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计2061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83分钟。
法院教育培训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职业师范教育;职业师范院校;职后培训;企业实践
中图分类号G65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219(2024)36-0035-06
2024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总计二十条,又被称为“职教二十条”,其中第十二条为“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对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系统规划。深刻理解国家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对于领会改革意图,把握发展机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职业师范院校视角,探讨国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对其带来的影响及其应对。
一、新政策语境下职业师范教育的逻辑转向
(一)《实施方案》关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分析
《实施方案》第十二条关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方案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对政策文本进行内容分析,可归纳出六大政策要点:教师招聘、师范教育、教师培训、教师团队、兼职教师和教师激励。其中,教师招聘分为普通教师招聘、特殊高技能教师招聘和高层次人才招聘3项政策要点;教师培训分为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制度和国外研修3项政策要点。从培养到培训、从招聘到管理、从一般到特殊,《实施方案》既涵盖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又抓住了其关键之处。
基于利益相关者与院校视角,《实施方案》有3项政策要点与职业师范教育息息相关,分别是:
第一,普通教师招聘。《实施方案》要求“从2024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2024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在这一政策语境下,应聘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教师岗位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要具备3年以上的企业工作经历。据此,职业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无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原则上是没有应聘资格的。这就自然衍生出第一个问题:是否还要继续举办职业师范教育?
第二,师范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对于职业师范院校而言,该政策有四方面含义:一是肯定其存在的价值;二是要夯实其内涵建设;三是要优化其布局结构;四是要引导高水平工科学校参与教师培养。该政策可谓是对“是否还要继续举办职业师范教育”这一问题的回答,但形式上的悖论也必然会衍生出第二个问题:师范教育到底如何去办好?
第三,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从词义上分析,培养与培训具有不同的内涵,前者侧重养成,后者侧重训练;“基地”与“院校”“系部”相比,具有更强的组织力和专注度。培养培训基地,有不同的分类,如国家与省级层面,企业、学校以及校企联合不同类型。这项政策在某种程度又为上一个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即师范教育的组织应该基地化,基地应兼具培养与培训功能。同时也衍生出第三个问题:职业师范院校如何办好培养培训基地?
(二)《实施方案》关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逻辑分析
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中,“3年以上企业经历的要求”具有“颠覆性”的认知,这一政策背后必然有其深刻的逻辑原理。基于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理实关系以及我国职业师范教育的实际情况,笔者试对其逻辑做一探讨。
在职业场域中,合格的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一般需要拥有原理知识、实践知识和经验知识3类并列且交互影响的知识。由于职业岗位和教育目标的差异,3类知识的重要性与结构会存在很大区别。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要求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模式建构、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必须突出职业的针对性与实践性,以便使学习者生成3类知识,并促进其交互。教师是教育的建构者、设计者和实施者。建构职业化的课程,培养职业化的未来劳动者,必然要求教师具备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职业”素养,既能开展理论教学,又能理解实践并进行实践指导。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培养“双师型”教师,我国开始建立职业师范院校,逐渐建构了“双师型”教师的专业发展模式,即:师范教育+在职培训(或企业培训),为论述方便,本文中称其为“传统模式”。传统模式有两大环节:第一个是大学师范教育,这一阶段的课程包括专业理论、教育理论、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四大模块;第二个是在职培训学习,包括教学能力和企业实践两大版块。传统模式总体上重理论、轻实践,在大学师范教育阶段,理论学习突出、实际训练不足;在企业培训阶段,企业实践难以深入,难见成效。国家政策和制度设计层面对教师企业实践不断强调,也从侧面反映出这一问题。
我国职业师范教育源于德国,德国模式之所以在我国突显理论与实践难以调和的矛盾,其根源主要在职业教育体系的差异。德国奉行“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实践教学由企业师傅负责,理论教学由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学校教师负责,且企业学习与学校学习彼此协调进行。我国以学校职业教育模式为主,理论和实践教学都落在学校专业教师的身上,而师范教育又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赋予学生同时具备较高的理论与实践素养。
《实施方案》虽未明确提出教师教育新模式,但已抓住了“企业实践”这一关键环节。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黄伟副司长在《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探索建立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实习[1]。虽然新教师的对象有待确认,1年教育实习期的方案与组织也未明确说明,但结合政策要点与政策计划,可得出新模式的框架是企业经历+教师教育。与传统模式相比,新模式的优点是教师拥有至少3年的企业经历,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经验。在新模式下,新教师会具有两种学业背景,一种是具有职业师范学历;另一种是非职业师范学历。对于职业师范应届生而言,他们是否会在满足3年企业经历之后辞职转而申请教师职业呢?情况可能不容乐观,更可能是在若干年后才有少部分人再去申请,而那时,他们所学的教育知识已遗忘殆尽。所以,对于企业来源的教师,其总体上可能在教育规律、教育技能、教师道德、教师信念等方面比较匮乏。没有牢固树立教师信念与道德,没有系统掌握扎实的教育教学规律与技能,教师也同样难以生成卓越化的教学。因此,面向企业来源教师实施为期1年的教育实习就显得十分必要。在芬兰,为了满足打算到职业教育机构做教师的求职者的需求,使其掌握教与学的核心知识,职师培训机构推出了培训项目,学员完成60学分的教育课程,即可获得职业教育教师正式资格[2]。显然,新模式与芬兰的做法基于同样的逻辑,芬兰培训项目的设计,无疑对我国新模式下教育实习方案的设计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三)《實施方案》对职业师范院校专业规划的影响
