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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读后感(精选26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好书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好书读后感 1
“每个人到这世上来,都要展现自己,展现自己的美丽,展现自己的能力,展现自己的特质。”这是我在看完《再试一次就成功》这本书之后,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只有相信自己,展现自己的人,再试一次就成功。
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墉,在华文世界的刘墉最成功的角色就是父亲,他的儿子刘轩是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译着有多种;女儿刘倚帆15岁就获得了美国总统奖,被美国常春藤大学录取。
看完这本书后的我,心境很平静,仔仔细细地再回想一下整本书的内容。它告诉了我两个道理:一是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失败,失败了不要气馁,只要有“再试一次”的'勇气和信心,你就能获得成功;二是在取得了已有的成功之后,我们总是容易安于现状。只有抱着“再试一次”的信念,我们才能不断超越自己,攀上新的成功高峰……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曾经发生的一个故事:在一次火灾中,一个男孩被烧成重伤,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他的下半身没有了知觉,日后只能靠轮椅度日了。有一天,妈妈推着轮椅让男孩呼吸新鲜空气,然后有事离开了。一股强烈的冲动自他心里涌起:我一定要站起来!他推开轮椅,拖着无力的双腿,用双肘在草地上匍匐前进,他终于爬到了篱笆墙边。男孩用尽全身力气,努力地抓住篱笆站了起来,并试着抓住篱笆墙行走。还未走几步,汗水从额头滚滚而下,他停下来喘口气,咬紧牙关拖着双腿再次出发,直到篱笆墙的尽头。以后的每一天,男孩都要抓紧篱笆墙练习走路。但是一天天过去了,他的双腿还是软弱无力地垂着。男孩不甘心困于轮椅的生活,他握紧拳头告诉自己:在未来的日子里,一定要靠自己的双腿来行走。自打那以后,男子的身体恢复得很快。先是能够慢慢地站起来,扶着篱笆墙走上几步,渐渐地,他便可以独立行走了,后来有一天,他竟然在院子里跑了起来。从此以后,他与别的男孩子没什么两样了。到他读大学的时候,被选进了田径队。他就是葛林·康汉宁博士,他曾经跑出过全世界最好的成绩。
现在的世界是一个科技与能力共同进步的时代,不要因为那一点点的失败而失去信心,也不要因为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而放弃再试一次的决心。相信自己的能力,更要相信自己的实力,我们是新一代的健康少年,不要因为现在的优异生活,而失去了对更加美好的明天的向往。我们要勇敢的向前冲,即使你已经一只脚迈向了成功,也不要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放弃了另一只脚以更大的步伐迈向终点。
另一方面在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富有人生哲理性的话,细细体味的话,就会让人在心里最深处萌发一种斗志,一种不服输的冲劲,一种力争上游的勇气。让我们为了拥有更美好的明天和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吧!!
好书读后感 2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太多的未知的真理等待人们去发现,去相信。《时间简史》是由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书,它已成为科学著述的里程碑,讨论令人敬畏的主题。
对于天文爱好者,阅读《时间简史》也许是对宇宙了解的途径。奇特的领域,带着迷幻的色彩,一个神秘的异地空间在我们眼前缓缓浮现。霍金提出:宇宙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唯有让时间来判断。有始有终是万物不变的规律。永恒之所以长久,是因为没有找到它的尽头。如果了解到宇宙的起始点,我们就能得知,由人类创造的高级文明社会在爆炸中何时完结。
从他发现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时,引力,量子力学与统计学就被深深地联系到了一起。也因此,人类才认识到黑洞的强大生命力和它所带来的巨大影响。空间与时间相对论的提出让人类对宇宙的起源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时间从无限的过去向无限的将来流逝。《时间简史》告诉了我们:时间和空间都是依附于物存在的,宇宙则是人类面临的未知物。
常人无法想象的`科学探究在霍金的努力下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霍金曾说:“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障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在大脑中想象着,论证着,计算着。霍金,以毋庸置疑的姿态站立在科技的峰,他用卓越的思想无限延长着生命的价值。
《时间简史》的历史意义不在于它对于宇宙的概述有多么详尽,多么准确,而在于它开启了人们对于未知事物思考的新方式,在于它为现代科学的前进铺设了一条可行之路。我们要善于将模糊的东西清晰化,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做到限度的解决,更要擅于运用创新的头脑,将不可思议与学术理论挂钩。
