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计3474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139分钟。
单位办公室文员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与理论水平。
通过学习,我树立了服务意识,把服务看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上服务于上级部门,准确传达上级的指示,完成上级任务,同时收集各种信息,服务于上级决策;对下,协调沟通,组织各种活动,服务于各部门健康发展;对外,加强联络,努力为单位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工作中做到了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能够任劳任怨,脚踏实地开展工作,克己奉公,严格遵守党的廉政纪律,认真遵循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不利于单位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单位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本单位的良好形象。做到五不:不议论、不纠缠、不攀比、不空谈、不上 访。
二、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几年来我立足本职岗位,认认真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高效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具体工作如下。
(一)2015年作为开发部文员,坚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提高,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具体事务,协助局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以高度的服务意识和热情的服务态度接听电话,仔仔细细做好来电记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信息和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重要文件转阅相关领导,确保政令畅通无阻;对于各种信件,细致接收,并传达到个人。半年来接收办理文件400件、打字约50张,复印约5000张,传真约150份,接发送邮件50次。
(三)2015年,我奔波忙碌于科研所和科技局之间,分别在两个机构开展工作,业务能力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多次得到领导的肯定,被提拔为办公室代理主任。
2015年机关单位办公室文员个人工作总结
三、团结协作,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我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始终保持了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事工作中遇到困难,总是伸出热情的援助之手,积极营造团结奋进、相互协作的工作氛围,推动敬业乐业的团队的形成和发展。代理主任期间,充分发扬民主,遇事多征求领导的意见,多听取同事的建议,充分发挥部门人员的聪明才智,共同做好部门工作,不断提升部门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5年以来,虽然个人在学习、工作和思想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文字表达能力有待于提高,写作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不能够创造 性 地开展工作;三是学习的系统 性 和深度不够,对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应当进一步加强。俗话说,正视自己的不足,才能超越自我,今后,我将改进学习与工作,弥补不足。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工作思路。
1、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效率。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尤其是针对文字表达能力,争取参加成 人教育,接受系统的培训,服务于职业能力的培养。同时,多向领导学习,多向老同志学习,勤请示,寻求领导的指导,在工作中积累经验。
2、创新工作,优化程序。根据办公室实际工作需要,我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接待、组织会议和文件管理的程序,创新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力争让上级部门满意,让群众满意,让其他部门员工满意。
单位办公室文员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国税局机关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市局机关的行政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实现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规则》以及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局、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章机关人员守则
第三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切从大局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服从人民群众和集体的利益。
第五条增强法制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热爱国税事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八条转变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讲求效率。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基层的意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九条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条热爱集体,团结互助,谦虚谨慎,艰苦朴素,遵守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考勤打卡制度,坚守岗位,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举止端庄,仪容整洁,严格执行着装规定。
第十二条提高警惕,严守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第三章市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第十三条市局领导班子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既坚持民主集中,又实行分工负责。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对重大问题和事项,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集体决策和分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事项,由各分管局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决策,不需报局长审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局长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局长的主要职责范围:主持市局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系统、省局机关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过问的重大问题;会议计划审批;国家重要税收政策调整的贯彻意见;系统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税收计划分配和调整;其他重大问题和重大工作;
(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范围:分管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长研究决定的事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范围内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处室决定不了的重要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三)局领导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要勇于负责,不等不靠,大胆开展工作,同时对需要局长决策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或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办理情况,以及分管局领导认为需要局长了解的重要事项,可口头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局长汇报,或在局长碰头会上汇报。
第十五条为了保证局领导因公外出时工作不受影响,局长赴外地工作期间,市局的工作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分管局领导要及时向局长报告。
第十六条市局实行局领导每周工作安排制度。办公室每周五将《局领导拟办工作请示单》发至局领导,局领导对本人下周工作安排进行书面明示,每周五12时前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长签批,并发至全系统。
第十七条市局实行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每周四为局长接待日,由各局领导轮流值班。负责接待来自系统内外反映税收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的来访人员。
第四章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党、政、工、青、妇组织齐抓共管思想政治工作,行政领导逐级负责。
第十九条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行政领导在布置、检查工作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其中,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条局内各单位每年要召开1—2次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单位领导与支委成员参加,总结前段工作,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制定工作目标及措施。
第二十一条局领导与分管的处级干部,处级干部与本单位的人员,应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对有思想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谈话,做好转化引 导工作,并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家访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本单位人员的重要思想情况和重大事件,有关单位领导同志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三条局机关党委每年要对局内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四条市局机关的会议种类包括: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和系统专业会议。
第二十五条局长碰头会。局长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星期五召开。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秘书人员列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局领导通报本周工作开展和外出活动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安排下周或近期工作。
第二十六条局长办公会。
(一)局长办公会一般于星期五在局长碰头会结束后召开,视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秘书人员列席并记录。局长办公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题,由局长决定;如局长外出,由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
(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局性的工作安排;税收计划;经费预算;有关单位提交的需要局领导集体决定的重要工作;需要出台的重要政策、制度和办法;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安排有关单位的工作;局领导认为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事项,事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一般情况下应于会前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修订完善。凡准备提交研究的事项与其他单位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事前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分管局领导能作出决定的,不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分管局领导不能决定的,可按照分管局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在每周三前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提交的事项,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是否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到会议出席者手中。对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相关部门有明显不同意见的,应向局长办公会说明情况。
第二十七条局务会。局务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局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涉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局领导的重要会议讲话,重要的工作制度和办法等。
凡需要汇报的事项,一般情况下由处室负责人汇报,对于专项工作汇报,由处室负责人请示主持人同意后,可由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汇报。为提高会议效率,汇报人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汇报发言要言简意赅,控制时间。
第二十八条会议纪录。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由办公室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准确,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也应如实记录。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要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签发。
第二十九条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
(一)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各市国税局局长、市内各国税局局长、市局机关处室、各直属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的内容,主要总结一个时期或全年的税收工作情况、经验、体会、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做好税收工作任务落实的措施;表彰奖励税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等。
(三)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召开,一般每年两次。会议召开前,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会议主题、需起草的会议文件等。根据局长办公会的要求,由办公室和有关处室开展调研,起草工作报告,汇总会议材料;会议召开前三天成立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第三十条系统专业会议。系统专业会议按与会范围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由基层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二)由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三)部分基层单位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前两类会议由局长办公会或局长碰头会研究决定召开。第三类会议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召开。系统专业会议的有关会议材料由主办处室负责。
第三十一条各类会议要认真贯彻精减、高效、节约的原则,必须有实质性的内容。召开一类会议,局长可到会讲话;召开二、三类会议,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到会讲话,局长一般不讲话。要尽量缩短会期,控制与会人数。要严格执行会议预算,节约会议经费。
第三十二条为切实压缩会议,为基层减负增效,市局实行“会议日”制度。即每周四为市局机关“会议日”,会议地点一般在市局机关会议室。除每周四外,其他工作日市局各处室、直属局不得安排有基层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特殊情况,要由市局局长或局长办公会批准。
第三十三条各类会议经批准后,由市局办公室以“青国税函”或“青国税办函”的形式下发会议通知,各级税务机关只能凭市局正式公文的通知接待和参加会议。其他局内各单位不得以便函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发以上各类会议通知,局内各单位不得未经审批擅自组织会议。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会议通知安排会议室。局内各单位组织举办的培训班,视同会议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由其他同志代替;需要增加列席人员的,需事先报告;参加会议者,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会议参加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保密,除会议纪要和主持人指定的内容可以按照规定传达外,其余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第三十五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局长或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参加;市直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第三十六条其他会议。
(一)对于市局承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举办的各类会议,有关处室要在接通知后,由分管局领导审签,报市局局长批准。
(二)对于市局承接有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承接本市以外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字[20xx]50号)要求,办公室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副司长以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以上领导来青,接到通知的处室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第六章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十七条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政令畅通。对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问题,下级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延误。
第三十八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决定的事项,以及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要坚决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效果。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的,也要将未完成的原因、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报告。
第三十九条局领导外出活动要事先向局长请示报告,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对出市的,办公室按照鲁国税办[200]2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规定程序报省局审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要事先向局长报告,返回局机关后,要将活动情况报告分管局领导,重要情况要向局长报告。
第四十条对发生的紧急事项和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涉税案件,国税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案件以及发现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苗头性问题,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发[20xx]87号)的程序及要求执行。办公室在收到情况报告后,于当天整理形成专报,报送市局主要领导批示,由市局领导根据报告事项按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和分管处室落实,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一条外省市国税系统来我局考察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请示局领导后,按领导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各有关处室按领导要求做好工作交流安排.
