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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统一规划、安全第一、保障供应、有序竞争、规范服务、严格管理”为原则,以《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燃气行政许可规定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JB50028-2006)为依据,以实现市区瓶装燃气市场规范有序、安全便捷为目标,通过自查自纠,综合执法,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建立起城乡一体、管理严谨、市场有序、安全便捷的瓶装燃气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本次治理范围为越城区及*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会稽山旅游度假区各瓶装燃气经营场所、供应站点以及经营、供应的单位和个人。
二、治理安排
(一)现有瓶装燃气经营场所、供应站点以及经营、供应单位和个人的整治规范
1.宣传发动阶段(*年4月—5月31日)
围绕和谐*建设,以打造平安燃气为主题,利用各种载体着力宣传开展瓶装燃气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JB50028-2006)进行广泛宣传,使现有的瓶装燃气经营、供应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瓶装燃气用户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燃气知识,并促使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2.自查自纠阶段(*年5月—10月31日)
市区现有瓶装燃气经营场所、供应站点及其经营、供应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整改。具体内容为:企业有否经工商行政登记;有否稳定的符合标准的气源及相应的贮存、充装、配送等设施和管理能力;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能力是否到位;建筑防火、安全间距等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实施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按规定对燃气设施定期检查、检修和更新,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营、供应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申领经营许可证准备。
3.依法整治阶段(*年7月—*年6月30日)
(1)经营场所和供应站点的规范(*年7月—11月30日)。对符合瓶装燃气专项规划要求且有能力和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及其自有(或租赁)的经营场所、供应站点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规范。
(2)经营、供应的单位及人员规范(*年8月—11月30日)。对市区现有从事瓶装燃气供应而不经营的人员分批培训后持证上岗;对市区现有从事瓶装燃气经营和供应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许可证管理。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未取得上岗证的送气工,不得从事瓶装燃气供应活动。
(3)联合执法(*年11月—*年6月30日)。对自查自纠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从事瓶装燃气经营和供应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相关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新规划定点的经营场所、供应站点的规范建设
1.规划定点阶段(*年4月—*年7月31日)。
通过对市区瓶装燃气储配站等经营场所及供应站点现状的调查,从立足现实,着眼发展,便民利民的原则出发,编制市区瓶装燃气专项规划,形成规范、安全的储配站等经营场所及供应站点的合理布局,同时,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进行选址定点。
2.规范建设阶段(*年7月—*年3月31日)。
拟新建的经营场所、供应站点,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并面向符合燃气经营、供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挂牌出让。
租赁方式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或自有房屋的新设经营场所、供应站点,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改建、扩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市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消防*市支队、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燃气集团、*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越城区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消防*市支队、市质监局、市交通局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工作班子。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瓶装燃气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JB50028-2006)。按照“统一规划、安全第一、保障供应、有序竞争、规范服务、严格管理”的原则,积极营造氛围,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舆论宣传。
(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建设部门负责治理活动总的组织牵头、组织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有关燃气经营场所和供应站点以及经营、供应的单位和个人的联合执法牵头工作;规划部门会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区各燃气经营场所和供应站点的规划定点等工作;国土部门会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区新建燃气经营场所和供应站点用地的供应等工作;消防部门负责各燃气经营场所和供应站点的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质监部门负责燃气储罐等压力容器、气瓶的管理及燃气质量、计量等工作;工商部门负责规范瓶装燃气依法经营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瓶装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规范瓶装燃气供气运输的规范管理和执法等工作;安监部门负责治理活动有关安全问题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燃气集团发挥市区燃气供应的主导作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为主做好所辖区域内燃气经营场所和供应站点的调查摸底、规划建设和安全日常管理等工作。越城区政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上述区域以外的调查摸底、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专项治理等工作。
