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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试用期工作总结{整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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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1 上海世博村E、F地块工程项目概况

上海世博村E、F地块位于上海世博村生活区的南端,城市次干道雪野路、城市支路世博村路之间,华丰路北为E地块,路南为F地块。E地块结合原厂房改造形成一个商业及办公建筑结合体,F地块会期主要作为绿化和停车用地。E地块在原港口机械制造厂加工车间原址上进行改扩建,E地块西北角约30%的厂房拆除,新建一标准层1500平方米共23层的办公楼建筑,并通过其裙房部分与原有厂房连接。新建部分地下2层、地上23层;地上1-3层为裙房;改建部分无地下室,地上2-3层。新建建筑面积为44162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为15278平方米。

2 上海世博村E、F地块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招投标工作实践情况

2.1 风险管理主要参与方及各方角色

本文所指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由建设单位和建造单位组成共投体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引进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不但负责工程建设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和工程使用期质量损害风险的承保,还负责对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和设计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控制,从而起到工程风险管理的作用。

保费分担比例为:(1)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建设单位分担80%,设计单位20%;(2)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建设单位分担20%,施工承包单位分担80%;(3)风险管理费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

本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参与单位包括: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其中,以建设单位为首的各参建单位在风险管理中主要扮演投保人和风险控制执行人的角色;保险经纪公司主要帮助建设单位管理风险管理事宜,如选择保险公司、选择风险管理机构以及协助索赔等;保险公司主要扮演风险承保人和风险管理机构委托人的角色,希望其作为独立第三方不但承保工程建设期风险和使用期工程质量风险,还能通过风险管理机构扮演风险监督和控制的角色。在该试点项目上,由于不再聘请专门的工程施工监理公司,所以,风险管理机构同时扮演了工程施工监理公司和工程风险管理机构两种角色。

2.2 风险管理工作各方合同关系

风险管理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

2.3 本项目投保阶段招投标工作

2.3.1 保险经纪公司的确定

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土控”)对由建委推荐的,符合条件并对试点制度均有所认识的四家保险经纪公司进行保险顾问招标,通过对其提交方案的比选,特别对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认识程度进行比较后,确定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大”)作为本项目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费由招标确定的保险公司支付。

2.3.2 保险公司的确定

世博土控召开由建交委、保监会共同确定的、涉及试点制度的八家保险公司参加本项目保险招标说明会,突出本项目建设的重要性、特殊性及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试验性、示范推广性。回标后,由保险经纪公司从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要求以及保险招标文件要求出发,对包括险种之间的衔接、免赔额设置、保险条款内容、风险管理工作及费用支付等内容,通过列表形式对保险公司投标文件作出分析汇总。在此基础上,由市建交委、市安质监总站、同济大学、世博土控等5家单位组成的专家评审团,对各保险公司的技术标进行了评审。为配合建交委试点制度在更多的保险公司中得以试行、贯彻并落实,评委就本项目的承保方式展开了讨论,并最终采用3家保险公司共保的方式,确定由中保(以下简称“中保”)、天安、平安排名前三的保险公司为中标单位,由中保作为首席承保人共同承保本项目。这一承保方式的采用旨在对试点制度中涉及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保险条款、风险管理机构招标等环节在比较多的保险公司中得以充分磨合并运行,以达到取得试点经验并最终在更多的项目中不断推广的目的。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关键性问题:

(1)专家在技术标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保险责任空缺的问题;

(2)本工程时间进度与保险期限的特殊性需求问题;

(3)与风险管理试点制度要求相比保险条款措辞含糊,不符的问题;

(4)风险管理试点制度中关于对共投体风险系数评价的依据及引起的相关费率问题;

(5)投保金额确定的依据问题;

世博土控、施工总包方、中保、东大等各方多次商榷、探讨,并经各方对风险管理试点制度抱有的积极尝试、努力完善的态度,最终达成保险合同内容的一致性。

2.3.3 风险管理机构的确定

风险管理机构是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同时由于其委托关系的转变,各项具体工作也在原来施工监理工作的基础上有了更深、更广的要求,其立足于为保险公司服务,为一系列的包括建设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的风险管理工作服务。

