或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本案中,被告李某对父母了全部的赡养义务,而原告未尽赡养义务,应当对其不分遗产。被告李某和丈夫自婚后一直与父母一起居住并赡养。而原告在未尽到子女应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在其父母去世后却要求分割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妹妹李某及其丈夫的财产,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而且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且原告主张对被告李某及丈夫的财产进行分割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贵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市人民**
答辩人:李某
2012年11月4 日
遗产继承答辩状扩展阅读
遗产继承答辩状(扩展1)
——遗产继承答辩状实用5份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0篇
遗产继承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现就原告诉答辩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告所诉房产中东屋三间为李乙申请所建,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第一,据房管局提供的《私有房屋登记换证申请表》记载,李乙、朱与原告共有的坐落在营市街00号(原000号)房产来源是继承李甲房产所得。
但是,房管局提供的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证书》记载的房产是房三间,而不是现在房产证上登记的间数。
第二,根据房管局提供的《私房登记发证申请书》记载,除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证书》记载的房三间外,其余的房产分别是1966年和1982年李乙申请自建的房产。
第三,根据房管局、城建局提供的《建议临时建筑工程许可证》记载,李乙申请于1982年5月7日至1982年5月30日新建平房37、5平方米,即现在房产证登记的东屋三间。
当时,李甲早已去世,因此,不能作为李甲的遗产继承。
第四,根据槐荫街00号房邻居提供的证人证言证明,现在房产证登记的东屋三间是经李乙申请,由李乙子投资建设的,不能作为李甲的遗产继承。
同时,原告亦证明李乙子1982年5月建婚房东屋两间。
二、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李乙申请所建东屋三间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没有法律依据,应为不当得利。
第一,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李乙申请所建房屋作为共有房产分割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财产的取得分为因合同取得、因继承取得、因遗赠取得、因劳动生产取得、因征收取得和因**判决取得等等。
原告将被继承人**后,李乙申请所建房屋,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法定取得的要件。
第二,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李乙申请所建东屋三间作为共有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原告将李乙申请所建房产作为共有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财产所有人,分割他人财产是违法的。
三、李乙夫妻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到一部分遗产。
李乙夫妻长期与父母住在一起。
特别是与母亲朱共同生活时间长,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
这一点有邻居证人证言证明。
因此,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3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乙夫妻**可以多分的朱所的份额的遗产。
答辩人:
20xx年6月19日
遗产继承纠纷答辩状(2)
答辩人:AXX,女,1926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1101XXXXXX,住址:**市朝阳区白家庄X里XX号楼XX号
因原告陈X诉我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供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及被继承人去世后的遗产范围。
答辩人AXX与被继承人陈X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3年11月22日结婚,两人都是再婚,婚后无共同子女。
陈X有婚前子女陈S、陈D和继子女李XX三人;答辩人有婚前子女周XX、周XS二人。
两人再婚后于1997年及1999年5月8日出资购买了位于**市朝阳区X里X16楼13层3号房屋和位于**市朝阳区白家庄X里2X号楼X号房屋两套。
2003年2月27日被继承人陈X去世,留有房屋及部分现金存款作为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及《*******继承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该两套房屋及现金存款属于答辩人和陈X夫妻共同财产,答辩人享有其中二分之一的`份额,另外二分之一属于陈X的份额即房屋和现金存款的一半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其继承人按法定继承规定处理。
二、继承人之间关于遗产份额赠与达成的协议及效力认定。
被继承人陈X去世后,其继承人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便于析产的目的自愿达成相关互赠协议如下:1,陈S、陈D分别将位于**市朝阳区白家庄X里X号楼X房的继承份额赠与给答辩人。
