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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卫科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年来在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经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我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学习上的收获,思想上的进步,业务上的提高。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全科人人爱岗敬业,尽心尽责,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以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形成了一个以院为核心,以安全预防为中心的具有凝聚力的科室。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队伍思想建设
针对医院周边环境情况,院领导对保卫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保卫科长,坚持认真学习,不仅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提高个人素质,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还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中努力做到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双过硬。保卫科工作首先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在巡查,重点保护。因为医院所处的恶劣的周边环境,对保卫科的同志来说,已经难以分清上班下班与休班,人人讲大局,讲风格,讲奉献,上班连轴转。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目前保卫科已经成为医院一个良好的窗口,从人员来院就诊到车辆出入,从安全保卫到消防设施配置,从病房的安全管理到治安管理,我们都做到了文明、科学、严格、高效,得到了全员医护人员的好评。
二、努力实现保卫科工作无差错处理,调节好医患之间的矛盾,维持院里正常的工作秩序。
实现保卫科工作无差错并非易事,我们也确实感到了压力与挑战,但是我们把这作为保卫科的重要工作,在领导的充分信任和同志们大力支持下,我们充分发挥保卫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规范化管理,终于把领导的重任,大家的希望,一件件落实到实处,对某些岗位,定岗定责,对全院所有场所所放置的消防设施做到心中有数,了然于胸,使消防安全设施在管理和使用上更加科学规范。今年我科又聘用了4名保卫人员,夜间有专人负责消防治安及火灾疏散引导员,白天又增加了2名保安,加大了保卫工作力量。
保卫科的每一项工作都凝聚了保卫科全体工作人员的心血,我们既体会到了进取的艰辛,也领略了成功的欢欣。
下面是我们一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
1、取得了学习上的进步,观念上的改变,业务上的提高,掌握了对重大案件的应急措施和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
2、建立健全了适应我院保卫工作的方案和措施,为今后保卫工作正规化、形象化、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3、全科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接待各类人员及车辆上万次,确实做到了安全有序,确保了无重大差错发生;
4、发现院患及时整改,保卫医院财产安全;
5,、对全院的消防设施进行科学配置,为医院节约大量资金,保卫科投入了电警棍,盾牌、警用催泪器为广大职工增强安全保卫措施,按照防火要求11月份请省安佳消防协会来院举办了消防知识培训及灭火演练,使广大职工再一次提高了消防知识及灭火演练的重要性,做到了人人会使用消防设施,人人懂得消防知识和“四个消防能力”是我院在安全消防工作上又前进一步,使消防工作更有保障;
医院保卫科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宜城市”建设目标,贯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循中(回)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回族医药特色和优势,推进我市中医药、回族医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功能比较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中医药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病治病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和学术进一步加快;回医药文献整理有新进展,临床应用有新突破;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得到提高。
2、具体目标(依据:《发展规划》)
(1)到2015年,*市每千人口拥有中医病床数0.49张,每千人口拥有中医药人员0.58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10%。
(2)*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各县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3)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达到100%,95%的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在卫生服务总量中的比重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5%-10%。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
1.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持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
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有力时机,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加快各级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加强对县级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设备配置及人才培养,使其成为本地区中医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和技术指导基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建设和设施配套,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并逐步完成中医科和中药房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加强乡镇公立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业务指导,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服务。建立起以县中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中医三级医疗服务网。
2.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设施配置和人员配备,开展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创建全国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对口帮扶,实行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实现双向转诊。将部分市辖区政府、企业举办的一级医疗机构转型成为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进中医“治未病”工程实施,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具有中医药、回医药特色的预防、保健、养生、食疗方法。
3、在农村和社区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充分发挥中医药简单、方便、有效、廉价的优势,针对群众常见病、多发病,推广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合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
(二)全面实施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战略
1.打造名院。扩大市中医院发展规模,完成市中医院保健康复中心扩建工程。加快市中医院科研平台和临床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坚持体现中医药特色的办院方向,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实现医疗设施现代化,就医环境舒适化,医疗水平一流化,医疗服务星级化,建成与首府城市地位相匹配,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医疗技术水平较高、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的中医医院,成为我市中医医疗和技术指导中心。
2.建设名科。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我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的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和国家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积极申报自治区第二批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努力改善基本条件,扩大专科规模,促进中医科研、临床诊疗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发挥重点专科(专病)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技术协作的作用,使专科(专病)建设成为带动医院业务发展的龙头和中医科研的创新点。保持针灸、中医内科、中医肛肠科等优势学科在全国、全区的领先地位,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在全市形成中医药优势明显的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群体。
3.培养名医。继续开展全国第四批和自治区第一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选拔一批优秀传承人才跟师研修、学习,建立中医药高级人才后备队伍。建立我市名中医评选制度,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每5年评选一次。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在研究、总结名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同时,每年选配继承人跟师学习。开展名老中医绝招绝技传承工作,为确有专长的名老中医举办绝招绝技传承培训班。
(三)建设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依托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临床技术骨干、中医专科(专病)骨干和中医系统管理人员。开展对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执业医师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充分发挥市中医药学会、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市针灸学会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继续教育,使在岗中医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到100%。贯彻落实国家《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指示与技能培训大纲》,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培训项目,加快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步伐。