社会中人才供需结构是学校专业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实施方案》关于教师招聘“3年以上企业经历”的要求将导致教师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师范生出口受阻,势必会降低职业师范专业的吸引力。从教师供需结构视角审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需求趋近饱和,虽然一些地区还存在教师短缺问题,但其根本原因是教师编制不足和职业吸引力不高,而非师资供给不足。
对于大学专业教育而言,其学分、学时总是有限的,将一部分用于师范教育课程,必然剥夺专业学科课程的份额。传统模式下,那些主动或被动不在教育领域工作的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结构和质量是不完善的,专业素质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缺陷。更何况,这种模式培养的教师的实践能力还存在较大不足。这在总体上导致职业师范教育的人才培养效益存在较大局限性,亟待人才培养定位转型与人才培养方案重构。
国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新趋向,能否开启职业师范教育改革的步伐,职业师范院校又将如何实施改革?以服务国家战略、企业和学生发展需求为理念,以人才培养质量与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实施方案》新的政策语境内,笔者认为,职业师范教育改革的总体原则应是开放、自由、卓越,并遵循3项改革方针。第一,在政策许可框架内,转变教师专业的师范性质,重构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扎扎实实办好专业教育。坚实的专业教育为学生未来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能性,也为他们未来可能的教师职业提供了扎实的专业素质。第二,建立规范性、系统化的职业师范教育课程框架与制度,学生根据需求自由选择,对于修完全部规定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享受师范生待遇,获得学习证书。此举为对职教教师职业感兴趣的学生提供了开放和自由的选择空间。第三,针对职业院校教师来源新结构,职业师范院校应统整教师教育资源,建立新的教师教育框架与模式,致力于为企业来源教师专业持续发展提供卓越化服务。
二、职业师范教育的新定位
在新的政策、历史与现实背景下,职业师范院校应对接教师教育的新要求、新需求,统整学校教师教育资源,确立教师教育“职后培训”新定位,建构教师“职后培训”体系新框架。
(一)确立教师教育“职后培训”新定位
职业师范院校在传统教师教育框架中的功能定位是“大学师范教育”,它是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成长的逻辑起点。鉴于学科属性,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中小学学科教学是以知识教学为主,其知识的练习与应用只具有从属地位,更不存在对企业实践的客观要求。所以,传统教师教育模式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求有较好的适应性,但难以达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应然之预期。因此,传统职业教育教师教育模式的改革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而《实施方案》在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在《实施方案》的政策语境中,未来,职业师范院校需要基于职业学校教师来源新结构这一客观情况,以有效服务企业来源新教师、各类处于教师职业发展阶段教师的职业适应、成长与发展为宗旨,确立教师“职后培训”为新的功能定位,并以其为引领,积极转变教师培养理念,转变专业结构,优化学科结构,健全组织结构,夯实内涵条件,切实做好教师“职后培训”工作。要使职业师范院校成为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加油站,成为新任教师、骨干教师、名师、校长专业成长的阶梯,成为教师综合发展的桥梁。
(二)构建教师“职后培训”体系新框架
以新定位为引领,职业师范院校应重组原有机构与人员成立新的职师教育机构或改组原有的职师学院。以强化新机构的组织力、专注度与效能为纲领,着力构建治理结构健全、领导一元、资源整合的培训体系新框架,见图1。治理结构健全是指以有效治理为原则,健全治理制度与治理结构,保障职师学院决策科学高效、运行规范有序、机构组织健康与可持续发展。一是颁布《职师学院章程》,作为职师学院运行与发展的根本治理纲领。二是建立资政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资政委员会由一定数量的职业院校相关领导、名师、职教专家、教育厅(局)领导、行指委专家、学校行政与其他相关教学院系代表等构成,主要针对教师培训与学院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向学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与建议;学术委员会主要审议、决策本学院的相关学术事项。所谓领导一元化是指职师培训统一由职师学院管理,重大培训课程统一由学术委员会审核,由资政委员会提供建议,最后由行政领导决策。职师学院实施领导负责制,一般可设置五个部门:科研与研究生部、本科教学部、培训部、外联部和办公室,其中培训部主管培训课程研制、安排与管理以及培训学员管理与服务等事宜;外联部主要是建立与企业、学校等其他社会伙伴机构的合作关系,并与之进行日常联络,还协助培训部安排企业培训课程。学院不办本科生专业教育,但设立本科生教学部,提供教师教育课程,包括理论课程、教育见习与企业实习课程。新职师学院亦要肩负学术研究职能,并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研究生培养中来,可设立科研与研究生部负责相关事宜。
三、职业师范院校卓越化职后培训的对策
(一)构筑“三位一体”教师培训新模式
从知识结构视角分析,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应学习和掌握5类知识,分别是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学科专业实践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实践知识和职业经验知识。对于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企业来源教师而言,其已经掌握了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学科专业实践知识和职业经验知识,所缺乏的是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培训企业来源教师,应旨在培养其掌握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以及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教育行动力。根据教育教学知识的性质与应用范围,可将其划分为三大课程群:纯教育的课程群,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班主任管理、教研方法、生涯发展等课程;专业学科与教育结合的课程群,主要包括课程论、课程开发与设计、教学论、教学法;实践课程群,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教学方法、学生教育与管理等实践内容。
构建“三位一体”的教师培训新模式,即教育学教师团队、课程教学法教师团队、职教实践教师团队三方协作的培训模式。首先,由教育学科专家提供纯教育课程群的培训教学,由学科专家提供结合型课程群的培训教学,由职教教学实践专家进行实践课程群的培训教学;其次,在各类知识的分工培训过程中,可实现对某些知识的“双师”或“三师”的协同教授,如在“教学方法”的理论和实践学习中,可由教学法教师与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共同进行。见图2。
