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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本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以为重点,以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为目的,全面清理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矿、采砂、取土、违章建筑、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自年8月中旬起至年10月底止,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中旬)。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政府通告,查清河道内现有非法采砂户、违章建筑的数量及分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限期停止非法采砂、自行拆除违法采砂设备及违章建筑的指令书,组织召开沿岸有关村负责人专题会议,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力争促其自行清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对调查清楚的非法采砂点、石料厂、违法建筑物等,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依法从快清理。对每处非法采砂点、石料厂、违法建筑物等,落实责任人,专人负责,限定时间,统一标准,彻底清理,并将清理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完善长期管理档案。对拒不配合,不自行清理的,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汛指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相关镇(街道)组织力量强行清除。对阻碍清理,抗拒执法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集中整治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分组对全线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未清理或者清理不完善的地方,查明原因,查清责任人,限期整改。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于年10月底上报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之前,我局结合实际,对河道采砂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已全面铺开。特别是金山镇政府早在今年6月1日至7月20日用了50天时间,积极争取公安、水利、国土、环保、供电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集中对辖区河道内非法采矿、采砂、碎石等进行了清理整治。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张贴通告、强行断电、拆除清运等强制措施,依法对30多家非法采砂、碎石业户进行了关停取缔,有效打击了河道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当地群众拍手称赞。今年7月中旬,我局组织力量分别到沿岸有关镇、街道召开了由沿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加强河道管理、严禁违法采砂宣传动员会议,学习并张贴了区政府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河道内的非法采砂业户、违章建筑下达了限期清除指令书。全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序幕已全面拉开。近期,区政府已拿出规划,下半年对下游10公里河道进行高标准治理。各有关部门、沿岸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防汛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金山镇为示范,全力抓好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为切实加强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将成立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点打击、综合整治、着眼长效、标本兼治,全面取缔无证、无序、违规开采河砂行为,保障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涉河工程安全和社会稳定,使河砂管理依法、科学、规范、有序。
二、治理整顿范围
河道采砂治理整顿范围:史河隔夜段、灌河无量寺段、阳关段和石槽河郭岗段。
三、组织领导成立
由办事为组长,组织委员、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综治和群众工作中心副主为副组长,党政办、纪工委和公安、司法、水利、国土资源、地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无量寺、阳关、隔夜三个治理整顿专项工作组。兼任灌河无量寺段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组组长;兼任灌河河道阳关段采砂治理整顿工作组组长;兼任史河河道隔夜段采砂治理整顿工作组组长。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7月22日至7月28日)。
1、办事处召开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动员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
2、发放、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的通告》,将通告印制成小张,连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一并送达采砂业主。
3、沿河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分别召开会议,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4、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对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道。
5、调整摸底。水利中心对河道采砂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调查摸底内容包括各采砂场(点)业主姓名、采砂所在河道段(点)、开采规模、办证情况(是否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许可证颁发时间及有效期)和安全性评价等基本情况。
(二)治理整顿阶段(2014年7月29日至8月31日)。
1、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各专项工作组组织沿河各村(居)会同水利、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关停史河、灌河、石槽河等淮河支流河道内所有采砂场(点),停止一切采砂、售砂活动,撤出采砂机具、船只,封闭运输道路。
2、坚持规划先行。配合县水利局及有关单位编制县河道采砂规划,经县河道采砂治理整顿指挥部审查同意后,上报审批。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巩固治理整顿成果,认真总结整顿工作中好的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对各河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责任到砂场,切实加强监管,杜绝新的非法开采黄砂现象发生。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1月1日以后)。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实施《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就河道采砂许可机制和管理体制、税费征收、对相关管理部门和村(居)奖惩办法等作出规定,建立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使河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职能部门和沿河村(居)要把此项工作放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周密谋划,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县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指挥部总体部署开展工作。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1、整治范围:凡在我市区域内的河道、界河、河道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及库区,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
2、整治重点:阳武河、永兴河、云中河等重点河道;采砂危及防洪安全比较突出和采砂量较大的河段;库区采砂;群众或媒体关注的有非法采砂问题的河道。
二、整治内容
