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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方案{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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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两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关键场所、关键岗位),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以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两个主体的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职责,广泛发动群众,狠抓事故预防,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今年夏秋两季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整治活动”),检查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排查、整治和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各类一般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我市百日整治活动由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两个开发区及市属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百日整治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相应成立百日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四、整治时间

20**年8月1日——10月20日。

五、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活动以消防、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燃气、旅游和建设领域(包括市政工程维护)为重点,涉及各行业、企业和各社会单位。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行政许可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杜绝“三违”现象,认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一)消防安全方面。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机场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治理火灾隐患。特别是对我市在5-6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查出的严重火灾隐患,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火灾隐患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要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强制推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制度,提高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用性,检验消防系统的有效性。要组织好“乌洽会”、“国庆节”等节庆会展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集中整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和司机、司乘、押运人员的管理,防止疲劳驾驶,杜绝人、车带“病”运行;针对客货运输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从业活动。加强危险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秩序监控,加大路面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惩戒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

(三)煤矿安全方面。要对正常生产矿井、批准保留矿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对技术改造矿井要严格审查许可证件和作业条件,坚决打击不顾条件盲目建井和以建井为名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督促各类煤矿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治理隐患,开展全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培训,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集中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坚决取缔非法从业单位,规范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

(五)燃气安全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市燃气管理条例》,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燃气设施的巡检、检测、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演练并不断完善应急抢险预案;继续加强对民用燃气钢瓶市场的整治,加强对车用燃气钢瓶的管理和强制检测工作,坚决清理非法经营、运输燃气钢瓶的行为。

(六)旅游安全方面。督促旅游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予以整改;加强对景区(点)游艺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加强对旅游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管理,确保游客交通安全。

(七)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方面。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夏秋两季期间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及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电气伤害、机械伤害和急性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其他行业也要按照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排查和治理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要求开展百日整治活动。

六、责任分工

(一)市公安局(含消防、交警、治安)、煤炭工业局、安监局、城市交通局、旅游局、建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民爆、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运输、旅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市经委、贸发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等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行业市级管辖范围内的百日整治工作。

(三)市属各部门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四)各区(县)负责组织前述行业和单位以外的百日整治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各自负责安全生产领域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百日整治活动,保证整治活动期间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住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题研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落实监管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

(三)各区(县)、各部门既要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又要通力合作,配合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在检查中发现职权范围外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对不立即处理可能引发重大恶性事故的隐患,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四)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百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提高集中整治的效果,巩固工作成果。

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消防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区中医医院成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

长:吴绍进

院长

副组长:苟

副院长

员:马继文

王春梅

郭秀成

张美军

李秀兰

郭体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继文担任。

办公室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行动,及时向领导组及上级部门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火灾消防安全责任

各部门各科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使全体职工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活动

各部门各科室要针对部门实际特点,开展以安全疏散出口、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环节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

一是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排查整治,集中查处违规使用电器行为;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用电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对前期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督促按规定期限加快整改进程;对难以整改、久拖不改的,依法约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是逐步建立微型消防站,要整合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建成微型消防站,提升医院消防工作力度。

三是坚决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要紧盯共和国成立7O周年庆祝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加强对主要活动场所、重点区域以及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对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防范和整治力度,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四是广泛开展冬春火灾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要充分利用医院微信群、张贴防火横幅和冬春防火提示以及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火灾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主动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医院行政和业务办公楼(房),重点是医院的门诊楼、住院楼、中药房、煎药房、针灸理疗科。

(二)排查重点

1.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排查摸底,掌握科室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全面分析评估本科室消防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集中整治阶段

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四)总结考核阶段

对各科室消防安全防控任务完成情况及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做好全市卫计系统和全区消防安全督查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找准本地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法。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将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三)群防群治。

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要加强宣传教育,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有针对性、有实质内容的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执法情况,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四)落实责任。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将实行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决不手软。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五)加强信息反馈。

