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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类管理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合同档案,归类,管理,措施
1 企业合同档案的特征
要想分析企业合同档案的分类管理,就必须掌握企业合同档案的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1 法律性
人类社会中,合同制度是一种最为古老的法律制度。对于经济社会而言,合同以法律形式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市场交易。合同在合同法的背景下,又赋予了法律效力。合同档案是一种原始记录,其记录内容包括合同变更、签订和终止整个过程,因此,合同档案具有法律特征。
1.2 凭证性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会引发较多的经济纠纷。合同既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利的凭证,又是法院及仲裁机构处理和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依据。因此,合同档案具有一定的凭证特征。
1.3 规范特征
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等环节,必须要在合同法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也因此,赋予了合同档案规范的特征。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而言,合同法均有明确规定。例如,订立合同的形式有3种,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内容方面,对合同的当事人姓名、数量、价款和住所等一般条款做了明确规定;还特别规定了合同的格式条款。只有赋予合同法律形式,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益。将合同作为档案保存时,一旦丢失某一部分,就失去了合同部分及全部法律效力,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4 相关文件多
企业合同档案既包括签订的合同文本,又包括签订前和签订后的任何一个2024材料,例如,签订前的洽谈、招投标,签订后的变更、解除和签订等。邀请函、招标书、投标书、评标报告、会议纪要、议价单、会签审批表及解除协议等,组成了合同档案,要想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就必须做好合同档案的归档工作。
1.5 合同档案数量多
与行政机关相比,一个完备的企业,每年内制定的合同档案相对较多,少则几百件,多则几千件。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两种合同档案的分类方法,从而更有效地做好企业合同档案的管理。
2 合同档案集分式归类方法分析
2.1 以集分式归类原则为中心
从旧版及新版电力企业档案分类表来看,主要是依据科技档案和文书档案进行归类,科技档案包括电力生产、科研项目和建设项目准备。而文书档案包括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两大方面。在这种归类措施下,既给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理增加了难度,又不利于合同档案的查找及统计管理。对合同档案进行归类时,要以集分式分类原则为中心,依据《合同法》中无名合同及有名合同的种类,重新制定。
2.2 集分式分类表
根据我国合同法2024规定,适用于企业的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供用热力、水、电、气合同,技术合同及建设工程合同9种。依据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制定集分式分类表,并在分类表中,将合同档案分类归档,依次为60~69号。
有名合同,又叫作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规定中,确定其规则及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又叫作非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规定中,未确定其规则及名称的合同。本科会计毕业论文
2.3 分类表的使用法方法
将合同档案分类归档过程中,年度、分类号以及件号共同组成档号,年度为签订合同的年份,与合同相对应的具体分类号码为分类号,件号是在相同年度、相同分类号中,按照合同签订时间顺序制定的流水号。“—”作为代码间裂解符号,代码用阿拉伯数值0~9标注。例如:2014—62—002,该档号表示2014年度,借款合同中的第二件合同档案。
3 合同档案归类管理的注意事项
在把合同方案转交至档案室前,企业要安排一个部门,做好办理合同的相关工作,防止出现办理人员和部门相对分散,无法做好合同材料2024工作。
对合同编号实行统一编制,并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从而有助于合同材料的统计、保管和利用。要按照相关原则编制合同编号。诸如,将合同分为几大类,同时采用特定符号标记,例如物资类可以采用WJ表示。随后依据时间顺序,在类别号里编制流水号。独立性是各个合同编号的特性,一旦制定,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私自更改。采用合同编号排列法,对未移交的合同材料进行保管,从而实现简便、快捷地查找相关合同材料。
移交前,由合同主办部门统一负责2024合同材料,并保管好。相关文件多和合同档案数量多是合同档案的两大特征,因此,合同主办部门在2024合同材料时,要将与合同2024的一切文件资料进行2024。档案室要监督和检查合同主办部门合同材料的2024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
合同主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全部合同材料上交至档案室。有些合同在签订结束后,存在变更、作废和解除等问题,难以确定合同最终办理时间。所以,尽量不要将刚签订的合同转移至档案室。对于此类档案,先由合同主办部门进行2024和保管,待合同办理时间确定后,转交至档案室。
4 结语
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传统合同方案的归类管理,大多采用分散式归类管理,给合同档案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不利于合同档案的查找和利用及统计管理。对于企业合同档案管理来讲,充分利用其管理特性,采用集分式管理能够更好地实现对于企业合同档案的有效管理。由此得出结论,在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集分式管理效果更好,更加实用,更符合企业合同管理的需求,能够在企业合同档案的查找、使用及统计中达到显著效果。
参考文献
[1] 李林峰.企业合同档案管理难点问题分析及建议[J].中国科技博览,2013(20):231.