(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制定稳定的中医药人才引进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中医药特色建设,继续推进中医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的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强化以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特色,发挥优势,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进服务流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院文化,为病员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提升中医医院的形象。
(五)加快中医药科研工作步伐
市、县级中医院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重点运用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单病种的研究;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进行多学科协作,加强中西医结合对重大疾病、疑难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综合医院加强中医科建设,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及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在市、县中医院设立中医药文化展室和文化长廊,以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为重点,借助各种先进科技传播手段,宣传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增加群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同,营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发挥政府双边及多边交流与合作的主导作用,联合有条件的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巩固、拓展民间交流与合作的渠道,扩大我市与国内外多方面、多形式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七)支持回族医药卫生工作发展
进一步加强回族医药理论文献的整理和研究,完善回医药专科特色诊疗技术规范,突出回医药特色,培养回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开展回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争取成立*市回族医药研究所,并在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立回医科、回医门诊等回族医疗科室,配备回族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加强技术培训,运用回族医药特色诊疗开展服务。支持回族医疗机构和中医医院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八)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
县(市)区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应在编制内确定一定数量的中医药执法人员,负责从事中医药监督工作。加强中医药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中医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加强中药炮制监督管理和中药饮片抽样检验制度,确保中药回药质量。中医药监督工作应兼顾中医药行业的特殊性,确保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规范,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0年1月-2010年5月)。成立市和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中医药议事协调机构,通过媒体及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地区考察,开展中医药工作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贯彻落实(2010年6月至2015年6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逐步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全面发展。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5年7月至12月)。全面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经验,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和经验推广,表彰先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建立市和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中医药议事协调机构,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市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院及中医药管理处。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中医药议事协调机构,完善中医药管理组织,做到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落实,保证中医药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条例》,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委、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扶持,把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争取把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指标,积极协调发改、财政、人保、编办等部门研究出台保护、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农民选择中医药服务。
医院保卫科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以“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增进人民健康”为目标,突出实践特色和行业特色,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口支援工作的开展,帮助和引导群众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帮助和指导乡村医生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疾病医疗救治水平。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机构,惠及一方群众。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指导、认真实施。市卫生局负责规划指导,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医疗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管理。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做到对口支援与定点帮扶、卫生下乡工作结合起来,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前下派锻炼结合起来,与“光明?微笑”筛查和手术后患者随访结合起来,统一组织,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精心组织。从受援地区农村居民医疗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结合派出医师专业特长,选准服务内容,保证条件,确保派出医师发挥作用。
(四)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稳步推进,保证实现工作目标,杜绝形式主义。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四、支、受援对象和内容
(一)支援对象:**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第二医院、**第四医院、**第七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等10所市、县(区)直医院、民营医院的500名左右中级以上临床医师(名单见附件1)。
(二)受援对象:全市所有的村卫生所(500个左右),各医院对口支援关系见附件2。
(三)主要工作内容:为农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为乡村医生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帮助开展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的筛查和手术后的随访;开展医改政策和卫生知识宣传与教育,促进医改政策的落实,提高农民自我保健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卫生局成立对口支援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监察室**、农卫科**、医政科*为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卫生行政部门和支援医院也应成立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卫生局负责对口支援的安排、提出工作目标、活动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医院结合实际,负责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对支援医疗机构人员与受援村卫生所(室)的联系。
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医院中级以上临床医师对口支援具体村卫生所(室)具体安排。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建立工作制度,定期讨论对口支援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检查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情况,统筹安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明确受援村卫生所(室)和支援医师的任务和目标;明确支援与受援医疗机构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做到既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又不影响支援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落实。
(四)签订责任书。每个支援医师应于2009年11月10日底前与受援村卫生所(室)建立正式对口支援关系,签订项目责任书(责任书样式见附件3),责任书一式二份,支援医师所在医院、受援村卫生所(室)各一份,各支援医院于2009年11月15日前将每个医师对口支援的村卫生所(室)报市卫生局备案。
(五)支援医院派驻人员应把维护农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发扬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努力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
六、监督管理与总结评估
(一)监督管理。支援医院对派驻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对拒绝参加支援工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支援工作结束时,受援村卫生所(室)要对支援医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书面评价,评价结果反馈支援医院,作为医务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派驻期间违纪的人员,受援村卫生所(室)要通报支援医院,由支援医院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对口支援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处理。