2,答辩人将位于**市朝阳区X里甲X楼13层X号房的继承份额赠与给陈S。
3,陈S、陈D分别将现金存款的继承份额赠与给答辩人。
对以上****继承份额的互相赠与,虽名为赠与,实为互相交换以便于析产。
以上赠与协议中,因对房屋继承份额的赠与未进行****变更登记,因此,如S或D提出撤销,则答辩人也将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后所涉及的继承份额仍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对存款部分的赠与则因存款部分实际由答辩人掌管和使用,赠与协议签字后就已经成立并生效。
对遗产中存款部应由另一继承人李XX继承的份额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关于遗产中两套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方式。
对位于**市朝阳区X东里X号楼X号房屋的遗产归属上,如陈S\陈D分别将其所继承享有的该房屋的1/8产权份额赠与给答辩人,则该房屋由答辩人和另一继承人李XX按份共有。
其中,答辩人拥有7/8的份额,李XX拥有1/8的份额。
如sd分别撤销赠与,则答辩人对此房屋拥有5/8产权,其余三位继承人各拥有1/8产权。
因为该房屋系答辩人所在单位国家XX总局出售给职工的成本性住房,且该房屋一直由答辩人管理、占有和使用。
其他继承人也知道此情况。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因此,为了便于保留该房屋的现状及房屋的管理和使用方便,答辩人愿意就房屋现值给其它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予以折价补偿,以取得该房屋的完整产权。
对位于**市朝阳区X里甲X楼X层X号房屋的继承份额如答辩人的赠与未撤销,则答辩人将1/8的继承份额赠与给S后,该房屋由答辩人、SD和李XX按份共有,其中,答辩人仍享有该房屋4/8的产权,S享有2/8产权、 D及李XX则分别享有1/8产权。
考虑到原告S曾与答辩人有过事先沟通,如双方的互相赠与不作撤销,则答辩人愿意将本属于自己的一半产权份额按市场估值折价转让给原告S,以便其实际管理和使用该房屋。
如双方互相撤销赠与,则该房屋的一半产权作为遗产分割,应依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确认答辩人对该房屋享有的5/8产权份额(其中包括1/8的继承份额)。
四、关于遗产中现金存款的归属。
被继承人陈X去世时留有现金存款***95000元、美元10161元、国库券17000元,该财产为陈X和答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并由答辩人保管和使用。
后经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被继承人SD将该现金存款遗产中自己的份额赠与给答辩人。
另外,为料理陈X后事,共花费丧葬费17275元,墓地费5000元等杂项费用,答辩人与被继承人再婚后,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理应适当多分遗产。
因此,该款项如需分割,可按法定继承处理,将属于其它继承人未赠与的部分予以**分割。
**市 X区人民**
答辩人:
委托**人:
20xx年 月 日
遗产继承答辩状(扩展4)
——房屋遗产继承协议书10篇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1篇
第一协议人:___(你的姓名),男,19__年__月__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
第二协议人:___(你弟的姓名),男,19__年__月__日生,现住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
本协议标的房产为:坐落在**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_)房产一处,产权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标的房产现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协议人与第二协议人是同胞兄弟,现标的`房产权人___的儿子,依照我国继承有关法规,两位协议人共同享有继承标的房产之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内部有偿转让协议如下:
一、对于标的房产,第一协议人和第二协议人独自完全继承,双方各拥有50%的产权,双方约定于此协议签定后__月(或日)之内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房产过户手续。
二、关于办理遗产公证和过户相关手续过程中向****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两人平均分担。
三、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需支付守约方房产价款__%的违约金(最好不超过房产总价的30%)。
四、如果标的房产的产权或者继承权益出现本协议以外纠纷,所造成的损失由两位协议人平均摊。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一协议人:(签名) 20__年_月__日签约地:_________
第二协议人:(签名) 20__年_月__日签约地:_________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2篇
原告:李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王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应继承的祖屋一栋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母亲李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祖屋一栋。被告王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母亲遗留的租屋私自占有。