国税系统外领导同志来局与局领导商谈工作,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答复对方;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局领导意见负责做好接待工作。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市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和处理税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除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安排的重要活动以外,市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外系统及各基层税务机关召开的会议、礼仪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向局领导报告。
第七章签报制度
第四十三条局机关各单位凡需要请示局领导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需要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召开的专业会议、培训等,均实行签报制度。
第四十四条提报单位要将请示事项填写“签报单”,“签报单”的文体、格式、编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签报单”经提报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后,报请局长或者分管局长审批。审批后,送办公室督查室统一编号、登记、复印、备案,并根据局领导意见进行工作督查或下发有关会议通知。
第四十五条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项,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共同签署意见后,按前述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填写“签报单”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局领导要明确签署意见,如果只签名或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对局领导签批的意见,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四十八条督查督办工作是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抓好工作落实,克服和形式主义,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措施。
第四十九条督办查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内容包括上级转办、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目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等。对督办查办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由局内各单位承办。各单位要对承办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办公室除直接承办有关事项外,并负责登记、分办、督办、协调、综合、反馈等工作。
第五十条督办查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登记。办公室对督办查办事项后,应及时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登记交办人、事项内容、办理时间等,以备查询。局领导对各类文件会议的批示等需要督办查办的事项,也列作督办内容,一并予以登记。
(二)分办。办公室根据督办查办事项的内容和领导的具体要求填制“督查通知”,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督查通知”和督办查办件及相关材料及时送交承办单位。
(三)承办。对督办查办事项,各单位要责成有关人员具体办理。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及时督促、检查,对办理意见要亲自审阅,把关。
承办单位如认为督办查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于次日前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四)对两个以上单位或处室承办的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任务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事项,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认真提供有关情况、数据、资料及协办意见。
主、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分歧意见时,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尽可能地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主办单位要列明双方理据,送分管局长协调解决。
凡由几个单位共同办理且没有明确主、协办单位的,可按分办意见所列顺序依次速办速传,由最后承办单位负责在期限内将办理意见退办公室。
(五)督办。办公室要按照承办要求,在办理时限到达前,对承办单位或人员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记入“督办查办单”。
督办查办工作应根据事项内容和办理时限,实行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疑难事项反复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保证需要督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好。
对所督办查办的事项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根据签署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重新明确限办时限,由办公室进一步督办。
(六)反馈。承办单位要在办理时限内,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给办公室。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在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后予以反馈。紧急、复杂或重大的事项,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要随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七)结办。对承办单位或处室上报的情况,由督查部门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撰写《督查专报》,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后,报局领导;对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及市局领导明确要求处理的,要一事一报,对重大、紧急事项的督查情况要随时反馈,反馈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况,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督查部门要在办结后,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注销督办查办事项,并归档备查。
第五十一条市局督查部门对办理意见和结果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办理进度,不能如期办理完毕,而贻误工作,或发生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为使市局机关和领导同志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系统的重要工作情况,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编发《上周要情》,主要内容有上级及局领导批示情况、局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情况、督查督办情况、一周内的重要发文以及重要信息的摘编;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五将上述内容进行汇总,每周一报分管局长签批后,发至全系统。
第九章“12366在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第五十三条“12366在线服务中心”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务政策、法规及办税程序方面的咨询服务;受理纳税人对税务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受理对XX市国税系统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态度和效能问题的投诉;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纳税人进行电话工作回访。
第五十四条“12366在线服务中心”工作程序:
(一)人工咨询业务。受理纳税人对国税征管范围的业务咨询,对通过查找资料、内部求助等方式能够准确答复的问题,当场予以答复;对不能直接答复的问题,作为疑难问题进行登记,按疑难问题业务处理。
(二)疑难问题业务。包括疑难问题的登记、查询、答复及回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作为疑难问题登记,要求根据软件界面设计的内容逐项登记,对问题记录做到详细和准确;然后根据业务范围通过内部流转管理系统转给各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结果答复在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中心于收到结果后次日内回复咨询人。如有关单位对疑难问题暂时不能答复或不能单独解决而需其它单位协同解决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在线服务中心说明情况。工作人员要注意及时查询疑难问题的答复情况或办理状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回复纳税人。
(三)电话预约咨询业务。定时对语音信箱中的留言咨询进行登记、处理,并根据问题难易程度选择直接回复或按疑难问题业务流程进行处理。
(四)举报受理业务。受理偷税等税务违法、违章举报或廉政举报,立即告知市局稽查局举报中心或监察室廉政举报电话,由稽查局或监察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受理其他举报,工作人员先行登记,然后转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在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中心于收到次日内回复举报人。
(五)投诉受理业务。对于国税系统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效能问题的投诉,受理人员要及时将投诉的详细内容进行登记,然后转市局投诉处理办公室(监察室),投诉处理办公室于6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和意见回复在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中心于收到次日内回复投诉人。
(六)对纳税人定期进行电话工作回访。定期通过12366系统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部分来电名单,通过电话问询,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回访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进行信息传递,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通过这种手段进行事后跟踪监控,强化监督,达到不断改进,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对未按规定期限回复纳税人咨询、举报、投诉的,纳入督查考核程序。
第十章调查研究制度
第五十五条调查研究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基本的工作方法,是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是发现问题、了解情况、把握形势、总结经验、研究对策的重要途径。
第五十六条局领导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各单位要围绕中心任务,从工作需要出发,针对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选准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第五十七条市局机关各部门到基层单位调研及检查工作,要深入基层,讲求质量和效率;要尽量减少随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调研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调查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审阅。调查报告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搞好调研成果的运用,指导税收工作的开展。
第五十八条市局机关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前全市国税系统中心工作以及基层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调查研究计划。要把PDCA闭环管理方法运用到调研过程,既要发现问题,更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抓紧时间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防止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第五十九条市局机关各部门要按季向机关党办、市局督查部门报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机关党委要通过讲评会、目标考核,对各处室、直属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个季度机关讲评会都要对处室、直属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讲评,表扬先进,树立典型。
第十一章大事记编写制度
第六十条“XX市国家税务局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是一种及时、准确地记载和反映全市国税系统、市局机关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的公文形式,是机关重要的文件资料。