燃气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城镇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政府组织、企业安装、用户配合的原则,对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升级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认真筹划,精心部署。燃气管理部门与各燃气企业对接,划分燃气企业及分布居民对应区域,实行包保分配,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将升级改造落实到位;
(二)开展宣传,全面落实。燃气企业要定期组织对包保区域开展宣传燃气设施升级改造“阀管灶”使用常识,通过社区网格化及业主委员会听证会方式防范征求公众意见,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精准校对自家燃气使用现状,及时掌握包保区域用户燃气灶具新旧程度及安全情况;
(三)先重后轻,先急后缓。优先改造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开放式小区、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多的小区,分批实施、梯次推进,逐步实现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升级改造全覆盖;
(四)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采取走出去引进了的方式,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燃气设施,禁止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届满的灶具。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消除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隐患,弥补管理短板。
三、改造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分期实施现有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进行“阀、管、灶”升级改造。将用户灶具连接用橡胶管或塑料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管、铠装管或防鼠咬并与灶具同寿命软管。将单气嘴(灶前阀)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将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届满的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由居民用户更换为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灶具。
四、改造资金
管道燃气居民用户“阀、管”升级改造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改造后的资产计入管道燃气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安装费、修理费计入配气成本。“灶”更换由居民用户自行购买更换。
五、安装服务
(一)管道燃气居民用户“阀、管、灶”升级改造安装服务工作,由燃气管理部门具体组织,管道燃气企业在经营范围内按照《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安装,并负责验收、建立信息台账、安全用气宣传和维修质保服务;
(二)安装服务人员入户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实施改造前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检测,一次性告知用户存在的问题,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燃气企业应免费上门服务。各管道燃气企业要设立用户投诉、反馈维修服务电话,负责对用户投诉全程处理。
六、职责分工
此次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实施周期长、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各有关责任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衔接顺畅。
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调度各燃气企业做好安装等具体工作并进行监督;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共性问题,适时向城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燃气居民用户设施升级费用纳入配气成本。
管道燃气企业:承担经营范围内升级改造安装维修业务的主体责任,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组,合理调配安装队伍,明确规范标准要求及人员责任分工;负责安装后质量的具体检查、验收把关;制定安装单和汇总表,根据升级改造流程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建立升级改造信息台账,加强长效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燃气企业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要精心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升级改造任务落到实处,真正把重大民生项目办成重大民心项目;
(二)严格程序,有序推进。燃气企业要规范升级改造实施流程,把控关键环节和时限节点,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全程管控升级改造工程质量。加强升级改造工作指导和宣传,提高居民用户对升级改造工作认识和理解,调动用户的参与和配合,确保任务的完成;
燃气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反腐倡廉重在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要帮助燃气公司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树立法制意识。要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勤政廉政行为和高尚情操,激励职工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在燃气行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燃气公司的行业特点是点多面广,分散工作,各自为战。如维修、抢修工作,有时1―3人就可以上门服务;收费查表工作1人即可上门服务;而通气验收则是集中队伍施工作业。一个燃气公司700余人,服务北京市71万燃气用户。遵守职业道德,为首都燃气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是燃气公司多年的工作中心任务。