(1)市安质监总站、世博土控及三家中标保险公司确定了风险管理机构招标过程中各方的角色和具体工作。中保为风险管理机构招标人。根据市安质监总站提供的具备风险管理机构资格的监理公司名单,由世博土控、中保、招标共同完成风险管理机构的招标工作。经过招投标,最终确定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惠”)为本项目的风险管理机构。

(2)针对风险管理机构协议签订的具体方式,即世博土控与中保、中保与浦惠分别签订两方协议,还是由世博土控、中保、浦惠签订三方协议事宜,世博土控、中保、浦惠、东大等各方进行了讨论,最终确定由世博土控与中保签订《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合同》的同时,由中保、世博土控、浦惠建设签订《建设工程委托风险管理合同》。各方针对上述合同,结合风险管理试点制度的要求,在原工程监理合同的基础上融入了试点制度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对风险管理机构的考核、管理及安全质量行为检查等,最大限度地通过合同来完善风险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3)风险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管理,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并督促责任方改正;2)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3)程竣工验收之后的一年保修期结束时,回访工程运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检查和记录修复情况。

2.3.4 施工总承包招投标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上海第七建筑公司作为世博村E、F地块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为风险管理制度试点工程,在风险管理期间,由保险公司按试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及义务,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分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金额的80%,此部分报价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文件还根据试点办法明确了工程质量保修保险金额的计算方法和共投体风险系数。

施工单位确定后,参与建设方与中保的保险合同谈判,明确了保险公司按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合同价作为暂计保费的依据,若在保险期间实际建安造价超过投保金额时,世博土控及时通知中保出具批单,并加收保费,最终保费待工程结算审价结束后按照实际建安造价调整,多退少补。

完成这四项招标,风险管理的各参与单位基本确定。

2.4 本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具体工作与试点制度的主要区别

2.4.1 试点流程

指导办法:先进行保险招标,达成投保意向书,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与设计、勘察单位组成共投体。

实际操作:在保险招标前该项目已确定设计单位,但此时并未明确项目是否进行风险管理试点,因此最终共投体中未包含设计单位,建工险保费亦只能由建设方单独承担而无法有效分摊。

存在原因:确定在本项目进行风险管理试点是在项目立项之后的一段时间启动的,未在第一时间介入,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存在滞后,无法将所有共投体一并纳入。

2.4.2 保险费率

指导办法:先进行保险公司招标,确定投保意向,然后结合工程本体风险评估和共投体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系数,达成最终保费。

实际操作:由于此项目保险公司投标时已充分了解了工程本身的风险状况,同时也能确定选用一流资质的总包施工单位,因此保险公司综合其内部报价的各因素后直接给出了质量险的最终保险费率。而总包招标文件中仍将共投体综合素质评价系数的概念引入,造成总包对质量险保费难以接受,最终各方协调达成一致。

存在原因:共投体综合素质评价没有专门机构,因此综合费率系数无法确定,特别是工程本体风险系数无法确定。但如果今后确定了基本费率,综合系数由专业机构确定的话,保险公司招标报价就没有意义,此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

2.4.3 工程质量保修险条款

指导办法:一年保修期内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运营质量检查、回访,督促质量缺陷维修和记录。

实际操作:

(1)在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保险条款中,删除了“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风险管理机构验收不合格,保险公司可予以退保”的内容。

(2)对条款中涉及的与试点制度不一致的说法进行了修正,如试点制度中的“质量检查控制机构”在保险合同中注明,特指“风险管理机构”。

(3)增加了试点未提及的风险――第三者责任险,即将因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主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而直接引起保险地址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纳入承保范围。

存在原因:

(1)从根本上讲,保险公司的条款内容尚未和试点制度的要求相匹配。共投体认为风险管理机构的委托关系已经转变,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对其聘请的风险管理机构进行严格管控,即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的质量问题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而不应存在要求建设方退保问题,一旦届时发生退保,建设方完全不能通过保险获得相应的保障。

(2)条款中存在着细节事宜与试点制度不相吻合。其中有一些条款仅在原有民用住宅质量险条款的基础上,通过附加险的形式使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得到完善。