第六十一条大事记记载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同志对我市国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到我局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及市局机关制定的涉及税收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规定、条例;
(三)全市国税工作会议情况;
(四)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局机关内设机构增减变化、干部任免和调换、重大奖惩等事项;
(六)局领导的重要活动情况;
(七)全系统和局机关的重大工作、活动情况;
(八)其它需要记载的重大事项。
第六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编写工作。局内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于每年的6月5日前和次年的1月5日前将涉及本单位可记入大事记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局领导重要活动情况,由陪同人员或有关单位负责提供。
第六十三条大事记每半年编写一期,以时间为序一事一记。记入大事记的事项要不重不漏,时间、地点、人员、主要情况都要简明扼要地记述清楚。办公室将大事记文稿编好后,经办公室主任审阅,送局长审签。
第六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大事记的印发。大事记只印发各位局领导,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留底备查,年终统一归档。
第十二章请假销假制度
第六十五条机关干部的休假分为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事假、病假等,对假期的范围及待遇,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假期批准权限及程序。
(一)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病假等的,要求本处(室)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机关党办审批;其中,处(室)主要负责人要报局长审批后,送机关党办备案。
(二)机关工作人员申请事假,副处级(含副处)以下干部在青1天以内的,由本处(室)领导审批,送机关党办备案;超过1天或离开XX市区的,要经本处(室)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机关党办审批。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局长审批后,送机关党办备案。
(三)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各种假期,均须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请、休假条》,假条一式二份,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存根联留机关党办备案;另一份由请假人所在处室保管,作销假时用。
(四)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机关党办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五)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六)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第六十七条假期待遇。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个人自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标准工资计算,其他假期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探亲路费由本单位签署意见报机关党办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局机关服务中心财务部门报销。按规定应扣发的假期工资由机关党办直接通知市局机关服务中心财务部门扣发。
第六十八条因参加学历教育复习、上课、考试或因其他个人事由需休假的人员,要首先使用本人的应休假期;无假期的,在单位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给予时间,但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三章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九条本制度所称借调人员,是指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从所属基层单位借调到市局机关从事短期帮助工作的税务工作人员。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关各处(室)可提出借调申请。
(一)在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中,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发生变化,暂无法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
(二)处(室)人员编制尚未达到核定人数的;
(三)全局阶段性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人员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税局因工作需要借调的。
第七十一条借调人员的审批程序
(一)有第七十条前三款所列情况之一者,申请处(室)必须向人事处拟报借调书面申请,并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对第四款所列情况,由人事处报局领导审批。
(二)人事处根据拟报的借调书面申请进行严格审查,认为确系工作需要,且符合借调范围的,提出拟办意见报市局主管领导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三)借调人员的借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确因工作需要,需继续延长借调时间的,应重新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按上述程序审批。但连续借调两个期限后,不再续办借调手续。
(四)对市局批准需借调人员,由人事处填发《XX市国家税务局借调人员通知书》,并通知借调人员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借调人员的管理
(一)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并将考核结果按月或按季反馈给借调人员原所在单位。
(二)借调人员不改变人事隶属关系,工资、福利、奖金和年度考核等仍由借调人员原所在单位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就餐,由机关服务中心按人事处提供的借调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向IC卡储值。
(四)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由借调处(室)就该在借调期间思想、工作表现等写出鉴定。
(五)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违反市局机关各项管理规定,考核不合格,又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退回原所在单位。
第七十三条借调工作纪律
(一)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人事调配纪律,是做好市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借调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人事调配工作纪律和调配工作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借调基层工作人员或延长借调期限的,人事处一律不予审批,违者将报经领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基层局要依据市局填发的《借调人员通知书》派遣借调人员,对市局各处(室)擅自借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并报告市局。
第十四章外事管理工作制度
第七十四条XX市国税局的外事工作接受总局、省局统一领导管理,任何涉外公务活动都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经批准后方能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对外联系和开展涉外公务活动。
人事处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出国(境)手续的办理;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外事接待计划的拟订和具体组织实施;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来访接待及后勤安排;办公室负责安排来访期间局领导接见事宜及参加会见、会谈的人员安排;其他需协调事宜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
第七十五条系统和机关各级干部因公出访须统一报市局人事处,局长批准后由市局人事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市局外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出国任务立项报总局批准,各单位不得越级进行出国任务立项。
第七十六条因业务需要,由政府机关部门邀请,系统人员可随团出访。应由邀请方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国任务通知。系统各级国税机关、事业单位由地方政府立项组织出国团组或被邀请参加地方政府出国团组的,以正式文件报市局人事处审核后(附报市外办出国任务通知书),报主管局长同意,上报总局国际税务司审批。凭总局开具的委托地方政府办理护照签证手续证明函和出国任务确认件办理出国手续。
国家税务局系统组团由总局统一组织,市局人事处根据总局的出国任务批件,办理有关出国手续。
第七十七条市局人事处负责XX国税系统正处(含)以下出国人员的政审,副局以上人员的出国政审由省局负责。人事处根据出国任务批件及市局主管领导签署的意见等办理出国政审手续。
第七十八条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税系统工作人员应根据XX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和市人事局的规定及时向公安部门备案登记。国税系统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市局外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其中:市局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分别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第七十九条各级国税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出国培训和税务考察活动。不得参加公司、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的挂靠单位邀请的出国团组,以及出访费用畸高、带有商业性质或与税收业务无关的团组。凡仅以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商业考察和开拓市场为主要目的的出访团组,不论是否政府组团,税务干部原则上不参加。
第八十条外事管理。
1.国内外事活动的内容。
(1)会议与培训。会议分为国际会议和专业研讨会。国际会议是指应国际组织的指派或要求在我国境内召开的有各国代表参加的世界性或区域性的税收业务专业会议;专业研讨会是指与国际组织、境外有关机构、团体及跨国集团公司共同举办的有我国官员参加的税收业务讨论会。业务培训是指邀请外国组织、机构的专家来为我国税务干部进行专业知识讲座、授课等专业活动。总局确定在XX市召开的会议与培训,按照市局会议制度的规定,经市局局长审批后,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在国际税务司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会务安排等工作。
(2)临时来访。来访分为官方来访和非官方来访。官方来访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官员来我局进行的拜会、工作等访问。官方来访在国际税务司的指导下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报外事和业务主管局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接待规格一般按对等原则安排。对工作访问经批准可提供用车和工作餐等。非官方来访是指外国公司、企业、民间团体及学术机构等人员来我局进行的拜会、咨询等访问。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根据来访者要求协调安排会见。外方要求会见局领导的,报主管外事局领导及主要局领导批示。对要求商谈具体税政业务问题的,商有关业务处室给予安排。
2.外事纪律。
(1)XX市国税系统人员在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自作主张,越权行事;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
(2)在外事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涉外礼仪,做到守时、守纪、守信。人员仪表要端庄、举止要文明、着装要整洁得体。
第十五章公文审批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报送市局审批的公文,按《XX市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试行)》(青国税办〔20xx〕3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十二条市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报送市局审批的公文,由办公室按照领导分工呈批。重大情况,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发[20xx]87号)的办理程序审批。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员签名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签名视为已阅知。
第八十三条除特殊规定的文电由专门人员或部门启封处理外,外来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办。局内各单位拟办公文,除密级和监察、人事方面文件外,一律在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系统上运行。
