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计801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33分钟。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篇
20xx级社工系社工专业xx班学生兰,在20xx年12月24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中,将移动电话放在身上衣袋内,在考试过程中移动电话发出铃声,被监考教师发现并没收。
CET考生守则第3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监考员考场指令第2条规定:“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员代为保管,否则以作弊论处。”(本指令制作在听力磁带上,考试开始时已经予以播放。)
兰违反考场规则,其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特此通报。
教务处
xx月xx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2篇
2.北京:入门级BJ-00024在调查中承认偷窥他人程序,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BJ-00024曹*闻(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CSP-J/S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北京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责成北京认证组织单位对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作为NOI系列活动考点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活动考点条件为止。
3.广东:入门级GD-00161在调查中承认抄袭他人程序,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GD-00161耿*尧(深圳市龙岗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大运学校)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广东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4.湖北:提高级HB-00269在调查中承认抄袭他人程序,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HB-00269缪*昕(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湖北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5.湖南:入门级HN-00804在调查中承认抄袭他人程序,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HN-00804易*文(澧县澧州实验学校)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湖南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6.江苏:入门级JS-00075和JS-00520在调查中承认双方在认证中有交谈,互相配合抄袭,两人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JS-00075丁*喆(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和JS-00520徐*谦(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两人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江苏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7.江西:提高级JX-00071在调查中承认抄袭他人程序,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JX-00071刘*齐(赣州市文清外国语学校)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江西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8.山东:入门级SD-00004、SD-01280和SD-01286在调查中承认抄袭他人程序,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SD-00004鲍*安(昌乐齐都实验学校)、SD-01280宗*哲(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和SD-01286邸*鸣(肥城市桃都实验学校)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三人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山东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9.陕西:入门级SN-00172在调查中承认抄袭他人程序,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SN-00172刘*峥(西安铁一中分校)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陕西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10.四川:四川根据认证期间监控可见SC-00139有明显张望和偷窥他人程序行为,四川认证组织单位认定SC-00139作弊行为。CCF认可四川对SC-00139的调查和结论。CCF决定取消SC-00139黄*轩(成都市温江区新世纪光华学校)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四川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11.天津:入门级TJ-00009、TJ-00035和TJ-00329,提高级TJ-00140在调查中承认抄袭他人程序,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入门级TJ-00009曹*(某小学)、TJ-00035丁*宇(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和TJ-00329游*翔(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提高级TJ-00140杨*恺(天津市耀华嘉诚国际中学)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四人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天津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12.浙江:关于提高级ZJ-00077程序雷同。浙江经过多次查看监控和对其代码进行分析,确认ZJ-00077作弊属实。CCF决定取消ZJ-00077陈*仁(绍兴市第一中学)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减扣浙江NOI 2022省队名额1个,优先扣除作弊者所在学校名额。
13.浙江:关于提高级ZJ-00481程序雷同。在10月25日ZJ-00481认证者主动承认作弊且其所在学校(杭州二中白马湖学校)第一时间给予该认证者公开处分(函),且成立专项监管小组对其进行实时监督教育。鉴于ZJ-00481主动承认错误且学校积极配合处罚发生在CCF向浙江调查前(CCF于10月30日18时开始调查),CCF决定取消ZJ-00481阮*毅(杭州二中白马湖学校)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三年。
14.重庆:关于提高级CQ-00266程序雷同。重庆认证组织单位在雷同调查中,CQ-00266认证者家长积极配合,主动与CQ-00266交谈至深夜,在CQ-00266承认其作弊行为后,家长第一时间联系教师和省里汇报结果,并表示将完全支持CCF对CQ-00266的处理。家长表示,不诚实的行为必须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理,否则以后会犯更严重的错误。鉴于CQ-00266认错态度良好,且其家长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及时对认证者进行教育,CCF决定取消CQ-00266谢**(重庆市南开两江中学校)CSP-J/S 2021第二轮成绩;从即日起,禁止其参加CCF组织的认证和竞赛活动一年。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3篇
x级社工系社工专业1班学生兰,在20xx年12月24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中,将移动电话放在身上衣袋内,在考试过程中移动电话发出铃声,被监考教师发现并没收。
CET考生守则第3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监考员考场指令第2条规定:“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员代为保管,否则以作弊论处。”(本指令制作在听力磁带上,考试开始时已经予以播放。)
兰违反考场规则,其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特此通报。
教务处
年12月24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4篇
唐(学号:20xx540),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年3月28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5篇
1.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200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方向)本科3 班学生邵某在《软件工程》课程考试中,无视考核纪律,考前不配合监考教师清场,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撤卷。事后,该同学能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态度较好。为教育本人,严格考试纪律,端正学风飞考风,根据西校
[2005J173号附件《西南大学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六款和西校[2005J90号附件《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给予邵某如下处分:
(1).给予邵某记过处分。
(2).邵某的《软件工程》课程考核成绩无效,以零分计。
(3).经教育表现较好,本人深刻检查,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同意,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可在毕业前参加一次课程的重修或重考。