(3)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在试点过程中尚待一步步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4.4 风险管理机构协议

指导办法:未明确

实际操作:世博土控、浦惠、中保签订三方协议的同时,世博土控与中保签订两方协议。

存在原因:指导办法中未对此协议有明确的说法。由于在试点工程中风险管理机构扮演了双重角色,同时作为工程施工监理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缺少既懂工程又懂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具有双重身份的风险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感觉吃力,如果完全由保险公司与风管机构签订合同有些内容无法执行。

3 从风险管理试点招投标阶段工作实践提出一些建议

3.1 建议引入评价风险系数的中介单位

由于风险系数影响到最终保费的支出,而且涉及到共保体各方的保费分摊,属敏感问题,因此如果没有一个专业的中介机构做此方面工作的话,很难有说服力,建议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完成此项工作。或者建议由保险公司直接完成对项目主体的风险评估及共投体综合素质的评估,在费率出具时做出详尽的解释说明,当然对于共投体综合素质的评价需有一套专门的标准予以支持。

3.2 建议整合并统一质量险条款内容

虽然质量险条款属专门条款,但其中的内容不是针对目前的试点制度,无论是从其保险责任还是措辞来看都有很大的牵强性。比如,有些条款明显违反了试点制度的本意,试点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风险管理落实《建筑法》规定的工程质量责任,维护工程未来业主的质量权益,但有些条款却允许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内由于非保险责任而解除保单,显然阻碍了试点制度根本目标的实现。条款的严密性、专业性,包括承保条件的完整性势必影响最终参与保险的共投体各方的利益,因此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制定工程质量保险条款,以保证制度的损害赔偿目标和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3.3 关于风险管理机构双重角色的问题

试点工程中,风险管理机构实际上扮演了双重角色,同时作为工程施工监理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但是,风险管理机构是无法取代监理单位的,原因是,第一,监理单位和风险管理机构的管理内容不同。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进行控制的机构,而风险管理机构应该是受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保险公司关心的只有质量问题,而且是那些工程质量保险承保的质量问题。也就是说,监理机构的管理内容通常大于风险管理机构的管理内容;第二,风险管理试点制度设计意图就是要引入独立第三方来对包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在内的所有参建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所以,将施工监理单位和风险管理机构合二为一并不合适。建议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独立于原有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之外,不取代施工监理单位。

3.4 关于试点流程

建议将风险管理的切入点与项目立项同步进行。在建设项目流程审批方面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专门的、具体的操作流程。

3.5 关于保险经纪人

建议由建设单位委托保险经纪,充分发挥保险经纪人的作用。目前的风险管理试点本身属于探索性的项目,从试点项目中可以看出,由于风险管理的参与者较多,合同关系较为复杂,风险管理参与各方在实施风险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因为自己的利益而产生分歧,因此可充分利用保险经纪人的中间角色,既可以协调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各方关系,又可以帮助建设单位做好保险方案、保险条款等专业审核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工程项目管理. 中国建工出版社.2006

[2]沪建交联〔 2006〕 307号文: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R] . 2006.

保险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现将《广州市国营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试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劳动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八月五日

广州市国营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化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以党中央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指示精神为指南;以发挥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放开经营综合改革、发展生产、提高效益为目的,初步建立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企业用人、工资分配和社会劳动保险制度。总的思路是:在坚持和完善现有改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借鉴乡镇和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益的经验,通过试点,逐步推行劳动人事、工资分配、保险福利、职业培训等制度深层次的综合配套改革,改“国家职工”为“企业职工”,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

二、试点条件和原则

(一)条件

1.企业生产正常,有一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力,能完成承包上缴任务及承包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指标。

2.领导班子改革意识强,有一定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观念,团结,有威信。

3.管理基础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4.思想政治工作较好,民主监督机制健全。

(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2.坚持配套改革,依法落实企业用人和分配权、职工社会保障权,合理保护老弱病残职工。

3.不减少承包上缴任务,实现生产性国有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坚持按劳分配,参考乡镇和外商投资企业工资分配的好经验,理顺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克服平均主义,缓解分配不公。

