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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阶段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军训 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
2007年3月,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07)7号]指出:“通过军事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砺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
军训,作为高等学校教学计划中的一门必修课程和实践课,其特殊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环境,赋予了该课程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军训是一种别开生面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思想品质训练,具有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发挥着特殊的综合育人功能。深入挖掘军训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军训课程的全面育人功能,是高等学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军训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1.加强党团教育,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增强历史责任感
军训期间,通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片、举办爱国主义教育讲座、讲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例子等,用英雄的人格去教育学生,使他们能够继承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刻苦学习、献身祖国的建设事业。同时,通过人民优良传统的学习,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领导,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2.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增强集体主义观念
军营被称为铁打的营盘,纪律被称为“铁”的纪律,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军训期间,我们的大学生成为一名准军人,一切行动都是有组织的进行,不允许我行我素、自由散漫。每一位军训学员被融入到一个大集体中,这个集体的荣誉与每位成员息息相关。
军训期间,通过行为规范、条令条例的学习,一切行动听指挥,从出操训练到熄灯就寝,从穿衣着装到整理内务,都需整齐划一、遵守纪律、令行禁止。
3.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素质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提出“注重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军训的过程就是一个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过程。
(1)利用军训提高新生适应能力
适应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大学新生入学后普遍存在适应困难,这些困难体现在环境适应、生活适应、学习适应、心理适应等。由于适应困难而带来的种种问题和障碍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各种心理方面的问题,甚至导致心理障碍。军训这一在特殊时间而进行的特殊教育,就决定着它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起着独特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军训本身就是一个适应过程,而这个适应过程的顺利与否将对大学生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教官的现身说法是一个个生动的例子、军人“流血流汗不流泪”的精神鼓舞着大学生的士气、军事化的内务管理增强了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因此,军训这一教育方式和其包含的教育内容对于培养大学生良好心理品质,特别对于新生的适应性培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在军训过程中培养成熟的人际交往能力
刚进入大学的新生,他们由单一的学习型人际关系向大学多元的人际关系转变,传统的交往空间和模式已被打破。他们有强烈的人际交往愿望,但是由于长期以学习为主而忽视了这方面能力的锻炼。他们变得有些孤独和自闭,甚至害怕社交或不愿意主动与他人交流。军训期间,在同一个集体中,队列训练、内务卫生,各类统一的活动使同学们有更多交流的机会。在艰难的训练中建立一种战友式的友谊,“战友情”,第一时间相互了解。能够消除原有羞涩、自卑、依赖的不良心理,培养真诚、热情、自信的心理品质,能够较快的建立良好、协调的人际关系,加强交往能力。
二、军训期间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
1.施教的时机性
根据笔者多年参与军训工作的经验和学生的心理特点分析,若要使军训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富有成效,必须根据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加以实施,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一个阶段,是新奇兴奋阶段,约3~5天。一般军训都安排在大学入学初期,这个时期本身对大学生活充满着向往,再加上很多学生从小就渴望成为一名军人,当他们身着军装开始过军人生活时感到非常新鲜,也十分兴奋。在这一时期思想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军训动员、军训内容介绍、组织纪律教育等。第二阶段,是挫折迷茫阶段,约5~7天。训练几天后身体疲劳,新鲜兴奋阶段过去,各种不良思想都会表现出来,在心理上或多或少表现出疲倦厌烦的特征。这一时期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最为艰难的时期,主要内容包括我军优良传统教育、部队典型先进事例分析、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针对个别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第三阶段,是激昂高潮阶段,约5~7天。经过一段时间苦练,训练初现成效,各类比赛和考核蜂拥而至,大家都希望取得优异成绩。这个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是紧紧围绕增强集体主义荣誉感,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争先创优的活动,把军训推向一个新的高潮。第四个阶段,是结束巩固阶段。经过一段时间的军训,绝大部分学生具备了军人的基本素质,这一阶段的重点任务是如何将这些好作风、好传统延续下去,为今后四年的大学生活打下基础。
2.手段的艺术性
大学生求知欲望高、民主意识强、兴趣广泛、思想活跃。因此,军训期间实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一是要正面引导、沟通交流。可以通过国防辩论赛、研讨会等方式让青年学生的思想碰撞出火花。对学生表达出来的思想、看法、观点、观念,我们要对其中正确的予以肯定、支持,对不正确的东西也要说明道理,以理服人,使学生分清是非,明白道理。二是自我教育和内化。任何形式的教育,只有内化成一种自我教育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让学生通过分析、判断认识到军训的实际作用,对自己今后学习和生活的意义所在。把严格管理与启发自觉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军训中自觉地有意识地磨练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克服自己的弱点和偏见,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的积极因素,实行有效的自我教育,使军训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收到最佳效果。三是注重教学方法和内容。军训的教学内容要与学生的兴趣爱好、思想动态广泛结合,要与当前他们所关心的历史事件、时事政治广泛结合。教学的形式也不局限于队列训练和内务卫生,对于教学活动,应不拘一格,力求丰富多彩,要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寓教于乐。
参考文献:
[1]李霞.大学生军训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探究.四川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9,(11):99-101.