1、取缔非法采砂。要准确掌握非法采砂活动的规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依法打击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采砂活动。各职能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非法采砂的挖掘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工具予以查扣,对非法采砂船予以查扣没收或拆解,对非法采砂场、采砂台予以就地拆除。对毁坏防洪工程设施和交通工程设施、破坏矿产资源和自然景观、对抗威胁执法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采砂行为,要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整顿违规采砂。对已经审批的采砂场超深超范围开采、近堤凹岸开采、废弃渣乱堆乱弃等违规采砂行为要予以限期整改,期满的不再予以行政许可。对拒不整改、继续从事违规采挖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黑恶势力,严查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股和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原平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张保有同志(兼)担任。
四、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的专项整治工作。
政府秘书处:负责对各部门执法责任的落实、指导以及行政执法争议的调处。
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信息反馈、违法涉河行为的分类;依据水利法律、法规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及违法占河等涉河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制定采砂规划。
公安局:负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安全进行及打击非法盗采河砂等涉河违法行为;对妨碍公务、抗拒执法者依法予以惩处。
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占用耕、荒(滩)地的采砂场查处工作,打击非法盗采河砂的违法行为。
安监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特种设备的安装手续,协助开展好专项执法活动。
工商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工商营业执照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营业执照,协助开展好专项执法活动。
地税局:负责审查砂场缴税工作,对偷税漏税者依法处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供电支公司:负责对整治对象的电力供应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项目不予供电,协助开展好专项执法活动。
各乡(镇):负责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普查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普查原平市域内所有河道的采砂作业点等涉河违法行为。由各乡(镇)负责普查上报。
2、整治执法阶段(8月21日—9月10日)
按照全市开展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市领导组在其它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所有河道进行全面清查。
3、总结验收阶段(9月11日—9月15日)
专项执法阶段结束后,各单位各乡镇要认真对活动情况做好总结,检查验收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六、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1、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属地管理,明确责任,积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进行非法采砂,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2、加大对非法采砂等涉河违法行为的综合处罚,形成打击涉河违法行为活动的威慑力。除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法规进行水行政处罚外,根据案件的性质(如涉嫌构成盗窃国家矿产资源罪、妨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国家财产罪)请司法机关介入;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涉嫌卷入非法采砂的、干扰阻挠整治工作的、或给非法采砂提供保护伞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予以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河道堤防挖沟埋管、非法取土、破堤开路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原标准恢复,逾期不恢复者,由公安、水利机关按照破坏、损坏堤防行为处罚。
4、对非法采砂者,一律没收非法所得,扣押采砂设备,采砂器械和运输工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拒不服从管理、寻衅闹事,干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者,依法严惩。
6、对因采砂在河道内形成的深坑、砂坝、弃渣堆及违法兴建的养殖厂等行洪障碍,要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采砂、违法占河的当事人限期平整恢复、清除。
7、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对,、者,要严厉查处。
8、全社会要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工作,为打击非法采砂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主要目的全面总结前一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河道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河道专项整治活动总结会议。深入分析河道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缺乏,扎实布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河道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河道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的防洪平安、生态平安,维护沿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继续发展。刚才,安平同志宣读了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方法》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水保局签订了2010年河道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才奎同志通报了全县河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安排安排了后阶段河道管理工作,完全同意。下面,再讲三点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正视问题,肯定成果。切实增强做好河道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公路、农田水利、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建设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工程相继实施,县境内砂石用量急剧增加,砂石资源锐减,砂石价格一路飚升。受经济利益驱动,局部单位和个人非法在河道内大量乱采滥挖砂石资源,随意进行市场交易或加工成石子、水泥砖等制品销售,从中弁取暴利,临近堤防或在铁路、高速路桥墩附近等禁采区随意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河道管理工作一度陷于十分主动的状态。特别是个别人为了个人利益,置河道的平安与全县人民的共同利益于不顾,违法、违规在河道从事采砂作业,乱采滥挖、乱推乱占、乱收费乱设卡,造成主汛期河势不稳、堤防不坚,群众自用砂和公益性建设用砂得不到保证,防汛平安、生态平安受到严重威胁,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为及时遏制这一现象,从根本上扭转河道管理混乱的局面,对全县河道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县政府抽调了2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3个工作队,从2009年9月1日起,利用4个月时间,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河道专项整治活动,对河道违法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了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一)干部群众水法观念全面提高。通过采取设立宣传点、制作固定广告牌、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法。组装宣传车深入乡镇、村组、厂矿企业巡回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强化河道管理,合理开发砂石资源,就是维护我家园"意识,积极营造维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观念。