面对行业特点,我们更要把廉政教育落实到一线班组,更要坚持廉政主题教育制度,不断增强规避廉政风险意识。为此公司加强廉政文化教育,采取了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重点围绕“习廉”“思廉”“督廉”“宣廉”“固廉”来进行。实践中,公司党委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每季度学习计划,由纪检监察室制定季度理论学习计划统一部署,对领导干部、党员及公司职工就廉政行风教育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检查考核提出具体要求,在执行中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有落实。通过将抓党风廉政的教育融入到日常的管理之中,逐步形成了公司上下讲党性促廉政,讲行风促形象的良好风气,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廉政意识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从而打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基础。
反腐倡廉要做好两书签约
通过多年燃气行业的实践证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承诺书》的签约可以有效预防腐败案件或违纪问题的发生。只有高度重视两书签约工作,切实把它纳入党委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签约工作,才能做好反腐倡廉。在举行签约仪式前,公司党委、纪委要加大宣传,让广大党员和职工从思想上重视这项工作,认识到签约不能停留在年复一年的简单签约形式上,要把签约作为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和教育,认识到签约不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责任。
对两书签约工作的考核,要纳入党委日常的管理之中,可以在对基层党支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体现。最终达到公司内部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形成层层签约,层层负责,层层追究的局面,使反腐倡廉工作具备组织上的保证。
反腐倡廉要加大效能监察
企业效能监察是规避廉政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监察机构针对各级管理者及其领导组织的勤政和能政情况进行考察和整改的监察。多年来,燃气公司监察部门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要事项直接参与某些监督管理,促进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及时检查,进行资料分析和情况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纠正错误;对管理行为的结果,则进行效能审查和目标考评。通过直接参与、资料分析、效能审查、目标考评、因果分析,促进了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了综合性监控管理效能。其意义是发现管理缺陷,纠正管理行为的偏差,有效预防腐败和违纪案件发生。目的是完善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职,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效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燃气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燃气管线,巡线人员,巡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燃气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人们在享有燃气带来方便的同时,燃气的各种灾害也在影响着广大的用户。由于燃气管网遍布市区的大街小巷,各家各户,分布面广且零散,隐藏的不安全因素多,而且燃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影响面很大。在使用过程中,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管线的腐蚀也日益严重,腐蚀穿孔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第三者破坏造成燃气泄漏、发生事故也时有发生。如何避免、降低此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居民用户和燃气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已成为当前安全运行管理的重中之重。
燃气管线安全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城市地下管线凌乱,各管线相互交叉、穿越给管线维修造成一定的困难;2、不能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不能及时或没有发现问题及隐患所在:3、公众对燃气管道安全的重要性不了解,不重视;特别是在一些刚成立管道燃气公司的城市,公众很不了解管道燃气,对其安全知识所知道的等于是零,对一些危及管道燃气安全的行为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4、第三者工程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抓工期,没对地下管线查清楚,冒然施工导致破坏;对管道燃气清楚,不考虑损坏或者所造成的后果。
这就要求在燃气管线管理中做到两个阶段的工作:1、施工阶段:燃气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要精益求精,保证工程的质量,特别要保证管道的气密性;2、燃气管网建成投产后,要严格管理,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检,掌握全市各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情况。这项工作看似简单,但非常重要。因为外界施工、违章操作、占压管线、管道老化等因素存在,且具有隐蔽性,时刻危及着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定期巡检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但这种工作量大且繁琐,经常是重复走过的路线,而且看不到直接的经济效益,往往被各级领导及管理者忽视。为将事故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就需要领导重视巡检工作,加强巡检工作的管理,保证巡查及时到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从思想上教育、提高巡线人员的责任心。
巡线工作单调、枯燥,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它是保障燃气管道安全的重要防线。注重巡线人员的培养,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思想教育,要反复强调、认真学习,让职工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巡线人员的责任心,使其在工作中能够自觉、认真地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进行工作。
二. 组织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巡线人员的业务素质。
