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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工作计划{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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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2024年,市教育督导工作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为依据,以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为手段,以落实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线,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教育督导工作新机制、新策略,进一步增强教育督导工作职能,积极推动全市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点

1.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XX市级过程性指导后的整改工作,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初评验收。

2.继续开展对乡镇教育督导工作暨乡镇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

3.开展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4.制定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加强责任督学管理。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大力推进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5.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工作,缩小各校在教学管理、教育质量、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差距,推进教育教学均衡发展。

6.进一步抓好督导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督学队伍素质,增强教育督导工作效能。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按照省、市政府规划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以义务教育“差异系数”达标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核心指标为重点,加强对普九水平、师资配备、经费保障、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督查,缩小初中、小学阶段校际差异系数,积极有效地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XX市级过程性指导后的整改工作,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初评验收。

(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XX市“乡镇教育督导评估”抽查的整改工作

2017年11月,我市接受了XX市人民政府对我市“乡镇教育督导评估”抽查,抽查了新桥、溪南、官田三个乡镇,肯定了工作成绩,也指出不足。我室将根据反馈意见和市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教育行政及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乡镇“两项督导”评估体系,把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与推动各项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加大评估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激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热情,在全市各乡镇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强市”创建工作的全面实施。

(三)开展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岩教〔2013〕21号),我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对

原各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跟踪督查和新一轮“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示范校”认定授牌工作的通知》(漳教综〔2013〕26号),2017年4月起,我室对漳平一中等13所原XX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对和平中学等16所原XX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跟踪督查。通过校园巡视、查阅档案、抽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督导评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我室将对这些学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对新申报的一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评选出部分示范校,同时推荐部分学校参加XX市级先进评估,扩大我市素质教育示范校引领队伍,带动全体学校快速发展。

(四)学习贯彻《条例》,增强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1.学习贯彻《条例》,提高督学素质。深入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把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及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的功能,提高督学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好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2.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XX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指导的有效机制,组织责任区督学经常与责任区学校沟通与联系,及时对学校教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沟

通,研究其对策,达到“督”和“导”的目的。

3.认真开展督导调研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学校,深入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高督学的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一、指导思想

2024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县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落实教育督导领导体制改革精神、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做实常规督导工作,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努力打造溆浦教育督导新常态,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新发展

二、主要工作

1、扎实开展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一是下发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责任分解文件,做好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责任分解。二是开展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县级初评工作,为迎接省、市评估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2、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以《湖南省学校督导评价指南》为基本依据,落实学校督导“七步法”工作常规,明确申报备案、团队分工、制定方案、准备工具、收集信息、现场评估、形成报告并反馈等七个挂牌督导工作步骤,建立以评估和指导学校完善三年发展规划和学校特色发展为主线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强化随访督查和专项督查,有效促进办学行为的规范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把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引向深入。

3、认真开展学校评估验收工作。开展好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县级初评,做好对2017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的整改督查。开展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和合格乡镇中心幼儿园督导评估。

4、进一步做实中小学校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牵头修订2024年全县中小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评估考核方式,进一步提XX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执行力和对学校的指导能力

4、积极开展专项督查。按照上级督导部门XX县教育局的要求,紧紧围绕教育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有效开展以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教师周转房、新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行政领导值班等教育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

5、抓实督导机构队伍建设。成立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第四届XX县人民政府督学换届工作,开展2-3期督导人员轮训,切实提高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

6、不断加强教育督导宣传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教育督导信息上报制度,办好教育督导专题简报及溆浦教育督导网站,实现教育督导信息的及时反馈和交流。开展好“溆浦教育督导好信息”评选活动。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教育督导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进一步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7、扎实做好其他各项常规工作。一是开展全县教育督导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二是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关督查协调工作;三是高效、保质完成省、市教育督导室XX县教育局布置、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坚持业务学习制度,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水平。认真落实《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教育督导评估行为,维护和树立教育督导良好形象。

2. 切实加强督学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大力加强督学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建立督学培训的常态化机制,县督导室和各督学责任区开展三期以上的督学人员培训,以提高责任区督学人员的专业水平。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县督学换届工作,聘任第四届县督学。

3、.加强对督学责任区工作的督导力度。一是坚持督学责任区工作一月一小节,半年一总结制度,二是协调落实督学联系会议制度,三是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专项督查。

