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AA范文大全网!

腐败问题整改方案{甄选5篇}

风中飘雪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本文共计1341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54分钟。

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一、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审计机关自身具备的业务特长、职能优势和独立性等特点,使得审计在反腐败工作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积极的作用。

一是审计监督能够有效预防腐败现象。部队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能是对部队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促使部队官兵规范履职,从而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近年来,消防部队审计工作在逐步加强,审计部门由过去单一的事后审计逐步向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转变,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尤其是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高发领域的工程项目建设,装备物资采购,采取了全程跟踪审计监督,并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性的建议,及时有效地预防腐败。

二是审计监督能够提前发现腐败线索。审计监督直接对准具体事项和负有经济责任的人,直接监督权力运用和经济行为,具有信息量大、发现问题早的优势。不管经济活动中有何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但一般都要通过资金往来和账目反映出来。因此,通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部门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分析财务资料和相关信息,查找线索及时查出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经济违法行为。

三是审计监督能够及时披露腐败问题。公安审计机关推行的审计项目公示制度,将审计项目通过内部网络和媒体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让广大官兵提供被审计单位和经济责任人违规违纪线索,能及时将一些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一一披露。并对审计出来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通报,既能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压力,促使其整改落实审计意见,又能对其他单位和经济责任人起到教育和威慑作用,极大地增强了审计防腐威慑力,避免“秋后算账”,发挥“治本”作用。

四是审计监督能够有效促进腐败整改。《审计法》规定,审计的首要职责是监督,监督就必须查错纠弊。目前,消防部队各级审计机关制定完善了审计整改制度,加强了问题的跟踪整改和问责制度。去年,全国公安审计机关共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万条,被采纳×万条。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后勤财务管理、权力规范运行等规章制度,被审计单位的财经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并有效促进了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的整改。

五是审计监督能够严厉惩处腐败案件。反腐败是审计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也是一项重要使命。对审计发现的部队内部腐败案件查处,属审计处理权限的,以下达审计决定的方式,直接作出通报批评、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理;对处理权限以外的,依据审计程序,依法移送部队纪检、政工部门处理。2010年,公安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移交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严厉惩处了腐败行为。

二、充分发挥审计在重点领域的反腐倡廉功能

《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将审计监督纳入反腐倡廉监督机制,要求“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是反腐败工作对审计监督的具体要求,也是发挥审计反腐倡廉功能需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监督与查处力度。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为落实中纪委会议精神,公安部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公安审计工作意见》,2010年各单位组织纪检、审计、营房等部门开展了消防部队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的就是要依法监督与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审计部门要按照统一安排,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全程介入对工程立项、设计、合同、预算、招投标、开工、施工过程、竣工决算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并注重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招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效应。

二要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腐败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专项资金是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解决官兵切身利益或部队建设等,其用途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稍有不慎,会影响官兵生活和部队发展。审计部门要按监督权限将专项资金纳入审计范围,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挪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对弄虚作假、挪用或挤占专项资金,或改变资金用途移作他用的,要独立地或配合其他部门予以严厉处罚。

三要加强对财务收支腐败的监督和查处力度。财务收支行为是传统的财务工作,也是审计部门传统的监督内容。随着部队官兵财经法纪意识的逐步提高,这一领域的腐败现象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隐蔽。这就要求审计部门更要“火眼金星”,紧抓不放,深挖根源,在开展常规审计过程中注重运用审计技巧,搜集审计疑点,发现或查处腐败问题。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的行为,审计部门要采取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整改等处理措施。

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腐败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治腐、制度反腐的重要举措。随着消防部队“联查互审”、“绩效审计”工作的逐步深入,经济责任审计已覆盖到用人、有权、用财及其效益评估的全方面。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防止权力腐败。特别是要积极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让腐败问题及早暴露,让有问题的干部及时醒悟。另外,离任时也要积极审计监督,从中找到履行经济责任、遵守廉洁规定方面的薄弱环节乃至重大失误,并切实搞好整改。

三、积极有效地整合审计反腐倡廉的监督机制

目前,全国各地遵照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反腐倡廉在不断深入开展,但腐败工作变得更加隐蔽,手段更加智能化,领域更加复杂,单靠审计监督遏制腐败明显势单力薄,因此,开展反腐败工作必须系统地整合各种力量,逐步形成科学的反腐败监督机制。对于发挥审计监督的反腐倡廉工作来讲,重点应完善以下几方面的机制。