(二)打造多元化培訓团队
培训讲师的素质决定着教师培训的质量、成效、评价结果与社会影响,职业师范院校应该依托新构建的职师学院,在整合之前分散的培训人员的基础上打造一支结构优、水平高、多元化的培训团队。所谓结构优,即要保障培训团队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来源结构、专业学科结构。其中,合理的组织结构包括领导团队、教辅团队、讲师团队三大部分,领导团队包括行政领导和学术领导;教辅团队应保持人员充实、稳定,为培训工作提供有序的、高质量的服务支持与教学管理。合理的来源结构,主要指领导团队和讲师团队的人员构成合理,基于有效治理的原则,学术领导团队人员应多元化,即学术领导可由教育厅职成处和师范教育处领导、职业院校领导、职教名师、培训机构行政领导、杰出教授、行指委专家等构成,这保证了在培训目标、课程制定与教学实施方面能够尊重广泛的利益需求、倾听不同的声音,做出合乎各方利益需求的、更科学的课程决策;讲师团队应由专兼职人员构成,整合之前的教师培训人员为专职培训讲师,积极从中职学校、其他高校、行业与企事业单位吸纳兼职讲师,并建构专家库。专业学科结构是指讲师团队的专业学科背景与培训专长结构,要根据课程规划构建一支多学科背景的、具有多样化培训专长的讲师团队。
(三)建构卓越的课程体系
打造教师培训的“金课”,建构卓越的课程体系,是打造品牌化教师培训机构的关键。要以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规律,以及系统化、情境化、综合化、模块化、精益化等具体原则为指导,建构卓越的课程体系。课程的系统化要求教师培训课程体系要以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律为指导,打造教师从新手到专家、从专家到教育家,反映教师工作过程与典型工作任务的,体现教师行动逻辑与专业发展逻辑的系列课程。课程的情境化要求教师培训课程内容既要突出理论,更要突出情境性与实用性,要通过情境性促进教师的理论认知、智慧生成与技能提升。课程的综合化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培训课程要涵盖教育教学与专业学科2类课程;二是强调培训课程要整合教育科学、教学法和专业学科3类知识;三是课程能够整合理论与实践,使二者融为一体、相互促进。课程的模块化强调的是教师培训课程的形式,一个模块达成一个独立的培训目标。课程的精益化强调教师培训课程在具体内容的选择、组织与呈现以及教学实施与评估等方面要做到精益求精。
(四)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
教师培训面向已有多年企业或职业学校工作经验的成人学习者,一般注重实际、先进、规范的教育教学技能的培养,轻视或者忽视职业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的传授,其结果是导致模仿的学习与深度理解及创新思考的不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受训教师的企业和职业学校工作经历使其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实用主义和工具主义思想,认为理论知识不实用,很难进入倾听与理解、深度思考与创新的学习状态中。实用性的技能操作范式对教师教学实际能力的形成是重要的,但对于发展其教育思想与教育创新能力则作用有限,而理论知识却具有突出价值。培训机构要权衡二者的地位,并调动受训教师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因此,要启发受训教师对教育理论知识的重视,并创新培训教学的模式。相比较而言,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在培训教学模式的选择上具有独特优势。首先,它对理论与实践都赋予了积极的地位,既不因理论而忽视实践,也不重实践而忽视理论。其次,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学习经过筛选的精华的理论知识,且在与实践的联动下,受训教师学习理论的主动性增强,能更深刻地理解理论知识和实践,形成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对培训教学有较高的要求:一是培训讲师应具备一定的“双师”素养,在教师个体不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双师教学”;二是改革创新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既要构建精华的理论知识体系,又要设计实践教学,并将两者创新性地结合为一体化教学的内容与设计;三是对培训的组织管理与成本要求也会更高。
(五)加强培训与教学对接
我国高校师范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着一个突出问题,即师范生所学的教育理论知识并没有很好地转化为实际的教育教学能力,主要原因是大学师范教育缺乏与基础教育的有效对接。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有效对接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大学教师要经常性地深入到基础教育领域,深入研究基础教育教学情况;二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学习更紧密的耦合。对职教教师培养而言,新的转变产生了新的改革契机。由于培训规模小、培训经费相对充裕、培训资源更丰富、培训对象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充分的条件支持实现教师教育理论教学与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之间的良好对接。职师学院与职业教育教学实践对接,其具体策略为:一是增强对职业教育教学有效服务的使命感;二是教育理论课教师要经常性深入职业院校调研,并加强对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的研究和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参与;三是构建灵活的、创新性的“职师学院+职业院校”双主体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四是着力强化培训课程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升培训课程的实践针对性、理实融合性和有效性。
法院教育培训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分层分级培训模式 案例教学法
2000年12月,高教司发出了“关于开展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00]79号)(以下简称通知)①。新乡医学院贯彻“通知”精神,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已有十个年头,回顾这些年来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历程,总结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经验,遵循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顺利、成功进行的客观规律,对于我们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开创教育信息化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良好的培训环境
1.成立专门的教育技术培训机构。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成立专门负责教育技术培训的部门——课件制作室,是新乡医学院的一项明智之举;每学年都要开展多媒体软件设计大奖赛更是对于全校教师的一种激励政策。组织上的协调和充足的经费是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条件。
2.硬件设施的配套。学校最早建设的是学生机房,主要从事计算机基础课的教学。后来各系部都配备了电脑,建起了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现在,学校已经将所有办公室、教学楼、实验楼、家属区全部连接起来,构建了资源库、邮件系统、电子备课平台、综合管理等平台服务器。建立了办公、管理、教学一体化的校园网络系统。