“爱因斯坦错了--他说‘上帝不玩色子’。对黑洞的研究表明,上帝不光玩色子,甚至有时候他会把我们弄糊涂,因为他把它们丢到了看不见的地方。”霍金玩笑的话语中让我们感受到了智慧的光芒。人类的求知欲会在无尽的探索中求得满足,而我们,需要找寻开启天外之门的钥匙。创新的头脑,敢想敢拼,顽强的毅力,我们需要像霍金那样用生命的脚步去追赶未知的真理。重任担负在我们的身上,也正是在一代代的进步中,人们认识到了天地万物,是多么的广袤。
当《时间简史》让我对于宇宙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时,我对于霍金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也许给予霍金一个破败花架般的身体,但是不能阻止他用思想让生命繁花似锦。我深知,我们肩负的是振兴与崛起的使命,是时代的重任。
我要学习霍金永不放弃的精神,像霍金一样将自己精神力量投入到伟大的科学事业当中,对未知事物不懈地探索。
好书读后感 3
从小学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词句中汲取知识。最令我我印象深刻的一本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早就听说过福尔摩斯的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和许多不同背景性格的人物形象,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吸引眼球。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柯南道尔用短短的几个句子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虽然觉得恐怖却不忍释手。
它还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唯有细谨者才有可能抓住生活中的每一次机会。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是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小事也是一种财富有时人的一生都有小事掌握,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是一个笑容都可能改变自己和他人的`一生,要成功就要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折服的地方,是福尔摩斯仔细、认真、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他不相信其他侦探的判断,能使他折服的只有完美的证据。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勇于和歹徒搏斗,这种敢于为正义献身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好书读后感 4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
——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
——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
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珍宝,看作挚友。在每个寂静的夜,与书促膝长谈。
好书,伴我成长。
沉醉格林,情暖童心
很小很小的我,在宁静的夜里躺在外婆的怀抱里,听外婆讲那些古老的民间寓言。稍稍长大了一些吧,识得三两字了,我渐渐开始自己阅读童话。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王宫,去寻找化做泡沫的小美人鱼;我想去找寻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出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教给了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教给了我人生的第一课。
漫步诗海,回味古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开始捕捉诗的影子。爱上李白的风流倜傥,恋上苏轼的潇洒豪迈,感动于梦得的壮志难酬,痛心在清照的凄凄惨惨。体味东坡才气飘逸,胸襟豁达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泪撒于岳飞满江红中的一腔忠愤,碧血丹心。用稚嫩的眼光去阅读秦观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千古流传的爱情誓言。诗词让我穿越时空,回到起点,去体味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书,让我触摸到了华夏文化古老的底蕴。
畅游文坛,感受大家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
好书读后感 5
在这个暑假,我做了许多有趣的事,也读了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如《战马》、《可怕的科学——杀人疾病全记录》、《草房子》、《稻草人》······在我读的这些书里,我觉得最好看又最实用的就是《软装设计师手册了》。
这本书讲的是室内装修,利用多层次的复杂造型和五颜六色的花纹让房间变得更加美观。就是在装修后利用易更换位置的装饰物与家具,使空间变得丰富起来,更方便人们的使用。
将最新的软装设计理论,需遵循的色彩、形式原则,常用的设计元素组合,设计出室内的环境。书房应装修得清新干净一点,制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房间则用红、黄、粉等温暖的颜色,再配上点白色,显得温馨又可爱。
这本书讲到了古朴优雅的中国风,自由闲适的地中海风格,富丽堂皇的欧式装修,清新田园风,经典东南亚风格,时尚前卫风,简约装修与禅意日式风格。其中,我最喜欢清新田园风和时尚现代前卫风了!