第八十四条收文处理。
(一)外来公文由办公室文档部门统一收办。对收到的外来公文,办公室文书人员一般应在收文的一日内,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中分类登记,并将登记后的文件扫描、拷入或录入软件系统,送入“办公室领导信箱”,由办公室领导填写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和处室信箱。
(二)对下级税务机关上报并需要处理的公文,文档部门应对公文进行审核,审核中对出现的以下情况应予退回:文种使用不当,未注明签发人,文头与机关代字相矛盾,标题不规范,引用公文不规范,层次序数混乱,用印有误,未注明附件或附件有缺漏等。
(三)机关有关部门根据批办意见提出具体处理方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的,得到明确答复后要迅速办理;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承办的公文,以批办处室的顺序为主办和协办单位,主办部门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商工作,协办部门也要积极配合;承办任务较多时,要分别轻重缓急,保证紧要公文优先处理。
(四)对公文进展情况要进行催办。公文的催办分对内和对外。对内催办主要是对本机关承办的公文和其他拟制、审批公文的各个环节及情况进行查询、督促催办;对外催办主要是就本机关会签外单位和征求意见的公文,向收文机关催询办复情况。
第八十五条发文办理。
(一)草拟公文。办文单位在拟办公文时,应按要求认真拟写,并由拟稿人所在处室负责人审稿签名后,送办公室审核;凡公文内容涉及税政业务、征管政策以及制发上述内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文单位应送政策法规处会签;凡公文内容涉及局内其他处室的,应当送有关处室会签;会签应在48小时内会签完毕,以提高办文效率;需要外单位会签的公文,应先经本机关负责人审签,外单位来会签的公文,有关处室应在本机关负责人会签后,办公室将会签文稿复印一份备查。
市局与外单位联合发文或者会签公文,如有不同意见,由主办处室先与有关单位协商,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二)公文审核。办公室对处室送审的公文要认真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等;未经办公室审核的公文,负责人一律不予签发。
(三)公文签发。办公室对公文审核后,由文档部门通过办公自动化送局领导签发(密级文件除外);市局的决定和行政规章,向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报送的请示、报告、人事任免,以市局名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公文和以市局名义下发的公文,由局长签发,局长如外出,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代签;应经但未经政策法规处或者有关处室会签的,局领导不予签发;各部门内部的便函不需局长签发,可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由办公室代为封发。
(四)公文复核。文档部门在公文正式印制和发出前进行复核,重点审核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印制件与原稿是否一致等;不合要求的不予印制和发出;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由主办单位说明意见,返回办文单位进行修改。在总局、省局没有明确取消纸制文件前,上报材料仍由行文处室负责。
(五)市局印章由办公室保管,加盖印章要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和市局《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青国税办[20xx]34号)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用印。
第八十六条涉及局内几个处室职责范围的发文,主办处室应主动与有关处室协商、会签,有关处室应当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处室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处室会签后,提报分管局领导协调解决;上述公文凡涉及两个局领导分管工作的,一般应当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局领导签发;涉及重大问题又有明显意见分歧的公文,应当由局长决定,或者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十七条除市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外,市局各处室和基层局不得将需要市局审批的公文,以处室或基层局的名义直接报送市局领导个人,也不得以白头信函、或以“呈批件”和“呈阅件”等形式代替需要市局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市局领导个人。
属本处室职权范围内的一般事务性问题,由各处室自行发便函,但不得未经审批而下发开会、培训和书刊征订等通知。
第八十八条向市局请示或报告问题,落实市局领导批示的情况报告,以及各单位自行印制的材料及内部刊物,均应报送市局办公室文档或督查部门,不应直接报送市局领导个人。
要切实精简文件和简报。市局各处室除办公室和直属局外,其它部门不得正式对外行文。各类信息、简报统一由办公室编发,其它部门不得自行编发信息或简报等刊物。
第八十九条市局直属机构对外行文,局党组、机关党委行文,以及人事、纪检监察等方面属于保密性质的文件,可以不通过办公室传递、核稿,由有关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实现局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可以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第九十一条档案的收集
(一)档案是指局机关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局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均应当集中到局机关的档案室统一保管,不得分散保存。各单位要有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1、以本局名义统一编号的“青国税党、青国税任、青国税发、青国税函、青国税办发、青国税办函、办便函”文件及收文,均由局机关文档室收集、整理、归档。“青国税任”文件,由人事处收集、整理、保存,并于次年1月份移交档案室。各单位的便函,属非正式公文,由各单位收集、整理、保存。
2、本机关制发的会议材料、信息、调研材料、报表、介绍信等各类非正式公文,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于次年1月份移交档案室。
3、对于会计档案、音像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实物档案等其它门类档案,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于次年1月份移交档案室。
4、市局直属机构的正式公文,由各单位收集归档。
5、本局发的正式公文一式两份保存。
第九十二条文件的归档。
(一)各单位把具有使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由各单位进行整理,并移交局机关档案室归档。
(二)局机关与外部门会办的文件,属本局主办的,由本局归档;外部门办的,本局协办单位以副本归档。本局代上级机关草拟的文件,由上级机关归档,草稿和副本由本局归档。
(三)文书档案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要求是:
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相应的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批转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合在一起整理归档,文电应当合一归档。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归档,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应当按照其内部联系、重要程度、时间顺序科学排列,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批转文件在前,被批转文件在后;法规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定稿在前,历次修改稿在后;案件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5、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整理归档。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包括附件)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1份,原文与复制件为1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1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
6、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包括各版本)与纸质文件标引一致,并存入档案数据库。
7、有关归档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应当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当将整理人、检查人的姓名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档案盒底。
8、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永久保存的文件可采用缝纫机、棉线或不锈钢装订针装订,其它归档文件及书籍、刊物等保持原装订状态。
9、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热敏传真纸文件应予以复制。
10、声像材料应当单独存放卷盒、像册中,并用文字标出摄像或者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11、归档文件要科学地划分保管期限表。
第九十三条档案的鉴定、利用和销毁。
(一)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1、凡是反映本局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对本机关、国家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政策法规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各种重要会议的文件材料,党组和行政办公会的记录、纪要,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以及对本机关领导人及对直属单位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
2、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党员、干部介绍信;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材料,对本机关中层及一般干部的任免文件;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机关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二)档案的借阅和复制。
1、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库存档案。但是,如果借阅非本人主管业务的文件,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来查阅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本机关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复制绝密文件必须经原发文机关批准,复制其它或者非本人主管业务的文件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制。
3、档案借阅者必须遵循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档案室,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负有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的责任。借阅文件不得涂损,不得转借他人,阅完及时归还。借阅绝密、机密档案,还负有保密的责任,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档案利用结束后,应办理退还手续,并由借阅人员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
(三)档案的销毁。
局机关档案室销毁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时,应当写出销毁档案报告,说明销毁理由、原保管期限、数量和简要内容,连同编写的销毁清册,经有关业务单位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并在原案卷目录上注销。在销毁档案时,要与局机关负责安全保卫的单位取得联系,指定两人以上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十七章工作制度
第九十四条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税机关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监督、获取信息、提高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正确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的经常性政治任务,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九十五条各单位要正确对待人民来信来访,善于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办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不得压信、拖办、推诿。其受理范围为:
(一)对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的咨询;
(二)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
(三)对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申诉、控告;
(四)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揭发;
(五)依法应由国税机关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六条办公室是机关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来信来访工作的登记、分办、催办、上报归档以及接待、情况综合等工作以及内网、外网上局长信箱、意见箱的管理。