4、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机制。高度重视督导评估结果运用这一关键环节,坚持评估结果在主要媒体公布并实施奖惩。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督导评估结果,充分发挥溆浦教育督导网站和溆浦教育督导简报的阵地作用,定期下发督导评估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将报请县教育局予以处理。

四、工作安排

元月

1、2017年中小学绩效目标考核统计;

2、牵头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工作会议;

3、制定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二月

1、协助筹备全县2024年教育教学工作会议;

2、牵头修定《XX县2024年中小学校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

3、第一期督导工作简报。

三月

1、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

2、审核督学责任区工作计划;

3、第二期督导工作简报;

4、召开第一次督学办主任联席会议;

5、筹备督导人员培训会。

四月

1、项目校园建设及教师公租房建设专项督查与调研;

2、第三期督导工作简报;

3、开展督导人员业务培训。

五月

1、开展市示范性幼儿园及乡镇合格幼儿园县初评和上报工作;

2、督学责任区工作督查;

3、第四期督导工作简报。

六月

1、协助做好各级各类考试工作;

2、召开第二次督学办主任联席会议;

3、第五期督导工作简报

七月

1、杜绝家教家养和违规办班补课专项督查;

2、组织督导人员赴外地学习;

3、第六期督导工作简报。

八月

1、向县汇报县教育督导委员成立和第四届县督学换届工作,2、起草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和第四届县督学换届文件;

3、组织督导人员参加省市培训;

九月

1、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

2、督导人员业务培训;

3,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数据上报;

4、第七期督导工作简报

十月

1、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县级初评;

2、召开第三次督学办主任联席会议;

3、综合督查;

4、第八期督导工作简报。

十一月

1、乡镇XX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迎省、市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督导评估;

3、开展教育督导论文评选;

4、综合督查;

5、第九期督导工作简报

十二月

1、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

2、中小学绩效目标考核;

3、召开第四次督学办主任联席会议;

4、督学责任区年度考核;

5、全年工作总结;

6、第十期督导工作简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教育督导机制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通过依法督导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建立完善督导常规,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督导工作实效,更好地服务学校内涵发展和教育强县建设。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迎市初评工作。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划(2017年—2024年)的通知》(湘政教督〔2017〕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7年—2024年)>的通知》的安排和要求,2024年我县将接受市督导评估。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积极筹备成立县自查自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认真对照督导评估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协调各部门、单位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确保我县“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顺利通过市初评,为2016年迎接省第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打好基础。

2.切实加强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校内督导工作制度,改革创新督学责任区运行机制,扎实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桂阳实际的督学路子,实现工作制度化、督学常态化、效果明显化,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内涵发展,积极创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示XX县。修订完善《XX县2024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探索建立督导评估信息化平台,把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3.积极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制定出台《XX县2024—2017年幼儿园督导评估规划》,根据《XX市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和《XX市幼儿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对列入2024年督导评估对象的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同时,积极指导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做好迎市督导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4.认真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根据《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湘教发[2012]61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县、校各级监测员认真开展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分析等工作,形成有价值的监测报告,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供翔实依据,不断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扎实做好村小合格学校、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督导评估工作。根据《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合格学校建设验收标准》和《湖南省农村公办幼儿园验收标准》,指导敖泉镇光路小学等40所村小合格学校创建单位、荷叶镇中心幼儿园等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实事项目园建设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及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县级评估验收,督促各创建校(园)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省、市评估验收。

6.积极开展乡镇(街道)教育工作、开学工作等专项督查。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机制,加大评估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党政主要领导更好地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工作督查和对各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民主管理、校务公开、食堂管理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内涵发展。

三、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教育督导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不断加大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责任督学的办公条件。认真筹备召开XX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印发《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督导工作职责(试行)》,营造良好的教育督导工作环境,进一步凝聚建设教育强县强大合力。

2.牢固树立教育督导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督导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与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完善督导评估责任制度,规范教育督导评估行为,牢固树立教育督导良好形象。