清新田园风力求表现悠闲、舒适、自然的田园生活情趣。在田园风格里,粗糙和破损是被允许的,并且只有这样才更接近自然。法式与英式田园风都是以色彩明丽,多用曲线花纹搭配的;美式与韩式则寻求淡雅、朴实的特点,并且以直线为多;中式田园风只用天热材料装饰。
因为我们买了一套新房子,要装修,所以我和爸爸妈妈去“尚品宅配”看软装家具。那里看上去很小,可一条通道到尽头时又会跑出另一个空间,十分有趣。那里还设计了很多“榻榻米”房间,床下有很多大小不一的柜子,躲在那儿谁都找不到。
设计师根据我的房间做出了两个方案,我比较喜欢第二个设计。因为第二个方案设计的是床靠窗户,我比较喜欢睡觉时看外面;床的左边是书桌,白天可以用来学习,晚上可以当床头柜;衣柜连着门,上面有许多格子,能放很多东西。我的房间是桃红色的,感觉很是温馨。
客厅的家具我们又到“红苹果家具”购买的,那里的`样板房和“尚品宅配”差不多,都是现代风格。我们买了黑白相间的电视柜与茶几,灰色的沙发和可变换颜色的灯。我们之前在“尚品宅配”看过一个吧台式玄关柜,就一直心心念念,于是在这里也订购了一个吧台柜。
除了学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设计方式,我还懂得了色彩搭配。软装配色需起到衬托主色的作用,加些其他的色彩作点缀。冷色是收缩色,也是后退色;暖色则是膨胀色和前进色。灯光的色彩对环境也有改变,冷色较凉,暖色较热。
我们现在的房子已经住了六年,墙面与家具也有许多破损。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布艺家具不能长时间暴晒,也不能紧贴墙壁;墙上如被涂上颜色,可用橡皮擦掉;南方梅雨季节较长,墙壁容易受潮,可以买些炭包或茶叶包防潮。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生活常识,也让我知道了怎样搭配家具更美观,这真是一本好书!
好书读后感 6
童话是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从小我就喜欢看童话书,每天晚上必定看着《安徒生童话》才能入眠。童话中的每一篇故事是那样的扑朔迷离、扣人心弦。它就像一块五彩斑斓的彩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遨游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在这里有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可爱的小红帽、恶毒的女巫、卖火柴的小女孩、奇特的拇指姑娘、还有机灵的小矮人、丑小鸭……
这里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它的每一个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时而让我欢呼雀跃,时而让我泪流满面;时而让我感慨万千。
在《丑小鸭》里,自卑的丑小鸭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并没有沦落,而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变成了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感受到了外表的丑陋并不可怕,只要心中怀有梦想,不断地去努力,去坚持,去奋斗,就能成功。这使我想到自己,平时在学习上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在生活上帮妈妈干点小事就嫌累,与丑小鸭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
而在《卖火柴的`小女孩》里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在雪地里卖火柴,虽然天冷得可怕,还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个小女孩却薄衣赤脚坐在地上,她哀求着,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希望早点回家能不挨骂。家人的冷酷,社会的无情,在她点燃了火柴幻想着自己和祖母幸福的那一刻,冻死街头。读到这里我的心流泪了,为什么整个世界也会像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小女孩实在太可怜了,而我生长在新时代,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吃得饱、穿得暖,玩得开心,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着,他们早出晚归地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们读书,培养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他们任劳任怨,有时甚至不让我们做家务,对我们百依百顺,从不批评,更别说不让我们回家了。相反,晚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在我们国家,我想她一定也能像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大年夜里,也能和疼爱自己的家人一起吃团圆饭。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学会了友善地对待他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把快乐传递给每一个人。
《安徒生童话》伴我走过暑假,它像是一个精灵,又像是我亲密的好伙伴,时刻伴随我成长。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纯真的心灵被真情所感动,它更圆了我的读书梦!