[2] 王志伟.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初探[J].机电兵船档案,2015(4):40-43.
[3] 李莹.浅谈企业经营管理中合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J].商业文化月刊,2015(15):83-84.
合同分类管理范文第2篇
一、实施税源分行业类管理的背景
为了解决税收管理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区地税局于*年10月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度实施后虽然相对减少了税收流失,对增加税收收入也起到了明显的保障作用,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管理人员少、管户多、职责多的条件限制,辖区范围内的税源管理要想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还面临不少困难。从以下几方面管理现状就可见税源管理不到位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人手少、管户多,管理力量明显不足。*区地税务局是南宁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管户最多、税收收入最多的一个城区局,全局管辖纳税户19918户,其中各类企、事业单位14097户,个体工商户5821户,划分为税源一、二、三个管理股,税收管理员有45人,人均管户将近500户。目前,除税源管理一股按自治区地税局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的要求人均管理重点税源户30户以下外,其余两个税源管理股人均管户均过百户,甚至过千户,其中:税源管理二股有干部职工22人,管理非重点企业11943户,人均管户近600户,最高人均管户达到一千多。由于人少、户多、事杂,税收管理员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和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管事不管户,工作中多以被动应付,难以对税源实施有效控管。
(二)实行税收管理员划片管理,管辖片区内各行业统管,纳税人类型不同,管理上的差异很大,要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就必须成为全能型人才,对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要求高,加上税收管理员对各行业的情况难以全面了解,不利于落实各项管理要求,规范行业税收管理。
(三)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对重点税源实施单一重点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部分非重点户、重点行业和重要部位及环节的管理,造成对重点税源户以外的税源管理理念和方式仍然十分粗放,管理不到位。
(四)信息支撑不够,缺少管理员工作平台。尽管近年来各级地税机关不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实现了从纳税登记、税款征收到税款划解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的信息数据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没有建立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有效的税源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和引导机制也没有完全确立起来。
(五)行业间的税负不公平。实行纳纳税人按片管户管理以来,由于每个税收管理员都或多或少地管理不同行业的纳税户,管理员素质高低不齐,造成相同范围内同等经营条件下同行业纳税人的税负难以体现税负公平。
(六)难以对管理对象开展有针性的纳税服务及税收管理。对各行业实施分散管理不利于统一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统一政策咨询口径,也不利于区别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方式实施纳税服务。同时,由于实施分片管理,会只注重片区内的普遍性管理,造成管理没有针对性,管理效果不突出。
二、实施税源分行业类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积极探索,做好行业分类管理准备工作。为推动分行业税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地税局广泛开展工作调研、借鉴取经和集思广益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税源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辖区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确定实施税源分类管理的工作思路是:力求先从部分行业突破,积累行业管理经验,找出行业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制定相应管理办法,逐步规范行业管理,为全面推行行业分类管理奠定基础。明确分行业先进行分类管理的原则为:按部分行业分类和按片分户管理相结合,以按行业为主,分片(户)为辅,分户到人,分组管理,突出重点,规范行业,抓大控中管小。
(二)科学分类,实施按行业税源管理模式。因地制宜,选择辖区相同或相近有代表性的行业,分析行业特点,研究薄弱环节和问题所在,对管辖区内地方税税源实行按行业类和按户管理相结合,针对不同行业确定不同的管理重点。结合税源管理结构和现状,将各税源管理股所分管的纳税人分为A、B、C三个类别,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目前初步形成的分行业类管理基本格局是:
1、税源管理一股:将管辖的826户纳税人进行归并分类,实行按组分行业进行管理,具体划分为:房地产行业499户,建筑安装及重点工程项目行业54户,饮食娱乐行业57户,商业117户,服务业99户。
2、税源管理二股:由于人员缺乏和管理员素质以及行业规模小,户数多等原因,我们的行业分类基本按大类或相近归属进行,没有做到更细。具体为:饮食、娱乐、宾馆行业501户;建筑安装(包括外来报验建安168户)1678户;货物运输、进出口40户;物业管理部门214户;广告、、租赁业840户。各管理组根据自己的管理对象具体再划分行业小类,建立分户台帐。主要是根据行业分类来进行,这样既便于税收管理员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管理侧重点的差异有效地开展工作,也方便对同行业同等类型纳税人相关信息的横向比较。除上述行业外,其余的纳税户按片分户管理。
3、税源管理三股,由于管理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并实施委托城区代征,主要是采取划片管理方式,同时突出对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饮食娱乐行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加强行业分类管理。
(三)对税源管理各股的管理员管户及分组进行了重新划分和调整。结合本辖区税源变化特点,根据纳税人登记类型和管理方面要求的不同,按照人员数量、管户多少、地域大小,在各股设置了行业管理组13个,并按照干部的能力、专长、工作经验等,合理调配征管人员;在“按行业分户”管理税源的基础上,还实行了“按行业分组”管理,每个专业组还确定了管理小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税源管理工作。
(四)建立适合分类管理的岗责管理体系,明确行业分类管理的职责和要求。为确保税源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运行,组织人员制定了《*区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配合分类管理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明确税源分类管理对各税源管理股及税源岗位的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步骤等基本职责,分别根据三个税源管理股所管税源的不同特点制定出《税源分类管理考核指标》与分类管理办法进行配套运行,为分类管理顺利实施打下制度基础。