二、合适的培训内容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2001年通过的《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试用稿)》②把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培训分为三个级别,培训对象分别是普通教师和具有学科教学经验和教育技术基本理论知识,愿意从事教育软件设计和网络课程设计的教师。培训内容分别是基本理论和技能、一般原理与基本技术、网络课程与开发。
根据新乡医学院的实际情况,结合《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试用稿)》,我们决定采取分层分级培训模式。培训级别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另外设需求班,满足教师的个性化需求。
1.初级班。主要是面向新入职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比较薄弱的教师。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教学论、学习理论和信息技术教育应用等理论;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操作与使用;③最简单的课件制作软件PowerPoint。
2.中级班。面向的对象主要是已经取得“新乡医学院教育技术培训初级班合格证”的教师,或者是虽然没有参加初级班的培训,但是已经具备初级班结业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教师。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教学设计理论;②二维动画制作软件Flash;③高级多媒体课件制作软件Authorware;④图片处理软件Photoshop;⑤计算机系统维护知识。
3.高级班。培训的对象是已经参与过前面的培训并通过考核,或者是具有较高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教学一线教师。高级班是一种高层次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①多媒体素材的采集与加工;②网络课程制作(Dreamweaver);③三维动画制作(3DMAX);④Blackboard教学管理平台。
4.需求班。高等医学院校教师的职业学科特色比较强,追求专业化,所以对于不同的教师来说,他们对于培训内容都有不同的要求。为了满足教师的特色化的需求,学校每年都下发《教育技术培训内容需求统计表》,将教师的需求融入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总体设计中。
三、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不同级别的培训班虽然面向不同的对象,并且培训内容不同,但教学方法都以“案例教学法”为主。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本质上是提出一种教育的两难情境,没有特定的解决之道,而教师在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不像是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是一位很有学问的人,扮演着传授知识者角色。③这种方法起源于1920年代,由哈佛商学院所倡导,当时是采取一种很独特的案例形式的教学,这些案例都是来自于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通过此种方式,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实施之后,颇具绩效。案例教学法到了1980年,才受到师资培育的重视,尤其是1986年美国卡内基小组提出《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的报告书中,特别推荐案例教学法在师资培育课程的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在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中,“案例教学法”可界定为培训者与被培训者直接参与、共同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案例进行讨论、反思并实践的教学方法④。
案例教学法的优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鼓励独立思考。案例教学的稍后阶段每位学员都要就自己和他人的方案发表见解。通过这种经验的交流,一是可取长补短、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二也是起到一种激励的效果。一两次技不如人还情有可原,长期落后者,必有奋发向上、超越他人的内动力,从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
2.重视双向交流。在案例教学中,学员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然后查阅各种他认为必要的理论知识,这无形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而且是主动进行的。捕捉这些理论知识后,他还要经过缜密的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一步应视为能力上的升华。同时他的方案随时由教师给予引导,这也促使教师加深思考,根据不同学员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
四、严格把好培训的质量关
1.严格的考核制度。每期培训结束,受训教师都必须参加结业考试。考试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相结合。理论考试主要是考查教师对于教学理论、学习理论、教育技术理论及各种软件的基本操作掌握情况,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题形式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操作考试的形式比较灵活,主要是综合考查教师对于所学理论和操作的综合运用。题目一般是要求教师结合自己的专业,设计和开发一节课内容的多媒体课件或者一门网络课程(网络课程可以只把大的框架搭建好),其中要求用到所学的软件。
2.开展多媒体教学软件大奖赛。为了使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得到有效应用,学校每年都开展多媒体教学软件大奖赛。大奖赛设PPT课件、Flash课件、网络课程、视频剪辑四类,每个类别都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另外还设有组织奖和最受学生喜爱作品奖。获奖作品由学校直接报送参加该年度省级多媒体教学软件大奖赛。通过举行多媒体教学软件大奖赛,教师的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信息技术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进一步整合,推动教育技术在高等学校中的有效应用。
注释:
①李玉环,陈庚,金以娟.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状况分析与探讨[J].现代教育技术,2007(2):84-87.
②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试用稿)[EB/OL].http:///article/list.asp?id=12,2012-10-12.
法院教育培训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军校士官;任职教育;创新
一、我军士官院校任职教育现状
1.教育理念需要与时俱进
新军事变革对院校培养“能力型士官”提出了更为丰富具体的要求,但当前各院校士官任职教育的定位,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新军事变革对士官素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异,没有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士官任职教育就是一种职业教育”。这就需要军队院校及时提升完善士官任职教育理念,把着眼点放在帮助士官学员加强思想品德修养、锻炼任职能力、养成优良作风、增强身心素质上。