好书读后感 7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好书读后感 8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我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 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好书读后感 9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好书读后感 10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自动自发》就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资料,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匪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就应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坚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取: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持续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发奋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正因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潜质、决策潜质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发奋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发奋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坚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好书读后感 11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这段激动人心、被千千万万青年人引以为座右铭的文字,就是出自原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理想主义的旗帜与人生的教科书的作者是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吉,他在读书时已经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仍强忍病疼,历时三年写出了此书。
故事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工人子弟锻炼成长为无产阶级战士,经历了无数的波折。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有工地上的磨炼,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使他更加坚强。即使在伤病无情地夺走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卧在病榻上时,仍然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种种困难,拿起笔,以顽强的毅力进行写作,以另一种方式实践着他生命的誓言。可以说,在他的身上凝聚着那个时代最美好的精神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
人的一生应该不能没有理想,更不能有理想而不去奋斗。而是应该有一个坚定的理想,并且为了理想而为之不懈奋斗。
人生应该有一个坚定的理想,并且要为了理解不懈奋斗,当你不懈奋斗时,就会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就会克服种种困难,理想就会实现。
人生应该有一个远大的理想,因为有了一理想,陈胜发出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感叹;因为有了理想,岳飞在身上刻下了“精忠报国”的字样;因为有了理想,我们将创造另一个奇迹,诉说另一个英雄史迹。
我们应该有一个坚定的远大理想,没有目标的生活如同没有罗盘的航行,远大的希望造就伟大的人物,世人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要我们不懈奋斗,就会创造奇迹。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身体健壮就有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一切。希望的源泉是身体健壮,所以我们要积极锻炼身体,拥有一个健康、壮实的身体,才有希望实现理想。不健康的身体当然也有可能实现理想,但必定会付出比常人多的精力,比常人更努力才有可能实现理想。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只要我们为了理想而坚持不懈的斗争终有一天,我们就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到那时,我们就会欣慰。
好书读后感 12
暖色的日光在天际晕开,一点点扩散、扩散,抵达人们的心底。
桌上有一本《十八岁出门远行》,米黄色的封面上缀着暗纹。我翻开,读完了里面那篇同名小说——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