2.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200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方向)本科3 班学生刘某在《软件工程》课程考试中,无视考核纪律,考前不配合监考教师清场,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撤卷。事后,该同学能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态度较好。为教育本人,严格考试纪律,端正学风飞考风,根据西校
[2005J173号附件《西南大学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六款和西校[2005J90号附件《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给予刘某如下处分:
(1).给予刘某记过处分。
(2).刘某的《软件工程》课程考核成绩无效,以零分计。
(3).经教育表现较好,本人深刻检查,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同意,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可在毕业前参加一次课程的重修或重考。
3.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200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方向)本科8班学生王某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考试中,无视考核纪律,考前不配合监考教师清场,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撤卷。事后,该同学能
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态度较好。为教育本人,严格考试纪律,端正学风飞考风,根据西校[2005J173号附件《西南大学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六款和西校[2005J90号附件《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给予王某如下处分:
(1).给予王某记过处分。
(2).王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考核成绩无效,以零分计。
(3).经教育表现较好,本人深刻检查,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同意,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可在毕业前参加一次课程的重修或重考。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6篇
兹有广东xx学院商学院20xx级商务英语1班的xx同学在期末英语考试过程中作弊,监考老师按规定没收了_的试卷,_非但不服,还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并侮辱监考老师。该同学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师长,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
为严肃规范学风,警戒他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_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照规定考试,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广东xx学院商学院
xx年xx月xx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7篇
兹有广东xx学院商学院201X级商务英语1班的XX同学在期末英语考试过程中作弊,监考老师按规定没收了试卷,非但不服,还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并侮辱监考老师。该同学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师长,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
为严肃规范学风,警戒他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XX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照规定考试,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xx学院XX学院
xx年xx月xx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8篇
何(学号:20xx441283),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xx级工管普200xx01班学生。20xx年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 Ⅲ》考试中请同学罗代考。
罗(学号:20xx441289),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xx级工管普20x-01班学生。20xx年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Ⅲ》考试中代同学何小东考试。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二名学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作出。
特此通报
f科技学院
教务处
xx月xx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9篇
关于唐林考试作弊的通报
唐林(学号:2006540285),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6级(化工应2006-01班)学生。2009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重庆科技学院
教务处
3月28日
关于学生何小东、罗云强考试作弊的通报
何小东(学号:2007441283),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07级工管普2007-01班学生。2009年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 Ⅲ》考试中请同学罗云强代考。
罗云强(学号:2007441289),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07级工管普2007-01班学生。2009年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
Ⅲ》考试中代同学何小东考试。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二名学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作出。
特此通报
重庆科技学院
教务处
3月27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0篇
唐林(学号:20xx5),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年3月28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1篇
黄某某(学号:520xx),我校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石油工程(专升本)专业20xx级石油升-02班学生。20xx年11月19日该生在《xx市计算机等级考试(VF程序设计)》考试中使用通讯工具作弊。
根据《xx科技学院考试(考查)违纪、作弊认定办法》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名学生行为构成作弊,其行政处分随后作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年11月19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2篇
初一年级1xx班李、初二年级1xx班汪,在20xx年1月6日下午考历史时,无视考场纪律,公然作弊,被监考教师抓获。其弄虚作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179班、163班汪全校通报批评、该科成绩以0分论处的处理。
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平时努力学习,培养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
初级中学
年一月六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3篇
在本次毕业班期末考试中,电气系吴老师阅卷时发现,xx班的一份试卷上有截然不同的两种笔迹,随即将此情况报告教务处,教务处立即会同电气系、机电系进行了核查。
调查发现,xx班刘x、秦在《工厂电气》期末考试中,将试卷相互交换进行作弊,两位同学已承认作弊事实。据此,学院给予刘、秦两位同学行政记过处分,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该场考试监考老师张因监考失察给予教学告诫;对及时发现问题的吴会琴老师予以表扬。
期末考试在即,为严肃考风考纪,希望各位老师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考试中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违纪现象将从严处理。
教务处
年月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4篇
何(学号:20xx441283),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xx级工管普20xx-01班学生。20xx年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 Ⅲ》考试中请同学罗云强代考。
罗s(学号:20xx441289),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xx级工管普20xx-01班学生。20xx年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Ⅲ》考试中代同学何小东考试。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二名学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作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3月27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5篇