2.培养方案需要面面俱到
军校任职教育要始终坚持“学为战、练为战”。当今世界格局多变,局部战争不断,经济的快速发展无形中势必再次引领军备竞赛,因此,士官任职教育不仅要传授军事教育课程,还要加强“忧患意识”的熏陶,设定的培养方案既要满足一定时期内我军主要军事斗争方向的针对性,又要满足着眼风云变幻国际形势的长瞻性;从而顺应现代战争的发展趋势,有效解决人才培养周期与高新技术装备发展的矛盾,满足军队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的需求。
3.教育核心需要明确
士官院校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去研究与探讨士官任职教育转型的方法、步骤与措施,理清教育思路,紧紧抓住士官任职教育核心。一是明确的岗位指向性,把理论直接引向特定的岗位,强调能力本位,切实提高工作效益;二是培训内容针对性,任职教育以传递岗位基本理论和应用理论为主,与职业岗位具有对应性;三是较强的实践性,部队岗位实践能力的性质决定了任职教育只有通过实践性教学才能达到目的;四是一定的动态性,任职教育要想传递高新精尖的课程知识,课程内容必须常更常新,始终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中。
4.培训模式需要丰富
随着军队体制编成的日趋小型化复合化,每个作战单位都将是多兵种多岗位的有机结合,仅熟悉本兵种本专业,只具备较窄岗位适应能力的单一型人才已难以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因而培养一专多能而又有创新能力的新型士官人才已经迫在眉睫。但当前的士官培训模式在学科、专业设置上过于单一,士官院校应积极把握任职教育的特点,遵循任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原则,在丰富完善学科建设、专业课程设置上狠下功夫。
二、创新士官任职教育方式的措施
1.转变士官任职教育理念
士官任职教育是军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军官教育相比较,具有更强的岗位指向性,军事职业教育特色更为典型,可以说其本质就是职业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岗位性。任职教育属于继续教育范畴,其培训对象是具有较强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士官战士,培训目标是解决培养对象在未来任职中所面临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岗位指向性;二是实践性。任职教育的关键是向培训对象传授经验并培养其实践能力,促使其军事综合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三是先进性。作为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摇篮,创新高新技术和军事理论的基地,军队院校应该瞄准军事变革的前沿,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及时将反应现代科学技术的高新知识充实到教学内容之中。
2.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士官任职教育要根据贴近部队,贴近实践的要求,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突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成果,使人才培养方案更加适应未来军事斗争准备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要以当前军事斗争为牵引,认真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按照军委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这个主线,贴近部队作战任务,贴近武器装备发展,贴近科技练兵实际,贴近任务岗位需要,深化教学改革,及时增加新理论、新技术、新战法、新装备等教学内容,特别是要重视士官学员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岗位任职能力的培养。同时,还要加强院校与部队的长期交流合作,做好经常性的调研,积极掌握部队的发展方向,准确把握部队岗位所需的新型士官的发展方向,及时调整院校士官任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才能更好更及时地为部队输送适应现代化军事岗位需求的新型士官人才。
3.突出士官“专才”的教育核心
一般来讲,士官有其特定工作和特殊岗位,士官院校就是为这些工作岗位输送人才。因此,要在培养当前专用型人才上下功夫。与此同时,院校还应注重“专才”中的“全才”培养,使之在本专业内成为一个“多面手”。为此,士官任职教育必须有明确的办学指向性、教学针对性和内容实用性,最大限度地贴近工作岗位、部队实际和作战任务,以解决士官院校培训与实际工作岗位“不对口”的问题。有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岗位针对性不明确、不科学,毕竟一个士官毕业上岗的岗位只有一个,而其培养方案却以专业方向不相近的“多岗”为目的,岗位教育里的定向岗位培养不明确,“专才”与“通才”混淆。
4.丰富完善专业培训配套建设
一是调整专业划分。本着“压、扩、改、上”的原则,压缩人才需求量小的专业,扩展需求量大的专业,改造一些传统专业,新上一些急需专业,使专业划分更加趋于合理化、科学化;二是增加培训方式的多样性,突出培训重点。院校除按总部规定培训对象、任务及学制外,还应针对部队的实际需要,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如2-6个月的短期装备培训、士官升级培训等。突出一线部队作战急需士官人才和新装备形成战斗力急需的士官人才培训,真正承担起部队科技练兵和做好现实军事斗争准备中急需士官人才的培训任务,履行好时代赋予军校的历史使命;三是尝试“双证书”的培养模式。学员从院校毕业后除了取得毕业证书外,还应按要求取得合格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可依靠院校自身力量培训解决,也可与部队或地方联合培训。
三、结束语
军队院校士官教育转型是一个复杂、浩大的系统工程,它不是简单地在原有教学内容和编制人员上修补和加减,而是在教育理念、培养方案、教育核心和保障建设等全方位的创新。转型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需要创新士官任职教育教学方式。围绕士官任职教育转型的任务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在后续的研究中继续深化任职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学理念、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教学内容,针对任职教育的特点,探索任职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建立起适应军队院校士官任职教育需要的教学方法体系。
参考文献:
[1]马立峰,卢伟.新世纪新阶段军队院校教育理论创新[M].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
法院教育培训方案范文第4篇
一、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正规化建设
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的正规化建设,涉及到培训类别设计、课程体系安排、师资培养、教材编写以及教学评估等项内容。
(一)培训类别设计
设计培训类别,是科学地安排各类专业培训教育的前提。笔者认为,培训类别的设计涉及到的首要问题是检察官轮训制度的建立。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检察官轮训的具体要求规定,只是在个别培训计划中针对特定检察官规定了轮训时间。我国法院系统规定,法官每年轮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日本检察官平均每年轮训一个月(三年轮训一次,一次三个月)。目前检察官专业轮训的实际情况是,已经完成学历教育的基层院中,只有少数检察官可以达到每年平均轮训半个月以上,有个别基层近年来已经超过了一个月,而大量基层院的检察官长期得不到专业轮训,平均起来每年不超过四天。笔者今年考察发现,检察官参与轮训的时间与检察机关的绩效成正比。因此,笔者建议高检院建立检察官轮训制度,这是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培训设计的前提。