5.企业在改革基本工资制度中,工资水平提高部分应主要用于理顺工资关系,调整工资收入结构,补偿职工新增的社会劳动保险支出。

三、基本内容

(一)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坚持以企业为用人主体的原则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制度,企业要合理调整管理机构和其他结构,科学定员定岗;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规范;通过考试考核,优化(合理)组合上岗,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与全体职工签定合同,确定双方劳动关系,聘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内部取消职工的所有制和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改固定工制为合同制,强化劳动管理,促进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和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初步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人,全员劳动合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型企业劳动人事制度。

(二)试行企业工资自理

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可以试行“国家征税、工资自理”改革。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情况,自主调整用人数量、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进一步完善工资储备金制度,做到职工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和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对职工的“暗补”、“明补”和“实物分配”要改为货币工资分配。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劳动技能、责任、强度、条件等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以实际劳动贡献为依据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自主建立岗位技能工资制等适合企业实际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并根据不同岗位个人劳动成果的特点,分类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浮动工资、承包工资等分配形式,使工资向有贡献的、技术(业务)知识要求特别高、生产经营骨干和苦、脏、累、险岗位的人员倾斜,促进劳动力结构优化组合,稳定业务技术骨干,调动职工积极性。

(三)改善养老、待业保障制度

以国家保障职工基本生活为原则,改革国家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国营企业保险福利制度。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按“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和调剂使用”方式,统一试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费率。试行与标准(档案)工资脱钩的计算退休费、病假待遇等劳保待遇的新办法。适当调高待业职工的保障水平。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企业职工能进能出的外部条件。

(四)强化岗位技术培训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和持证上岗的制度。岗位技术业务培训要纳入厂长(经理)任期目标,坚持以业余为主、自学为主原则,实行学分制。鼓励企业的培训机构,在完成本企业培训任务前提下,开展对外有偿培训,逐步形成国家、企业拨款和培训单位自我积累相结合的发展机制,调动企业开展培训和劳动者学习技术的积极性,使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与科技进步和生产发展相适应。

四、若干政策

(一)试点企业的厂长(经理),以及所有其他岗位的正式职工(包括新进和在用的国家干部、聘用干部、固定工人、合同制工人、集体所有制“混岗”工人)应与企业按规定签定劳动合同,改为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除本方案另有规定外,按本市有关劳动合同制规定管理。

(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原固定工按《广州市关于国营企业富余人员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穗府〔1989〕54号)符合不得辞退条件的,企业应与其签定相应期限劳动合同。

(三)试点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仍通过任命或选举产生,管理渠道不变。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不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待业职工管理,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律由企业自主聘任,并确定待遇。但符合《关于国营企业全面推行搞活固定工制度的通知》(穗府〔1989〕43号)规定的,政治和福利性生活待遇可保留不变。

(四)试点企业工资总额实行指导性计划;可按市政府《关于国营工业企业放开经营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规定》(穗府〔1992〕20号)自主确定工资来源和缴纳工资调节税。对试点企业职工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参照《个人所得税法》计征税收。企业的工资总额全部计入成本,并要从中留有工资储备金。

(五)试点企业工资制度、标准、形式、奖金、津贴、增资升级等,由企业比照乡镇和外商投资企业有效办法自主确定。不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档案)工资、工资性津贴、工资性补贴和发放保健食品的规定。并取消档案工资,把保险福利性开支和各种津(补)贴纳入货币工资。企业的分配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六)固定工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固定工期间连续工龄视同缴纳养老保险金年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重新就业前后连续工龄和缴纳养老保险金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被判刑、开除、除名的按原规定处理。

(七)试点企业全体劳动合同制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标准、医疗期待遇,均按《广东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粤府〔1986〕134号规定办理。

(八)试点企业待业保险基金按企业工资总额0.5%计提(缴纳所得税前列支)。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并享受待业保险。但原固定职工可延缓三至六个月办理关系转移手续,按原身份办理工作调动。

(九)试点企业按全体城镇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费之和19%的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在职工退休时发给本人。

(十)试点企业经营者身体好、经营有方、本人自愿、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可以延期退休。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职工退休费和其他劳保待遇按市劳动局提出的新的计算办法试行。