军训阶段总结范文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保障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军事机关和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下同)。
第三条学生军事训练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组织的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以及与学生军事训练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四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必须围绕服务国家人才培养、服务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开展,坚持着眼时代特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实际效果、实施分类指导的方针。通过军事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
第五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是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具有中国大陆户籍的学生应当依法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具有香港、澳门、台湾户籍的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军事训练的,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参加。
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者疾病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实施
军区负责本区域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地区,下同)、县(市、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负责本区域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要加强对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具体实施学生军事训练。军事机关负责向普通高等学校派出派遣军官,安排承训部队和帮训官兵,提供学生军事训练所需武器弹药的保障。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联合办公制度,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做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第十一条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机构与人民武装部共同负责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的计划安排和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明确一名学校领导分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根据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经军事训练考核和政治审查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服军官预备役。
第三章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
第十五条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负责制定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军事训练大纲。
学生军事训练大纲是学校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和督导的依据。
第十六条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是在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学校应当统一规划、实施和管理。
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军事训练纳入社会实践活动中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主要在学生军事训练基地或者在学校内组织实施,也可到军队院校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驻训。
第十八条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所需的帮训官兵,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计划,由省军区协调驻军部队、军队院校和武警部队、院校派出,或者报军区统一安排。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所需的帮训人员,由军分区或者县人民武装部协调驻军部队、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帮助解决。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实施规范化课程管理。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考核成绩载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四章军事教师和派遣军官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由学校配备的专职军事教师、聘任的兼职军事教师和军队派遣军官共同承担。
第二十三条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的需要,配备和聘任相应数量的专职军事教师。
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学校教师正常的管理渠道。
第二十四条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配发基层人民武装干部工作证和制式服装,佩戴基层人民武装干部领章、帽徽和肩章。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在组织实施军事理论课教学时应当着制式服装。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和军队派遣军官应当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军事素质,掌握军事教育理论,熟悉军事理论课教学方法。
第二十六条军队派遣军官,按照有关规定由派出单位进行管理,享受在职军官的同等待遇。军队派遣军官在普通高等学校任教期间,其课时补助费参照学校相同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补助标准执行,由所在学校发给。所在普通高等学校应当为军队派遣军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交通保障。
第二十七条高中阶段学校军事教师可采取兼职与聘任办法配备,选择热爱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具备良好军政素质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八条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应当承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军事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应当有计划地对高中阶段学校的兼职军事教师进行培训,培训时间每三年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五章学生军事训练保障
第三十条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的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学校主管部门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人均经费标准,实行综合定额拨款。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所需的业务经费,商请本级财政列入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承担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军队院校,所需的教学和工作经费,由省军区协调省财政解决。