这篇小说写了“我”十八岁那年,父亲让我独自离家远行。“我”在山路上走了一天,没见到一家旅店。“我”用一根烟向一个汽车司机搭车,没想到好不容易上的车在半路上抛锚了。司机下车,“我”也下车,这时却有一群山民冲上来抢车上的一筐筐苹果。“我”上去阻挡,却被暴打得遍体鳞伤。司机不仅不帮助“我”,还嘲笑“我”并抢走“我”的红背包坐上山民的拖拉机扬长而去。只剩下“我”独自躺在残破不堪的车里,熬过漫漫长夜……一开始读,感觉这个故事有些荒诞。反复读了几遍,才明白了一些。主人公“我”怀揣兴奋与不安来到外面的世界,却遭到沉重打击:唯利是图的司机,粗暴的山民,一个个丑陋的形象深刻地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对于一个刚出校门的学生来说,社会是一个危险的染缸,随时都有给“白纸”上色的可能。而我们应当怀有一颗赤子之心,以年少的单纯无畏,去抗击那些虚伪和谎言,在一次次磨难中进取,学会成长。前方是一片未知,而你现在穷得只剩下勇敢。走吧,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即使这个世界充满伤害,我们也要拾起信念,直面困难。这些不过都是成长的`代价,不算什么。成长本身就是一个泛着疼痛的喜悦的过程,只有忍受痛苦,才能获得新生的翅膀。
过去的一年,我是初进校门的住校生。离开了父母温暖的港湾,我在新学校里形单影只,孤独地学习、生活。每次打电话回家,我都有一种想哭的冲动。甚至刚开学时我就生病了,成为医院的常客。期间还在水房摔过一次,以至于父母在晚上9点多时还要出门,开了1个多小时车来学校接我去医院。虽然无数次地想过要放弃,但没办法,为了更好的教育资源,为了给自己的未来造一条更笔直的路,我选择坚持。不说学科的增多,竞争的激烈,亦或是同学之间的不熟悉,做内务的辛苦,这一切都已在跌跌撞撞中慢慢适应。一年的光阴转瞬即逝,我正式升入了八年级。经历了成长的代价,我惊觉自己长大了,真的长大了。
我懂了,只有经历了成长的代价,才能从幼稚蜕变成熟,才能在更广阔的天空中展翅翱翔……
好书读后感 13
《天蓝色的彼岸》的作者是艾莉克斯。希尔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为车祸而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天堂,在那里哈里认识了阿瑟,哈里和那些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的地那就是——天蓝色的彼岸。
读完后,我深有感受。里面的主人公“哈里”讲述着一个故事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等待新生命的轮回。但他还挂念着很多很多的人。他最后悔的是车祸前对她姐姐雅丹说的话:“这次可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哈里不知道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碰上一个叫阿瑟的幽灵。哈里化作幽灵和阿瑟重返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并向他们表是歉意和爱。他发现,教室后面整整一面墙都是关于纪念他的专题,所有的同学留了言,他昔日最好的朋友写了长长的怀念文章,而以往的死对头也在文章中说其实一直喜欢哈里,并发动大家在校园里为哈里种了一棵树。家里的气氛令人心酸,爸爸妈妈仍然沉浸在失去儿子的悲痛中,总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的姐姐雅丹在房间里望着他的照片发呆,潸然泪下。他一遍遍地大声喊着他们的名字,一遍遍地说我爱你们,可惜他们不可能听到。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集中所有意识竭尽全力让笔写出字来,对他姐姐说句对不起。哈里虽然千万般不舍,但还是离开了人间,离开他无限挂牵的地方,前往天蓝色的彼岸。最后,他深情地呐喊:“再见,妈妈。()再见,爸爸。再见,雅丹。我想你们,我爱你们大家。我爱你们所有的人。我非常、非常、非常地爱你们。”
一个开的玩笑,却变得真的。一个肉体的`身亡,并不是代表着生命已经完结了。我在读到最后一页时,书中最后一段说“如果热爱生命而不热爱死亡,这样的生命并不是热爱生命”这句话我悟出了好长的时间。这句话果然说得没错,人生最怕的事----死,人们总是在死后才发现,他们生前用劲全力想追求的东西,在死后却变的一文不值。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只在于每个人对待它的态度。
有的人为了不接受死亡的来临寻找长生不死药,杀死了多少无辜的人,结果,还不是弄巧成拙。有的人厌恶了生命为了更快地迎接死亡,傻傻的轻生……有多少的人死于对待死亡的态度?
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吧!珍惜所有爱你的人吧!说不定这一秒你还活蹦乱跳,下一秒你就死了呢?
对于我们而言,我们更要珍惜生命,不是道了死亡才知道要珍惜生命,多一份关心和宽容,少一分歧视和怨恨,没有人知道未来是如何的,可我们可以把握好自己的今天。
好书读后感 14
在繁忙的生活中,有时候我们需要有一些不一样的内容来丰富我们的生活。此时,读一本好书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我最近读了一本《论语》,我想分享一下我的读书感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喜欢阅读好书。
《论语》是我的家传宝书。它是一部中国古代的经典著作,也是我小时候所接触的第一部中国古代经典著作。《论语》强调人类情感、道德、行为和管理等多个方面。正因如此,它对中国文化和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在现代社会中仍然是不可替代的。
在我阅读《论语》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很多关于人性和道德价值观方面的教益。印象最深的是孔子对“好学”的强调。“好学”是孔子一生中贯穿始终的信条,他认为,好学是一个人成就大事的根本。他告诫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告诉我们,思考和学习都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二者缺一不可。
此外,我也在阅读《论语》中领会到了多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特别是孔子和他的弟子,他们的思想与道德、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的“仁爱、礼仪、忠诚”等理念,成为中国传统价值观的核心。”
在阅读过程中,我还引发了一些思考。例如,我们为什么要读“好书”?我想,好书不仅仅教育我们的思想和修为,这些书籍更重要的是让我们触摸到了世界,扩宽了我们的视野和思路。也就是说,一个文化好书可以让我们理解世界和人性的多种可能性,同时还可以帮助我们开拓思路,更好地规划和实现人生。