五、方法步骤

试行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必须点面结合、循序渐进。一手抓试点,一手抓完善就业服务和扩大社会劳动保险。今年选择一些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试点,摸索经验。然后,逐步扩大范围。基本成熟后,全面推开。非试点企业,应积极开展优化(合理)劳动组合,妥善解决富余人员问题,并按本方案要求,做好深化改革的准备工作。

试点企业工作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准备阶段

1.组建班子,制定方案。建立由党政工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对生产工作岗位、人员、工资和职工思想,进行调查摸底,修订厂规厂纪,拟定本企业改革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和合同文本等有关文件,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提交全体职工充分讨论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批。

2.修订定员定额标准,进行岗位劳动测评。按科学定员定额合理调整企业机构和其他劳动组织,确定每个岗位职责任务和技术业务要求,依据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和岗位规范,对各类生产、工作岗位进行测评。

3.进行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制定岗位技能工资制改革方案。在经过技术、业务培训基础上,对工人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对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文化知识,专业、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并按方案要求,以及岗位测评和技能考核情况,制定有本企业特色的工资改革方案。

第二、实施阶段

1.思想发动。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对话会;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抓住职工普遍关心问题,开展广泛宣传、专题教育、讲解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2.签订合同。经考核合格竞争上岗的职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对没签订合同的职工,企业妥善办理调出、辞职或辞退手续。

3.全员劳动合同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开始运行。并按新办法计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收入,核定企业的成本工资,缴纳工资调节税和计征职工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的税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退休金。

第三、运行完善阶段

新机制开始运转后,企业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操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供有关部门研究,不断改进完善。并自觉接受财税、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六、组织领导

深化三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切实加强领导,决定成立市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名单附后)。试点企业拟定的改革实施细则由市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审批。试点企业,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本方案,大胆突破与之不相符的政策规定,确保本市三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市劳动局解释,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广州市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谢士华副市长副组长:冯 东(市劳动局)

陆景奎(市体改委)

刘锦湘(市经委)

黄 炽(市人事局)

杜美娴(市总工会)

成 员:凌卫祖(市计委)

林国威(市建委)

茅家城(市商委)

祁 根(市交委)

黄 岳(市委企业工委)

崔瑞驹(市委宣传部)

杨儒来(市财政局)

黄国君(市劳动局)

潘秉中(市工商局)

曾新要(市妇联)

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负责日常工作。

保险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1载人航天器软件项目风险管理实践回顾

不论是执行我国首次交会对接任务的“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和“神舟八号”载人飞船,还是未来能够开展近地空间组装建造和运营、支持长期载人飞行、具备在轨开展空间技术试验的空间站,载人航天器软件都具有技术难度大、研制周期长等特点。针对以上特点,在交会对接任务阶段,载人航天器系统注重切合工程实际,运用风险分析与控制方法,致力于软件工程化的精细度和实际效果的提升,进而更有效地规避或降低软件(含FPGA等可编程器件代码,下同)研制中的技术、质量和进度风险,保证产品质量满足要求。载人航天器软件研制的风险管理依据《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24353—2009)和《装备研制风险分析》(GJB5852—2006)等标准和上级要求,与型号系统风险管理工作同步开展。风险分析与控制对策制定的风险控制关键节点包括:初样阶段初期、初样转正样、执行飞行任务前。

1.1初样阶段初期风险分析与控制对策

初样阶段初期,软件工程化研制并行于型号研制,基于航天器飞行任务要求、软件产品成熟度以及现有的软件工程化技术和管理能力,航天器系统应针对软件全生命周期中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与分析。

1.2初样转正样风险分析与控制对策

应在型号正样阶段进行风险再识别、再分析,此时的风险分析工作应在初样阶段软件验收和软件系统研制总结的基础上,对正样研制阶段系统和分系统迭代设计过程带来的新增或完善性软件需求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初样阶段软件工程化实施过程的不足和研制短线,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1.3飞行任务前风险分析与控制对策

飞行任务前的风险分析工作应综合正样阶段型号软件产品的需求验证和确认情况、系统级的综合测试(或者专项测试)情况、第三方软件评测情况、系统级软件验收和软件落焊情况进行分析,着重对技术难度高、飞行环境作用复杂和地面验证有局限性等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识别。