一要加强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审计、纪检协作配合,是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履行审计职能,拓展审计领域,实现审计成果最大化的需要。审计准备阶段在实施审计前,审计部门应主动与纪检部门联系,了解有无对被审计单位或人员的举报材料,以及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以便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有针对性地给予重点关注和查证,及时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更好地满足协作部门的需要,在合作中实现双赢。审计过程中,一旦发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贪污、渎职等的经济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政工、纪检部门处理。案件移送后,要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需要审计机关补充资料的,要及时补充。

二要加强联席会议制度。由干部、纪检、审计、装备、财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对加强干部监督、查处腐败案件、规范权力运行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运行成熟、合作规范的机制。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反腐倡廉作用,不断总结完善,努力构建各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召开审计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与各部门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交流机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和成员单位在构筑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真正将经济责任审计合作运用到干部监督、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

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2篇

一、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和基本情况

中央对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形势总的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我市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践也印证了这一判断。总体上看,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呈现出四个方面的基本特点:

(一)各级党委决心坚定、领导有力。党中央和省、市委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创新,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聚焦中心任务,严肃执纪问责,不断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反对腐败力度空前、成效明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职尽责,以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具体到 ,2014年共初核案件线索19件,新立案20件,同比上升1.1%;县处级干部1人次,同比增长26.7%;乡科级干部3人,同比增长3.5%。

(三)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反响积极。人民群众对十八大以来党开展的反腐败斗争,态度从最初的将信将疑、保持观望,转变为如今的充满期待、积极参与,为我们继续加强反腐败斗争注入了强大动力。201年, ?纪检监察机关共收接信访举报29件次,与201年持平,比 年上升了0.9%。

(四)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依然面临着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并存的严峻复杂局面。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仍有人不收手、不收敛,甚至顶风违纪违法,“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还远远没有实现。党内严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恶劣影响,并未随着案件查处而消除,在党与人民之间造成的裂痕,并未随着贪官落马而弥合。

二、当前反腐败斗争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党委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少数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关心、不重视,认为监督管理过严会影响单位工作开展。个别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还停留在简单表态、喊口号,没有具体的工作举措,缺乏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有些地方平时不抓管理教育,一旦发生违纪案件就搞突击教育,很难收到实际效果,导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屡查不止。

(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还没有完全到位。少数地方清理工作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大量存在纪委书记参与其它工作分工现象。一些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执纪偏软,查办案件不坚决,导致所在单位腐败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查处,群众意见很大。

(三)重要领域、关键岗位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工程建设、交通水利、拆迁安置等行业领域,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岗位的违纪违法行为仍然易发多发,呈现塌方式腐败、小官巨贪等现象。

(四)腐败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增加办案难度。一是以合法化外衣规避法纪现象增多。二是案件当事人防范意识更强。三是非适用对象利用影响力谋利现象上升。

(五)“四风”问题还没有从根源上得到解决。不少地方和单位对作风建设仍停留在治标层面上,引发作风问题的根源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六)反腐败保障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当前,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在移送案件线索方面还不够通畅。

三、关于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一是建议 级层面研究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问责办法,合理界定考核内容、结果应用等,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等,强化“一案双查”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同公安、检察、审计、财政、工商、税务及信访等部门联系,拓宽发现案件线索渠道来源。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使行贿者不敢行贿,从源头上预防受贿行为的发生。建设涉及房产、银行、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的综合查询平台,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快速全面的工作通道。

(三)建立健全整治“四风”问题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四风”问题巡查机制,详细列举“四风”具体表现形式,使整治“四风”巡查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3篇

一、金融体系始终坚持反腐倡廉,确保了国家经济体系的稳定和发展

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顽疾,也是我国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金融体系一贯坚持的坚定立场。很早就告诫全党,腐败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会引起“第二次革命”,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局面。反腐败关系到执政党的前途和命运,“是全党一件大事”。

党执政后最早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是1951年12月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的“三反”运动。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不能一劳永逸,仅靠一个“三反”运动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此后,全党又相继开展了“五反”、“新三反”、“新五反”、“反五风”、整党、整风、整社、反右倾、四清等运动。通过这一个个群众运动,形成了对领导干部强有力的监督。

在早期的金融体系内采取了反腐败的多项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营造浓厚的反腐败社会氛围。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形成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舆论优势。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努力从制度层面防范腐败问题。其间党中央领导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关于实行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等财经制度。三是正确处理反腐败斗争同金融体系其他工作的关系。强调反腐败斗争要与金融工作有机结合。在党的领导下,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二十年成为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的光荣岁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同志形象地指出:“打开窗户,新鲜空气进来了,苍蝇蚊子也进来了。”一些党员干部被腐蚀,不正之风来势很猛。党中央“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坚持依靠教育和制度反腐败,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开展整党,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