笔者认为,检察官培训可按照任职培训需求分为基本上分为上岗培训和在岗轮训两大类。
在岗轮训,是指对在特定岗位已经工作一定时间的检察官进行的专业轮训。由于轮训会涉及到经费、工作量等方面的限制,根据目前的情况,在岗轮训平均每年应当不低于20天,即在一定岗位工作满三年,应当接受为期两个月的在岗轮训。
在岗轮训的培训内容,应当根据岗位不同以及轮训的层次不同进行不同的设计。基本思路包括:一是,按照专业岗位(如侦查、批捕、公诉、监所等)不同,设计出该岗位所需的知识点和技能范围,并按照轮训进次进行划分,确定不同进次应当培训的内容;二是,按照岗位的层次(如检察院层次和干部层次等)不同,设计出不同层次的岗位所需知识点和技能范围,并按照轮训进次进行划分。在岗轮训应当力求通过多次轮训后,为骨干检察官、专家型检察官的培养从职业教育方面的提供必备的基础素质。
(二)课程体系设计与教材编写
与培训类别设计有着紧密联系的是课程体系设计问题。1996年,山东省检察官培训中心对检察官培训的课程设置和教材问题进行了调研。结果发现,适合检察官培训的课程和教材不多。从课程设置上讲,重复培训的课程较多,如宪法、刑法、刑诉法等;从教材看,专业课教材的通用内容多,检察官的专用内容少;基本理论的内容多,实务理论的内容少。还有一种情形是,一些专业课程中基本理论与实务理论之间缺乏联系。如职务犯罪侦查课程,基本理论部分基本上是从刑事侦查学中抄袭而成,缺乏职务犯罪侦查的基本理论,因而导致实务理论部分仅限于侦查经验的无序堆积。
检察官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具体设计,尚需要通过专门的调研后才能确定。但在骨干课程体系设计方面,笔者建议应当根据检察机关人员知识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特别是应当区别于大学法学专业的骨干课程体系,建立具有检察机关特色并适应不同类型培训需要的骨干课程体系。
检察官培训的课程体系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诸多方面。在课程体系的设计方面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围绕检察业务的需求来设计课程类别。以轮训课程设置为例:政治方面,主要考虑设置与新立法和执法环境变化有关的政治理论、社会形势等项课程;经济方面,主要考虑设置与检察业务相关财务、会计、证券、期货、税收、金融等项课程;法律方面,主要考虑设置新出台法律讲座、各科法学新进展等项课程;科技及技能方面,主要考虑设置与搜查、司法会计、法医、物证科技、信息技术等专用技术的应用以及侦查指挥等项课程。
具体的课程内容的设计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岗位和不同层次检察官的需求。笔者以司法会计学课程成为例:司法会计学课程包括司法会计概论、司法会计检查学和司法会计鉴定学三门,其中,一般检察官只需开设一门,侦查人员需要开设两门,司法会计专业人员则需要开设三门。就培训所需时间而言,由于课程内容设计不同,司法会计专业人员的培训需要300课时,侦查人员的培训需要150课时,其它岗位检察官培训需要30课时,而检察长培训只需要8课时。
关于教材编写工作,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教材的编写工作应当根据课程设置的需要,做到体系科学化,内容系统化。从体系上讲,不同类型课程的培训均应有相应的专用教材或混合型教材;从内容结构看,在照顾到必要的知识点前提下,重点应当放在检查实务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思路,以保证一门课程内部以及与其他课程知识点的衔接。
第二,教材应当在保证内容适用性的前提下,具备一定的前瞻性。所谓适用性,即应当强调密切联系检察实务,并适应不同检察官培训的需要;所谓前瞻性,即教材中既要考虑到对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的学理解释,也应当适当指出现行做法中的一些不符合法律精神的做法,提出相应当解决方案,以指导司法实践。
第三,在教材编写方法方面,建议每一具体教材的编写工作都应当通过申报课题的形式进行,避免过多的抄袭行为,这对于具有检察官职业教育特色的专用教材形成也是有力的保障。
第四,在教材编写的组织方面,建议高检院根据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各地师资力量的特点,建立一些具有特色的教学培训基地,以促成具有不同特定科研目标的师资培养和教材编写工作格局的形成。
(三)师资培养
师资培养涉及到师资的配备、培训和管理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师资的配备问题。目前各地检察官培训中心(检察院分院),统一配备高学历人员担任教员,从长期发展来讲是必要的。但也应当看到,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高学历者往往缺乏实践经验,而我们的培训对象大部分是具备相当实践经验的检察官,他们需要通过理论培训掌握新的知识点和将经验进行提升,
这一点对缺乏实践经验的教员来讲往往力所不能。因此,在目前检察官专业化教育教学工作的创业期间,应当考虑将具备相当理论水平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检察官充实到教员队伍中,以老带新,大约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培养建立一支适应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员队伍。
第二,师资培训问题。师资培训工作是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的干训部门,应当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师资的自身知识特点、工作经验等,制定中长期师资培训计划,并利用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师资培训。师资培训主要方法包括师资进修、师资集训、科研和实战锻炼。师资进修,是指师资(在职或脱产)到相关大学进修相关专业;师资集训,主要是指检察机关组织的师资专项业务培训;科研,是指通过课题研究、教材编写等科研活动,提高师资的专业素质;实战锻炼,是指专职教员定期到实际工作部门通过参加具体检察业务来增加检察工作经验,了解检察官所需培训内容、培训重点等;另外,教学观摩也是师资培训的一种常用方法。
第三,师资管理问题。除了师资培训外,师资的管理工作还包括职称评聘、待遇等问题。检察官专业教育培训涉及的专业门类很多,省级及省级以下培训中心很难配备门类齐全的各专业教师,目前各地培训中心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包括专职教员的一专多能和配备兼职教员。检察机关需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这是建立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前提。笔者认为,对于对专职教员的管理与检察官的管理应当有所区别。专职教员的管理,应当参照大学教师的管理模式进行,以便于解决职称、待遇等问题。同时,省级以下培训中心(检察分院)也应当十分重视兼职教员具体管理问题,与兼职教员所在单位加强沟通和协调,使兼职教员在知识结构、教学能力等方面能够适应检察官职业教育的需要。
(四)教学评估工作
教学评估工作是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中一项新课题。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提高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加强师资管理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关于教学评估工作笔者提出以下设想:
首先,教学评估的工作应当包括课程设置效果评估、教材适用性评估、授课能力及效果评估、学习效果评估等诸多方面。
其次,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教学评估工作,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具体评估,即针对每一次具体的培训活动而进行的教学评估活动;另一类是综合评估,即针对某一时期或某类培训活动而进行的教学评估。具体评估只涉及教学活动本身,可以在具体的培训中采用不同形式实施;综合评估则应当结合检察业务绩效评估工作一并进行。