原告对母亲尽到了赡养义务,自本人独自出社会工作后开始尽子女的义务开始赡养母亲。在哥**去世后更多的责任落在自己的身上。在结婚后的2年里,每年送给母亲生活费。不仅如此,在母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母亲买的食品、药物。在母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母亲家,伺候母亲。
《*******继承法》第和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被告一直不肯妥协,拒绝搬出祖屋。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请求**,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原告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王-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人民**
原告:李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3篇
答辩人:
答辩人:
被答辩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_____、_____现针对原告_____、_____诉其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的诉讼请求,作出如下答辩:
原告_____、_____的三项诉讼请求均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理由如下:
二位原告没有尽到赡养其老父亲的责任。不享有继承份额。
一、事实依据:
1、原告_____、_____在**书中诉称,______系原告的'父亲,系被告_____配偶,系被告_____父亲,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与______离婚,后与被告_____结婚,直至______**,在______与被告_____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某县竹阳镇的房屋,被继承人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因病去世,这些都是属实的。但是,在______去世后,被告并没有将被继承人______留下的遗产据为已有,也没有侵犯了原告合法的继承权。而是合法占有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属于被告的合法财产(房屋)。相反,被告认为,原告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提**讼,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的****。
2、______从______年生病(内风湿等)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因病去世,______曾经长期生病(包括脚摔断了)多次在某县人民医院和某县骨科医院住院,有医院的病案资料为证。二位原告不但未去探望,甚至也不知道父亲为何住院,在哪里住院。更不要说是出钱为父亲治病。______为了治病和在外面买药(包括网上买药)四处借债。至今未还。有医院的**和药店的收款收据及证人证言为凭。两位亲生儿子不孝顺,______多次生病住院治疗二位原告即_____、_____不但没有去看过、关心过、更不说出钱进行治疗的。即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______在过生日、过年或者生活特别困难的时候、而二位原告即_____、_____也没有关心过、从来就没有去看过、更不说买东西孝敬老人的。即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一个原因就是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时候,______与_____有一个断绝父子关系的字句。所以就不赡养老人。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因病去世,二位被告通过他人联系二位原告即原告的母亲告知______因病去世的信息。二位原告置之不理。连最后一面也不想见______。二位原告既不对被继承人______进行养老,也不送终。被告认为,二位原告不享有继承权,当然就不享有继承份额。
二、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二位原告即_____、_____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______年______因病去世,二位原告置之不理。因此被告认为,二位原告不享有继承权,当然就不享有继承份额。
综上所述,请求法庭查明本案事实**,****并作出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公正判决。
________人民**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遗产继承答辩状(扩展6)
——遗产纠纷答辩状
遗产纠纷答辩状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4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是夫妻,丙、丁、戊、己四方是甲乙双方的'儿子。甲方于年 月 日过逝,留下座落 , 号房屋一处。
甲方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根据继承法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留下的房屋由 方继承。 各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该房屋相关产权证照事宜由 方办理。
本协议签字后生效。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5篇
声明人: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