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突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领导机构

成立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四、整治范围和措施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市所有在建建设工程。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悬挑式脚手架、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

1、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1)大型机械设备分包强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积极申报建机一体化企业,并按要求进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严格按规定办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建立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2)加强安装拆卸管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规定办理告知手续。同时严格按照省住建厅有关要求落实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首节验收制度。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备案登记,登记标志悬挂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安装、拆卸过程中,使用单位应根据安装单位的要求设置安装区域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监理企业必须在场实施旁站监督。

(4)应按规定配备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维修工、机械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5)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自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建筑起重机械每次附着、顶升都必须由原安装单位实施。每次附着、顶升结束后,必须经安装单位自验收,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租赁、安装、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应包括巡检、月检、季检,维护保养应包括日保、一保、二保、转场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员组织维修工、机长、司机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存档。

2、悬挑梁脚手架专项整治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重点整治:

(1)凡从事建筑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业务或进行资质转借、挂靠等违法行为。

(2)搭设前分包单位必须将钢管及扣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以及检测报告等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3)使用钢管搭设脚手架时,其钢管外径应为Φ48mm或Φ51mm,管径及壁厚不得超出允许偏差范围,所用扣件应与管径相匹配;对钢管、扣件应按批次进行抽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踢脚板:使用硬质材料,高度15cm以上,每隔4步设置一道。

(5)竹榀:达标工程至少隔道铺,示范工程必须满铺。

(6)悬挑架兜底设置:达标工程至少用竹榀封闭,示范工程必须用模板封闭(模板应刷油漆)。

(7)杆件油漆:杆件均应刷防锈漆,外立面杆件、内立杆要加刷面漆,单位工程面漆要一致,剪刀撑、扶手栏杆应刷成黑黄相间的警示色。

(8)脚手架外侧必须挂设符合标准要求的2000目/㎡阻燃密目式安全网。各县(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管中随机抽样送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全部予以更换。

(9)悬挑梁: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必须是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悬挑梁采用型钢的型号、规格、固端和悬挑端尺寸必须按标准设计计算确定;悬挑梁的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25倍的外挑长度;悬挑梁刷防锈漆,外再加刷黄黑相间的警示色。

(10)验收要求:脚手架首步搭设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并经总承包企业、分包、监理单位脚手架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首次验收后每隔5步必须办理验收手续,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

(1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扭力扳手用于检查扣件紧固力矩:扣件紧固力矩应在40~65N.m范围且抽查的合格数量必须不小于90%。

3、深基坑工程施工、监测专项整治

(1)重点抽查是否按照省市相关深基坑管理文件规定及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和项目总监审批,是否经专家论证、论证结论情况;检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含应急预案等。

(2)现场抽查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专项方案进行基坑开挖,监测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及方案进行监测,监测值超预警后,参建各方是否采取相应措施等问题。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整治

(1)是否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高大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2)模板支架是否违规使用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或存在钢木混撑现象。

(3)钢管立柱间距和步距是否符合专项方案规定要求。

(4)钢管立柱顶部是否存在未设可调支托而直接利用横杆和扣件传力现象。

(5)是否存在扣件式钢管立柱接长采用搭接、对接接头在同步断面、上段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等现象。

(6)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是否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设置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现象。

(7)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是否加设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的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或型钢底座(底座长度不得小于2000mm)。

(8)安装完毕后,是否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验收后,由监理单位签发浇捣令方可实施浇捣;经申请批准后拆模。

五、整治时间安排

2014年3月份,聘请建筑机械专家,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对全市展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培训。

2014年6月份,借安全月宣传,进一步开展包括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专项整治。

2014年9月份,进一步加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2014年12月份,开展年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2014年以来,包括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各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年末岁首市各建设工程能够安全有序进行。

六、整治要求

(一)专项整治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落实全年的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相结合;三是与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相结合。