(五)创新管理手段,分步推进分类管理工作。在分行业管理实施的初级阶段,考虑新办法不断完善需要,针对税源管理基础需要一个逐步提升过程的现实问题,在实施办法中明确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工作与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各类考核指标分阶段进行考核,按年分类划分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及标准组织修订,逐步补充和完善考核指标及标准。注重结合重点税源管理,创新管理手段,抓住占全局收入总额71.5%重点纳税户的管理主动权,对重点纳税人分行业实施管理并采取了全程服务、跟踪管理、多级监控、“一户式”档案管理的办法,在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税源分析等方面量化考核指标,加强税负监控,同时要求税收管理员对重点税源户提供纳税申报、纳税辅导等全程优质高效的服务,将被动式的管理变为主动式服务。针对中小税源类纳税人面广、户多、税源小、财务核算不规范等特点,分行业实施精评细管,异常申报挤水分,在税源管理上侧重于对纳税人税款申报缴纳、发票使用、户籍税源变动等情况监控,通过勤下户、细调查解决纳税人低税申报、无税申报、虚假申报等问题,有选择地量化对纳税人的申报率、入库率、欠税管理、发票检查、票税比对、户籍管理的考核,通过分步增加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标准的方式,逐步提高征管质量。
三、实施税源分行业类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税源监控能力提高显著,收入增长明显。实施按行业分类管理模式以来,能更好地掌握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通过管理员有针对性地管理,大大提高了税源管理质量,为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为组织收入提供了较为准确的税源,二是对收入任务的预测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对年度收入任务的分配更加切合税源实际。行业分类管理实施以来,特别是*年9—10月,分行业管理的税收收入增长加快,其中:房地产行业实现地方税收10036.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57.34万元,同比增长105.7%;饮食娱乐行业实现地方税税收281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8.29万元,同比增长14.13%;建筑安装行业实现地方税收91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22万元,同比增长53.4%,其他行业收入较*年同期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是做好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人手不足是各基层单位普遍面临的问题,通过按行业分类管理税源模式,把有限的人力资源,合理分配到各个行业,大大优化了人员配置。尤其是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安排业务熟、素质好的管理员进行管理,提高了管理的深度和质量。
(三)管理趋于精细,征管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对重点税源户实行分行业管理,便于更准确地掌握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现在各行业税源业户征管底册清楚;各行业重点税源户和监控户情况清楚;税收对比增减原因清楚;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利润水平、税负水平清楚。分行业管理后,由于税收管理员的业务变得较为单一,减轻了管理员的工作压力,使管理员有较多的时间下户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从而对该行业的税收前景分析及收入的预测更加准确。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款按期入库率达100%,基本实现当期无欠税,申报准确率100%,零(低)申报率较*年同期明显下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程度大大提高。
(四)促进纳税服务渠道延伸和拓展。通过分行业实施税源管理,让税务机关更易了解和掌握同行业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对纳税户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个性化的服务,便于统一税收政策执行标准,尤其是结合开展行业纳税评估,从评估单个企业中发现行业存在的共性管理问题,以便及时对整个行业纳税人进行自查完善,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服务,按行业开展的纳税服务趋于多元化和个性化,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税源管理水平。
(五)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管理成本下降。根据行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对同行业纳税人采取相同或相近的管理办法,提高了管理经验的应用价值,也减少了重复劳动,有效降低税收管理成本,如通过对饮食娱乐行业实行行业税源管理,*区地方税务局管辖的饮食娱乐行业企业纳税人有416户,管理人员5人,相对实施分行业管理前减少管理人员23名,但对饮食娱乐行业的管理质量没有下降,饮食娱乐行业纳税户税款按期入库率达98%,比上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申报情况以*年9、10月为例,餐饮业申报率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31.18%和18.32%,娱乐业申报率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19.39%和18.24%,零(低)申报率也较*年同期明显下降,饮食娱乐业纳税户的纳税遵从度得到逐步规范和提高。
(六)提高税收执法的公正性、透明度。根据行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把个案分析拓展为行业性分析调查,从中发现共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了行业性税收管理办法。发挥了以控促管、以评促管的作用。行业性分类管理的实施,不仅堵塞税收漏洞,增加了税收收入,把握了同行业间的真实情况,增强了税收信息的可比性,为行业管理平衡发展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执法环境。
(七)税收管理员科学化、专业化管理素质得以锻炼和提高。实施税源分类管理以来,*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股的税收管理员主观能动性明显增强,在*年的纳税评估工作中,各行业管理小组均能对所管行业提出符合实际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和实施行业纳税户纳税评估,其报送参评的纳税评估案例分别获得了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评比二等奖和三等奖各一名的好成绩。
四、进一步深化税源分行业类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科学符合实际的分行业类标准和体系。一是依据行业内在规律和行业规模,分别确定大行业、子行业标准,并分A、B、C三级确定重点管理行业;二是对分类管理中确定的重点行业,分行业设立不同的管理组,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门管理,探索建立条块结合的税源管理体制。