3.扎实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探索建立基于学校需求的教育督导,重点围绕办学条件、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安全教育及管理、村小建设及管理等开展专项督导,推动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创新督学责任区工作方式,围绕全县教育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以及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督学责任区交叉督导。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团队分工、制定方案、准备工作、收集信息、现场评估、形成报告并反馈等工作步骤,提高督导工作实效,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4.大力加强督学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督学培训常态化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选派督学参加国家、省、市等岗位能力培训,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交流,每期举办一次专业知识培训班,每年举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等,不断提升督学队伍的综合业务水平和督导工作能力。认真落实督学资格认证制度,积极引导督学通过考试取得督学资格证。

5.积极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部署,积极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的学校、班级、教师、学生等网络空间资源,探索建立学校督导评估信息化平台,将信息化与教育督导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引导、鼓励督学建立个人学习网络空间,强化督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办好桂阳教育督导网,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督导的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安排

一月份:

1.开展2017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年终评估工作;

2.做好2017年度教育督导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二月份:

1.召开2024年督学责任区工作会议;

2.组织责任督学对寒假补课进行随访督查。

三月份:

1.积极筹备召XX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印发《XX县2024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

3.印发《2024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4.开展2024年学校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

5.迎接全市县镇义务教育学位专项督导。

四月份:

1.开展学校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等专项督查;

2.组织参加全市督学责任区建设经验交流会。

五月份:

1.指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做好质量监测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协助做好义务教育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质量监测工作;

3.组织参加责任区督学岗位能力培训。

六月份:

1.对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积极申报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示XX县;

3.全面总结2024年上半年教育督导工作。

七月份:

1.开展2024年上期责任督学工作考核;

2.指导桂阳一中、桂阳三中做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自查自评工作;

3.开展中小学校暑假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督查;

4.组织参加责任区督学专业知识培训。

八月份:

1.召开督学责任区总结会议;

2.组织督导人员开展暑期业务知识培训。

九月份:

1.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和2024年学校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

2.安排部署2024年下期督学责任区工作;

3.开展XX县2024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

十月份:

1.组织召开2024年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会议;

2.对村小合格学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创建情况进行督查。

十一月份:

1.组织开展合格村小建设项目校及农村公办幼儿园县级初评工作;

2.组织开展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3.组织参加责任区督学岗位能力培训。

十二月份:

1.认真做好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迎市初评工作;

2.做好2024年县级教育行政工作迎市评估考核工作;

督导室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

格责任追究。第五章 附则

督导室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政务公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达到如下目标:公开的内容全面,即按要求把机构职能(职责)类、规范性文件类、行政许可类、工作计划(动态)类、便民服务类的该公开内容,分别以各种形式公开;

公开的形式规范便民,即公开形式既要符合公文规范,又要便于民众查阅、索取;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主抓”、“科(室)落实”、“监督小组实行监督”的工作机制。即以梁康成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总体

部署;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综合协调、信息上报、公开内容审批、阶段总结等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责任科(室、站、所)按政务公开的要求,每阶段把所要

公开的内容文本送办公室汇总审核实施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是否落实、公开内容(形式)是否符合规范、办事效率是否提高等实施监督,具体由李成泰副局长任监督小组组长,分管政务

公开监督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科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考核责任的范围,实行目标管理。

(二)加强计划性,力促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较系统性的工作,要达到规范化,必须做到计划性。*年大体按如下计划抓落实:第一季度,在完成*年政务公开工作年终考核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

节进行改进;第二季度,提出新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完善聘请的监督员等,更新公开栏的部分公开内容,并迎接市联系组的检查督促。第三季度,结合实际抓调研,征求各方意见,针对问题

抓改进。第四季度,搞好工作总结和自评,迎接市的年终考核。各职能科室要及时提供公开内容文本,在公开时限上要达到“及时公开”的要求。

(三)加强制度建设,调整政务公开内容。要按照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分为机构职能类、规范性文件类、行政许可类,便民服务类、工作计划(动态)类、其他等类别,调整政务公

开内容。6月上旬前,各职能科室要提供这方面的资料文本,由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必须坚持“五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制度规范到位、形式载体到位

和监督检查到位。

督导室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对全院教学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对主管院长反馈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1.负责组织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的研究工作;

2.负责骨干课程、主体内容设置的研究;

3.协作各系进行观摩教学、教学巡查及教学督导等工作;

4.全校教学工作秩序监督与分析;

5.课堂教学质量和实践教学质量的监督与分析;

6.教学人员教学文件的检查;

7.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分析;

8.听取学生的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

9.考试过程的监督与试题、试卷分析;

10.全院各级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察;