(二)河道采砂秩序有效规范。制定了县河道采砂规划》印发了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方法》和《关于实行市场机制配置砂石资源的实施方案》依法对乾佑河、金钱河的8个砂场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对村民建房、沼气建设和村组公益性设施项目建设在划定区域内采砂予以免费。同时,与采砂权人签定了河道平安管理合同》和《清障协议书》强化了采砂监管工作。加大了河道采砂巡查检查力度,县河库站执法人员巡回各流域检查河道采砂情况,发现问题现场处置、及时纠正。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河道采砂管理实现了"三个转变"即河道管理从混乱无序向规范有序转变,河道采砂从乱采滥挖向依法许可经营转变,砂石资源从无偿开采向有偿使用转变。
(三)违法违规采砂案件得到查处。累计巡查河道116次。现场提出整改意见26次,制止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渣土12起,查处拉运垃圾车辆8台,依法暂扣非法取水设备13台(套)动用机械清障86台(件)清除河道堆积物3200立方米,调查处理违规采砂案件3起,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堆乱放等河道"三乱"状况得到有效扭转,河道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水事纠纷明显减少。
(四)河道管理长效体制初步建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了水保部门的主管责任,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县公安、环保、国土、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责任,聘用了45名村级河道管理监督员,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监督体制,初步建立起了河道管理长效管理机制。
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这些成果的取得。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的结果,河道专项整治各工作组所有工作人员不计辛劳、扎实工作的结果。此,代表县政府对所有参与河道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支持河道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道乱挖乱采、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虽然这次河道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非法占用河道修建设施基本消除,逾越范围、深度采砂行为明显改善,采砂后深槽、深坑得到有效控制,影响河堤平安现状明显减少,采砂行为逐步规范,用沙矛盾日趋减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我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一是非法采砂现象仍然少量存在个别河道区域乱采乱挖、近堤超深超宽采砂现象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乾佑河沿线。二是相当一部分砂厂、石子厂建在河道旁,取用河道地表水进行砂石洗筛,由于局面较小,无法科学修建污水截渗池,污水排放达不到净化规范,造成河水污染。这种现象在三大流域普遍存在三是三大主干河流特别是城区沿河道旁边倾倒垃圾、碴土行为相当严重,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居民建房开挖基础发生的垃圾碴土大量向河道里倾倒,造成河水污染,同时河道内垃圾堆积,严重影响泄洪平安。四是河道分级管理责任不明确,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基层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还没有建立,河道监管力量单薄。五是砂石资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境内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群众用砂需求不时增长,而近年来又无较大洪水,砂石资源严重缺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基础设施用砂已从河道资源枯竭的情况下,转向开挖山体和破坏耕地来取砂。六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对违法乱采乱挖、乱堆乱放者查处不力、处置不及时。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存在一定水平上影响了县河道管理工作的临时有效开展。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认真总结经验,正视困难,切实增强做好河道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完善河道采砂县、乡、村三级联管机制,巩固河道管理专项整治效果,确保人民生命财富平安。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努力抓好全县河道管理工作
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2010年。也是县全面实施关天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全面做好河道管理工作,创优水生态环境,为我县追赶关中发展水平,建设关天经济区内最具活力的经济板块提供水生态平安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集中精力,认真抓好河道管理各项工作。
(一)理清思路。县河道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水和谐为出发点,以确保公共平安,维护砂石资源的可继续利用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坚持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平安第一,总量控制,许可经营,规划管理,监督到位"原则,努力创建"防洪平安,生态维护,资源合理利用,税费应缴尽缴"多赢局面,使我县河道采砂实现"依法、科学、有序"管理目标。工作重点是加大工作力度严管主要河流重点河道,特别是乾佑河从营盘镇朱家湾至石瓮镇长腿湾段,社川河从小岭镇岭丰至凤凰镇金凤段,金钱河从曹坪镇红石至柴庄乡枣树坪段,西川河从西川街至沙坪段。同时,也要做好七坪、牛槽沟等一些较大支流的监管工作,确保河道采砂依法规范有序。
(二)深入宣传。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社会各界的鼎立支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以严格河道采砂管理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水法律法规,扩大法律普及面,提高干部群众维护河流健康,维护水环境,呵护一江清水,守护砂石资源的守法观念。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做到6个懂得:一是懂得搞好河道管理的目的意义;二是懂得砂石作为一种紧缺资源国家实行市场配置,许可经营的政策;三是懂得砂石资源要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四是懂得国家对公益事业和群众自用砂石的免费优惠政策;五是懂得要维护采砂权人的合法权益;六是懂得采砂要维护公共设施和河道行洪安全。真正使河道法规深入民心,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采砂和依法管理河道的意识,营造规范采砂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措施。建立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全县采砂规划,深入开展河道整治专项活动,规范采砂管理。一是坚决取缔非法采砂。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要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县公安部门要对非法采砂的业主,坚决进行整治,要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管住非法采砂。二是大力整顿违规采砂。对已审批的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超量超范围开采、近堤开采等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许可证将到期的采砂点不得续延审批,一律停采,责令退场。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证件的坚决吊销证件,决不手软。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水保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合法采砂、有序采砂。要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巡查监管,巩固管理效果。要加强舆论监督,疏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动态。要建立砂石资源招标和拍卖许可制度,完善招标拍卖顺序;要逐步健全采砂日常管理制度,重点是保证金制度、采砂许可制度、奖惩制度,规范采砂行为,防止超采滥采。要学习其它地区的胜利经验,创新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形成用制度管事、按制度操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做到河道采砂依法有序管理,确保河道平安行洪和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