(二)结合纳税评估管理手段,建立并实施分行业的纳税评估管理工作标准和机制。一是按行业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指标和标准,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不同行业的数学模型,并根据数学模型进行专业评估;二是设置专业纳税评估岗,增加专业评估人员,专职负责行业评估模型和行业管理办法的建立和完善行业信息的采集,并定期对行业评估的综合情况进行分析;三是建立分行业纳税评估工作流程和规范,分行业制定评估计划和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三)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以分行业类税源管理为导向的税收管理员平台,通过管理平台实现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重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流程,最终实现重点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同时,要探索建立行业税源管理电子档案,形成信息化加专业化有机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合同分类管理范文第3篇
合同分类管理范文第4篇
合同管理指合同当事人为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法》等2024法律法规,开展的与合同的签订、履行、救济、完成等一系列民事法律行为相关的管理。为更好的进行合同全面的管理,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合同管理关键环节的内部管理与控制:
1.上级机关下达的科研任务类合同。因此,对于科研类合同的评审,应有科研主管部门、财务审计部门的参与。而此类合同的条款多数比较固定少有改动,通常根据政府、上级机关、军队的模板签订,法律条款的审核工作略微简单。
2.科研任务分包、技术外协类合同。因此,需要有科研主管部门、财务审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的参与。该类合同还要重视合同的起草工作,注意合同条款的约定应严于承接的科研任务合同或横向技术服务合同。
3.采购合同。科研事业单位采购类合同可分为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和原材料采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需要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完成,超过一定金额的,需要采取招投标方式完成,相关的采购流程完善,合同条款统一制定,对于此类合同可以相对简化内部评审流程,并由单位资产采购部门参加评审。原材料采购类合同,因采购次数多,形式比较固定,建议制定适合本单位采购要求的合同模板,简化评审。
4.合作协议等框架类合同。签订此类合同一般为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合同权利义务条款比较宽泛概括,多数未规定金额条款。此类合同如为科研协作类,重点关注合作的总体战略规划,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应由科研管理部门参与评审。如为对外技术服务类,则应注意合同条款的起草,技术服务的内容、知识产权归属、付款方式等条款的规定。因该类合同履行时间长,项目一般较大、甚至关系单位的未来发展,建议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与评审工作。
5.其他维持单位日常运作类合同。此类合同涉及范围广,但对单位的总体运作经营的影响偏小,主要注意合同的起草审批工作,对于需要经常签订的合同可以制作合同模板,简化审批流程。
6.重视合同授权签字审批及用印程序。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日常工作中,经常发生由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无法人资格的业务部门章的现象,此类合同虽不致无效,但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其法人追认后方生效。
7.重视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很多单位在签订完合同后便觉得万事大吉,不再重视合同的后期履行情况。而签订合同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合同履行、获得履行成果。因此,应重视合同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遇到合同履行异常,组织2024部门联合调查攻关,避免风险、减小损失。
8.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成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归档。以便出现纠纷时,尽快2024取证及时维护自身权利,避免、减小不必要的损失。
二、完善科研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2024科研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建议,以供合同管理工作的参考。
(一)加强、完善全周期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订立的过程涉及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等较多环节,风险防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只有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流程,有章可循,才能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减少不必要纠纷或损失的发生。建立健全全周期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性质,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制定相应层级的供应商管理评审程序,对有意合作的供应商的主体资格、资信财政状况、研发生产供货能力等进行全方位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完善入库评审、复审、出库、比选等制度程序。
2.建立合同审批评审制度。合同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的合同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审批层级的合同评审流程,抓大放小,优化管理流程,重大合同应多部门联合会签或会议评审,并明确各参与评审部门的职责,只有建立层次清晰、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合同审批评审制度,才能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督、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3.合同授权签字及用印管理制度。合同授权签字制度意在规避越权签署合同的情形,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合同的授权签字程序,对于重大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科研合同可授权分管科研的所领导或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一般事务性合同或数额较小、数量多的技术服务合同可授权业务部门负责人签署。合同印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合同签署人权限,禁止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加盖骑缝章防止合同内容、页码被替换的现象发生,并妥善保管印章,做好用印登记工作。