第三十二条全国每五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所需的经费由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向中央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各省每三至五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所需的经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向省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第三十三条各省可根据学生军事训练任务,在普通高等学校集中的大、中城市建立学生军事训练基地,为学校实施规范化的军事技能训练提供条件。
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应当为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实施军事技能训练提供保障。
第三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应当会同物价、卫生等部门对学生军事训练基地的基础设施、保障条件、日常管理等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加强管理。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学生军事训练基地承担学生军事训练任务。
第三十五条学生军事训练基地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承担学生军事训练任务,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向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经费的项目、标准应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物价部门制定;收取的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军事训练及基地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军事训练枪支属民兵武器装备,由军分区或者县人民武装部根据总参谋部的统一规划,予以保障。训练枪支在配发普通高等学校前,必须经过技术处理,使其不能用于实弹射击。
第三十七条经军事机关批准,学生军事训练枪支可由普通高等学校负责保管。暂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学校,训练枪支由军分区或者县人民武装部代管。
第三十八条保管学生军事训练枪支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建设合格的训练枪支存放库室,配备专门的看管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对训练枪支看管人员进行政审。
第三十九条军分区或者县人民武装部应当按照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枪支存放库室的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看管人员编配和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验收和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的实弹射击枪支、弹药,由军分区或者县人民武装部负责保障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在学生军事训练期间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安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防在军事技能训练、实弹射击、交通运输、饮食卫生等方面发生事故。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学生军事训练期间的各类事故预防工作,定期分析安全形势,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
第四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意外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和承训部队在军训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要将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
第六章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三条对在学生军事训练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和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以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随意取消和压缩学生军事训练时间的;
(二)未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完成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的;
(三)在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挤占、挪用和不按财务规定使用学生军事训练经费的;
(五)违反规定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的;
(六)发生枪支丢失、人身伤害或者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七)打骂或者体罚学生的。
有第(六)、(七)项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国家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侵占、破坏学校军事训练场所、设施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赔偿损失。
第七章附则
军训阶段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新入职教师 岗前培训 培训管理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教师是教育之根本,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2]13号)、《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O2O年)》([2015]43号),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作为我国教师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这个基本目标,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11号)、《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O2O年))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5]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诸城市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形式提出:自2015年至2O2O年,每年补充新教师500人左右,优先按当年教师“退补相当”原则补充编制内教师,其余缺额部分招聘聘用制教师。
诸城市2015年招聘新教师512人,2016年招聘新教师527人。诸城市教师培训中心承担了新入职教师的培训管理工作,下文将结合诸城市2016年新教师的岗前培训的实践经验,探讨如何更有效地组织管理新教师培训。
12016年诸城市新教师的培训规划
为切实做好2016年新上岗教师培训工作,市教育局统一规划、管理、调度、考核,市校两级分阶段、分梯度实施“三年关键期”业务培训。本届新教师的关键期培训,分为试用期培训和后续培训两个阶段:试用期培训由市教育局主导、学校辅助;后续培训则由学校主导。
其中,试用期培训又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岗前集训。本阶段采取集中封闭的培训方式,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夯实新教师的教育理论与教学技能。
