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AA范文大全网!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推荐14篇)

风中飘雪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本文共计1219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49分钟。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1篇

投诉信的格式内容如下:题头应写“投诉书”。其次是受理投诉的公司名称,如“××公司”。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以及与主任交涉的情况。投诉请求和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标题开头应写投诉书。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单位名称、地址、联系 *** 。被投诉者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 *** 。投诉的事实与理由。具体赔偿要求。最后是投诉人在右下角签名和日期。

投诉材料包括开头、正文、结尾三部分。之一,标题点名举报事实。第二,开头顶格写受理举报单位和个人名称。第三,正文主要写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法律分析:投诉信的书写要求: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即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所在单位、联系 *** 灯内容。投诉的基本事和理由。投诉的请求,要求解决的事项。

应明确写投诉信需要如实反映的情况:投诉者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联系 *** 等;被投诉者的相关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投诉的事实和理由;具体的赔偿要求;与事实相关的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各种票据、合同等。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2篇

第三十一条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投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对其他部门转来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投诉,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或者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或者消费者举报经营者违法行为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另案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中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3月15日起施行。3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51号令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和3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5号令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3篇

今日,中消协投诉部副主任皮小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管晓峰、博士俞露将做客腾讯演播间,聚焦投诉程序话题,为消费者投诉出谋划策。

皮小林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各省、市、县一直到乡都有分会,如果消费者出现了消费纠纷,可以到当地就近的消费者协会带上必要的证据,合理的诉求来向消费者协会请求调查、调解,一般10个工作日回复是否受理,受理后最长50个工作日做出答复。

他建议,维权一定要主动,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主动和经营者协商,主动地准备好必要的证据,而且维权的时候态度要坚决,不达目的不罢休;其次,提出一些索赔的要求要合理,有据,这样更利于消费纠纷的快速解决。

管晓峰表示,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如有侵犯权利,就可以进行投诉。他同时也建议,消费者要理智消费,同时留住小票,“任何消费把小票保留了,以后万一出现什么事情了,有票为证。”

俞露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比《合同法》更适用于各种消费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他建议消费者能够关注好自我财产,在进行消费之前首先保证自我财产能够进行举证,能够走到这一点,无论是走诉讼,还是走中消协的帮助程序,都会巨大减少自己的资源和时间浪费。

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腾讯《财经会客厅》,一年一度的消费日还有一周时间就到了,我们和中消协联合推出三期访谈,今天是第二期,我们的主题是“投诉程序答疑”,今天请来的嘉宾是中消协投资部副主任皮小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导管晓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俞露。

感谢三位老师到我们的演播室现场,因为今天的主题是投诉程序答疑,很多消费者不知道他们有哪些渠道,这里有一个网友,他说他遇到一些问题,他去找工商局,工商局又让他找维权部,维权部让他找物业,最后他觉得找谁都没有用,他最后只好从了,因为我是小民,伤不起。消费者遇到这些消费纠纷,有哪些渠道可以去投诉?

皮小林:实际上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以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明确的有几个渠道,第一个也是最便捷的渠道,就是直接与经营者进行协商。第二个就是找消费者协会投诉。第三个可以找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举报,再一个可以向人民法院投诉,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这都是一些法定的渠道。

[消费者权益日的投诉电话]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4篇

投诉建议书参考

xx供热公司各级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x市xx小区b座的全体住户,我们小区至XX年以来,大部分住户冬季室温始终达不到18°以上的标准,我们多次到十站反映情况,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部分人家被迫采用放水和增加循环设备的方法改善室内温度,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人所共知的,损人不利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们全体住户经过协商,向贵公司提出如下建议:

1 立即更换早已不能正常使用的腐烂设备,让供暖的温度和压力达到正常标准!更换设备期间,住户室温降低,贵公司应退还住户供热费。

2 如果不能更换腐烂的设备,因循环动力原因出现的'室温不能达标的问题,应由贵公司负全责。贵公司应出资为每家住户安装室内动力循环设备,以保证住户的温暖需要。

3 以上两点如果不能满足,请贵公司领导为我们指点双赢之策,如果实在没有好的办法,我们要求全额退还我们已交付的取暖费,并赔偿大家的温暖损失!