我(们)声明人是_________、_________的子女,系他们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我们的父亲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我们的母亲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他们生前均无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他们是原配夫妻,生前共有5个孩子,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他们去世后遗留有下列财产: 坐落于____幢____单元____号的房产(房产证编号: ____________)
上述房产是我们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未曾分割,他们各自在上述房产中的产权份额是他们各自的遗产。因他们生前无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我(们)作为他们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他们的上述遗产,现在我(们)经过慎重考虑自愿声明如下:
1、我(们)自愿放弃对我们父母遗留的上述遗产的继承权;
2、放弃继承权系我(们)本人自愿,我(们)清楚放弃继承权产生的法律后果。
声明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6篇
遗产继承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AXX,女,1926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1101XXXXXX,住址:**市朝阳区白家庄X里XX号楼XX号
因原告陈X诉我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供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及被继承人去世后的遗产范围。
答辩人AXX与被继承人陈X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3年11月22日结婚,两人都是再婚,婚后无共同子女。
陈X有婚前子女陈S、陈D和继子女李XX三人;答辩人有婚前子女周XX、周XS二人。
两人再婚后于1997年及1999年5月8日出资购买了位于**市朝阳区X里X16楼13层3号房屋和位于**市朝阳区白家庄X里2X号楼X号房屋两套。
20XX年2月27日被继承人陈X去世,留有房屋及部分现金存款作为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及《*******继承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该两套房屋及现金存款属于答辩人和陈X夫妻共同财产,答辩人享有其中二分之一的份额,另外二分之一属于陈X的份额即房屋和现金存款的一半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其继承人按法定继承规定处理。
二、继承人之间关于遗产份额赠与达成的协议及效力认定。
被继承人陈X去世后,其继承人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便于析产的目的自愿达成相关互赠协议如下:1,陈S、陈D分别将位于**市朝阳区白家庄X里X号楼X房的继承份额赠与给答辩人。
2,答辩人将位于**市朝阳区X里甲X楼13层X号房的继承份额赠与给陈S。
3,陈S、陈D分别将现金存款的继承份额赠与给答辩人。
对以上****继承份额的互相赠与,虽名为赠与,实为互相交换以便于析产。
以上赠与协议中,因对房屋继承份额的赠与未进行****变更登记,因此,如S或D提出撤销,则答辩人也将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后所涉及的继承份额仍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对存款部分的赠与则因存款部分实际由答辩人掌管和使用,赠与协议签字后就已经成立并生效。
对遗产中存款部应由另一继承人李XX继承的份额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关于遗产中两套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方式。
对位于**市朝阳区X东里X号楼X号房屋的遗产归属上,如陈S\陈D分别将其所继承享有的该房屋的1/8产权份额赠与给答辩人,则该房屋由答辩人和另一继承人李XX按份共有。
其中,答辩人拥有7/8的份额,李XX拥有1/8的份额。
如sd分别撤销赠与,则答辩人对此房屋拥有5/8产权,其余三位继承人各拥有1/8产权。
因为该房屋系答辩人所在单位国家XX总局出售给职工的成本性住房,且该房屋一直由答辩人管理、占有和使用。
其他继承人也知道此情况。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因此,为了便于保留该房屋的现状及房屋的管理和使用方便,答辩人愿意就房屋现值给其它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予以折价补偿,以取得该房屋的完整产权。
对位于**市朝阳区X里甲X楼X层X号房屋的继承份额如答辩人的赠与未撤销,则答辩人将1/8的继承份额赠与给S后,该房屋由答辩人、SD和李XX按份共有,其中,答辩人仍享有该房屋4/8的产权,S享有2/8产权、 D及李XX则分别享有1/8产权。
考虑到原告S曾与答辩人有过事先沟通,如双方的互相赠与不作撤销,则答辩人愿意将本属于自己的一半产权份额按市场估值折价转让给原告S,以便其实际管理和使用该房屋。
如双方互相撤销赠与,则该房屋的一半产权作为遗产分割,应依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确认答辩人对该房屋享有的5/8产权份额(其中包括1/8的继承份额)。
四、关于遗产中现金存款的归属。
被继承人陈X去世时留有现金存款***95000元、美元10161元、国库券17000元,该财产为陈X和答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并由答辩人保管和使用。
后经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被继承人SD将该现金存款遗产中自己的份额赠与给答辩人。
另外,为料理陈X后事,共花费丧葬费17275元,墓地费5000元等杂项费用,答辩人与被继承人再婚后,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理应适当多分遗产。
因此,该款项如需分割,可按法定继承处理,将属于其它继承人未赠与的部分予以**分割。
**市 X区人民**
遗产继承答辩状(扩展3)