(二)考核评估。2009年12月底,支援医院要向市卫生局报送书面总结,受援村卫生所(室)要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书面总结。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对口支援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内容以对口支援工作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受援村卫生所(室)的评价和村委、社会及群众的评价反映为重点,市卫生局将对支援医院、受援村卫生所(室)和派出医务人员进行抽查和考核。具体内容包括:派出人员支援情况、派出人员在受援村卫生所(室)工作时间情况、临床工作开展情况、对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筛查和手术后病人随访等工作情况、受援村卫生所(室)对派出人员的评价、受援地区患者对派出人员的评价等。
医院保卫科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今天召开**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的精神,研究我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讨论修改我省开展专科医师培训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在此,我首先代表省卫生厅和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向各位委员和各位专家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我省扎实稳妥地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工作,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情况
**年卫生部和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组织了“建立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课题研究,对我国专科医师的需求状况、培养模式、培养标准、筹资机制、考核与评价、准入立法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在研究和试点工作基础上,成立了“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启动了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吴仪副总理在**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立起我国的专科医师制度,这将是卫生系统会议几年的重要任务之一。
卫生部于**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会议,并试评了协和、友谊2所医院,从而正式拉开我国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序幕,10-12月,又先后实地评审了**、湖南、浙江、湖北、山东、辽宁、黑龙江、上海、四川等省书面审查合格的培训基地。今年3月30日,卫生部在北京又召开了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会议,同时卫生部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并委托中国医师协会举办了“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养高峰论坛”,蒋作君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肯定了近年来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全国要稳步推进这项工作。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早,普及面广,基础较好,培训质量较高,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自1996年开始,我省认真实施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卫教发[1993]第1号)、《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管理办法》等文件,印发了《**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制定了《**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
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我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铺开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规定1993年及以后医学本科和专科毕业分配在县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均要接受正规化培训,同时规定凡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院,临床住院医师必须经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方可申报评审主治医师。同时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六个统一:统一培训方案,统一各专科培训细则,统一培训基地标准,统一学分和赋分办法,统一考核办法和考核登记手册,统一培训合格证书,保证培训质量。为了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我省还成立了**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2002年开始,我省在部分医院积极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新模式。积极探索将住院医师由“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经过三年二级学科为基础的规范化培训后,实行二次就业,大大激发了住院医师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培训质量,为推行专科医师培训打下了良好基础。
到目前为止,我省共有255所医院的1553个二级学科被认可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培训的学科有24个。全省共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共8503个。
去年,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7号)要求,我省高等级的综合医院积极响应,全省有48个单位向省卫生厅申报了612个培训基地,经过初审,我厅将初审合格的438个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向卫生部申报,占全国申报总数的1/7,数量最多,资料最齐全,受到卫生部肯定与表扬。11月1-5日,我省首批9所医院153个基地接受了卫生部的实地评审,其中,137个获得通过,达标率为89.5%。由于我省在专科医师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面工作出色,今年初,卫生部已正式批准我省为全国专科医师培训试点省(目前只有**、北京列为全国试点省、市),卫生部要求我省积极试点,在全国先行一步,为全国专科医师培训摸索经验。所以我们重任在肩,必须全力以赴,做好工作,不辜负卫生部对我省的期望,为全国专科医师培训与准入制度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二、充分认识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正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突出强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坚持制度创新,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提出了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重大举措和目标任务。总书记强调指出: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加快完善有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着眼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今年重点抓好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等四件事情,抓紧制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努力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领导指示精神,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高强部长在今年卫生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我们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将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一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二是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三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同时确定了今年卫生工作的重点,即围绕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着力推进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着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加强了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并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把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问题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部署。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先后部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医药强省建设和农村卫生站、卫生院建设,大力发展城镇社区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别令人振奋的是,今年我省仅省级财政就将增加卫生投入超过60%,总额近20亿元。卫生工作正面临一个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
广大医学教育工作者和卫生行政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人员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卫生服务,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三、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执业医师是在第一线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他们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医疗服务质量。人才兴,医院才兴;人才强,医院才强。当前,在推进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过程中,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我们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目前,广大农村和社区卫生人才缺乏问题严重,如何为基层培养适宜的卫生人才,使他们能为老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卫生服务,是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关键因素之一,是我们当务之急、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在大中城市中,对医学院校毕业生实行有效的规范化的培训,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截止**年底,我省已有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11.8万人,长期以来,这支医师队伍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大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提高我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尽如人意,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主要呈现为“数量庞大、结构复杂、发展不均、良莠不齐”的特点,分析其成因,除了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原因之外,我省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不完善,缺乏社会化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养制度是重要的原因。