以上建议肯请贵公司领导快速认真处理,我们相信您们能体谅民众的疾苦,相信您们有处理问题的能力,多谢了!

另外,如果贵公司热力系统温度和循环良好,因个别住户私自放水和使用大功率循环泵而导致的其他住户温度不达标,个别住户应退还其他住户的供热费,希望贵公司能维护受害者的利益,承担起认定责任的义务,还大家一个公平!

xx小区b座全体住户

XX0108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5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合理地处理。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6篇

我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琼海销售分公司原琼海金海加油站经理,我叫郑鸣雪,如果确定我是真实存在的,还我们这些无关系、无背景在国企忍气吞声的人一个公道,谢谢!

我要举报:

工资被侵吞。20xxx年6月28日,中国石油海南销售分公司全体加油站经理工资系统账户有一笔6995 的奖金。因我自从做油站经理以来,没得到过这样大额的奖金,所以我到工资卡上打出了20xx年一整年的工资进账明细后,确认自己没有拿过,我和其他站的经理们沟通,他们的账号也在同一时间多出不同金额的这笔奖金,中石油海南销售公司有80多个加油站,就有50万的奖金不知去向,询问公司这笔奖金为何没有发到我们手中,给予的解释也含糊其辞、支支吾吾,完全解释不清。其实这就是以给员工发奖金的名义入账,截留现金进入领导腰包。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7篇

投诉书及其格式一、投诉书,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以后,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时向其递交的书面材料。

(二)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码、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等。

(三)消费纠纷情况。即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时间、价格、数量、受损害的具体程度及有关证据材料。

购买商品还要写楚 商品的商标、牌号等等。这部分内容要尽量写详细,以供消费者协会在调查处理时参考。

(四)投诉请求。包括退、换、修原商品、支付赔偿等等。

我到 X X 市 X X 商场购买 X X 牌电脑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X X 商场在 X X 街 X X 号,商场负责人: X X X 。

售货员:X X X,电话号码:X X X X X X。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略) 我请求消费者协会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要求 X X 商场赔偿损失 X X X X 元。

投诉人:赵 X X X X X X 年X X 月 X X 日。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8篇

1、投诉者进行信件投诉,必须写明自己和对方的姓名、单位、身份、详细地址、邮*编码和电话号码。信封或传真件上都要写明收件者的邮*编码、单位名称或姓名。

2、为避免错记,消费者投诉除以上内容外,还要详细陈述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购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及金额,被投诉者发生纠纷所涉及到的部门、人物、时间、地点、邮*编码、电话号码等有关情况要尽可能规范书写、叙述清楚。

3、要明确提出自己投诉的期望和要求。

4、投诉者还应提供一些有关证件的单据、复印件或物证照片。当面投诉的消费者,除要有书面材料陈述以上诸项有关内容外,尽可能出示物证 (实物或照片及各项单据凭证)。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9篇

投诉作文

“老张,你到底在磨叽啥啊?这可不像你作风嘿!”

当地消协门口,两个穿着粗布衣服的老人站在那儿,风干的脸上写满了沧桑,却又不失活力地站在那儿,就像两棵老松。

“这……老李,要不也就算了吧……这……伤和气嘛!”老张吞吐地说着,还一边往后退,摆着手,似乎眼前是地狱,入不得。

“伤啥和气啊!那种人……用俺儿媳妇的话说,那是假冒伪劣产品,还那么高个价钱,那店主分明就是欺负俺们是乡下人!”老李说得脸颊通红,灰白的头发也微微颤抖着。

“就一次嘛,下回就不去他那儿还不成?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值得的啊!”老张拉住老李的胳膊肘就要往回走。

“嘿!瞧你说的!这俺们上当一回就罢了,别人咋办呐?也统统买了去,也自认倒霉?”老李赶紧挣脱老张的手,反而扯住他的.袖子就要把他往里拉,“这种商贩,该罚!否则俺不甘心!”