第二阶段为初岗实训。本阶段采取分学段分学科的集训方式,针对性地帮助不同情况的新教师在班级管理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上达标。
第三阶段为实践研训。本阶段包括“观、说、评、议”课活动和其他研修交流活动,提升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受训学员在本阶段已具有研究型教师的基本素养。
第四阶段为年度考核。本阶段由市教育局主导、学校辅助,对新上岗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22016年诸城市新教师岗前培训基本情况
2.1新教师情况
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新教师共有527人,其中事业编171人、聘用制356人;实际报到510人,其中事业编171人、聘用制339人。未实际报到的新教师共计17人。在已实际报到的新教师中,共有9人因故请假未参加培训,其中事业编3人、聘用制6人。
2.2培训内容
(1)岗前业务集训(8月11-15日)
本阶段培训采取每日8学时制(上下午各3学时,晚修2学时),共计40学时。
在培训中为新教师安排如下讲座:
曲振国(潍坊学院教授),《师生心理健康》;袁卫星(苏州市教授级高级教师),《做一个理想教师》、《生命教育的实施》;张一山(江苏省特级教师),《教师的课程意识》、《教师的课堂意识》;徐洁(市府前街小学校长)、王洪珍(市文化路小学校长),学校及班级文化建设;许卫国(海门教育局研究科长),《新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李海梅(市府前街小学)、李静(市实验初中)、丁尔安(市实验高中),《优秀班主任经验分享》。
(2)前分散研修(8月11-31日)
本阶段由新教师利用市级校级集训间隙和自习等时间自主进行,在培训中为新教师安排的自学任务如下:
观看2016中美教育论坛专家讲座等录像;自学《2016年新聘用教师岗前培训学习资料》,包括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诸城市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等)和教师阅读推荐书目。
(3)岗前军训(8月17-22日)
本阶段的培训内容为为期6天的军事训练,包括军姿、内务整理、会操和徒步拉练。
3 2016年诸城市新教师岗前培训思考与建议
在2016年诸城市新教师岗前培训期间,受训学员的出勤率达到95%以上,培训计划得以高效实施;大部分学员反映培训内容实用,对参加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学员对军事训练参与度高,参加徒步拉练的学员比重达到90%、会操表演受到一致好评,这证明培训锻炼了学员们的吃苦耐劳的毅力,提高了学员们团结协作的精神。培训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其原因可总结为3个方面:
3.1领导重视、统一规划,是培训有序开展的前提
为保证新教师培训成效,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教师培训中心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具体负责。
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诸城市2016年新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016年新教师培训做了总体规划和具体要求。
教师培训中心编印了《诸城市2016年新教师培训班学员手册》,进一步明确了学员须知、作息时间、日程安排等。
3.2目标明确、内容科学,是培训高效实施的基础
教师培训课程的系统化、专业化和终身化,决定了其设计目标的多维性,而多维的培训目标依靠培训需求调整。对培训需求的调研,应加强动态分析。
2016年诸城市新教师岗前培训总结以往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根据新教师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在师资上,聘请外地及我市的教育教学专家、教育行政干部、“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等作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在培训方式上,结合专家引领和经验分享等教学方式;在授课内容上,从教师的心理调适、理想追求、教学技巧、班级建设等不同的角度进行培训,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并重。
3.3严格管理、周到服务,是培训圆满完成的保障
在管理上,教师培训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新教师的管理,从严制定受训教师的请假、签到制度。集中培训期间,每场培训结束前发放签到条、组织现场签到;军训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模式,全体学员编为一个营,分为4连、每连3排,共12个排。以排为单位进行训练、开展活动和考勤管理。
在服务上,教师培训中心为确保培训和军训的顺利进行做出了诸多努力。为方便学员听讲,培训教室专门加装两台高清晰度投影仪;为应对培训期间的高温天气,培训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供水供电。
军训阶段总结范文第4篇
一、军事共同课教学应该遵循的一般规律
军事共同课教学的一般规律是为了揭示军事共同课教学过程中及其自身运动中所固有的,不断重复出现并能影响其发展方向的本质联系.它贯穿于军事共同课教学的全过程,始终对教学有指导性作用。认识并掌握军事共同课的教学规律正确处理好军事共同课教学活动中各方面的联系,能使教学过程具有最佳结构并发挥最大效益。
1.教与学相统一的规律
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过程中最重要的最基本的关系。因为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过程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教学过程的支柱和动力。研究教与学的关系,主要是把握在军事共同课教学过程中,教员与学员所处的地位,发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统一于教学过程之中。
在军事共同课教学过程中,教员、学员都是进行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主体,他们一方面以共同认识对象――教学内容为客体,另一方面,又各自把自己一方看作主体,把对方看作客体。学员作为教员认识的客体,是被教员认识“加工”的对象,教员作为学员认识的客体亦是被学员所认识和影响的对象,他们之间复杂的处于变化中的主客体地位和相互转化,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军事共同课教学过程是教与学这两个主体,以教学内容为中介相互作用的过程。
总之,教与学是对立的统一。教学中教员起主导作用,但这种主导作用必须与教学的对象――学员相结合才能起作用。
2.教学与教育相统一的规律
军事共同课教学与教育相统一体现在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军事共同课教学根本目标是为空军建设和未来战争需要培养合格的战斗和指挥员,所以各课程、各章乃至每节课都围绕上述总目标而确定各自的具体教学目的。明确的教学目的,使学员把今天的学习同明天担负的职责联系起来,从而增强其心理活动的指向性,激发其稳定持久的学习动力,坚定其发展的方向。
军事共同课教学过程是军事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军事体育和指挥管理教育各方面协同发挥作用的过程。不同科目、不同内容的教学,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提出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启发学员汲取科学知识,掌握军事技能,磨练战斗意志,培养过硬作风,锻炼强健体魄,使自身素质获得全面发展.
教员的思想修养、知识水平、治学态度、举止言行是有形的榜样,无形的力量,对学员的思想言行产生直接的影响,学员可以从教员身上学到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优美的教学环境,科学正规的教学秩序,紧张而活泼的学习气氛,都对学员发挥教育的作用。
3.教学与部队建设相统一的规律
军事共同课教学要按照部队建设的需要和发展,进行组织教学,离开部队建设的需要,军事共同课教学就严重地偏离方向和脱离实际。军事共同课教学与部队实际需要相一致,对造就全面合格的军事人才,增加部队战斗力,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教学中传授的专业知识技能不能适应部队训练、作战,或传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虽先进,但脱离实际,就不能为部队建设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持,所以军事共同课教学就必须根据部队建设的实践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采取相适应的教学方法。