2型号项目风险管理基本原则

将风险管理与软件工程化和产品保证相融合,在软件系统的全生命周期中进行全面风险分析,及时识别出不同研制阶段的风险点或薄弱环节,给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与方法,并进一步细化软件工程化和产品保证要求,切实提升各环节的工作效果。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以确保软件产品功能、性能符合任务需求,安全、可靠地完成飞行任务为最终目标。软件研制风险管理要协调地融入整个型号研制过程中,确保型号研制阶段工程技术、质量趋势、研制计划安排的实现与型号研制任务的既定目标和要求相一致。

(2)强化风险控制过程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即针对软件研制过程中的各种内外部作用因素识别、分析风险,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应对措施,将之明确在工程化或产品保证要求中,并对措施执行情况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和确认,最终完成风险控制的闭环管理。

(3)关注各种软件产品质量信息(问题归零、技术状态更改、待办事项落实情况等)的收集、获取和综合分析,以及参与者之间的充分技术交底工作,注重风险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4)在技术风险分析中,尽可能运用系统方法(FTA、FMEA、风险评价指数法等),以产生一致、可对比和可靠的结果,提升控制效率。

3软件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3.1精细化软件研制技术流程和产品保证要求

风险管理所获成果应充分体现在软件工程化实施细则中,以统一所有研制人员的思想和步调,精细化编制系统级软件研制技术流程和产品保证要求,关键是要与型号系统工作密切关联且协调地安排工作项目和流程节点;要充分体现分级、分类和分层的管理理念,涵盖全面,突出重点。实践表明,其有效的措施有:

(1)分阶段对软件需求成熟度进行“瀑布式”和“非瀑布式”详细流程及工作项目的分类规定。

(2)越是短线环节,越应在流程中分解体现;越是工程化或产品保证薄弱环节,越应细化至具体的、可操作的要求。

(3)通过设置针对性的软件产品保证细化要求或者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方式,降低概率较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2需求完整性和正确性保证

软件需求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是决定软件产品质量的关键之一。如何及时确定完整、正确的软件需求,避免不必要的反复,也是复杂航天器工程中的难点之一。针对此,本文提出以下措施:

(1)坚持运用自顶向下逐级细化分解-自下向上逐级综合完善的分析与设计方法,适时组织开展系统与分系统、分系统与单机、分系统与分系统间协同-联合设计,并有计划地在详细设计阶段安排多次迭代逼近过程。

(2)应力求系统、分系统和单机各级功能设计与可靠性、安全性分析与设计的协调与同步。

(3)应通过软硬件联合设计,实现资源配置和功能分配合理,软硬件接口设计匹配、可靠。

(4)在单机级测试阶段,尽可能地模拟与软件运行场景相对应的软件测试环境(如数字或半物理仿真),有效验证软件需求并加速其迭代获取过程的逐步收敛。如果经过分析,在单机阶段不能完全模拟软件真实运行场景,可以通过系统及或者专项试验进行验证。

3.3可靠性、安全性保证

可靠性、安全性保证是复杂航天器系统工程中的重点,软件产品除自身的健壮性和安全性保证外,还要实现上级的可靠性、安全性需求,以下要点有助于期望目标的达成:

(1)各级FTA、FMEA、危险分析以及应急救生和故障处置对策等可靠性、安全性设计应坚持逐级细化分解、逐级综合完善和有计划迭代逼近的方法,以保证软件系统和产品的安全关键或任务关键分析有据可依,并及时将相应的保证需求细化。

(2)软件产品自身的健壮性和安全性保证应充分落实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准则的规定或采纳指南中的建议,并及时通过常见多发案例的举一反三及时进行自省、纠正。

(3)应对可能滞后的软件需求实现,在软件设计阶段特别是概要设计阶段就应重视运用专业技术方法,以保证良好的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性。

(4)运用中断冲突分析、时域-空域资源分析等方法,有助于有效发现嵌入式软件产品的深层次缺陷,提高健壮性。

3.4测试/试验验证保证

强化航天器软件系统在各级、不同场合的测试和试验验证以及第三方评测是保证软件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的主要手段。要进一步提升其效果,应注重以下要点:

(1)高度重视需求分析的全面性以及功能、性能分解的细化;高度重视需求规格说明的完整性和无歧义,并向测试者传递、沟通到位。

(2)测试覆盖性分析决定着测试/试验验证规划和方案设计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决定着验证环境等保障条件建设是否能够及时到位。应力求与需求分析同步完成。

(3)“飞什么,测什么”是保证验证覆盖性和有效性的首要原则。对于功能模式多、性能指标要求高的复杂产品,测试/试验验证规划十分重要,须将验证目标和项目精细分解,分配在各级和不同场合的测试/试验中;对地面无法或真实模拟测试/试验验证的项目,应及早探讨其他有效验证手段。

3.5适时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活动

针对具体问题,适时开展风险控制专项活动通常效果显着,可借鉴采纳,如共性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培训、组织专家审查把关技术难点项目、方案总体-技术总体-软件研制方联合走查、落焊过程控制、软件系统与飞行程序/飞控预案协调性复核等。

4结语

风险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及早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载人航天器系统研制过程中实施软件项目风险管理的实践证明:风险分析与软件工程化的系统融合是推进精细软件工程化、提升软件产品保证能力的有效方法。因此,在型号项目全过程管理过程中,需要全面分析和识别风险源,提出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在各研制阶段,规避各种隐患。

(1)关键技术或新产品的攻关进展滞后,是影响型号系统初样乃至正样研制进度和质量的主要风险因素之一。要有效规避或降低该类问题带来的风险,须在方案阶段做好风险分析和控制对策(特别是各级管理和保障方面的措施)制定工作,并切实落实到位。

(2)软件工程化和产品保证实施过程中总结的有效、实用的方法仍需通过不断地总结工程经验与教训,并进行提炼、丰富,最终固化成为每一位参研者共享的财富。

保险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1、完善操作模式。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试点工作中要切实把握好五个环节:⑴治安承包人和巡逻队员推选环节。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村民自治、个人自愿和公开竞选的原则,每村以100户为基础,推选出数名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具有一定治安防范经验并自愿从事这项工作的本村村民为治安承包人,并报镇综治办和派出所审批。综治办和派出所负责对治安承包人进行政审、考察、培训、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⑵治安保险费的收取环节。以村为单位,按照既考虑农户承受能力、又有利于治安防范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确定全镇农村居民每户每年36元的收取标准。为鼓励村民参保的积极性,镇财政为每户出资20元,村、农户实际缴纳16元。⑶契约合同签订环节。要认真签订好“四方三合同”,按照巡逻职业化、报酬货币化、管理市场化的治安保险运作模式,以村委会为投保主体,村委会代表辖区户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与治安承包人签订治安承包合同,治安承包人与农户签订治安服务合同。在签订契约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既要与治安承包人就治安承包费和保险费的收取标准、治安防范责任的落实进行约定,又要与农户就家庭财产的底数和价值、财产发生盗抢后的补偿条件、补偿办法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进行约定,还要与保险公司就险种、保费、保额、保险范围、理赔程序、奖励办法进行约定,避免因契约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而相互推诿,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责权利的有机结合。⑷治安防范环节。开展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最终目的在于强化治安巡逻力量,增强治安防范实效。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对筹集的治安保险费由综治办设立专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按要求配齐配强治安联防力量。巡逻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派出所负责组织治安承包人开展巡逻防范。在契约合同有效期内,凡治安承包人承包的村居未发生盗、抢案件的,保险公司从保费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对治安承包人进行奖励,奖金必须全部用于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承包人承包的村居发生盗、抢案件的,村委会按盗、抢财产数额的约定比例对治安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⑸保险理赔环节。一旦出险,治安承包人和出险农户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向镇综治办、派出所和保险公司报案,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安排专人负责帮助农户做好理赔工作。