4.建立合同履行监督、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合同履行台账,及时跟踪合同履行的进展,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建立合同履行异常的报告机制,及时应变履行异常,第一时间搜集取证,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运用信息化系统的便捷、高效、智能的特点,可以节省纸质审批的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涵盖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合同台账管理、合同审批评审程序、合同履行监督程序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应包含统计分析功能,便于相关部门统计数据,监督检查。另外,还应建立预警机制,监督合同执行的进度、合同分期付款时间节点的预警。
(三)重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对接科研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应与科研管理系统、资产采购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等相对接,实现资源、数据共享,信息有效融合,以合同贯穿整个项目审批全过程。避免各个管理信息化系统互为孤岛,造成业务流程被分割,重复审批现象的发生。
三、结语
合同分类管理范文第5篇
(一)在依法履职的大背景下,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加。
随着市场经济法制观念的逐步建立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以往大多数按惯例、凭经验开展的工作,正逐渐依照法制的思维和方式,首选或优选合同形式来框定工作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工作风险,确保履职效果,维护人民银行权益和声誉。同时,近年来,以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作为当事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数量、合同金额不断增加,合同内容、合同范围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以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来,累计签订各类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签订合同近20份,并且呈现逐年增加态势。合同标的也从以往简单的物品、服务买卖扩展到事物委托、技术开发、基建工程等专业领域。因此,从确保依法履职、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考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与日俱增。
(二)在规范管理的制度层面上,2024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人民银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总行颁布了《对外签订法律文件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了对外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内容。2007年1月,人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在第六章专章规定了采购合同,用6个条款对采购合同签署程序、形式、必备条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较原则的规定。2010年1月,人总行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中规定: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2010年3月,人总行制定了《2024建设工程领域应予注意的法律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13个条款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提示,首次对人民银行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合同管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范。2012年,人总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系统规范了合同管理事项,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发。
(三)在加强管理的实践层面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正在对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手段进行积极探索。
例如,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职责分工上,建立发起部门承办、法律部门审核的机制。明确所有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均由发起部门负责,合同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分配、责任承担等由法律部门负责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二是在合同审查上,建立双审复核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即由法律部门A、B岗分别审查后,双人签名,再由法律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对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合同建立会审制度,即由法律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同时明确规定法律部门应于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以适当延长。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注重法律部门与发起部门的业务沟通,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和背景说明,认为合规合理的应吸收采纳。注重法律部门与行级领导之间的信息沟通,审查意见书应经发起部门分管行级领导签署意见方可执行。注重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及时反馈,发起部门若有不予采纳的意见,应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反馈,否则视为完全采纳。