总之,阅读一本好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生活,而且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水平,扩宽我们的人生目光。《论语》是一部经典著作,它是中国古代文化和思想的代表,它无疑是其他文献中不可替代的。感谢我家传的'宝书,让我在读这本好书的过程中更深入地认识了自己和世界。
因此,我强烈推荐阅读《论语》这本书。我相信,如果你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任何困难或挫折,你可以回归这本书,从中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智慧。同时,我们也要珍惜好书,不仅保护他们的实物形态,更重要的是认真阅读,将其中蕴含的思想和精神长存于心。
最后,我建议,阅读是一个非常有趣而又值得终身学习的事情。无论你是职场人士、学生还是追求知识和生命体验之人,都应该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阅读好书。因为,这将是一个性价比极高的选择,它不仅带给我们休闲娱乐的感受,还能让我们获得充实而广泛的知识和经验。
好书读后感 15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
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
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
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学会选择,学会放弃》,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它是通过一个简单明了的小故事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比方说吧: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超越痛苦》,它写了村夫遭到兀鹰的啄击,而自己又不想用枪把它毙掉,于是他叫一个过路的绅士帮他,结果还没等绅士举起枪,兀鹰已将村夫用尖嘴刺死。
它告诉人们:有些人在受到痛苦的折磨时,竟然会不知不觉地“爱”上自己的痛苦,不愿亲手毁掉它,尽管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要这样,要枪毙自己的痛苦。这是个对人生很有用的道理。
还有另一种思想的,如“《放弃》有两个贫穷的樵夫去山上砍柴,偶然他们发现了两袋棉花,非常快乐,就一人背一包,回家去了。
走着走着,他们有发现了许多麻布,其中一个人就放下棉花,去背麻布了。另一个人不愿舍弃自己辛苦背来的棉花,没有扔掉。结果这时下起了大雨,棉花吸饱了水,重得没法再背。那个人只好空着手和背麻布的人朋友一起回家。它说明了人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放弃也是对的。
这本书对于那些心理压力过大,老想占小廉价的人很有帮助。普通人看了,也会快乐几分,抛弃痛苦,懂得需要谦让他人,这会对你带来幸福。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我希望大家都来阅读一下。
好书读后感 16
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犹如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以书为友,可以明理增智,可以陶冶性情;与书常伴,可以立德修身,可以深化思想。
我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有好书相伴。桌上摊开的是书,床头摆着的是书,每天心里惦记着的还是书!培根说书是食品,那么读书好比品尝美味佳肴;雨果说书是朋友,那么读书等于好友相聚、互诉心声;高尔基说书是导师,那么读书胜似导师谆谆教导、指点迷津。
年幼时,我热爱读童话故事,白雪公主、灰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在她们遇难的时候,我会为她们担心,并为他们祈福;在他们快乐的'时候,我也与她们分享,并希望他们能长守幸福。我随着故事情节时而哭、时而笑,总惹得爸爸、妈妈莫名其妙。
随着年龄增长,我喜欢的书籍也在变化。我现在七年级了,我把目光投向了那久远的历史长河,于是,《资治通鉴》成了我最爱的课外读物。这本书内容丰富,引人入胜,尤其是那些帝王将相的故事着实吸引住着我。它让我认识了仁慈的汉文帝,冷酷的汉武帝,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正耿直的魏征,还有那不同平凡的女皇武则天……
读书给我带来许多荣耀和惊喜。记得有一次,我看见小伙伴画的猫头鹰,脱口而出:“画错了,猫头鹰是没有牙齿的,当它吞下老鼠后,先把皮、肉、内脏消化掉,第二天再把骨头和毛吐出来。”小伙伴吃惊地望着我问:“是真的吗?你是怎么知道的?”“是《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的。”我自豪地回答。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讲完苏轼的生平时,问大家:“谁还知道有关苏轼的知识?”同学们都哑然了,只有我高高地举起手,给大家讲了苏轼名字的由来。同学们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自豪极了。有了这样的经历,我更爱读书了。随着我阅读量的增加,我对读书也有所感悟:读书就像我们平时做运动一样,即放松了身心,又启迪了心智,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同学们,都来读书吧!如果你喜欢上了读书,你就会发现,读书使我们快乐,读书使我们聪明,读书使我们高尚。好书伴我们一路成长,好书助我们逐步成功!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社会文明因为知识而进步,书籍为知识的发展输送营养。如果没有书,人类将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里止步;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蒙昧无知;如果没有书,我们将无从谈生活,无从谈价值,无从谈发展!