第九十七条对人民来信来访的办理实行统一协调,归口办理。属于人事方面问题的,由人事处负责办理;属于控告、检举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由监察室负责办理;属于反映偷税、抗税和询问税收业务问题的,由稽查局或相关基层局、业务处室办理。
第九十八条人民来信的办理程序
(一)登记。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员对每件人民来信都要认真登记、编号,对来信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来信的时间和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记录清楚。
(二)分办。凡群众写给局机关或负责同志的人民来信(不包括亲启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拆阅、登记、填写处理单,送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领导阅批;重要的人民来信要送局长阅批。根据局领导阅批的意见,由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将人民来信转送有关单位承办。
(三)办理。对人民来信反映的问题和事项,各单位要认真对待,一般应从收受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对上级机关转来的人民来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各单位对办公室分办的人民来信,要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办公室。上级机关要求报告查处结果的,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上报结果。因特珠原因到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当向上级机关说明情况。
(四)复信。对需要复信的人民来信一般都要在两个月内给予复信。复信要由承办单位同志审阅,加盖专用章后,由承办单位发出。对答复重要的人民来信,需要加盖局机关印章的,要送交分管局领导审签。对有关询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的信件,承办单位一般应当直接答复来信人,必要时也可以责成下级机关复信。
(五)转办。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人民来信反映问题属于下级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将人民来信转请下级机关处理。对局领导有批示的重要信件,承办单位应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转办机关。
第九十九条人民来访的办理。对人民来访由接访人进行登记,认真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来访时间、反映问题等主要内容。来访者询问有关税收政策和涉及人事工作以及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将来访者送请有关单位予以接谈。对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来的交办件和局长公开电话及网上信箱接收的来话来件,严格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公开电话工作办法》的要求办理。
第一00条保护人的合法权利,对人的控告、检举及反映的问题要注意保密,严禁将举报信转交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个人。
第一0一条接访人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其申诉,认真做好记录,弄清其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对来访者既要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又要注意解决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第一0二条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需要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解决的,要告知来信来访人员分别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复议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提出。
第十八章宣传工作制度
第一0三条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新闻单位来市局进行涉税采访或约稿,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按照分工和审批程序,安排有关单位办理。凡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后的采访或约稿,局内各单位要积极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托。
第一0四条局内各单位需要宣传报道的税收工作情况、会议等,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经市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单位采访,对外涉税信息。
第一0五条凡以市局领导职务名义对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以及涉及市局领导活动、讲话的稿件,须经市局领导本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送新闻媒体刊发。个人撰写的业务、理论探讨文章,不涉及税收工作动态或领导讲话、内部信息资料的,一律文责自负。未经市局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以市局的名义或署以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的名称发表文章。不得在学术会议、讲课中擅自发表内部工作动态或对外披露未正式的涉税信息。
第一0六条局内各单位制作、出版和发行各类税收宣传品(包括音像品、书籍、宣传画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领导审查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XX市国家税务局的名义自行或与其单位、个人联合制作、出版、发行宣传品。
第十九章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0七条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国税干部和职工都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包括国际互联网)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一0八条市局机关保密工作在局机关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办理和督查,并对本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第一0九条市局日常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应当符合《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各项制度的通知》(青国税发〔20xx〕132号)的有关规定。税收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按有关主管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第一一0条各单位产生的各种秘密文件、资料、数据、报表、凭证、磁带、磁盘、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下简称密件)都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知悉(或者发放、传达)范围及印制数量。
第一一一条保密期限应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
(一)能预见解密时间的,根据解密的时间确定保密期限,可以按照年、月计算。
(二)以某事件的发生或者终止为解密条件的,根据该事件的发生或者终止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三)暂时不能预见解密时间的,其保密期限按绝密级事项30年、机密级事项20年、秘密级事项10年确定。
第一一二条各单位在收受和传递秘密级以上的文件时,要认真进行登记和管理,履行签收手续,确保文件安全。绝密级文件要由机要人员逐份登记,进行跟踪管理。
第一一三条在未解决加密问题前,密级文件暂不通过公文处理系统处理。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已联接机关局域网的设备同时访问因特网;机关局域网必须与因特网实现物理分离。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介质(包括软盘、光盘、磁带)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介质应及时按规定渠道销毁;媒体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一一四条对外来的机要文件不得随意复制。绝密级或注明不得翻印的文件一律不准复制。其它机密文件确需复制时,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制单位、时间和份数,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不得多印、私留。复制中的废品要及时销毁,复制件用完后交办公室登记之后销毁。
第一一五条密码电报不得复制抄录,确需摘抄的,要严格履行批准手续,并不得抄录密电全文及日期和编号;严禁密电明复和密电、明电混用,严禁密电与普通公文一起运转。
第一一六条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摘抄或通过传真机传输,确需要复制的,经局领导同意,报经制发机关批准并按绝密级文件管理;机密、秘密级文件传输应使用加密机。禁止携带绝密级文件出境,其它文件如需带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第一一七条阅办密件应当在办公室内进行,特别是绝密级文件和密码电报不得带出办公室阅办。在离开办公室或者下班时,应当将密件整理、存放起来。
第一一八条送发密件时应当封装,并在封套上标明密级、编号,由收发人员专送机要通信局发出。绝密级文件和密码电报应当派专车专人直接送达,并实行两人护送制。
第一一九条密件一般不得携带外出,如确需携带密件外出,要报经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批准。
第一二0条凡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会议,要事先研究制定安全保密措施。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印制、分发、管理。会议结束时,应当收回秘密文件、资料。如从其他部门召开的会议上带回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送交局机关机要室登记和管理。
第一二一条向其他部门、新闻单位(包括国税机关的报刊)等提供稿件、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查,防止泄密现象的发生。因工作需要对外提供密件、内部资料时,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审查批准。
第一二二条国税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的国家秘密,不得擅自引用和对外提供。确因工作需要引用或对外提供时,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审查批准。
第一二三条对密件要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损毁、丢失。用于记录密件收发、使用、清退、销毁等情况的登记簿用完至少要保存5年,绝密件的登记簿用完后至少要保存10年。无保存价值的密件、资料(包括内部发行的书刊等),交由局机关机要室统一集中销毁,不得私自作为废品出售。
第一二四条对在保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或者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要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泄露国家秘密,造成严重后果和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办公室文员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新形势;农业科研院所;办公室工作;挑战;建议
中图分类号 C93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5-0250-03
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经济增长模式告别简单粗放、经济增长速度趋于平稳适宜、电子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政府作风趋于阳光透明、社会发展呈现科学高效,今天的我们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办公室是单位负责人实施科学决策和有效领导的综合办事机构,是一个单位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展示单位形象的“窗口”,肩负着调查研究、督察督办、参谋服务、综合协调等重要职能,其工作关系千丝万缕,错综复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形势,农业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农业科技创新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的形势,与时俱进为单位搞好优质服务,成为摆在办公室人员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办公室概况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办公室目前下设行政文秘、机关财务、宣传报道、档案管理4个科室;共有在职职工14人,其中,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1名,行政文秘科5人,机关财务科3人,宣传报道科1人,档案管理科3人。
1.1 行政文秘科主要职责