11.全院年度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和建议;

12.对学院教学质量进行调查、了解、评估、指导,将有关的信息上报院领导并反馈给教师和院、系教学管理部门,从而发挥监管、指导作用,以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督导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教学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督导室各项工作组织和安排;

2.负责制定教学督导室的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学期、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督导工作,提出督导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4.负责参加学院的教学例会,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督导结果和督导意见;

5.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教学工作检查的标准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6.负责完成督导室的行政管理职能,做好督导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了解国内外督导信息,收集、消化、借鉴先进的督导经验;

8.负责参加学院的各类教学会议,及时向督导室人员传达会议内容;

督导室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教学督导的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院实行教学督导制度,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级领导为小组成员。

第二条 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学督导室,挂靠科研督导处,设主任1名,秘书1名,专职教学督导员36名,兼职教学督导员612名。必要时聘请一定数量的校外兼职教学督导员。

第三条 教学督导室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专门工作机构,是在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环境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第四条 学院成立院、系(部)两级管理制度,各系(部)相应建立教学督导小组,由系(部)书记负责并聘请2-3名本系(部)有丰富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经验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领导和有关学术带头人或专家担任教学督导组成员,系(部)秘书兼任本系(部)教学督导组秘书,形成与学院教学管理相配套的教学督导体系。

第五条 教学督导室主任按中层干部聘任条件聘任。

第六条 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较高,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七条 教学督导员的选聘

(一)教学督导员的人选由教学督导室提名,经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院长聘任。

(二)教学督导员聘期为一年,可连续聘任。

(三)教学督导员在聘任期间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履行职责的,可随时终止聘任。

第八条 全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按本规定接受督导。

第二章 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第九条 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策划

1.负责制定全院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划和安排年度督导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导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3.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培训和绩效考核。

4.定期组织专项教学督导活动。

5.组织学院教学信息站开展常务工作。

6.接受院长委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活动。

7.参与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的制定和教学质量研讨策划。

(二)督察检查

1.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检查、抽查、督察活动。

2.定期召开师生教学座谈会,了解师生教与学课堂教学信息和教学动态发展情况。

3.参与学院举行的教学质量保障活动和教学竞赛、评选活动。

4.组织教学质量的评估与指导活动,开展对教学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三)调查研究

1.组织开展教学问卷调查活动,广泛采集教学信息。

2.调查、核实、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有关教学质量的问题。

3.组织开展教学信息专项调研活动。

4.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专题研究。

(四)反馈评价

1.对教学督导工作组采集的教学督导信息及时与相关管理部门、教学组织部门、各系部进行沟通交流,反馈意见。

2.对被评价对象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审议复议,把复议评价结果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在三周内向被评价对象做出答复,通报督导评价结果。

3.组织汇集整理教学信息,每月发布一期教学督导简报。

(五)提出建议

1.收集有关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提出改进教学及其教学管理建议。

3.参与各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评价、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咨询、论证工作,为教学管理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第十条 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制度

1.贯彻执行学院督导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督导小组工作计划、方案与措施。

3.按学院要求做好本督导小组各阶段性的工作小结及学期、年度总结。

4.按学院要求登记本督导小组具体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5.根据学院督导室的督导工作日程,每半个月自行组织开展教学督导组工作交流例会。

(二)督察督导

1.定期检查课堂教学情况。除特殊情况和执行其他督导任务外,组织开展常规听课活动。

2.不定期抽查课堂教学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情况随机抽检,包括各门课程(包含理论与实践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师教案编写情况、作业与实验报告布置审阅情况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向本人和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改进要求与建议。

3.记载课堂评价与建议。组织课堂教学督导评议、交流研讨活动,对被听课的教师评议,要进行书面语言的记载、评价与建议。

4.必要情况下,全面检查质量保障体系(含学生管理、教学经费保障、教学设施设备保障、后勤生活保障等)的运行情况。

(三)检查督导

1.查阅教学文件编制情况。每学期第一个月末和最后一个月初对各系(部)编制的教学文件进行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有关部门及各系(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教学总结、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各种教学文件与资料。

2.检查教学环节执行情况。期初、期中、期末定期对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调阅教师教案准备、了解课堂准备、调查课后辅导、审阅作业批改、巡视实习实训、查阅毕业论文、考察考试试卷编制等,督察督导各系教学管理。