为加强住院医师的培养工作,我省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显著。但是,由于受到传统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制约,我省住院医师培养制度还存在较大缺陷,已有的培训要求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培训工作覆盖面小,发展很不平衡,不能满足医疗工作的实际需求,与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惯例也不相适应。
为完善我国医学终身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和规范医师的培养工作,提高我国医疗卫生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年卫生部和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组织了“建立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课题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在研究和试点工作基础上,成立了“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我省也在去年10月成立了**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启动了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加强对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根据卫生部等部门的研究证明,建立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是完善我国医学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国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医学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征,临床医师不仅需要掌握公共基础和医学基础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伦理、人文等知识,而且必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临床技能训练,具备专门化的知识和技能。借鉴国际的有益经验,加强临床医师的临床能力培养,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建立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是医学科学发展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
四、积极探索与实践,积极推进我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
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建设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涉及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和准入制度的建设,范围广,内容多,政策性强,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和心血,积极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目前我们主要研究和探索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在此,对下一步的试点工作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以加强能力培养为核心,全面提高医师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在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加强临床综合实践能力培养,提高服务水平”这一核心,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精心制订并实施培训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探索和完善各专科培训标准。能否培养出合格的医师,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卫生服务,是衡量和检验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最终标准。同时,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培训对象的人文社会知识和医德医风的培训和教育,将他们培养成德才兼备的良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老百姓的健康需求。
(二)建立健全培训与管理制度,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这次会议,我们准备了《**省专科医师培训实施办法》和《**省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草案,希望大家认真讨论和研究,使之不断完善,切合实际,目的是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各试点医院和培训基地在试点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要注重培养质量,这是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要坚持培训目标和规范培训过程,要开好头,起好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同时要研究制订适宜的切实可行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管理和考试考核工作,要把优秀的医生作为专科培养的师资,保证培训工作扎实、健康的向前推进。全省实行“六统一”: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招生办法、统一考核考试办法、统一保障,统一发证,保证培训质量和本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与监督,稳步推进培训试点工作
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研究、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的职能,积极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的相关政策和规划研究,逐步制订完善各专科医师培养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总结经验,稳步推进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今年先在已经通过评审认可的9所医院先启动专科医师培训招生工作,下半年召开全省专科医师培训启动会议,部署我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准备把专科医师培训扩大至积极性高、基础和条件好的三级医院。从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开始,再逐步扩大至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报以自愿为原则,试点阶段不下达申报指标,不作硬性规定。为加强督导,省成立由管理专家和专科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省医师协会要协助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做好专科医师培训的事务性工作,发挥专家优势,共同为建立我省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做出贡献。
(四)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培训工作可持续开展
医院保卫科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卫生系统“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努力实现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从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转变、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着力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等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强化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药卫生体制的运行效率,加快形成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十二五”期间,继续确保农民应参尽参,重点做好农民工和贫困农民的参合工作。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到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力争达到80元以上,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医疗需求相适应的筹资机制。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通过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扩大保障范围,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以上,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使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50%左右,并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农合办、规财处负责)
2.完善新农合管理体制。按照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要求,积极协调、争取支持,探索整合新农合制度和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不断完善管理方法,努力避免重复参合(保)。加强市级新农合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充实县级经办机构人员队伍,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逐步对乡级经办机构推行县级统一垂直管理,明确界定职责。进一步落实经办机构的法人自,提高经办能力和效率。创新新农合经办的体制机制和服务模式,制定出台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新农合医疗保障服务。(农合办、医改办负责)
3.提高新农合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依托市级卫生信息资源综合平台,逐步实现各统筹区域经办机构之间、各经办机构与各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实现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年基本实现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强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两项保障制度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农合办、规财处负责)
4.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将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控制在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15%以内,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以内。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农合办)