督查院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院行政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需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行政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以院或院领导名义发出的报告、总结、决议、通知、意见、函等文件,组织拟定全院性的规章制度,组织撰写行政管理事项的通告等;负责外单位来文的签收、批办、留存、归档等工作;负责机关各行政处室发文的登记、留存、归档等工作;负责院章、院长名章等公章的用印及保管;负责介绍信、证明等便函的开具;负责全院作息时间调整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机关职工的排班值班工作;负责全院计划生育、保密、接待等工作。
1.2 机关财务科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和分配,负责转账和开具现金凭证,负责记账凭证的汇总;负责应收、应付款的结转和清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往来账;负责各职能处室业务费、各项目资金的记账工作并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本单位工资的核算工作,监督并管理工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审核报销机关职工差旅费;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工作,核算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负责本单位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工作等。
1.3 宣传报道科主要职责
负责全院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院各类科研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新闻的工作;负责与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联络和沟通工作;负责“京津冀晋豫蒙农(牧)科院六院信息”中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工作等。
1.4 档案管理科主要职责
负责院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负责对院属各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本部门各种门类和不同载体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局移交档案材料;负责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对档案(资料)的保管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对破损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技术处理等。
2 面临的挑战
2.1 人员配备不齐
2012年以前,办公室有正处1人,副处3人,正科、副科及科员21人。近几年,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农科院内设机构做了部分调整,加之老员工逐u退休,办公室人员变动较大。目前,只剩1名正处、1名副处、12名科级人员,人员总数较之前减少11人,现有人员大多身兼数职。在如今形势日新月异、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办公室出现严重人员紧缺问题。
2.2 统筹意识淡薄
办公室工作的服务性和从属性,容易使人形成程式化的思维和处事模式[1]。面对琐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办公室人员习惯自我定位成“办事员”,每天忙于日常性的事务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很少从整体上思考布局和主动进行超前规划。
办公室的工作虽看似零碎、繁杂,但总结下来,也不乏时间性和规律性。如每年的全院工作会议、干部述职大会、公开招聘会议、全院汇报大会等会议的召开及个人总结、部门年度总结、《山西年鉴》《山西经济年鉴》等材料的撰写,都有固定的时间安排,需做的准备工作也大致相同。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早做准备,但因习惯了被动等待领导分配,往往在这些任务突然来临时措手不及。
2.3 不重视沟通协调工作
沟通协调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单位的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内外之间往往会出现许多矛盾和冲突,这都需要办公室人员通过精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来解决。
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各职能部门间按层次型功能框架建立,各领域保持独立,无责任关系,但在很多情况下,文件的传达、会议的召开、规章制度的落实、材料的上报等都涉及到若干部门,如果没有各个部门间的良性沟通与合作是不可能完成的。有一次省督导组给院办公室打电话让上报单位现任领导的住房数与住房面积、领导干部办公室的使用面积和综合办公楼的使用情况、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及机关全体在职人员的花名册等材料,这些材料分别由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后勤处等多个部门掌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办公室的同志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工作做得不够充分,导致在上报时有2个部门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耽误了工作进程。
2.4 形象化建设亟待加强
办公室是单位的窗口,其点点滴滴都影响着单位的整体形象和声誉,反映部门的能力水平[2]。办公室的工作对象广泛而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和公共关系,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损坏单位的整体形象。院属各单位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到单位办事,一般都会先去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的一次接待洽谈、便函开具、印章使用,甚至一次电话的受理等,都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单位的思想作风和精神风貌,甚至反映出单位的工作效率。
每年开春,行政办公室每天都要接听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咨询电话。有一次,该科室工作人员因一直忙于接听咨询电话而耽误了手头的工作很是恼火,竟与来电咨询的员发生争吵,导致双方都很不愉快,单位形象也因此受到损害。办公室的部门性质和工作特点容易使人产生较大压力,甚至产生烦躁情绪[3],如何处理好日常工作和维护单位形象是办公室人员今后都应该注意的问题。
2.5 办公自动化发展程度低
随着信息产业飞速发展,办公自动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传统的办公条件逐渐被计算机、通讯网络等先进技术所取代。如今,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每个办公室都配有计算机等一些现代化设备,但由于缺乏系统的学习和培训,也没有专门的办公室管理软件开发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大部分部门信息利用程度较低,办公自动化程度普遍不高。比如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有30家下属单位,其中有11家分布在太原市以外的地区,每次为领取一份文件或上报一份材料,都需派专人前往,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
3 工作建议
新形势下,要在立足本职岗位和为全院事业发展服务的基础上,转变思想、改进作风,大力提升行政办公水平,积极履行好“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的职责。
3.1 配齐人员,提高素质
按岗定编,配齐人员,扭转一人多职的工作现状。通过公开选拔、民主推荐、调任、公开招聘等方式增加2名副处级干部和若干名干事,明确其岗位分工及职责。同时,制定合理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专职化发展方案,逐步实现办公室人员的专职化。
办公室人员素质的高低是能否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注重办公室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一是要提高政治理论素质。作为办公室的成员,要不断学习党规、政策法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以科学的思想武装头脑,在工作中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提高文化素质。合理的文化知识结构和广博的知识是视野开阔、思维敏锐、富于开拓创新的前提[4]。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挑战和不断复杂化的工作内容,办公室人员应不断学习,建立起层级的知识储备和开放性的知识结构,为做好各项工作打好文化基础。三是要提高业务素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更新的速度日益加快,办公室人员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掌握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现代化办公管理等方法和手段,从而适应不断复杂化的管理工作,顺利完成岗位工作任务[5]。
3.2 树立超前意识
办公室所处的地位和职能作用决定了其工作大多是服从性的,但这不能与被动性“划等号”。要做好办公室工作,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超前意识。对年终汇报会议、全院年度工作会议等规律性和周期性的工作,要提前准备,超前谋划,增强主动性;对全院的重点工作,以及主要领导的“关注点”、院属单位的“闪光点”、职工群众的敏感点等,要主动开展调研并及时跟进,调查了解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应急事件和突发事件等,要有灵活的应变能力,做到忙而不乱。
3.3 提高沟通协调能力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做好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内外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处理好办公室事务非常重要。首先,要当好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者。办公室要从既维护全局利益又保护部门工作积极性的角度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主动而不专擅越权,发挥好中介和桥梁作用,保证部门之间形成合力,避免不必要的扯皮和内耗。其次,要当好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者。要了解清楚上级的意图和工作要求,以便更好地传达落实,同时也要注意关注基层动向,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向上级进行反馈。三要当好本单位与外单位的沟通协调者。与外单位进行协调时,要采取积极措施,注意增进友谊、互通情况、合作交流,以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为单位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
另外,在进行沟通协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原则性。凡事都要坚持原则,讲究公正,照章行事,以理服人。二是谋略性。对各种矛盾都要深入调查,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不随便发表意见,不乱表态。三是灵活性。面临矛盾,要灵活应变,做到坚持原则不呆板,灵活处理不乱套[6]。
3.4 加强形象化建设
办公室是单位的“门面”,是代表领导同志处理问题、办理事务、反映领导意图的“窗口”,时刻体现着单位的形象和风貌,在工作中须高度重视办公室形象化建设。要努力做到不让领导交办的事项在手中延误、不让办理的文件在手中积压、努力避免各种差错和失密现象发生;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耐心答复他们咨询的问题,切忌给人留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积极塑造办公室求真、务实、高效、和谐的良好形象。办公室的每一位同志也要珍惜在办公室工作的机会,立足本职,尽心竭力做好每一项工作,不嗵岣咦约旱囊滴袼刂剩努力做到博学、勤奋、求实、快捷,为维护办公室的良好形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5 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计算机的普及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办公自动化提供了丰备的物质条件,合理高效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大力提高行政办公效率,已是形势所趋。办公自动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运用规模越大,功能配套越好,应用效率就越高,效益就越大。农科院院机关办公室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行政服务等繁重工作,与院领导、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等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可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办公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
首先要引进先进实用的办公软件,建立公文管理、会议管理、领导日程管理、部门事务处理等模块,把日常工作中文件的收发、起草、归档、查询,领导日程安排、信息收集上报、接待安排、督查、会议室管理、领导用车管理、部门请示报告审批等都纳入到模块中,并邀请专人进行软件使用、测试及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其次,在系统建设与应用的过程中,办公室的每一位成员都要提高自觉性,增强主动性,带头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流程,带头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带头执行电子公文运行的管理规范,做办公自动化学习、使用和推广的楷模[7-9]。
4 参考文献
[1] 楚延峰.办公室工作无小事[J].办公室业务,2010(1):23-24.