好书读后感 17
暑假里,我偶然接触了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十八世纪英国中产阶级的各种婚姻关系,也充分展示了英国当时的经济情况。
其中,有四对夫妇的结合最为突出:达西与伊丽莎白、彬格莱与吉英、柯林斯与夏绿蒂以及韦翰与莉迪亚。在他们之间,柯林斯与夏绿蒂的结合是对“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的追求;韦翰与莉迪亚的结合却纯粹是出于情欲的冲动,完全不顾后果。而丽西与达西、彬格莱与吉英这两对夫妇却经历了金钱、外貌和误解的考验,才最终有了圆满的结局。
在小说的一开篇,作者由彬格莱与吉英的相识逐渐引出达西与丽西的相见。但他们的相见却充满了矛盾,没有彬格莱与吉英相处的美好。达西为人傲慢,从小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因而对伊丽莎白十分傲慢,认为“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能打动我的.心。”而丽西则对达西充满了偏见。通过相处,达西逐渐对伊丽莎白产生了好感,尤其喜欢她的“迷人的黑眼睛”并且向她求婚,小说也由此走向高潮。丽西十分厌恶达西的傲慢自大,轻信了骗子韦翰对达西的胡编乱造,拒绝了达西。从此以后,达西意识到自己的傲慢,开始改变自己。丽西也渐渐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看清了韦翰的虚伪面目。最终,二人收获了美满的爱情。
我最欣赏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坦诚、知错就改。他们能够正确的反省自己,并且在短时间内改变自己,这样的举动让人为之动容。特别是达西,他从小就被教育要相信自己优于他人,但他为了博取伊丽莎白的欢心,做出了很大的改变。在之前,他不屑与别人谈论,但在后来,他主动与伊丽莎白的舅舅攀谈,甚至配伊丽莎白去应酬她那些虚伪的亲戚,丝毫没有从前的样子。
在小说中,简·奥斯汀极力展现伊丽莎白的机智、有见识,但她认识韦翰后,却也被他的外表蒙骗,听信他的谎言,误解了达西。好在她及时认清韦翰,并且发现达西的优秀品质。她对自己的愚蠢感到羞愧,尤其是知道了达西为韦翰和她的妹妹还清了所有债务,并帮韦翰找了一份差事后,更加不敢见达西。但也在这些心理中,逐渐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
丽西的姐姐吉英与彬格莱也是经历过误解后,才最终走到一起。这些都向我们证明,在日常交往中,我们都要与别人坦诚相处,不能抱有偏见,也不能心存傲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最终使自己得到进步,收获融洽的人际关系。
好书读后感 18
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知道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终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么读得懂,后来,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
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起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特别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己,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家关心。一次阿米尔与哈桑遇到一群朋友,而那些人被哈桑指指点点,阿米尔在一旁观望,从小的好兄弟被人欺负,阿米尔竟然无动于衷,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经常受人欺负。他一点也不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知道哈桑是自己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么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而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这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来的摸样。
好书读后感 19
当我看完《亲情悠悠》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礼貌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好书读后感 20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学习和娱乐方式变得越来越多元化。然而,阅读依然是人们获取知识和享受美好时光的重要途径之一。好的书籍能够拓展我们的思想,启迪我们的灵魂,提升我们的素养。在我眼中,《围城》这本书就是一本好书。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于20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萧红和婉容两个女人对男主角方鸿渐的影响和他在婚姻、事业和理想之间的抉择。它是中国现代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多次被翻译成世界各地的语言,并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等多个版本。
在阅读这部小说时,我深深感受到了人物形象的鲜明和故事情节的吸引。方鸿渐作为一位精英学者,在人际关系和职业道路上备受烦恼,一次次的矛盾和抉择让我为他的命运捏着汗。而他面对的婚姻问题,也是当下人们所面对的普遍问题,这让我更有共情。除此之外,小说中的角色都有着自己鲜明的性格和特点,让我感受到在细节和人性描写上的精彩之处。
另外,《围城》在一定程度上也提供了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思考。小说中,“围城”被解释为方鸿渐内心的挣扎和自我封闭,他自认为高人一等,却往往忽略了身边人的感受。而这也是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面临的问题。围城意味着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冲突,在人际关系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这种现象。因此,《围城》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自我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此外,《围城》在语言上也有其独特的风格,它灵活地运用了文言和白话、声调和韵律的结合,使整部小说有了优美而富有变化的语音。这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语言对于艺术创作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更加尊重和关注汉语这种优秀的语言。
通过阅读《围城》,我也思考了很多关于社会、生活、情感等方面的问题,并从中汲取到启示和收获。好的书籍不仅能够从视觉和听觉上带给我们美的享受,更能够启发我们的思维,帮助我们开拓眼界,增长见识,在这个信息化时代最需要的就是智慧。而读一本好书,则是培养智慧的有效途径之一。
好书读后感 21