“可……”老张还想说什么,但又不知该说什么。

那村里都知道,老张是个老实的人,挨了打,受了骂都不会吭一声,有时还会憨厚地笑笑,好像别人骂的不是自己,这些年头倒也受了不少欺负。可不,这回儿子要尽孝心,接他进了城住,遇到了当年好友老李,两人才第一天逛商铺,就被别人狠狠敲诈了一笔。

城里人是聪明人,这两人都来自乡村,口才更不比那久经商场的店主,才没几句话就被人家堵得哑口无言,反而是他们有错在先!这口气,老张能咽下,老李可咽不下去,非拖着老张去消协投诉。

“这种店,必须关门,也权当是给社会做贡献是不!”老李义愤填膺地拍拍胸脯。

“俺种田也能做贡献……”老张懦懦地说,眼睛不知该看哪儿,反正就是不敢看前方。

“老张,别那么没出息啊!这一回两回骗下来,俺们的钱都打水漂了,反倒便宜了那群家伙!长些个志气,让他们瞧瞧,俺们乡下人,也不是好欺负的!”重重地拍了拍老张的肩膀。

“这……好吧!”老张叹了口气,打算随着老李进去。

“等等――”

两人才打算进门,便老远听见了一声呼喊,皆是转头,竟是那商铺的店主,老李的脸一下子如涂了墨一般,冷哼了声,便将脑袋撇了到了一边。

而老张就只是直直看对方跑来。

“哎哟两位客人,”那店主褪去了凶神恶煞的面孔,倒显得谄媚起来,“两位客人,刚刚啊,是我的无礼,呵呵,因为些私事,你也知道,这坏情绪总会影响对客人的态度,我先道歉,道歉呵!”店主是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老张听着却是极为讽刺。

“啊!原来是这样啊!老李,你看人家都匆匆来道歉了,咱们就原谅他吧,不是有句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吗?”老张也换上了笑容。

老李斜睨了店主一眼,冷冷地说,“恐怕是人家知道俺们要去投诉了吧!”老李毕竟是个精明人。

还记得吵到最后,老李搁下了狠话――咱们要去那什么消协投诉!你给俺等着!就气冲冲地走了。

估计是店主不放心,偷偷让人跟了他两,才知道真要去投诉,便赶紧冲了过来。

店主的脸色有些难堪,但还是很好地保持了稳重,“怎么会呢!顾客是上帝,我们没理由欺骗上帝啊!”店主笑着,只是那笑声有些让人发寒。

“俺不信耶稣,有事咱去消协里说!”拽住老张,倒慌了那店主,下意识地扯住老张的另一边袖子。

“客人客人!有话咱们好好说,何必去这种地方呢!”

“放手,身正不怕影子斜,去消协又怎样?还是说你心虚了?”

“怎么会,不是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嘛,咱们坐下喝口茶,慢慢谈啊!”

“……”

两人争执不下,却还是被老李拉入了门……

初三:谢洁茹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10篇

尊敬的各位游客:

您好!

原计划在国庆大假期间(10月5日)来我景区旅游并作为嘉宾为游客助兴的中国影帝--XX,因为相关手续未办理齐全,推迟到来时间,具体时间待定。我景区在此向大家真诚的道歉。

XX是我国著名演员、金马影帝,也是颇受粉丝喜爱的一位歌手。为了增添节日欢乐,吸引更多人气,我景区特请XX在10月5日来景区献歌表演,并签售景区门票,与游客一起欢度国庆佳节。但近日,景区正式接到通知,由于考虑到国庆大假期间的游客量大,以及交通、安全等多种因素,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XX来景区献唱计划被推迟,具体到来日期待定。

为表达歉意,我景区特别推出了相关优惠活动,即在原定XX献唱的10月5日这天景区票价全面6折以表我们景区诚意。希望大家理解和包容。祝大家国庆假日快乐!

道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1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航空运输服务质量的提高,依据《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_民用航空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以下简称投诉)是指旅客、托运入和收货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口头等形式针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事件提出处理要求的行为。

第三条 处理投诉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依据,参照有关行业标准、惯例。

第二章 投诉处理单位及其职责

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的管理工作,其消费者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公共航空运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章和标准;

(二)监督检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工作,调查处理重大公共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事件;

(三)定期向社会公布消费者的投诉情况;

(四)监督管理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的工作;

(五)组织公共航空运输投诉处理工作经验、信息交流;

(六)受理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七)监督管理有关投诉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的投诉管理工作,其消费者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共航空运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标准;