2、把握时间进度。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⑴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要召开两委会、党员村民代表会,深入发动,广泛宣传。保险公司统一印制宣传材料,材料发放到户,调动广大群众参加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积极性。⑵登记家庭财产、收取治安保险费阶段。各村要结合实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动员群众入保,每户按照36元的标准统一收取,确保参保面达到98%以上。农户家庭财产登记要实行群众报告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村委会、治安承包人、农户三方签字认可,确保财产登记真实可靠,不重、不漏。⑶检查验收、建章立制阶段。在对试点工作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同时,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二、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管理区、各村要把开展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试点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合理安排,统筹兼顾,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2、深入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是一项贯穿试点工作始终的长期任务。各村要充分利用印发宣传材料、黑板报、张贴标语、开展咨询等有效形式,大力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好处,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自觉参保的积极性。要通过召开村民会和党员、村民代表会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层层发动,让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工作中来。各村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推动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保险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发展现代果业,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苹果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果业生产、维护和保障农民利益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服务果农”的原则,努力探索建立果业风险防范有效机制,维护广大果农的切身利益。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县政府将政策性保险的推动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工作内容。

2、政策支持:对果农投保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减轻农民保费负担。

3、市场运作:人保财险支公司按照基本保本的原则,对政策性苹果保险业务,实行单独管理。

4、农民自愿:在政府财政支持的基础上,果农按照自愿原则投保。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任务

省政府今年给我县下达5万亩政策性苹果保险投保面积,分布在7乡镇,占我县挂果面积的33.3%。

(二)保险范围

1、保险标的:凡生长发育正常、管理规范,树龄为4年以上,单株挂果50个以上的成龄挂果苹果树所挂果品。

2、保险期限:一年,从始花期起,至果品成熟采收完止。

3、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对下列原因所致果品的直接损失负经济赔偿责任。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

(2)风灾、雹灾。

(3)冰冻(绝对温度在零下1摄氏度以下),低温保持时间6小时以上。

(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保险金额:按直接物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为每亩2000元。

2、保险费率为4%。即每亩80元,其中农民承担40元,省、市、县财政承担4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90.9%,市、县财政承担9.1%)。

(四)赔偿标准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对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按受灾后的直接成本损失扣除10%的免赔率后赔偿。对于雹灾引起的商品性下降,亩产值降低,受灾区域内单果平均雹点2-4个,产值降低30-50%,单果平均雹点5个以上,无商品果,产值按果汁厂收购价格乘以产量计算。

1、投保面积大于或者等于实际种植面积时,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赔偿;投保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时,按照投保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的比例赔偿。

2、每亩的保险产量按当地苹果品种前三年平均产量来确定;保险价格按该品种前三年市场平均价格确定;由县果业局负责产量和价格认定。

3、赔偿金额计算办法:赔偿金额=(当地平均亩产值-受灾后亩产值)/当地平均亩产值×保险金额×受灾亩数×(1-10%)。

(五)承保方式

以乡镇为单位,将各行政村投保花名册及保险费经乡镇签字盖章确认后,按时送达县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果业局核实盖章后统一向人保财险支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证。

政策性苹果保险的保费收入在扣除核定比例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苹果的赔款支出,。当年有盈余,滚存下年,作为今后的赔款积累,以备大灾之年,确保有效赔付,切实维护果农利益。苹果保险盈余不参加保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合理分摊共同费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六)损失核定

保险灾害发生后,受灾损失程度的鉴定,由保险公司会同县果业局、县气象局和各乡镇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并做好责任鉴定、现场查勘和定损工作。

(七)理赔流程

灾害发生后,由乡镇在第一时间拨打95518客户服务专线报案,损失核定小组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查勘定损。属毁灭性灾害理赔资料齐全的,五个工作日内兑付赔款;属非毁灭性灾害且理赔资料齐全的,苹果采收后及时赔付。

三、实施步骤

2010年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4月26日—2010年5月5日。各相关乡镇、部门要积极利用媒体、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省政策性苹果保险条款》,各乡镇要紧紧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包村干部发挥广大基层农村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投保,提高投保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办理投保手续阶段:2010年5月6日—5月31日,以乡镇为单位,将所有投保户的花名册及保险费报县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由人保财险县支公司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3、评比总结阶段:2010年11月1日—11月20日,此项工作结束后,由县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考评验收评比总结。对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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