二、着眼时展,全面推进军事共同课教学
1.军事共同课教学存在的弊端
军校以往的军事共同课程教学大多都是在新学员刚入校阶段集中进行。从我们学院来看也是在学员入学后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一般在一个半月左右即结束。这种方式对规范学员的基本军人素质有着比较明显的强化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由于教学内容多,教学时间有限,加之学员接受能力认识程度以及场地器材有限等原因,在教学中难免出现训练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等弱训的现象,使得一些已训内容的质量,达不到大纲的要求,特别是集中训练结束后,军事共同课程教学由思想上的重点变为组织实施上的盲点,由集中全部力量关注教学变为任课教员的单打独斗。进而导致一些学员的军事共同素质下降,有的学员在毕业时连装退子弹这种基本的动作都做不了,做不好。因此,必须改变这种集中时间教学的传统做法。
2.采用分阶段全程化教学方式
全程化教学方式,就是按照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根据教学对象的特点,本着“打基础、重规范、强素质”的教学理念,有目的、有顺序、有重点、有层次地把不同的军事共同课教学内容用教学计划的法定形式分配到不同的教学阶段,使训练和教学活动贯穿于学员在校的全过程。
(1)定型阶段
以入学后集中训练为主,时间约为45天左右,主要完成单个军人队列动作,轻武器射击基础、战备基础知识、单兵战术动作、条令知识、体能基础项目等内容,以打牢军人素质基础,实现青年学生向合格士兵的转变。
(2)巩固阶段
即从定型训练阶段结束至第二学期末,主要是对前期的训练科目进行训练和巩固,保持训练水平的平稳性。并适当开设一些如超越障碍、游泳、班战术等新的科目,实现合格士兵向合格军校学员的转变。
(3)提高阶段
即第三学期开始至第六学期末,主要是进行战术基础理论、军事地形学、军兵种知识、军事高技术知识、高难度军体项目等指挥基础类课目的教学,以完善知识结构。
(4)强化阶段
主要安排在第七、八学期,进行教学法、特定课目(手枪射击、手榴弹投掷)和一些弱势项目的补差训练,实现由合格学员向作战指挥员的转变,通过这种分阶段全过程的组织和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正课教学与课余训练相协调,以保证军事共同课程教学的内容的完整性和教学活动的连续性,以缓解内容多、时间少、要求高的教学特征。
三、着眼部队建设实际,优化军事共同课的教学方法
知识转化为战斗力,不仅依靠教学内容的优化而且赖于教学方法的改革。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有利于知识向战斗力方向转化呢?在教学形式方法上,注重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根据每门课程和教学对象的具体情况,科学地确定教学方法,激发学员“我要学”的自主意识、求知意识。单调、艰苦是军事共同课程教学的突出特点。因此,要使学员爱学、乐学,就必须在教学方法的多样化上下工夫。
1.遵循发展规律,突出教学方法的应用性
在教学方法上,应积极地创造条件把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模拟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充分应用到军事共同课程的教学活动之中,改变军事共同课程外表粗浅的形象,提高单位时间内的教学效益。
(1)装备操作要模拟化
在装备的操作训练中,应积极研制和广泛使用模拟训练器材,如轻武器射击激光模拟训练器、发烟手榴弹等,以增强训练中的趣味性和实战感,缩短训练周期,提升训练的质量。
(2)理论作业要“机辅化”
即凡能在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练习或运用的教学内容,如作战标图、地形分析、习题作业、理论考核等,都应努力实现机上操作。一方面可使教学更加贴近部队的训练实际,提高学员适应信息化作战环境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使作业的评判实时化,考核评价更具备公平性与合理性。
(3)战场课目实战化
在军事共同课程中,像手榴弹实弹投掷、战伤救护、防化装备使用、野战生存等内容,都是战场味道很浓厚的课目。因此,必须从实战出发组织训练,必要时应设置一些实战化的场景或环境,让学员在身临其境之中,磨炼意志,掌握技能,提高素质。
2.着眼教学效果,实现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军事共同课教学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这之中有的是继承传统的教学经验加以改革和发展,有的是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思想与军事共同课教学相结合而产生,有的是在教学实践中,根据教员自身教学经验总结产生的。通过查阅资料并结合自己的心得体会,我认为针对学员的特点,强化教学效果,在继承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还应着重体现如下几种教学方法:
(1)加强启发式教学的运用
“启发式”教学不是某种具体的教学原则,方法,而是教学的一种指导思想。“启”的意思是“激其思”,“发”的意思是“导其悟”。就是说在教学中,教员指点门路,激发学员思维,诱导学员从认识结构的不平衡走向平衡,从而让学员领悟知识真谛,达到真知,因此,要在讲授法、研讨式等各种教学法中贯穿启发教学思想,发展求异思想,鼓励学员大胆质疑,培养学员独立观察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设问、反问、布疑、讨论等形式激活学员的创新思维,激发学员善思勤问的主动性,变传统的单向灌输式教学为科学合理的双向交流式教学
(2)积极推动案例式教学
案例式教学有利于激励学员自觉听取别人的观点和经验,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教会学员在走上工作岗位后重视诸多问题。让学员在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争论中理解概念、掌握方法,提高科学分析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尽可能缩短理论和学员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时间。
(3)开展竞赛式教学
应利用青年人活泼好动、争强好胜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大力开展课内的小观摩、小评比、小比武等“三小”活动,增强教学的趣味性,调动学员的训练积极性,培养学员良好的竞争意识。
(4)重视融合式教学
根据一些特定课目(队列、战备基础、条令、体能训练等)与日常行政管理相联系的特点,有计划、有组织地把课堂教学同日常管理、练习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形成课内课外相结合、教学与行管相结合、兴趣与需要相结合的全时空教学环境,促进训练水平的巩固与提高。
(5)注重实践式教学
在教员的指导下,让学员直接置身于各种实践活动中,使学员在理论教学中获得的认识与客观实际直接挂钩,使其在直接感知的基础上,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自主地获取应用性知识,培养和锻炼综合运用各种知识、技能的能力。
军训阶段总结范文第5篇
Abstract: Based on the features of the history of Chinese armored equipment support, aiming at the issues such as weak integrality, systematicness and contrast, limitations in the field of methods of researches over a long period of time, the research method of the combination of macro and micro perspective analyses, the combination of sequence and negative sequence studies, the combination of modular analysis and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the combination of different stages of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comparison are studied and proposed. The key issues that need to be grasped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method are refined to provide the support for the follow-up development of the research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armored equipment.