(二)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投诉管理制度;

(四)受理消费者对本辖区内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投诉;

(五)承办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转来的投诉;

(六)每月定期汇总所处理的投诉情况,并及时报民航总局抄消费者事务中心;

(七)组织本辖区内投诉处理工作经验、信息交流;

(八)监督管理本辖区内有关投诉管理方面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消费者事务中心)根据民航总局授权负

责投诉的日常受理工作,其消费者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消费者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投诉,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监督检查被投诉单位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情况;

(二)接受民航总局委托,负责调查处理重大消费者投诉案件;

(三)负责对投诉情况汇总和整理,定期报民航总局;

(四)负责对投诉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向民航总局提出建议。

第七条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消费者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消费者对客货销售代理人的投诉,及时将投诉反馈给被投诉的销售代理人,监督检查销售代理人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情况;

(二)每月定期汇总所处理的投诉情况,并及时报民航总局抄消费者事务中心。

第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处理投诉工作的主要职责及要求:

(一)设立投诉处理部门,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投诉处理工作;

(二)制定投诉处理工作的职责和程序,报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和消费者事务中心备案;

(三)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并保证 24 小时值守;

(四)及时公正地处理投诉,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和消费者事务中心转来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时上报上述有关部门;

(五)做好投诉案卷归档工作,投诉案卷至少保留二年;

(六)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与各类代理人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督促、协助代理人对涉及本企业投诉的处理。

第三章 投诉条件、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 投诉受理条件:

(一)投诉人与投诉事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委托他人投诉,应当出示书面委托证明);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

(三)有具体的投诉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本办法的投诉范围。

第十条 下列投诉可以不予受理:

(一)无具体的投诉事实;

(二)匿名或者无确切的联系方式;

(三)法院、仲裁机构正在进行审理、仲裁或者判决、仲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其他有关行

政机关正在处理的;

(四)纠纷双方曾达成协议并已执行,无新的投诉理由的;

(五)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本办法投诉的。

对于不予受理的投诉,有确切联系方式和投诉人姓名的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同时向投诉人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投诉人向投诉受理单位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口头方式投诉。对于口头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制作记录,并要求投诉人提供有关证据。

第十二条 投诉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单位名称和当事人姓名或工作牌号;

(三)投诉事实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经过等);

(四)投诉请求;

(五)有关证据。

第十三条 投诉可首先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提出,投诉人认为受理单位逾期不处理或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 投诉人应当对投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四章 投诉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被投诉单位接到投诉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转处的投诉还应对投诉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书面报告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投诉事由;

(二)调查核实过程;

(三)确定的基本事实与证据;

(四)明确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处理投诉时可以根据事实和有关规定解释、申辩,也可以与投诉人自行和解。

第十七条 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转处的投诉,经调查被投诉单位无责任或者不能与投诉人和解的,被投诉单位应当报告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第十八条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处理投诉可以

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进行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上述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调解决定:

(一)投诉人自身的过错。可记为无效投诉并通知投诉人;

(二)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三)属于被投诉单位的过错,由被投诉单位承担责任。

双方对投诉案件的调解有异议的,可依法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对查证属实的投诉,责任确属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按照投诉的性质和影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其进行处罚。

经过调查确定为无效投诉,有确切联系方式及投诉人姓名的应予以回复,但不列入有效投诉统计。

第二十条 被投诉单位对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日民航总局运输司印发的《航空运输投诉管理规定》同时废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12篇

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案例一】  隐瞒信息误导消费者:  2017年初,消费者荆某、陈某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与该公司发生争议。

经查,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本属免费办理的业务交由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收取消费者垫款服务费计22201元。 西安市工商局灞桥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定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服务中,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处罚。

  点评:汽车销售服务纠纷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消费者在遇到问题,不能得到经销商和厂商回应时,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案例二】  冒用“苹果”商标经营: 2017年初,消费者赵某在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苹果电脑1台,后在处理售后服务问题中发现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行为。

经查,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苹果”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将““苹果”商标作为经营标志和宣传使用,违法经营额计34038元。 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75000元的行*处罚。