二、目前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规定逐步建立,但仍然缺乏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梳理文件可以发现,迄今为止人民银行系统2024合同管理的2024规定,散见于一些总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中,自上而下尚没有形成一套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2006年7月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即便有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应当遵照执行,但从文件的适用范围来看,该规程仅适用于总行层面,不涉及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二是体现于集中采购类合同。2007年制定的《工作规程》、2010年修订完善的《管理办法》尽管在合同管理的局部环节上规定有所不同,但仍就集中采购类合同的管理提供了基本规范。首先,在对集中采购的定义上,指出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这就将是否采取合同形式确定为满足集中采购行为的一个必要条件,足以显示合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的重要性。其次,在集中采购组织实施中,明确规定了采购合同的签订依据、法律审核以及签署对象三个问题。《管理办法》规定: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后,合同约定在验收和资金结算环节发挥着关键作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三是体现于工程建设类合同。由于工程建设类合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合同标的大、履行周期长、施工情况复杂,所以2010年总行制定的《通知》要求该类合同必须采用国家2024部门的建设工程合同规范格式文本,对合同的审查应要求外部房地产专业律师进行初审并提交法律意见书,以及应关注合同签订主体的适格性等法律问题。实际情况表明,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目前签订的合同已不仅仅局限于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领域。因此,履职实践中丰富具体的合同管理需求与规范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的矛盾,是目前合同管理的中存在的首要问题,亟需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的基本规范,使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全部合同的规范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管理,对合同履行等重视不够。
梳理现有的制度规范可以发现:一是只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如2006年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规范对象仅限于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因此,就合同管理而言,《操作规程》制定的主要意图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行内审批、办理流程给予明确,关注的焦点和重点是合同签订环节的诸多问题,尚未涉及合同签订后的履行管理等后续问题。二是在专项合同管理制度中,也较少涉及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内容。如《工作规程》2024集中采购合同的6个条款,其中有4个条款事关合同签订,1条是2024合同副本的持有备案工作,只有剩下的1条是2024合同履行事项的。《工作规程》第四十条笼统规定:项目需求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由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后来制定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工程建设领域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合同生效后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约定、新加入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履约担保制度等涉及合同履行后续管理的相关问题。尽管该《通知》首次对合同履行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这仅适用于工程建设类合同,集中采购类合同的履行管理还很原则和概括,包括合同履行在内的诸多合同管理问题还尚未有明确全面的管理规定。三是实践中合同履行管理尚不到位。具体到实践层面,由于合同签订环节的相关规定明确具体,签订单位对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把关较严,具体操作也比较到位,很大程度上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保障了人民银行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制度建设滞后、部门职责模糊不清,加之受合同周期较长、情势变更等履行环节诸多因素影响[1],导致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的管理重视不够,合同后续环节的执行管理偏弱,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合同整体法律效果的发挥。
(三)发起部门合同管理责任不明确,职责落实不到位。
合同发起部门,是指根据业务或管理职责需以所属单位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部门。按照总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建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级负责,法律事务部门与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按照这种管理机制和职责分工,在合同管理上,法律事务部门承担以下四项职责:即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协调处理合同纠纷、总结和提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作为合同发起部门,分别负责合同起草、谈判、业务审查、送交法律审查、报批、签署、履行、保管、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工作。归根结底来讲,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法律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如此规定显然有利于从职责分工上廓清法律部门和业务发起部门的职责,便于合同签订前的起草、谈判,签订后的履行、报告等环节的具体操作,从根本上而言有助于加强合同管理和提高合同效率。但在合同管理实践中,部分发起部门及经办人员对发起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认识不足,认为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事务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的事情,所以在起草、谈判合同时关键环节把关不认真、核心条款审读不仔细,致使条款表述瑕疵,数据计算错误,必备要素欠缺,合同后续管理松散等等。如工程建设类相关招标、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内容自相矛盾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采购合同合同价款不清、验收付款等环节不能较好地保护单位权益等,给包括法律审核在内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2]。具体到基层央行的合同审核,由于合同内容单一重复、标的金额较小、合同对象较为固定,受惯有的工作习惯和“熟人旧路”思想的影响,有的发起部门认为对所有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似乎显得有些多余。加之合同需要进行法律审核,无形中延长了合同签订时间,有时候容易给发起部门造成法律部门有意阻碍或制肘拖延的顾虑和嫌疑。在合同签订环节,尚有法律部门把关审核和沟通提醒,合同签订生效后管理职责全在发起部门自己掌握,所以发起部门树立承担合同效果主要内部责任的思想认识,保证合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显得尤为重要。