纵观历史,从古至今,人们不可否认书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些家喻户晓的名言名句无不验证了书的神奇。自然书也有好坏之分。读一本好书可以使你受益终身。下面我来谈一谈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镇的创始人何·阿·布恩蒂亚最初为了逃避家族的责备逃离家乡,他率领20来户人家走到海边,无路可走,于是在那里居住下来,把那个地方取名“马孔多”。
布恩蒂亚竟然在不断地“发明”和“探索”中变得神魂颠倒,最后发疯,被家人捆在大树下,成了个活死人。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那些由于愚昧、落后、保守以及情欲所造成的孤独,表现了一种因为不能掌握自身命运而产生的绝望、冷漠和疏远感。这种孤独的民族性成为阻碍民族或国家进步的一大障碍。
我钦佩马尔克斯独特的思想和精致的表述,能够将孤独,这个如此抽象的感觉在人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更敬仰他如此敏锐的洞擦力,能够将自己对现实社会的看法与担忧在自己的作品中完整的表达出来。它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人人都生活在一个孤独;
自闭的环境中。从他的言辞中我们也仿佛看到了处在水深火热中的国家和人民,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马尔克斯认为人类的这种孤僻的思想会阻碍国家的发展进程。他呼吁拉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再想想我们国家的现状,国家治理有方,人民团结互爱。我们的思想先进,开放。正是因为这些,我们的国家才日益昌盛在很多著作中,都反映了作者对当代世界的想法。我们后人应积极借鉴,反省过去,展望未来,探索当今世界的道路。
好书读后感 22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
今后。我对自己说。",有面包吃;的住所;,把作业做好,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
我们还小,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小事不注意,本来这时应该赶紧把老奶奶拉回来?两天,要及时帮助,我身旁的一位阿姨连忙把老奶奶拉回来、正直的红军战士,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面对困难要多想办法来解决困难,我便停了下来。
读完之后!我认为这种关心,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曾经这样说道。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并在困难中锻炼坚强的意志和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还有承受挫折的力量,都离不开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封父亲的信《要学会爱人》。"三篇,我要学会关爱他人,先不能过,多孤单呀。这本书通过对生活朴素的描写,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后来他双目失明,相互帮助、父母的话。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保尔从一个只会打架骂人的野孩子变成了一位勇敢。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再说了,又把那位老奶奶送过了马路,将来就成不了大事,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准会憋死的、有毅力,在上学的路上。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后悔我当时犹豫什么。必须从小事做起,能活几天。面对难题要多动脑思考,可我们需要好好学习。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没有衣服,其实我有时也和安利柯差不多,有两处较",没有武器,就连忙扶起来。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翻了船,不是被野兽所吞,主要内容是讲。
还有一次,不能知难而退,他建了小房子、爱劳动。
说实话。如果看见有小同学摔倒了,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每当有家长陪同时我都很有礼貌,决不能放弃,上课认真听。、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只要我还能站立、见穷人施舍,听老师,我就不肯倒下,慢慢地……”之后,没有出路,二十八年后,是不是从此把我看成一个坏孩子呢。
让保尔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进,相互理解!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
好书读后感 23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唯一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好书读后感 24
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 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 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 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 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 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 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 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 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 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 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 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 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 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 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 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好书读后感 25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
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
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
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作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好书读后感 26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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