第三,为了搞好教学评估工作,笔者建议高检院教育培训部门根据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教学特点,通过调研,建立一套评估方法和评估体系。
二、关于强化专项技能培训
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职能的主要途径是进行各类诉讼活动,而诉讼活动的是一个在一定诉讼规则的指导下实施各种诉讼技能的过程。因此,检察官职业教育培训中应当十分重视各种专项技能的培训。
检察官的岗位很多,在专项技能方面,有些是共性的(即检察官应当普遍掌握的),有些则是不同岗位专用的。因此,专项技能培训也应当按照共性与专用的不同需求进行。这里笔者先以司法会计技能培训为例来说明专项技能培训的差异。司法会计技能培训,根据岗位不同,应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称为普及级培训。培训对象是所有检察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司法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主要课程是司法会计学概论。培训目的,是使检察官能够了解司法会计的科学性,掌握办案中常用的司法会计检查方法与程序,掌握基本的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审查手段。第二层次称为业务级培训。培训对象是从事自侦工作的检察官。培训内容在普及级基础上增加职务犯罪案件中进行司法会计检查的手段和对策。培训课程需要增加司法会计检查学。培训目的是培养能够掌握发现线索、侦破案件的各种司法会计手段的侦查专家。第三层次称为专业级培训。培训对象是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培训课程增加司法会计鉴定学。培训目的是培养能够适应各项司法会计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实际上,技能培训的差异表现在各种技能培训方面。笔者再以预审技能培训为例,刑事监督部门的预审工作内容主要是核实证据,其预审技能的主要表现形式对证式审讯;而侦查部门的预审工作内容,除核实证据外,其主要任务还包括发现破案线索,查明余罪,其预审技能的主要形式为挖掘式审讯,
目前存在专项技能培训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是职务犯罪侦查专项技能培训方面。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包括观念、培训课程设计和教学方式等方面。
从观念方面讲,传统的认识中,职务犯罪与其他犯罪侦查的差异在于职务犯罪侦查的“人”,而其他犯罪侦查的是“事”,这不仅影响了检察机关侦查制度的设计,也对职务犯罪侦查专项技能的培训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笔者经过科研发现,职务犯罪侦查与其他犯罪侦查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历史现场”多,而 “可视现场”少。这导致了许多刑事侦查专项技能(如现场勘验)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很少应用。而检察机关对如何解决“历史现场”的侦查问题方面研究成果不多,即使有了成果(如司法会计技能)在职务犯罪侦查技能培训中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职业教育角度讲,需要加强转变检察官诉讼观念方面的职业教育,否则,即使我们设计出新的技能培训项目,一方面,可能因受训人员认为无用而不愿接受培训;另一方面,即使接受了培训在实际工作中也很难用上。
在培训课程设计方面,从技能类型分,侦查技能的培训主要包括侦查谋略、预审、司法会计、现场勘验、秘密侦查、搜查、跟踪等课程;其次,要考虑到各类知识的归并问题。职务犯罪涉及领域十分广泛,要求侦查人员特别是侦查骨干需要掌握的知识面较广(特别经济和信息技术方面的知识)。笔者认为,这些知识的教学不一定非要通过开设相关专业课程进行,而是应当贯穿于侦查技能的培训中。因此,在侦查技能课程设计中,应当考虑到相关知识的渗透问题,例如:证券知识,可以通过涉及证券业务案件的司法会计对策教学中一并进行,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在教学方式方面,上岗培训采用教员授课为主效果尚可,但轮训中,由于职务犯罪通常带有一定的地域特点,单纯采用传授式教学模式,往往难以接受和消化。尤其是授课中涉及到的一些复杂案例,由于教学人员没有参与其中,对一些侦查技能的使用方法、时机等缺乏体会,常常导致教学效果不佳。笔者在侦查技能培训中,就曾有受训同志提出使用本地成功案例进行教学的要求。因此,在侦查技能培训方面,笔者建议采用参训人员自带案例进行研讨式培训方式进行。
三、关于教学方法的改进
关于教学方法问题,笔者根据自身18年来进行检察官培训工作的经验教训,谈几点体会:
(一)关于目前教学方法的弊端
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包括教授方法和学习方法两个方面。
目前检察官培训所采用的教授方法,从方式上讲,主
要是以课堂教学为主,课堂教学中常用的授课方法是传授式。大部分检察官也比较习惯于这种形式。但是,由于学员通常比较注重培训的测试成绩,如果测试要求比较严格,且只能按照教师所讲内容进行答题,学员听课认真程度较高;而实际上,由于多年来的培训测试往往很难进行严格的要求,因而无论培训时间长短,学员的学习过程往往是先热后冷,难以持续。
从学习方法看,由于缺乏轮训制度,目前除检察长外,大部分检察官除了上岗培训,很少得到连续、系统的轮训。参与培训的学员中,缺乏实践经验的,只能死读书;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半数以上读书热情不高,听课的精力集中程度也相对较差,但他们通常会采用比较学习法,在研讨问题时十分活跃。
适应检察官职业教育的特点,今后在教授方法方面,应当提倡发现式教学、案例教学、电化教学等新型教学方法;在学习方法方面,应当提倡比较学习法和创造学习法。
(二)发现式教学
发现式教学,是以启发式教学为基础,由教员引导学习的方向,让学员参与探索有关理论的形成原因、过程,探索有关技能的原理与运用方法的一种教学方法。发现式教学相对于传统的传授式教学而言,其优点是能够调动学员的思维积极性,是其能够知其所以然。
采用发现式教学,通常是由教员提出问题,学员利用案例或原理对问题进行阐释并归纳出答案的教学方法。发现式教学中,要求教员在备课中应当考虑到课堂上可能出现的不同结论,并事先分析不同结论产生的原因(如案例的个案性、原理的运用的恰当性、结论产生过程的逻辑性等),以便在课堂上能够把握住讨论的方向,控制住不同意见的之间的无谓争论。
(三)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十多年前从国外引进的先进教学方法。笔者在一些培训工作中,也在试验将案例教学引入培训课堂,但目前效果往往不佳。
案例教学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是教员的备课不到位和学员的参与积极性不足。探究原因,一是,受传统教学方法的影响,一些学员认为参加培训就是教员提出问题并给出标准答案的过程,因而教员不应当向学员提问;二是怕讲错,特别是在大课堂上,如果回答的结果与教员的答案不一致,会感到尴尬。
在未来的教学中,特别是轮训中,案例教学应当成为主要教学方法之一。针对前述问题,笔者提出两个解决方法:一是,由学员自带问题找答案,而不是教员出问题要答案。笔者曾经设想过这样一种侦查技能的轮训教学模式:由受训人员自带案例,按照参训人员的人数制作份数,事先交付培训部门,教员根据教学内容的逻辑结构和顺序,安排专题交流,并根据原理和相关规范准备点评,开训时即将案例下发,这样做可以增加学员考虑案例的时间。在教学中,案例由提供者介绍,其他学院就案例本身提出的问题由提供者负责解答。二是,缩小案例讨论的范围,将受训人员分为若干小组,分组讨论,再通过大课集中讨论。
(四)电化教学
电化教学,是指利用多媒体、网络系统的教学工具进行教学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这一方法比较适用于各类专项技能教学中。例如,在秘密侦查方法的教学中,可以在课件中增加一段秘密侦查的录像;在技能讲解中,增加有关技能适用对象的图片等,使教学内容的形象化,并取代实物教学。
与其他教学方法比较,电化教学除了教学工具不同外,本质上并不属于一种专门的教学方法。因此,在电话教学中,并不影响各类教学方法的使用。只有网络教学不同,网络教学中由于受到软硬件方面的限制,目前还只能采用传授式教学方法。
在检察官职业教学培训中可以采用的教学方法很多,哪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其适用的教学环境和教学内容。关键是应当根据教学内容,采用最适当的方法。