关键词: 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研究;方法
Key words: armored equipment support;research on the history;method
中图分类号:E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2-0198-03
0 引言
装甲装备保障是陆军装备保障基本构成之一,研究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对于深入分析和认清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发展规律、系统总结和归纳装甲装备保障工作经验、准确揭示和把握装甲装备保障建设工作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意义。在新一轮改革的初始阶段研究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能够更好地为下一步保障体制的调整改革提供借鉴,能够在保证改革不偏离历史发展惯性规律的前提下吸纳最新改革理念,始终保持发展的协调性和一致性,进而为全面提升我军装甲装备保障能力和建设效益提供支撑。
研究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应当紧紧围绕我军装甲装备保障的历史特点,有效利用适应性和针对性强的历史研究方法,才能理清历史发展脉络、正确分析利弊得失,进而得出科学、正确的结论。
1 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研究现状
与其他国家先有装甲装备建设、装甲兵部队建设,后有装甲装备保障工作有所不同,我军的装甲装备保障活动,起始于解放战争时期东北坦克大队筹建,先于装甲装备建设,与我军装甲兵部队同时出现、同步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装甲装备保障,就没有装甲兵的建设与发展。迄今为止,伴随国家和军队的发展步伐,装甲装备保障工作经历了70多年的建设历程,在车务管理、装备修理、器材储供、保障训练、保障科研和技术革新以及保障战备和战时保障等各个业务工作领域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保障体制机制、理论法规体系和相关保障配套,呈现出了一个与保障对象融合互动、整体工作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工作稳步发展的同时,研究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的步伐尽管时快时慢,但始终未有停止,相关历史资料的持续收集整理、专题性和阶段性工作的梳理总结均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大部分由我军内部的研究团队或个人在我军装甲兵历史文献和综述类文字资料基础上,从作战行动、后勤保障和装备保障等工作中攫取提炼,简单地运用分析和归纳的历史研究方法,对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的起点、阶段时期划分、节点性重大事件以及历史特点规律和经验教训进行阶段性、专题性的研究分析,并最终以历史资料丛书、专业教材,学术论著以及期刊论文等多种形式体现。
这些保障历史的研究成果大多是以理清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发展脉络,侧重于梳理史实的叙述类文字,辅助以经验启示类的总结升华,虽然整体上看不够系统完整,但却为史料的积累沉淀和进一步开展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由于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工作是在发展中逐渐从作战和后勤保障中独立出来的,国内外均没有以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为主线进行的相关研究,但随着我军编制体制的调整完善和保障建设的优化转型,由领导机关对口的业务部门牵头对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资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搜集和整理,为专家学者开展进一步针对性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有力支撑。
2 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研究存在的问题
从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发展阶段来看,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研究一直在不断地丰富完善,然而站在现今的历史方位,回顾审视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研究,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2.1 完整性不够
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研究完整性不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绝对缺失。我军装甲装备保障的工作起始较早,但是装甲装备保障的概念形成固化较晚,长期以来,装甲装备保障历史散布于作战、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的历史之中,以装甲装备保障活动为主线进行研究并见诸文字的资料少之又少,缺少独立完整的历史研究记载,散布式的存在造成了一些阶段性历史研究的缺失、重要历史史实的流失。二是相对缺失。这种缺失是研究者的客观认识不足或主观臆断选择造成的,由于其时代局限性把一些本该被记录、被研究的史实被选择性遗忘,或者只见结果不见过程的留存,对于分析其成因带来极大的困难,例如,完全照搬苏军既有模式阶段,我军独立发展的实践和探索历史均被淹没在成型的舶来经验之中。