(四)强化监督。加强整顿后河道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深入各条流域对经营性砂场和群众自用砂、公益性项目建设采砂及平安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经营管理不当、未按采砂规划规定的采砂范围、作业方式或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的采砂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并发送整改通知书,会同乡镇、村河道协管员责令限期整改。对近堤超深采挖、向河道管理范围倾倒垃圾渣土、非法采砂、未经审批涉河建设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即立案查处一起。要建立河道采砂监督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河道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的乱采砂、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取缔和纠正,不时规范河道采砂及其他涉水涉河行为管理秩序。
(五)方便群众。县新农村建设、农村安居工程、通村水泥路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多,对砂石资源的需求量大,各项目主管部门、各乡镇和县水保局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河道防汛平安的前提下确保公益性项目建设用砂需求。农村群众进行建房、农户四改、硬化美化、沼气项目等建设,自采自用砂石在50立方米以内的一律由村河道协管员拿出初审意见,乡镇料理免费采砂手续后,由村河道协管员监管到指定区域采砂。对通村水泥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由村上统一申报,乡镇统一组织到县河道站料理免费采砂手续,由县河道管理站会同乡镇指定各辖区项目建设采砂区域。特别是通村水泥路等用砂石较多的项目,要结合防汛平安管理逐河段、逐村指定采砂区域,保证项目建设用砂的同时,加强防汛和采砂安全监管。各乡镇和村级河道协管员对群众自用砂石、公益性建设项目用砂石采用后形成的采砂坑槽要督促采砂人及时复平和回填,确保不形成新的平安渡汛隐患。要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河道管理正常秩序,实现项目建设进度快、河道管理规范有序、人民生命财富平安有效维护的多赢目标。
三、夯实责任,加强领导。不时促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上水平
不可能毕其功于一逸。随着经济建设项目的快速增长和资源减少价格飞涨,河道管理是一项临时而艰巨的工作。争夺砂石资源的情况将会越来越激烈。一定要树立临时作战的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好河道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巩固目前的采砂治理成果,不时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管理从无序转变为规范需要一个长期的工作过程,关键是要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全县河道管理要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河道管理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水保局具体负责,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采砂管理的具体领导,经常了解过问水事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村级河道协管员要认真负责履行职责,经常深入河道检查情况,解问题,及时主动地向乡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反映河道采砂和平安等情况。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水务中心站要密切配合,加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目标任务
(一)整治河道水面环境。通过河道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河道表观环境质量,清除沿河沿岸枯树杂草、死角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确保河道环境整洁优美。
(二)提高河道管理效能。建立爱河护河志愿者网络,劝导市民减少乱抛乱扔垃圾入河现象,营造全民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形成河道长效管理网络。
(三)严禁污水直排入河。加强控源截污工作,全面普查入河排污口,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截断沿河排污口。
(四)提升河道水质。通过综合整治河道,使水质明显好转,达到景观用水标准。
(五)非法采砂整治。彻底取缔无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场,对违法开采设备、设施、车辆等工具全部予以没收,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河砂、毁堤采砂和威胁公路桥梁、人渡码头、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讯、其他跨(穿)河道建筑物安全及影响公共安全的采砂行为。
二、整治范围
河道,重点为主要沿街沿路河道、重点村庄及特色村庄典型河道、社会关注、群众反应问题强烈的河段。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机构,高标准抓好辖区内河道专项整治工作。
(二)职责分工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分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体系。
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及督导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河道水面保洁、侵占水面违章建设整治、河道疏浚整治、控源截污、城镇背街临河餐饮入河排放口治理、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网络建设,负责采砂整治。
环保局:负责对沿河工业污水排放进行执法整治,水务站治理沿河餐饮油污排放口。
市监局:加强对沿河餐饮业等商家的管理工作。
建设局:负责城市垃圾的倾倒管理。
各村(居)委会、社区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相关河道专项整治、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5年6中旬)。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细节内容,制订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各项措施。同时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班子,具体负责配合协助本村范围内的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下旬)。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大力营造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各行各业、各家各户齐动手,人人参与河道清洁整治的良好局面。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下旬-2015年9月下旬)。要充分利用此次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契机,强化河道长效管理,把清除白色垃圾等河面漂浮物和河坡生产、生活垃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在9月下旬前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同时要结合河道水面保洁、河道整治、控源截污、背街临河餐饮油污排放口治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河道清洁整治活动,对重点整治对象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10月初-12月底)。集中打捞河面漂浮物和河坡垃圾是河道整治一项阶段性工作,在所有河道清洁整治达标后,要使河道长期保持清洁畅通,关键是抓好河道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所有的河道都要落实专职河道管理队伍和人员,并签订责任状和承包合同。要做到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人员、经费、责任、考核全部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进一步营造“水清、岸绿、景美”的东方水城形象,落实依法治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充分认清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动态,研究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办公室定期将当月专项整治情况报区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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