——遗产继承纠纷答辩状优选【一】篇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7篇
遗产继承答辩状范本【1】
答辩人王某,男,1xx3年1x月2x日出生,汉族,襄阳市人,住襄阳市某家属院。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共有纠纷一案,根据原告的诉讼,答辩人作出如下答辩:
一、 原告主体是否适格
原告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与王甲的父子关系、王甲与其祖父母的的关系、祖父母与其曾祖父母的关系以及上述已**人员的**证明。
只有这些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确定其原告主体适格。
因为即使我们认可上列一系列关系,但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除外。
本案原告的主体资格涉及的就是身份关系,因此对于身份关系法律追究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自认。
第一次**时对方未提交上述证据,若今天庭审对方仍不能提交,那么原告主体不适格。
二、 原告的诉讼超过诉讼时效。
原告主张被告所有的位于襄阳市某居委会的房产拆迁补偿份额。
而要求份额的理由是基于继承权。
我们知道继承开始于被继承人**之时。
原告主张争议的房屋系其曾祖父母所有。
而被告的祖父母系1xxx年前均已**,原告的父亲也在1xxx年**,也就是说原告的转继承最早应在1xxx年,而距离现在主张**已2x年,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2x年。
原告提交1xxx年x月1x日最高院对广东省高院的案例,以此认为争议的房屋是遗产,未过时效。
首先我国不是判例制国家,不应以判例来判案。
其次案例与本案有明显的区别。
案例中被继承人1xx4年**,1xxx年批复就下了,可以推断案例中的继承人是在1xx4或者1xxx年**,不存在时效问题。
而本案中被继承人**2x年后,原告才主张,显然已过诉讼时效。
三、 原告所诉争的财产已不在被继承人名下,不应作为遗产。
物权法定,房屋登记在被告名下,房屋拆迁补偿款应物权登记的所有权人享有。
被告1xx4年x月基于继承取得了位于某居委会x组的`房屋所有权,房产证号:襄房有权字第樊东某号。
因此被告对该房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
原告并非该房的所有权人、也非共有权有,应法不应享有房屋拆迁补偿款。
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原告当时基于遗嘱继承已取得了****。
原告现无权主张**。
四、本案不属析产纠纷。
原告提交1xxx年1x月1x日对江苏省高有人民**的批复最高院的批复,以此认定该案应按析产案件处理。
首先我国不是判例制国家,不应以判例来判案。
其次本案与该批复中的案件有很明显不同的区别。
案例中的房产登记一直没有变,而本案争议的房屋已于1xx4年登记在了被告名下。
所以本案不应按析产办理。
五、法不溯及既往,被告在继承法实施前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
原告不能用后法约束被告的先前行为。
1、 *******继承法于1xxx年4月通过,1xxx年
1x月1日开始实施,而被告已于继承法通过之前的1xx4年x月就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
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也就是原告用后法来约束被告的先前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早在六十年代之前城市的土地和房屋都是私人所有的,七十年代之后湖北省**委员会就下达了关于城镇私有土地收归国有的通告,通告确定城镇私有房屋基地收归国有,但应按规定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
自1xxx年开始被告一直交纳土地使用费。
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
1xx2年**明确规定了城镇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被告仍继续交纳土地使用费(详见土地交纳本),因此即使房屋坐落的土地即使原系被告祖父母所有,但已被收归国有,被告是通过交纳土使用费而取的土地使用权,被告不可能将自己交费取得的财产与他人分割。
因此被告取得****是基于遗嘱继承、交纳土地使用费等综合取得。
他人无权分割被告交费取得的财产。
六、原告主张**程序不合法。
原告要求直接继承在被告名下的房产,程序不合法。
如果原告认为被告的房屋所有权证取得的程序不合法,或者不是遗嘱继承所得,应当先进行确权或走行政程序撤销被告的产权证(并且适用的是当时的法律)。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8篇
遗产继承答辩状【1】
答辩人现就原告诉答辩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告所诉房产中东屋三间为李乙申请所建,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第一,据房管局提供的《私有房屋登记换证申请表》记载,李乙、朱与原告共有的坐落在营市街00号(原000号)房产来源是继承李甲房产所得。
但是,房管局提供的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证书》记载的房产是房三间,而不是现在房产证上登记的间数。
第二,根据房管局提供的《私房登记发证申请书》记载,除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证书》记载的房三间外,其余的房产分别是1966年和1982年李乙申请自建的房产。
第三,根据房管局、城建局提供的.《建议临时建筑工程许可证》记载,李乙申请于1982年5月7日至1982年5月30日新建平房37、5平方米,即现在房产证登记的东屋三间。
当时,李甲早已去世,因此,不能作为李甲的遗产继承。
第四,根据槐荫街00号房邻居提供的证人证言证明,现在房产证登记的东屋三间是经李乙申请,由李乙子投资建设的,不能作为李甲的遗产继承。
同时,原告亦证明李乙子1982年5月建婚房东屋两间。
二、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李乙申请所建东屋三间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没有法律依据,应为不当得利。