2.2 系统性不强
系统性不强在很大程度是完整性不够的必然结果,尽管某一阶段、某个专题或某个单位有过对历史的梳理和总结,对于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的整体,目前还缺乏系统的梳理和总结。除此之外,大部分研究成果只是停留在了对史料的整理和对装甲装备保障各阶段重要历史事件的记录和描述。一是外部关联不够造成的缺陷。一些研究,抛弃了时代特征、军事战略方针,离开了战法、保法、训法、军队编制体制以及装甲机械化部队的发展状况,单纯地研究保障历史,结果只能是自说自话、孤立片面,对当时和后人的借鉴意义都不大。二是内部互动不够造成的缺陷。装甲装备保障是管、修、供、训、研、战多项业务融合互动的统一体,一些历史研究的方法往往是就事论事,孤立地实施个体研究或业务纵向研究,忽略了业务间的关联性,其结果造成了对规律的探究不深不透,对原则的归纳若即若离。
2.3 对比性缺失
对比性缺失的表现形式是重在序贯性的史实记录,缺少优劣比对解读和发展脉络走向判断,具体体现在:一是缺乏横向对比。这种情况从1945年开始至20世纪70年代末的历史研究中体现的较为明显,经历了装甲装备保障初创探索、学习借鉴、自主发展、曲折发展四个时期,尤其缺少与外军的同时期比对研究,即使是学习借鉴时期研究前苏联的装备保障,也是处于单方面、无基础的全盘模仿学习,而非比对研究,造成对发展状况定位不准,无法掌握同期外军保障工作的异同,出现固步自封、闭门造车的后果。二是缺乏纵向对比。以装备保障力量的培训体系为例,现在能够见到的均是各时期的历史静态记录,“截止50年代末,赴苏留学、院校培训、部队自训的人员培训体系初步形成”,“20实际60年代修理工‘先训后补’的训练体制基本成型”,缺少时期转换、重大变革的分析研判、动态解读,则把握不清发展节奏,研究缺少历史剖析与现实指导意义。
2.4 局限性存在
历史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历史研究是研究者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评价,不同时代和不同背景下对同一问题的解读是不一样的,由此可以看出,任何一个研究者在研究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的时候,都会由于时代背景、个人专长等方方面面因素影响而使得研究结果具有一定局限性,这个现状在目前能见诸文字的研究成果中较为普遍。例如,20世纪90年代以前研究历史的结论一定是充满了面向机械化战争的保障理念;装备领域的专家会侧重于沿装备型号发展这一主线展开研究,可能会忽略了军事战略方针、战法等因素对装甲装备保障的深刻影响。
3 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研究的方法
研究装甲装备保障历史,除了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对史料进行搜集、整理、考辨与校勘,运用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等基本的历史分析研究方法外,还要针对装甲装备保障及其历史的自身特点,结合研究内容、阶段等特定对象,选取、使用综合性研究方法。
3.1 宏观与微观视角分析相结合
宏观视角分析,是指将装甲装备保障置身于当时的国家政策、军队任务、建设方针、军事战略布局以及所处时代下的政治、经济、科技发展等相关背景之下进行研究分析,置身于同时期战法、保法、训法、保障对象对其约束和要求的整体外部环境下开展研究,从宏观的视角按照体系的要求与定位进行研究分析。微观视角分析,是指从装甲装备保障这一分支系统入手研究其历史,将庞杂的历史中有关装甲装备保障70余年建设发展历史剥离出来,专门研究其编制体制、组织沿革、所属力量、完成任务、重大工作、教育训练和法规制度等多个方面内容,如体制编制和组织沿革的调整变化、保障力量与人才队伍的建设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试点与活动等,区分历史阶段,区分建设领域,围绕管、修、供、训、研、战等工作进行分析。宏观与微观视角分析相结合,就是充分考虑整体与局部、体系与系统之间的层次定位与连带关系,以宏观视角为方向和指导找准历史方位,以微观视角为切入点和立足点,探究装甲装备保障的历史发展脉络和独有特点。
3.2 顺序与逆序研究相结合
顺序研究,是指按照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发展中事件的历史发展顺序和因果关系,对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和关键节点性事件等问题,进行由浅入深、由先至后、由个别到一般的分析研究方法[1]。逆序研究,是指打破按照时间顺序序贯研究的一般做法,对某一阶段历史、某项业务沿革、某一重要事件等,以后人的视角、当今的理念重新分析和审视,以总结经验、纠正偏差为主。顺序研究,能够详实地记录历史事件,抢救性地挖掘历史,全面系统、真实客观地梳理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发展的脉络和足迹,理清不同阶段保障历史的内在联系,揭示和总结其特点规律。同时由于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发展是一个不断摸索学习和实践创新的过程,其中难免会存在问题,由于研究者和时代的局限性制约,利用顺序研究方法无法寻找出问题的根源,极有可能得出主观的错误结论。通过逆序分析,还可以纠正在当时时代背景下看似合理的却又错误的装甲装备保障工作思路,这对于重新认识装甲装备保障发展历史,在新形势下把握保障工作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比如研究我军六七十年代曲折发展阶段的装甲装备保障工作开展情况,会受到当时思想观念和政策言论的干扰,只有在新观念新理论的指导下,对该段时期的历史进行逆序分析才能重新认识和理清“左”的思想,客观地把握历史发展脉络,总结经验教训。
3.3 模块分析与层次分析研究相结合