四、关于促进检察官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措施
为了促进检察官职业教育及教学改革,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开展有关检察职业教育培训的调研工作。检察机关的职业教育工作,既有一般职业教育培训特点,也有其特殊的规律性。加强这方面的调研,主要是从当前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并着眼于未来发展对检察官素质的要求,探索检察职业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通过调查研究,确定适合检察职业需要的教育培训内容及方式方法,为检察机关职业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打下良好的基础,也为检察职业教育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
第二,重视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在检察人才战略、培养专家型人才中的具体作用,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检察机关应当逐步改变功利式的干教机制,建立起专业化、实用型的干教模式,以造就一大批能够适应当今及未来检察业务需求的合格检察官。
第三,充分发挥检察教育职能部门的枢纽和服务作用。检察职业教育工作的任务是提高检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但是,这项工作仅依靠教育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干教部门应当加强对教育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加强与各检察业务部门的联系。这包括:①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干部业务素质状况,制定并不断修正教育培训计划,使之适应各部门对提高干部业务素质的需求。②及时收集和反馈各类培训信息,减少交叉培训,提高干训效果。如:收集各级各类培训计划及时反馈到各个部门,保证各部门能够及时输送干部进行培训;收集培训效果信息,及时反映给培训承办部门,以提高培训质量等等。③通过有偿培训等途径,筹错积累干部培训基金,为开展经常性职业教育活动建立一定资金来源。
法院教育培训方案范文第5篇
一、案例教学在军事任职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
案例教学作为实践性教学中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已被各类专业学位作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一种重要技能和手段。任职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主要是为了使培训对象获得适应某一特定职业岗位的能力而进行的专门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因此,军事任职教育院校必须把案例教学作为一种重要手段和方法,把案例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
案例教学有利于实现任职教育的目标。军事任职教育具有明确的岗位指向性,其目的就是培养和提高学员的岗位任职能力,获得相应任职资格。因此,任职教育必须把培养学员的思考和动手能力作为教学的重中之重,采用科学的实践教学方法,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发展、素质提高等综合目标,提高学员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素质。案例教学正是通过呈现具体典型的情境或故事,引领学员对隐含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研讨,从而培养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和方法,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适应任职教育的特点。军事任职教育具有培训时间短、岗位实践性强、教学内容新、知识高度综合集成等特点。在任职教育中,无论是“基础合训,专业分流”、兵种指挥与合成指挥分段培训,还是军、政、参合训,军兵种交叉培训,联合作战培训等模式,学员在一个院校的培训时间都较短。教学内容贴近岗位需要、贴近部队实际、贴近作战任务,结合部队特点紧,实践性强。随着新知识、新技术、新战法、新装备的不断涌现,对军事指挥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这一特点,应运用案例组织教学,通过对部队新近发生的典型事件和当前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剖析,学员在案例的研讨过程中,既借鉴经验、引发思考,又学到了最新理论知识,达到提高综合能力和素质的目的。
案例教学适用于任职教育的培训对象。军事任职教育的培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军队院校完成学历教育后分流的学员和从地方大学特招入伍的大学生:另一类是补充更新知识,提高改善能力的在职干部(主要为参谋培训、中级指挥培训和职务晋升培训)。无论是哪一类.他们均已完成了基础阶段的教育或学历教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了一定的学习方法,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特别是第二类人员,在具备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也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为丰富的部队实践经验。案例教学作为现代教育一种较为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突出了学员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强调学员的参与、思考和教学的互动性,注重个体探索和集体研究的有机结合,能够培养学员自主学习、研究学习和创新学习的意识,提高思维、决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军事任职教育院校案例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案例建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案例建设是一项动态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案例建设必须紧跟军事技术和军事理论发展步伐,满足部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在案例建设过程中,应随着军事技术和军事理论的发展以及部队的发展状况,及时更新案例内容。西方一些长期从事案例教学的学者认为,如果每年能更新三分之一左右的案例,就可以保证你所教的课程相当不错地反映问题的实际;如果五年都不更新案例,那么学员接触的就是五年前的老情况,处理的是五年前才存在的老问题。他们认为更新案例是保持课程活力的血液。因此,军事任职教育院校把五年作为一个案例建设周期,对案例实施全面更新。这对军事任职教育院校来说,是一项长期性与艰巨性并存的任务。
案例建设的系统性与针对性。案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与课程教学紧密相联,并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 MBA教育中,每个学员从入学到毕业,必须剖析300个左右的案例。这些案例也不是零星散乱的,而是互相联系、相互补充,与工商管理理论配套成为一个体系。学员只有将这300个左右的案例分析透,才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工商管理领域相应的理论,才能胜任本职。
上一篇:法院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甄选5篇}
下一篇:法院司法巡查整改方案{甄选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