第一,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李乙申请所建房屋作为共有房产分割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财产的取得分为因合同取得、因继承取得、因遗赠取得、因劳动生产取得、因征收取得和因**判决取得等等。
原告将被继承人**后,李乙申请所建房屋,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法定取得的要件。
第二,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李乙申请所建东屋三间作为共有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
”因此,原告将李乙申请所建房产作为共有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财产所有人,分割他人财产是违法的。
三、李乙夫妻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到一部分遗产。
李乙夫妻长期与父母住在一起。
特别是与母亲朱共同生活时间长,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
这一点有邻居证人证言证明。
因此,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3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乙夫妻**可以多分的朱所的份额的遗产。
答辩人:
20XX年6月19日
遗产继承答辩状【2】
一、如果问的是格式,大致是这样的:
X X 答 辩 状【在中间位置】
一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二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三 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1 请求法庭**判定 要求原告xxxxxx[合情 合理 合法 ]
2 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四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所**题
提出答辩,反驳原告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XXXX人民**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X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
【证据复印件】
二、如果是问写答辩状技巧,
重点要注意的是: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裁判时予以考虑。
遗产继承答辩状【3】
答辩人一:***,女,1xxx年2月2日出生,汉族人,现住:xx市xx路xx号;
答辩人二:何xx,男,1xxx年4月4日出生,汉族人,现住:xx市xx路xx号;
遗产继承答辩状(扩展2)
——遗产继承民事答辩状(精选1篇)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29篇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1、请求法庭**判定要求原告________________[合情合理合法]
2、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所**题
提出答辩,反驳原告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_____________人民**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本答辩状副本_____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
遗产分割答辩状范文 第30篇
答辩人:李_______(系原告李_____之长兄),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_村。
我收到________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李______诉李_______、李_______要求继承父亲遗产的起诉状副本一份,看后感到,李_______在起诉状中讲的事实不全面,其诉讼请求不合理,现提出答辩如下:
父亲病故后,确实遗留四间房屋和一些家具、衣服、被褥,李_______也确实来索要多次,为此,我也确实骂过她和打过她,这都是事实。
至于为什么不给她遗产、为什么骂她和打她,她在起诉状中回避了,这是不对的。
不全面反映真实事实,就不利于法院全面了解案情,不利于法院公正审理此案。
全面真实情况是这样的:父亲李_______病重时,曾留下口头遗嘱,说:“我住在______、_______这哥俩跟前,近几年我身体不好,他俩为照顾我,出了不少力,这四间房子就给他们哥俩。至于其他家产,要适当给______一些。”父亲立下这个遗嘱时,不仅李______本人在场,而且堂兄李______、堂弟李______也在场,他们与我同村居住,均可作证。
父亲病故,我们将这四间房屋卖掉,按父亲的遗嘱,我和弟弟李_______平分了卖房钱,只是把父亲遗留的衣物、被褥人给她三分之一。
可是,她嫌旧,不及时拿走。
在这种情况下,我和李_______才把她那份继承的财产分掉。
她随后哭闹不休,并且无理索要卖房钱。
由于她的纠缠,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我才骂了她、打了她,对这一点,我有错误,应该检讨。
总之,关于四间房屋的继承问题,因父亲已有口头遗嘱,她索要是无理的,违反了《_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不能把卖房款分给她。
至于其他遗产,我们愿意重新分配,由我和李________、李_______三人平均继承。
请求法院依法调解判决。
______省_______县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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