  点评: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三】  经营者不享有单方解释权: 2017年4月,高陵区市场_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张贴的店堂告示上含有“以上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属某商贸有限公司”话语,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处罚。  点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店堂告示的,不得“规定  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案例四】  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 2017年7月,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消费者马某购买汽车过程中,利用格式条款,强制马某购买其指定的价值7000元的装饰材料及服务,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中获利3500元。 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认定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处罚。

点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者强制消费、变相强制消费和添加不合理条件的经营行为,应拒绝交易。已经达成交易的,应通过向工商行*管理机关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五】  不兑现返现奖励承诺: 2017年6月份,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西安市工商局阎良分局转交案件线索,反映天猫店铺某专卖店在上一年“双11”促销奶粉期间,不兑现返现奖励承诺问题。经查,该专卖店承诺“双11当天付款最高前30名奖励3000元-100元不等的现金”。

但在兑付奖励时仅对前15名消费者兑现承诺。在未征得其余15名获奖消费者同意情况下,改用店铺积分进行奖励。

最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处罚。  点评: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认真甄别,保留相关票据。

在经营者不兑现承诺时,要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案例六】  价格信息误导消费者: 2017年2月9日,山西游客赵某在临潼旅游期间,在某土特产店购买了价值6468元的中药材“铁皮石斛”,后感觉“铁皮石斛”价格太高,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进行投诉。

经查,该土特产店销售人员销售时故意未将“铁皮石斛”价格说清楚,导致赵某将“每克10元”的价格误认为是“每根10元”,购买600多克,并将“铁皮石斛”打成粉状,付款6468元。 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该土特产店故意不说清楚所提供的商品价格的行为,属于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9000元的行*处罚。

【案例七】 马铃薯生长异常农户受损: 2017年,兰陵县种植户张先生从经销商张某处购买土豆种7000公斤,2月中旬起垄覆膜种植于11个地块计亩。4月27日起,该品种生长开始出现异常,遂找经销商协商。

种植户认为是土豆种质量问题,经销商认为是种植过程消毒不彻底,双方争执不下,协商陷入僵局。2017年5月,种植户拨打12315投诉电话,要求经销商赔偿经济损失。

兰陵县工商局、消协协调农业部门出具了鉴定报告。经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赔偿种植户损失43000元。

【案例八】 天价内衣无效果: 蒙阴县消费者李女士于2017年3月份,在蒙阴县某化妆品店花17460元购买两套“梵依漫”美体内衣,穿着后发现没有其商家所说的宣传效果,要求退货。 经调查,消费者李女士反映情况属实。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13篇

名称。有的只写“举报信”三字即可;有的可在被举报对象前边加上介词结构,如:关于对хх挪用公款的举报。 受理机关。应单独列一行,顶格书写。

投诉内容主要写上您所要反映的这位民警的违法、失职或者不当的行为事实,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现在好多部门为了便于核实情况都建议实名举报,您如果方便的话也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果不变透露联系方式,您也可以匿名举报的。

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_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校教练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之一”“牵着安全手,幸福跟我走”“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聚精会神驾车,万里不出差错。

投诉书格式: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格式:题头应写:起诉状,诉状或投诉书。在题头下面应写明自己所投诉的问题性质和种类。如:“假冒名牌”,“掺假是假”等。接着写明投诉的内容,反映的问题。

投诉信的格式内容如下:题头应写“投诉书”。其次是受理投诉的公司名称,如“××公司”。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以及与主任交涉的情况。投诉请求和具体要求。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案例 第14篇

第十一条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第十三条 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第十四条 消费者为二人以上,投诉共同标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可以合并受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投诉 。

共同投诉可以由消费者书面推选并授权二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的投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同意。

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六条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第十八条 调解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主持。经当事人同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邀请有关社会组织以及专业人员参与调解。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解人员是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诉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对调解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及时中止调解活动,并由调解人员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调解,可以要求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提供证据,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调查取证。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第二十一条 调解过程中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交由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或者检测人进行鉴定、检测。

鉴定或者检测的费用由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先行垫付,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委托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证明,受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协助。

第二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的陈述,查清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争议解决意见。在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消费者撤回投诉的;

(二)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四)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由当事人及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由当事人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归档。

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书的,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人员应当予以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 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同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当即处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可以在其辖区内巡回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就地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

第二十八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