(四)注重民事合同管理,对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管理尚处于空白。
就合同分类而言,前文述及的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等合同均属于民事合同类型。理论上来讲,2024合同管理的问题,不应仅仅局限于民事合同范围,还应包括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领域。在最早规范人民银行对外签订的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风险的《操作规程》中,规定合同仅是法律文件的一种形式,并将法律文件分为外事类、业务类、采购类和其他类,由此可见对合同的管理并不必然仅仅指向民事合同,尽管后者在具体实践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并呈现逐渐增加态势。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加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业务操作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的出现,致使劳动合同这一较为特殊的合同形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屡次使用。此外,随着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对履职方式的不断探索,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合同等此类行政合同的出现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尽管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仍有争议,但是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一方就2024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即行政合同已是现代行政法、行政管理中合意、协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因此,随着上述新型合同种类的不断使用,尽管总行也制定了此类合同的范本,但是2024此类合同的管理,特别是审查、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遵循原则、实施方式和救济途径,所以对此类合同的管理亦应有一定的预见和足够的重视。
三、人民银行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台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为了明确职责,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人民银行系统统一适用、全面具体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建议明确基本管理制度所涉合同为民事合同,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起草、谈判、审查、审批、签署、履行、保密、保管和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行为,并对这些合同管理行为分别作出相对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民事合同基本管理奠定制度规范基础。二是根据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的专业特点和存在的法律风险,进一步统一完善较为分散的相关专有规定,以总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适时制定出台2024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管理的相对详尽的专门规则,加强此类使用频率高、专业性强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技术开发类合同的专业特点,考虑到近年来该类合同使用呈现出不断增加趋势,建议总行必要时制定出台技术开发类合同管理的专门规则,促进技术开发活动高效安全进行。
(二)加强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管理。
一是要摒弃以往思想认识上“重签订、轻履行”、“紧审核、松实施”的合同管理旧思维、就习惯,让合同管理“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的思维贯穿于合同始终。认识到合同管理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二是要学习正确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识,使相关管理部门认识到,合同管理不仅仅是起草、谈判、审查和签订合同,这些行为的完成才标志着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后的履行、变更、解除、争议处置和权利救济等等后续环节,也是合同管理的分内事宜,不容忽视。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三是要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涉及的履约担保、情势变更、验收付款、维保售后等环节,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合同后续管理按照规定、稳步有效推进。
(三)夯实合同发起部门的管理责任。
一是要彻底改变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等一个或几个部门职责的思想认识。要在工作理念和职责分配上明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工负责,法律事务部门和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二是要明确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实施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法律部门仅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相关基本制度,在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当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时协调处理,并及时总结辖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适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除此之外,2024合同的其他所有行为或活动,都属于合同发起部门应该负责或牵头协调的职责范围,发起部门应当履行职责,不容推脱。三是要加强对合同发起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使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通过《合同法》及总分行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总分行合同管理的2024制度规定,为合同发起部门顺利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奠定基础。
(四)探索总结特殊合同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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