在中国经济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中央又在金融系统提出“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一是坚持以教育为基础,构建思想道德和法规制度两道防线,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二是坚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腐败分子;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时坚持治本抓源头,以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通过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初步形成了金融系统有效惩治和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

进入新世纪以来,金融体系的改革不断推进,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金融体系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系统化、理论化了。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党中央适时完善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任务。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特别是金融系统在查办大案要案、深挖腐败分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先后查办了、、唐若昕、胡楚寿等金融系统受贿案件。

建党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金融系统在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建设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供了有力保证,为国家的发展、改革、稳定作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贡献。

二、金融系统的工作实践为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以后,金融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创造出前所未有的丰富经验,回答了“谁来领导反腐倡廉建设、依靠谁搞反腐倡廉建设、怎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问题,摸索出一条反腐倡廉的道路。

(一)不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金融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首先是谁来领导的问题。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权特点,这个重任只能由中国共产党来承担。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唯一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腐倡廉,是其他政治力量不可取代的;其次,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与腐败现象是根本不相容的;第三,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国家盛衰兴亡,只有在具有强大政治力量的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完成这项系统工程;最后,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反腐倡廉的斗争实践看,共产党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是显著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腐败工作,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可能有效解决腐败问题。

(二)广大群众和专门机关密切结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在金融系统内的各级纪检和监察部门承担了反腐倡廉的大量工作。目前,全国金融体系中人民银行、银证保三会、外管局、中司、三大政策性银行、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同层级均专设了纪委、监察局(室)。但是,仅依靠专门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然不足以形成强大合力。金融体系的反腐倡廉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建设可以依赖、也是必须依赖的主力军,是战胜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强大力量。只有发展民主,加强党员和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干部才不能腐败。只有充分保证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利,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就能防范金融行业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各种不良倾向。

(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就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方法和途径。进入新世纪以后,我们在充分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本国国情出发,适应新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出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紧紧抓住这一体系建设,就能够一步步引导我们走向廉政建设的胜利。

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要求金融体系干部职工做到:第一,坚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第二,要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惩治这一手硬起来,不但能够有效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而且有利于查找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加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第三,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廉政教育。必须坚持教育在先,关口前移,努力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第四,坚持把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把金融系统反腐败工作继续推向前进

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反腐倡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和力度不够,导致对权力缺乏有力约束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要求,全面学习和研究新形势下金融体系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经验,坚持改革创新,完成新形势下反对腐败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深入理解中央反腐败的坚定性和彻底性,从新的时代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认清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同志曾指出,“在和平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在上世纪90年代,苏联共产党的“自行解散”和苏联的解体,以及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易帜,尽管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但领导层的腐败是一个直接的重要原因。这无疑给同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敲响了警钟。一个政党在执政过程中,如果自身腐败问题严重而又无力克服,导致社会风气败坏,最终也会丧失民心,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要始终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这是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基本前提。

(二)要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制度,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牢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在全社会营造反腐败大环境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步伐,形成有效监督体制和机制,集中力量整治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步伐,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这两道反腐败的坚固防线。一要按照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要求,认真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二要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金融行业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遏制金融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三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四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

(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领域,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4篇

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改革的推动力

一是要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拓展工作领域,着力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动态、创新”全方位的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努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改革的推动力。二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实际出发,借鉴外地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要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三是要加快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导致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加强多措并举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

一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紧紧抓住改造主观世界、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品质、增强心理素质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部门优势,把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基础教育、国情省情县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之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推动力、执行力和落实力。三是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教育与情感熏陶相结合,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体系。协调各方,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辐射力。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上来,自觉按办事、廉洁从政,提高行政执行力。

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一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二是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制度建设是治本的关键环节,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标本兼治的成果体现和根本保障。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都曾对建立健全制度提出过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紧紧着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三是要坚持用制度建设推动工作,以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在制度建设中,应当特别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情况、新规律,借鉴外地的有益做法,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

坚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制度的配套与协调,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形成整体合力。四是要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同志强调,防治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必须长期坚持。五是要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抓“硬约束”,以监督力保证制度执行力。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完善各种制度,如: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形成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有效防止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消极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四、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制衡力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行使。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使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只有加强监督,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才能保证干部不滥用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带领人民前进。二是要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三是要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要构建廉洁网络,落实各方责任,实行立体监督。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纽带,与各级党委政府构建廉洁责任网络;以廉洁承诺书为纽带,与各级党员干部构建廉洁承诺网络,有效发挥了各方的管理和监督优势,强化了廉洁体系建设。继续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各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五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坚持发挥内部监督的优势,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请示汇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