3.教学工作巡查。为了督促教学有序发展和应对突发事件发生,根据学院督导室部署有计划进行每学期两次的教学工作巡查,并做好记录。

4.教案作业检查。负责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全校性教师教案编写和学生书面作业或实习实训报告等文稿批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参与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特别是对学生投诉的任课教师课程的评估以及任课教师自己提请的任课课程教学的评估。

6.参与学院组织开展的教学工作质量检查、监督、评估与指导工作。

(四)信息处理

1.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归纳、汇总本督导小组教学督导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向学院反馈。

2.参与学院督导室教学信息整理分析,协助调查、核实、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有关教学质量的问题,参与讨论处理意见。

3.负责组织听课情况交流,共同商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教学建议。

4.参与学院教学督导简报汇总、编辑、出版。

5.参加教学督导工作的调研活动,并撰写研究报告。

(五)培训指导

1.根据学院实际开展专题讲座,对不同层次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培训指导。

2.组织开展全院性理论课堂教学和实践课堂教学的培训指导。

3.组织召开督导组座谈会交流研讨课堂问题,深化检查督导实施,增强教师感悟性的培训指导。

(六)提出建议

1.收集和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教师对学生学风方面的意见和学生对教师教风方面的意见。

2.针对督导反映的教学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调查和组织课题研究,为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七)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职责

1.在学院教学督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本系(部)教学督导工作。

2.制定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并报学校教学督导室备案。

3.对本系(部)教育发展规划、学科和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重大事项提出咨询、建议。

4.对本系(部)教师进行随机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必要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改进意见。

5.定期组织召开本系(部)的师生课堂教学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信息和提出指导性意见。

6.定期召开碰头会,汇总、分析有关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7.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书面汇报一次督导工作。

8.与学校督导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交流沟通。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一)对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等进行随堂听课检查、指导,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二)根据听课需要,随堂向教师本人调阅教学准备资料,如授课教案、教学电子文件、教学辅助资料、授课计划等。

(三)专职督导员每周听课时间不少于4课时,每位全期听课不少于60节次,兼职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时间不少于2课时,每位全期听课不少于30节次。

(四)根据听课需要,有义务和权利及时对被检查督导的教师进行直面交流,反馈课堂教学信息,对教师教学精彩的闪亮点予以首肯,指出其严重不足地方,提出向导性建议。

(五)随组织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和教学部门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师备课教案、课堂教学、授课质量、实践教学的情况。

(六)随组织进行抽查部分期末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总结

(七)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严重教学质量、事故问题,要积极找出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八)按时参加督导室工作例会及师生座谈会,积极收集和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学风、教风、校风等方面的意见

(九)针对教学的突出问题,积极进行专项调查和研究,为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十)参与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院安排的相关教学的评估工作。

(十一)积极参加督导组例会,交流听课情况和常规检查情况,共商教学督导问题。

(十二)制定个人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参与教学督导室、督导组组织的教学督导信息整理、分析、总结,参与教学督导简报编辑出版。

第三章 教学督导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教学督导工作实行规范例会制度。

第十三条 教学督导工作执行听课、评课制度。

第十四条 教学督导参与学校评奖评优、晋职工作,对有关教师提出公平、公正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并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

第十五条 开展教学研究培训制度

(一)组织有关教学督导员参观、考察校内外先进教学手段、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教学经验。

(二)对新教师以及对教育教学基本方法、规律认识不清的教师进行组织课堂教学培训。

(三)对教学中存在的重大的共同性问题,开展教学方法、方式和教学手段等调查研究,如组织报告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为学校教学计划、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估、专业设置提出咨询意见、提供教学决策参考,提高督导水平。

第十六条 执行教学巡查制度

(一)开展开学上课、期末复习与考试巡查工作,以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端正考纪考风。

(二)组织开展日常教学不定期巡查活动,巡视上课、听课情况,促进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建立教学督导反馈通报制度

(一)各督导组以及学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定期、不定期教学工作抽查检查,须及时把有关教学督导情况书面汇报反馈教学督导室。

(二)教学督导室对课堂教学、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严重情况,向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各系(部)及时反馈,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调查,协调解决。

(三)教学督导室对教学督导情况向全院教职工定期通报。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教学督导员完成督导任务情况,学院给予相应工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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