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本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安全生产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地方各级政府对水上安全工作的领导,统筹执法力量、资源利用、整治标准、审批流程,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促进我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为“四化两型”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水上环境。

(二)整治目标。本次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的范围包括以2012江、区段,及有渡口的其他河流和大中小型水库为重点的所有水域。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水上非法运营、河道违法采砂和水上餐饮违法经营行为;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和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改善水上交通秩序,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月1日-月15日)

1、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月28日全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对全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街道、乡(镇)要召开会议、层层发动,迅速落实市、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部署。

2、调查摸底。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对水运企业、采砂企业、水上餐饮经营场所和水上非法运营、河道私挖滥采、水上餐饮非法经营和违法排污以及重要河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建立台帐,作为综合整治行动的依据。

3、制定方案。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根据的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月16日-2012年3月31日)

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对照前期摸排台帐中的问题与隐患逐一进行整治;要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水运企业限期整改。坚决取缔非法水上运营、采砂和水上餐饮经营行为。对河道内影响航运的采砂尾堆,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者予以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和拒不停止非法违规水上运营、河道采砂和水上餐饮经营的,由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严管重罚;对责任主体不明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区政府指定责任主体、安排整治资金、制订整治措施、限期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4月1日-4月30日)

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在2012年4月10日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自查。综合整治效果不好,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继续进行整治,直至完成整治任务才能申请验收。区政府将于4月15日前对各部门及街道、乡(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复查。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效机制。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立足当前、完善机制、注重效。要从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入手,考虑今后的远发展,与水运发展、航道建设、水资源供给相匹配,严防整治过后死灰复燃。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监管到位、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联合执法。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涉及交通运输、水务、环保、卫生、国土、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旅游、工商等部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从工作需要出发,既要依法行政,又要主动配合、勇于担当、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工作声势,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注重工作结合。要坚持水上整治与岸上整治相结合,依法取缔与规范设置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处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确保整治行动稳妥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陈中同志为组、刘立、袁健康、吴江、苏春光、陈定佳、李平、徐跃明、戴德泉等同志为副组,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绩效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安全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旅游局、区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城西供电局和各街道、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全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同时,在区交通运输局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牵头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区水务局设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牵头全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上报、验收等工作;在区环保局设立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牵头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上报、验收等工作。苏春光、刘立、吴江等同志分别负责河道采砂、水上餐饮、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工作,李平同志负责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党委、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区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具体负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职责。二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乡(镇)要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日常监管工作;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整治任务。三要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管好事、管到位,加强工作协调,主动配合,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四要落实岗位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把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在对应的职能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牵头部门做好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测量规划、联合执法、综治维稳、纪律监察、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根据全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总体安排,对所需资金认真核算并确保到位,保障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推广,对综合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公开曝光,推动全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组织村、组、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挂横幅、写标语、出墙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让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深入人心,形成“安全整治,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教育部门要采取措施让水上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进课堂。

(五)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制定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督查方案,督促各级各部门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要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将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2年区政府对各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将本单位的信息联络员名单分别报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相关工作信息、数据以及工作特色及亮点。

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新密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新密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含清真食品)等不法行为,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净化节日市场,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镇双节期间食品专项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节日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我镇政府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工商、质监、农业、卫生、宣传、公安、食品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以“双节”市场热销的肉制品、饮料、酒类、米、面、酱油、食醋、豆制品、月饼和儿童食品为重点。

(二)重点内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食品经营资格(证照是否齐全),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执行索证制度,有无经营“三假”食品和过期食品现象;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要对建筑工地和学校、机关食堂、各类漏天餐饮、烧烤、早餐、夜市餐饮等流动摊点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饮食安全。

(三)重点领域: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等。

四、整治时间

本次双节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

五、几点要求

(一)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节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在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凡食品安全的投诉,要快速反应,特别是因食品质量而发生中毒事故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上报情况,控制事态蔓延,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同时要查清事故的原因,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精选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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