5.改革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增强新农合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新农合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制订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情况列入新农合对医院的分级管理评价体系。发挥好新农合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的作用,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参合农民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形成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将新农合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积极推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机制。充分发挥新农合的引导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和新农合联动机制,形成对医疗行为内控和外控相结合的调控机制,为群众提供适宜、可承受的医疗服务。(农合办负责)
6.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在普遍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基础上,通过有效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新农合、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公益慈善等多种补充保障模式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对患有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再给予补偿。不断扩大重大疾病基金的筹资规模和重大疾病保障种类,增强保障能力。在提高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基础上,做好新农合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衔接。积极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形成重大疾病多重保障机制,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农合办负责)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1.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措施,巩固基层改革成效。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开展调研督查、出台文件等办法,努力消除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与《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7号)文件精神不一致的规定和做法,切实落实该文件关于岗位设置、竞聘上岗、人员招录、药品采购和补偿机制等相关规定。健全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确定财政预算,负责人聘用、奖惩和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挂钩。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绩效工资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占40%以上。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组织人事处、医改办负责)
2.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常态化健康有效运行。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将其他符合省规划要求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且已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同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支持政策;对其他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出台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鼓励政策,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基药处、医政处、中医局、规财处、医改办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管理。继续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规范开展采购工作。做好基本药物供应保障调研工作,及时向省级药品招标机构反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探索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做好短缺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工作。(基药处负责)
4.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8%以上。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一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年,全面建立起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的协同机制。对服务尚未覆盖所有行政村及未达标的村卫生室进行补充规划建设,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探索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农卫处、社区处、规财处负责)
5.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强基层的关键举措,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政策,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设岗位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有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1500名以上,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3名全科医生。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加强签约医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大力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巡回医疗,推动服务重心下沉,服务内容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比例。(科外处、社区处、农卫处负责)
6.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协调力度,针对卫生人才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文件制度规定,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建立城乡之间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探索县(市、区)域人才统筹调配和柔性流动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向基层流动。通过优先聘用、提前晋升职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高等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鼓励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项目,促进县乡人才流动。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严格落实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前到农村或社区服务累计1年以上的政策。鼓励大医院退休医生到基层和农村执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落实津贴补贴政策或给予必要补助。(组织人事处、农卫处、社区处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办医责任。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和应履行的职责,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通过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所办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医政处、中医局、规财处负责)
2.推进补偿机制改革。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性收费、药品收入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由于上述改革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配合有关部门提高诊疗费用、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政处、中医局、规财处负责)
3.健全医疗费用增长约束控制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的监管。指导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费用控制等措施,主动控制成本;定期与医保经办机构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严格落实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考核。制定包括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指标的医疗控费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医院评审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借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模式,开展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政处、中医局、基药处、法监处负责)
4.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强化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准入、监管等全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由其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新设立的公立医院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和编制员额,并根据服务功能定位和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公共卫生职能科室建设。(组织人事处负责)