[2] 董斌彬.高职院校办公室管理工作现状及对策浅析[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12,21(1):51-52.
[3] 黄得林,李海亮.基于分类管理理念的农业科研单位办公室工作实践[J].农业科技管理,2014,33(1):45-47.
[4] 陈薇.高校院系办公室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5,18(10):95-97.
[5] 李本华.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J].贵州农机化,2008(2):26.
[6] 姚丽英.小议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角色承担和能力发展[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1(2):112.
[7] 杨廷慧.煤矿企业办公室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东方企业文化?企业管理,2012(7):66.
单位办公室文员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和克服不正之风及腐败现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党风廉政有关文件的学习,熟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不利用工作之便谋求任何特殊照顾。
三,不收取他人礼品、钱财,不搞规定之外的收费。
四,不借外出开会,学习之机进行旅游。
五、不公车私用,公话私打,私信公发。
六、不私客公请,在公务活动中,接待人员一般不陪餐。
七、不得为其亲友在出具学历证明,办理各种证件,证明等方面
谋取规定之外的特殊照顾。
八,在公务经济活动中做到帐目清楚,手续符合规定,及时清理
有关经济手续,不谋取私利。
九,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
打印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打印室管理,使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更好地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打印室职能:打印、复印以学校名义向校外和校内发送的各种文件和材料及校办同意打印的有关材料。
二、凡需打印、复印的各类文件、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答字同意后,方可打印。不得接受没有校办主任签字同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文件及材料。
三、要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做到文件打印及时,准确,版面清晰、整洁。
四、必须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完毕,文件及原稿要完整交回交印人校对。对打印后的废纸要及时销毁,不得传播、泄露尚在打印过程中的文件内容。禁止闲杂人员在打字室逗留,闲聊。
五、要对打印的全部文件材料按单位,文号、标题、份数进行登记造册,重要文件要按类存盘保存。
六、爱护设备,注意设备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保持打印室整洁和安全。
办公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是学院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了更好履行服务作用,保证学校公务用车,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调配:
1、车辆应首先保证学校公务用车,本着“先紧急后一般,先校级后中层”的原则,合理调配。
2、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情况予以安排。校内各单位因公用车,应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查签字,办公室主任同意后予以安排。
3、个人因私事用车、非业务范围以外的部门用车,在不影响学校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以租用。租用车辆应填写“租用车辆审批表”,经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审批并按规定交费后方可派车。
二、车辆维修保养
1、按规定做好车辆年度审验检修工作和日常例行保养。
2、车辆出现故障需检修,由驾驶员向主管人员报告,指定人员和驾驶员一同外出修理。
三、驾驶员工作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前有出车任务者,按通知单要求出车;无出车任务者,应做好出车准备等待接受任务。
2、驾驶员凭出车通知单(租车凭审批表和交费单)出车,无出车通知单不得出车。出车准时,保证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3、驾驶员随领导外出的活动听从领导安排,一般应随车等候不得参与与自己无关的公务活动,不得泄露领导间的谈话内容。
4、不得刁难用户,不得私自答应无关人员乘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拉乘客获取收入。
办公室库房管理制度
一、学院办公室库房主要用于存放各类办公用品,礼品和其它公用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二、对库房所有物品都要统一登记造册。物品的入库由库管人员按发票上的数量、规格清点,登记造册,并由缴库人员签字。
三、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掌握办公用品的发放范围,凡涉及物品的领出均由领用人签名。
四、库房内礼品等贵重物品的领用,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库管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库房内的任何物品。
五、库房物品要定期进行整理,核实,做到帐物相符,摆放有序便于存取。要保持库房通风,防火,防盗,防霉烂,保证库房的安全
六,管理人员请假离岗,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代管。若涉及物品进出,事后应向原库房管理人员书面说明。
办公室考勤制度
一、总则:
1、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2、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和加班等情况.具体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和加班等。
3、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一般不得事后补假。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填写请假单者应电话向主任请假,返回后当天及时补填请假单。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审批。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科室,一份交兼职的考勤员。
2、请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请假,经主任审批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3、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经主任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5、上班后在主任和考勤员处及时销假。提前返回,病事假按实际离岗时间计算。
三、签到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上班后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1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
2、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主任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
3、因工作需要加班,经主任批准,方可按加班对待。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拟定办公室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办公室各项工作。
二、主持草拟全校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公文。
三、协助校级领导做好行政工作安排、各种会议安排、检查校级领导指示和会议决议办理情况及审核学校重要文件。
四、协助校长了解学院有关全局性的情况和问题,组织处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
五、根据校长指示,协助校领导检查和协调行政各处室工作。
六、了解和研究国内外高等学枚管理经验,做好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工作。
七、对上级单位和国内外重要函件,提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审批办公室经费预算,经费支出,经费报销。
九、组织处理校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全面协助主任工作,参加起草学校行政工作计划、总结,通知及其它公文。
二、分管相关办公室工作。
三、协助主任做好上报公文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校内公文文稿的审批和审批打印工作。
五、负责有关会议决议的政务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全校性大会和大型活动。
七、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八、负责办公室人员考核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档案管理法规和上级对档案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做好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负责按划定对查 (借)阅档案申请进行审批。
四、负责健全专兼职档案员队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总结评比工作。
五、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的划范化和标准化。
六、负责与省高教系统档案学会与兄弟单位的联系和协作。负责接待上级部门领导和有关兄弟单位同行,组织对外业务交流,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
七、购置档案管理设备、装具,改善工作条件,提高计算机辅助管理水平,提高档案利用率。
八、负责组织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九、经常了解档案管理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检查,验收归档文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办好交接手续。
三、认真做好案卷的整理、分类、登记建卡、编号上架等工作。做到库房管理科学,案卷排列整齐、主次分明、标志明确。
四、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办理利用档案事宜,主动热情地做好服务。
五、认真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对库房进行安全防护检查,防止事故发生。对损坏变质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档案鉴定,销毁的基础工作。对过期档案提出存、毁处理意见。
七、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八、负责所管范围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的起草工作。
九、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钻研档案理论;负责对兼职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参与档案协作组,学会活动,进行工作经验和学术交流。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事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高质量做好各项外事工作。
二、负责外事办对外文件,信函的起草,报送,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协助主任做好外籍文教专家的聘请工作及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特别要做好安全和我国法律及国情教育工作。
四、负责外教公寓设施的管理,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外教公寓设施维修及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办理外事接待工作,安排外专的生活、旅游、休假及节日活动。