模块分析,是指按照业务区分保障工作,将同一时间断面上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发展划分为多个模块,分别独立实施研究。层次分析法是综合考虑重大节点性历史事件、装甲装备保障发展建设形势和装甲兵组织机构调整改革等多方面因素,在突出装甲装备保障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将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发展过程划分为初创探索时期、学习借鉴时期、规模发展时期、曲折发展时期、改革调整时期和转型建设时期等一系列发展阶段,从动态上分析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的发展演变过程。运用模块分析法将装甲装备保障中管、修、供、训、研、战等各方面的工作区分开来,保证了研究专项业务的独立性,同时由于保障各方面业务相互影响作用,所以不同模块之间同样是相互交叉融合,同步也可把握装甲装备保障工作各业务之间的横向联系,弥补了层次分析法对历史事件横向发展产生、变化原因,相互之间关系交代不清的弊端,层次分析法也可解决模块分析方法中研究对象在时间轴上的停滞和孤立。模块分析与层次分析相结合,横向可以通视在同一发展阶段保障工作不同领域发展状态,纵向又可以梳理出保障工作各领域的发展脉络,再对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保障工作进行整体评价,即是从整体到局部,再从局部到整体到研究方法。
3.4 异期纵向和同期横向比较相结合
异期纵向比较法,是指同一保障对象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对比,即是对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各项工作在历史研究的范围内自身发展的比较,比如对于不同时期我军针对装甲装备保障人才培养工作制定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的比较。同期横向比较法,是指对于不同保障单位或不同保障对象在同一时代背景或同一发展阶段开展保障工作的比较。比如海湾战争结束后的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打赢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军事战略方针下,我军与美军在保障体制、保障理念和保障方式手段进行改革创新的比较;在开展装甲装备保障信息化建设初始阶段,我军与外军为提高装甲装备信息化保障能力采取改革举措的比较;我军装甲装备保障与军械装备保障工作发展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的比较。在比较过程中,不仅要熟练运用对比分析挖掘出不同保障工作经验规律的异同点,而且要通过与外军装甲装备或是其他类型装备保障发展过程中既有优势和面临瓶颈的类比,推理出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在不同阶段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预测保障工作未来发展趋势。
4 方法运用中需要把握的几个关键问题
探索事物的本质规律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而科学研究的重大突破究其根源是方法上的突破[2]。在针对性选取与综合性运用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落实到具体的应用当中还需把握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4.1 史料分析研判是基础
准确的历史资料是开展历史研究的支撑。历史广泛存在于四种形态之中,即过去真实客观的发生过的历史、史料中的历史、观念中的历史和作为历史学家研究成果的历史[3]。我军装甲装备保障的历史研究涉及到保障历史的原始文献以及对相关历史的研究性资料。在研究过程中要两者兼顾,要坚持客观历史与主观历史的统一,不仅要重视资料的搜集,还要重视资料的考证;不仅要完成对既有成果的分析提炼,还必须始终围绕史实进行引申。
4.2 方法综合运用是保障
以时为经,以事为纬,运用多种针对性的研究方法叙论结合是研究装甲装备保障历史的主要手段。然而每种研究方法都有其适用性和使用范围界限,方法的长处和有用性换个角度就是它的短处和局限性[4]。多种方法的综合使用则能够使研究者彻底吃透既有历史资料,系统多维地分析隐藏于历史背后的经验规律,弥补了单一方法研究问题带来的缺陷和遗漏。
4.3 结论普适有效是目的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为,一切历史事物都是特定历史环境的产物,只有从时代条件出发,才能够对其准确地理解和认识。因此,研究我军装甲装备保障历史不能脱离保障工作开展的历史背景,不能片面孤立地下结论,要结合内外部环境巧妙使用历史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才能最终得出科学的规律特点和经验教训。这些经验与教训,并不是某个阶段或者是某个时期的归纳总结,而是在整个装甲装备保障活动中存在的共性的经验与教训,它们对于过去、现在和未来普遍适用,如此才达到了历史研究的最终目的。
5 结束语
历史研究的主要工作是研究和阐述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内在规律,笔者对于我军装甲装备保障的历史研究仅仅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灵活运用针对性强的综合性研究方法而进行的再加工和再创造,后续仍然要不断结合发展需求对保障历史进行全方面多角度的研究和解读,以便于更好地指导当前和未来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高连升.军事史学方法论[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4:260.
[2]宋学先,陈卫平.军事后勤学教程[M].北京:出版社, 20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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