5.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与院长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改等权力由政府办医机构或理事会行使。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财政预算,院长聘用、奖惩和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机构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公立医院财务核算制度,严格控制非业务支出,加强费用核算和成本控制。(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6.提升医院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推广中医中药,实施临床药师制度,推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辅助检查结果互认,规范抗菌药物等药品的临床使用。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落实公立医院疾病控制职责,规范开展疾病监测及健康指导、行为干预等预防保健服务,促进防治结合。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加强节假日门急诊服务管理,开展“先诊疗、后结算”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发展面向县及乡镇医疗机构的远程诊疗系统。(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7.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年首选在章丘市和平阴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开展“试点县级医院重点帮扶工程”,巩固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加大三级医院对试点县级医院的帮扶力度,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拓展深化试点内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模式并逐步推广。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盈利性质;改制过程中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协调财政部门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年达到40元以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执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年底前各县(市)区在每个乡镇、社区都要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在每个行政村派设卫生监督协管员,逐步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联动机制。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市居民健康素养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控烟健康教育与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到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50%以上。(社区处、农卫处、法监处、爱卫办负责)
按照国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总体部署,继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完善口腔卫生保健服务网络,以龋病和牙周病为防治重点,做好牙防工作。继续按规定落实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10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进一步降低,维持无脊灰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完善慢病防控体系和防控机制,扩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覆盖面,以示范区创建和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脑卒中防治项目为抓手,提高慢病综合防治水平。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积极开展精神卫生健康促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切实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强霍乱、乙肝、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及新发传染病的首发、危重、死亡病例和暴发疫情的流调与处置率达100%,努力实现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目标。(疾控处、妇幼处、医政处负责)
完善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农村应急救治、精神疾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能力建设。提高疾病监测、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规范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职能科室设置,加强医疗机构疾控管理专兼职人员培训,不断强化医院公共卫生职能,促进医防结合。大力实施“健康.幸福”行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到“十二五”末达到90%以上。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行动,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努力培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扎实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新突破。加强对已命名的省市级卫生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长效机制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健康·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健康示范社区(村)、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加强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严格开展绩效考核和效果评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额安排。(疾控处、妇幼处、法监处、应急办、食安处、爱卫办负责)
2.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按照《市医疗卫生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全市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积极整合辖区内检查检验资源,建立区域集中检查检验中心,促进大型设备资源共建共享。医疗机构检验服务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每个县重点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优化医疗机构布局结构,完善区域医疗服务条件,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和中医等薄弱环节建设,提高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和康复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财处、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和医疗服务中的有效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到年,力争建成2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5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设立中医病房且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的5%,三级医院设立中医门诊3个以上,二级医院2个以上。实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97%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为主的乡医或能中会西的乡医。加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建成2个国家级、13个省级、1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鼓励有资质的名老中医和药品零售企业提供中医及坐堂服务。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中医局负责)
3.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政策,清理修改相关政策文件,放宽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医保定点、土地、医院评审、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康复医疗机构发展,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医政处负责)
4.加强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以驻济高等院校为平台,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高层次人才培养。继续加强基层在岗人员培训,重点实施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实用性较强的培训项目。继续开展乡村医生普通中专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执业)医师过渡。通过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科外处、组织人事处、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5.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管理、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年,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管理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医疗服务、医保信息等数据标准统一。尽快建立具有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等复合功能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监管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办公室、规财处负责)
6.强化医药卫生监管。积极推动制定基本医保、基本药物制度、全科医生制度、公立医院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卫生地方法规体系。建立我市科学规范的医疗机构评价体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鼓励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法监处、监察室、医政处、中医局、基药处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卫生系统“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改办,张继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崔蕾任副主任,朱谦、孙燕为成员,负责医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和中心任务来抓,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局机关各处室要依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业务工作的督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员,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调。卫生部门作为医改工作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从大局出发,主动工作,积极作为,带头建立完善符合当地情况、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调动部门积极性的工作机制。主动经常向相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取得理解支持,努力把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凝聚到推进医改工作的共同目标中来。
(三)加强分类指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在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政策,积累改革经验。要加强对辖区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单位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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