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5篇

国内学者翟华云、黄舒琴等认为,高校存在腐败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思想观念的偏差。高校腐败问题的发生,其实就是权力腐败的表现,而权力腐败的出现,又在很大程度上由思想观念的偏差造成。2.市场经济对高校的冲击。改革开放以来,许多高校由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为增加筹资渠道,大力发展校办产业。但是市场经济在高校带来发展机遇和活力的同时,又容易使高校按其需要甚至方式来决定高校工作,致使校办产业在与社会各行各业广泛接触中,受腐败思想影响较大,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此外,一些高校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校办产业的监管较为薄弱,给了校办产业中部分人员以可乘之机,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增多,滋生出各式各样的腐败行为。3.高校制度方面的缺陷。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是核心。高校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4.高校对腐败的认识不足,监督不到位。高校腐败案件频发,一方面是高校对腐败认识不足,进而导致问责不力。相当一部分人,包括高校自身的领导和教职人员,都认为学校是一方净土,相对廉洁,发生腐败的可能性不大。学校管理重点放在教学科研上,却疏忽了反腐倡廉的党风建设,从而给腐败现象的滋生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另一方面,高校的办学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跟不上高校的改革步伐,学校内部控制、审计监督机制不完善。从我们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日前,湖南省的本科院校设置了审计处,纪检(监察)机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而高职学院只有13%设置了审计处,其余把审计处的职能归并到纪检监察(审)处,并没有把审计的功能放到应有的位置和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高校的监督不到位,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国外学者大多认为高等教育领域内的腐败问题都不是该国(地区)社会生活中最主要的领域。国外的调查研究表明,一般来说,社会大部分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这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和政治方面,而不是在教育领域。在政治、经济领域的腐败,及其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害,都是更深刻和长久的,有更危险的后果,也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因此,目前国外学者较少专门研究高等教育领域的腐败问题,更多的是在论及整个社会的反腐败时,涉及到高等教育领域。教育领域内的腐败问题并不是社会最严重,也不是最受关注的领域,国外直接以此作为研究对象的论文相对较少。但另一方面,教育领域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里的腐败问题还是引起不少学者的重视和思考。还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领域的腐败有四个渠道。1.“教育功能”,可以包括学生成绩评定。比如等级的分配,学生精英培训计划的选拔,以及大学获得政府机构的授权。2.“货物和服务供应”,在任何国家,教育都是一项庞大的产业。需要为学生提供桌椅、阅读和写作材料和各种各样的教学设备,还需要兴建大量的建筑物并提供维修保养。3.“职业不当行为”,指教育里有很多形式的职业不当行为,其中最常见的有:以提供好职务,在评估或选择专门程序,换取送礼或其他物质回报;因学生的种族、文化、社会阶级等特定属性而偏离评级或评估;为通过教师主导的学生发展评估,迫使学生参加额外的个人付费教育;披露学生的机密信息;因为收受提供商的回扣采购有质量瑕疵的教科书或教育产品;强迫学生购买一些材料,其利润归于其导师;对同事的不当行为不管不问;利用学校的公共财产谋取私利等。4.“财产和税收”,教育设施往往占据所在城市地区黄金地段。这些可以出租或租赁于双方教育及其他用途,许多机构必须补充的公共与非公共收入。

我们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很难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据统计,最近五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数占全国教育系统案件数的比例约为1/4,其中82%的案件集中在基建、采购、财务、招生、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部位和环节。高等教育领域里有一些其他领域较少或没有的腐败类型,如学术腐败问题。这些都说明高等教育领域腐败问题具有很强的研究价值。犯罪主体以学校领导、主管财务人员、后勤基建及采购领域的管理人员居多。基建、采购和招生是三大“病灶”。有鉴于此,高校防腐工作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监督等多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和问题出发,通过运行一套科学、高效的防腐监察预警机制避免致错因素的发生,才能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在新形式下,制定一套预警系统来有效预防、减少、中止高校腐败活动,不仅有利于高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报告和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新形势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十后,中央对惩治腐败,既有“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的严厉警告,也有“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的坚定决心。黑龙江孙德江因举报被免职并取消人大代表资格,四川李春城涉嫌违纪被免职,重庆雷政富因不雅视频迅速被处理……我们欣慰看到,十后,对反腐败的认识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反腐败的决心和反腐败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人心所向和众望所归,对于高校来说,反腐倡廉已经不是一个理论层面的问题,而是一个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的实践命题。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教育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正处于体制变革、结构调整、利益变动和观念变化的历史阶段,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高校在不断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同时,也受到各种消极思潮、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影响,一些部位和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高校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双肩挑”,管理经验不足、投入管理精力不够,一些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认识不高,一些领导干部抵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强,容易受到腐败病毒感染。这些情况表明,高校反腐倡廉时不我待,刻不容缓,任重道远。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