唐xx(学号:540285),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06-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教务处
年3月28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6篇
唐林(学号:20xx),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xx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年3月28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7篇
兹有广东xx学院商学院20xx级商务英语1班的_同学在期末英语考试过程中作弊,监考老师按规定没收了_的试卷,_非但不服,还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并侮辱监考老师。该同学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师长,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
为严肃规范学风,警戒他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_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照规定考试,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广东xx学院商学院
xx年xx月xx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8篇
xx(学号:20xx),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xx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xx月xx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19篇
各教学系部、班级:
为彰显考试的公平公正,践行诚信教育,现在对20xx—20xx学年期末考试学生违规情况通报:
20xx级注会1班 洪(夹带考试资料作弊)
20xx级注会1班 王(替考)
20xx级注会1班 陈(找人替考)
20xx级注会2班 尹(英语B级 夹带考试资料作弊)
20xx级注会5班 张(夹带小抄)
20xx级注会5班 杨(使用手机)
其中,王,陈两人在考试过程中串通替考,其情节严重。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三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作弊及其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恶劣。学校将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具体情况请留意南华工商学院校风校纪委员会处理为准。
其中,洪、尹、张、杨等人,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一款【凡考查、考试、补考作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请团总支、学生会、助理团各部门展开核查,凡是作弊者各组织部门请照章程,开除清退出部门处理,取消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资格,以上行为将记入学籍档案存档。
财务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年1月9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20篇
级社工系社工专业1班学生兰小伟,在12月24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中,将移动电话放在身上衣袋内,在考试过程中移动电话发出铃声,被监考教师发现并没收。
CET考生守则第3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监考员考场指令第2条规定:“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员代为保管,否则以作弊论处。”(本指令制作在听
力磁带上,考试开始时已经予以播放。)
兰小伟违反考场规则,其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特此通报。
教务处
月24日
在本次毕业班期末考试中,电气系吴会琴老师阅卷时发现,24班的一份试卷上有截然不同的两种笔迹,随即将此情况报告教务处,教务处立即会同电气系、机电系进行了核查。
调查发现,220134班刘海、秦晓东在《工厂电气》期末考试中,将试卷相互交换进行作弊,两位同学已承认作弊事实。据此,学院给予刘海、秦晓东两位同学行政记过处分,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该场考试监考老师张彦明因监考失察给予教学告诫;对及时发现问题的吴会琴老师予以表扬。
期末考试在即,为严肃考风考纪,希望各位老师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考试中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违纪现象将从严处理。
教务处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21篇
唐(学号:20xx540),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xx月xx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22篇
唐林(学号:20xx5),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
教务处
xx月xx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23篇
各教学系部、班级:
为彰显考试的公平公正,践行诚信教育,现在对20xx—20xx学年期末考试学生违规情况通报:
20xx级注会1班 洪(夹带考试资料作弊)
20xx级注会1班 王(替考)
20xx级注会1班 陈(找人替考)
20xx级注会2班 尹(英语B级 夹带考试资料作弊)
20xx级注会5班 张(夹带小抄)
20xx级注会5班 杨(使用手机)
其中,王,陈两人在考试过程中串通替考,其情节严重。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三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作弊及其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恶劣。学校将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具体情况请留意南华工商学院校风校纪委员会处理为准。
其中,洪、尹、张、杨等人,违反了《南华工商学院学生手册》违纪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一款【凡考查、考试、补考作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请团总支、学生会、助理团各部门展开核查,凡是作弊者各组织部门请照章程,开除清退出部门处理,取消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资格,以上行为将记入学籍档案存档。
财务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xx月xx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24篇
关于唐林考试作弊的通报
唐林(学号:2006540285),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6级(化工应2006-01班)学生。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重庆科技学院
教务处
3月28日
关于学生何小东、罗云强考试作弊的通报
何小东(学号:441283),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07级工管普2007-01班学生。20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 Ⅲ》考试中请同学罗云强代考。
罗云强(学号:2007441289),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07级工管普2007-01班学生。年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
Ⅲ》考试中代同学何小东考试。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二名学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作出。
特此通报
重庆科技学院
教务处
3月27日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25篇
2003级社工系社工专业1班学生兰小伟,在2005年12月24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中,将移动电话放在身上衣袋内,在考试过程中移动电话发出铃声,被监考教师发现并没收。
CET考生守则第3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监考员考场指令第2条规定:“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员代为保管,否则以作弊论处。”(本指令制作在听
力磁带上,考试开始时已经予以播放。)
兰小伟违反考场规则,其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特此通报。
教务处
2005年12月24日
在本次毕业班期末考试中,电气系吴会琴老师阅卷时发现,220134班的一份试卷上有截然不同的两种笔迹,随即将此情况报告教务处,教务处立即会同电气系、机电系进行了核查。
调查发现,220134班刘海、秦晓东在《工厂电气》期末考试中,将试卷相互交换进行作弊,两位同学已承认作弊事实。据此,学院给予刘海、秦晓东两位同学行政记过处分,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该场考试监考老师张彦明因监考失察给予教学告诫;对及时发现问题的吴会琴老师予以表扬。
期末考试在即,为严肃考风考纪,希望各位老师做好试卷保密,考试中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违纪现象将从严处理。
教务处
作弊处分通报范文 第26篇
初一年级1xx班李、初二年级1xx班汪,在20xx年1月6日下午考历史时,无视考场纪律,公然作弊,被监考教师抓获。其弄虚作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179班、163班汪全校通报批评、该科成绩以0分论处的处理。
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平时努力学习,培养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
初级中学
xx月xx日
下一篇:项目奖励申请报告范文(通用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