六、协助主任办理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团组,出国进修,讲学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因公因私出国人员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及国情教育。
七、做好对外合作办学,教师及学生对外交流的具体工作。
八、承担外事活动的口译,外文资料的笔译。
九、负责外专有关证件办理,外专工资发放,外专合同管理及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字机要秘书岗位职责
一、根据校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的要求,负责起草有关公文,工作计划 (总结)及有关决定,报告、校内通知、通告,布告等:根据领导指示参加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文件的校对工作。
二、经常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校务会议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全面地向领导汇报。负责重要文件,会议决议,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
三、了解各系统,科室行政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学校各种信息资料,以备领导查阅、参考;协助搞好全校综合统计。
四、协助领导草拟,修改全校性规章制度,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做好学校大事记录,承担党政机要文件的收发工作。
六、把好文字关。对需秘书起草,修改的文字材料,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七、做好办公室和所属卫生区域清扫及日常保洁工作。
八、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递,催办和管理、归档工作。公文处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文件运转迅速,催办及时。
二、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文书的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负责重要文件、会议决议、领导指示的督办工作。
三、负责上报文件的编号,审查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公文要求,办理程序是否规范。
四、负责学校、办公室,校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按规定出具学校介绍信,并做好存根的保存;负责全校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启用,更换及归档。
五、负责办公室的办公用品、文具的采购和发放以及内务工作。
六、负责接待上级机关,来宾,来客、群众来访工作。
七、负责因公出差申报登记工作。
八、做好办公室和所属卫生区域的清扫及日常保洁工作。
九、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务秘书岗位职责
一、事务秘书全面负责校办所属会议室,相关清洁区以及院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
二、负责保管上述各会议室的物品及具维护工作。
三、负责外教公寓室内设备,物品管理及定期清洁、保养。
四、负责会议室及院领导的开水供应工作。
五、负责经办公室批准的各种会场的布置及清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打印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打印手续齐全的学院文件和有关材料,做到准确、清晰整洁,及时,严格把握公文格式。
二、负责保管和维护打印设备及其附件,负责保管打印所用的各种消耗材料,以及为其工作配发的各种工具。
三、负责向领导反映设备的维修项目,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负责监督维修及安装并进行验收。
四、做好打印有关统计工作。
五、做好打印室和所属卫生区域的清扫及日常保洁工作。
六、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学院、院办公室的规章制度。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巾交通规则”。
二、服从办公室的工作安排,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四、爱护车辆,自觉做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按期完成年度审验检修工作。
五、自觉珍惜姆料,油料,材料,搞好增收节支。
六、不开隐患车,自觉做到出车前勤检查,平时勤调整、勤保养,勤清洗,保持车况整洁完虾。
七、服务态度端正,按用户要求准时出车,热情,主动为用户做好服务.
八、配合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员做好车辆状况定期检查工作。
九、做好车库,驾驶员办公室和所属卫生区域的清扫及日常保洁工作。
十、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具他工作。
关于重要文件、会议决定(议)、领导批示的督办程序
(试行)
一、关于重要文件的督办程序
(一)重要文件是指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机关及学校党政制发的,应全面贯彻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方面的文件及其它明确要求报告贯彻执行情况的文件。
(二)凡重要文件,党办,校办(以下简称办公室)要分别立项。根据文件内容要求,组织、协调或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全面认真地贯彻落实。
(三)办公室应把重要文件的具体内容分解立项,以“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格式明确贯彻执行情况的时限要求,发往有关部门。
(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逐项贯彻落实并在时限范围内对贯彻重要文件的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在此基础上向办公室回执“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办公室根据需要可进行全面检查或部分抽查。
(五)对只涉及某一个方面的工作,或明确指向此项工作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由该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结果,并抄报办公室备案。
(六)办公室将对全校贯彻落实重要文件的情况和督查结果情况,适当时进行通报。
二、关于党委会,校务会的决定 (议)事项的督办程序
(一)党委会 (或党委扩大会),校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根据需要。由办公室以会议纪要格式,送党委书记、校长审定后,下发关单位或部门贯彻落实。
(二)形成纪要的重大事项和未形成纪要的重要决定,办公室均应对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党委会,校务会决定的事项的督办,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后分别经党委书记、校长审阅同意后,方可立项督办。
(四)凡列入督促检查范围的事项,办公室应及时通知承办单位。
通知方式应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一种:
1、以通知的形式下发。
2、向有关单位发“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
3、电话通知或当面交办。交办事项应明确:会议时间、具体事项完成时限,报结要求,并记载详细情况。
(五)凡明确完成日期和报告时限的,承办单位应按期办结。特殊情况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适当延期。
(六)凡上报的报告与“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均由办公室负责收文、归档。
(七)党委会,校务会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情况,办公室每学期以适当形式通报一次。
三、关于党,政专题会议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办法
(—)党,政专题会议是以党,政名义召开的某项专题性会议。对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或讨论通过的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均应进行检查,搞好情况汇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二)专题会议决定,决议或讨论通过的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及要点,经办公室审核后执行,具体督查工作以部门为主,办公室可派人参与。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汇总上报。
(三)督查工作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后十五天开始。会议有明确要求的按会议决定办。
(四)贯彻会议精神情况,应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反映。保密性强内容可送党,政领导传阅。有些重要情况可通过信息渠道按一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四、关于领导批示件的督办程序
(一)领导批示件是指学院党,政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有关事项,领导批示件分要办理结果和不要办理结果两种情况。
(二)要办理结果批示件的办理
1、凡要办理结果的批示件,由办公室登记和视内容提出办结时限后,转有关单位办理,并适时由承办单位向办公室汇报办理情况。
2、批示件办结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写出办结报告,送交办公室。
3、办结报告由办公室审查后,对办理不彻底或处理不当的,应中报告退回承办单位补充办理;合格的可将办理结果摘要或直接呈送韦关领导阅示。
单位办公室文员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团结协作,搞好服务
做好办公室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精神,学习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教育发展的新动向、新经验,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经常性下基层开展调研,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每学期都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和期末总结,明确了每个人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蔼、热情、耐心、细致,为领导基层单位提供良好周到的服务。。本学期在落实各项工作的时候,大家都能够注意态度和方法,和同志们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和谐,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各科室、学校同志们的支持,落实顺利。办公室全体人员空前团结,工作气氛融洽,配合默契。每个人都能从教育局工作的大局出发,从教育局整体利益出发,互相支持,工作顺心,大家心情舒畅。
二、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工作到位
1、做好办会、办文和办事工作。
办公室工作繁琐、复杂,简单的说就是办文、办会、办事。关于办文工作,我们克服人少文多的实际困难,完成局党委、教育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五年规划以及各种会议大量的材料、领导讲话和各种计划、总结等,以正式文件下文的就有篇,较为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关于办会,全年圆满完成了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教育局学期工作会议、期末总结大会等各种会议次。关于办事,主要是督促检查局党委和教育局的部署在基层学校的贯彻落实情况,即使传达领导指示,即使反馈各种信息,做到了快捷和实效,保证全局上下政令畅通。全年没有出现重大失误行为。
2、做好宣传工作。
本着宣传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改革服务、为提高学校知名度服务的原则,加强全区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讯员队伍的建设,全年共计在各种报刊、新闻媒体商发表稿件230多篇,被区委宣传部评为通讯报道工作达标单位。
上一篇:单位半年总结{整理5篇}
下一篇:单位军训自我总结{整理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