经常性的组织巡线等岗位的人员学习业务技能知识,熟悉全市各处燃气管网及设施情况,对地下燃气管道及与燃气管道并行或交叉的其它管道应有所了解,在脑里要有一张管网巡线图,做到有目的的巡线,才能更好地发现问题。
三. 制定严格的巡检制度,奖惩制度。
巡线人员在户外工作,每日的工作任务是沿着管线巡视、检查。人员分散在外,没有固定的工作位置,一旦放出去,不易掌握其工作情况。制定严格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行分片包干,打破大锅饭,彻底改变职工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这样可以增强巡线人员的责任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更好的巡查效果。
四. 采取交叉式复合巡检方法。
调动各班组人员甚至全公司的职工参与到管线巡检工作中来。除巡线人员按时巡线外,抽水、阀门及调压等维修人员在进行本职工作的时候,可以同时检查管线的情况。同时鼓励公司员工在业余时间或出外工作、办事的时候,留意我们的燃气管线。做到人人关心燃气事业,人人熟悉燃气管线,人人都是巡线员。这种交叉式复合巡线方式可使燃气管线得到多次重复巡查,其效果十分明显。多次情况表明,由于某种原因,巡线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的问题,其他人员往往可以发现,使燃气管线得到及时维护。
五. 划分重点,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根据管线的使用年限,将在役的燃气管道划分为红、黄、蓝、绿四个等级,以15年以上为红色等级,10~15年为黄色等级,5 ~10年为蓝色等级,5年以下为绿色等级。在对燃气管线正常巡查的同时,对处于红色、黄色等级区域内的管线进行重点巡查。
另外,近年来由于施工等外界因素影响造成燃气管道断裂泄漏屡有发生,并逐年呈上升趋势,有关资料统计在一些刚成立管道燃气公司的城市,因第三者原因造成燃气管道泄漏的事故占到燃气管道泄漏总数的75%以上。因此,巡线人员应以施工地段为重点,加强施工区域内燃气管道的监护。
六. 采用多种方式同时检查,确保燃气管网安全。
在巡线人员巡检管线的同时,定期对已投入使用的管线进行安全评估,找出不安全因素,进行针对性的检查、维修,直至更换燃气管线;采用对地面打眼测漏、开挖燃气管道检查、用防腐测漏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管道全面的检查,进行全面评价,以防腐破损较严重的管线为巡点;同时制定燃气管道改造计划,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管线进行改造,保证管网运行安全。
七. 采用推广新技术、新方法进行管理;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各界燃气人士的不断努力与尝试,各种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合理科学的采用新的产品、新技术,也是安全管理中的一个解决方式,但因其投资大,技术要求较高,对于一般的燃气公司(特别是刚起步的)使其采用有一定的难度。
八. 做好燃气安全宣传。
大力做好燃气管线安全宣传,加强宣传,争取让用户和市民能了解燃气知识及发生事故的危害,了解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法和程序,能自觉保护燃气管线,制止不安全行为。调动社会人员积极参与燃气管线的安全巡查,向社会公开燃气报修电话,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与居委会、小区物业等基层单位联系,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使大家认识到燃气安全的重要性,自觉维护燃气设施,制止危害燃气设施的行为。安全不仅是我们的员工始终放在首位的工作,还要全民动员起来;以防患于未然。总之,要尽可能调动一切力量参与维护燃气管网设施的安全,让每个人都成为我们的巡线员,共同维护我们燃气管网的安全,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只有人人了解燃气知识,了解一旦燃气管线出现破坏,其潜在的危险性,所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才能让用户能够自觉的维护、制止一些不安全行为; 使居民用户、施工单位在进行对燃气管线有影响或者有可能影响的活动时,能够考虑到燃气管线的安全问题;
结语:
1. 要认清燃气巡检工作的重要性,它好像人的眼睛,对危机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的各种因素都需要由巡线人员来发现。
燃气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保障天然气管道及其设施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天然气管道安全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监管责任、畅通沟通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维护运行秩序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天燃气安全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切实保障天然气平稳运行,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1.严格规划控制。坚持规划为先,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发展规划;在推进城乡建设时充分考虑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规划控制,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留足与天然气管线之间的安全间距。
2.重视管道安全。加强工程监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特别是从事房屋、道路、桥梁、航道等建设工程施工时,要确保管道安全。加强对涉及管道安全的各项作业行为的管理,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及时与天然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禁止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禁止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禁止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禁止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3.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加强燃气输配、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管理;加强燃气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天然气管道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天然气管道设施运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值班等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入户检查,公布抢修电话,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排除、处理故障和事故。
三、工作职责
1.燃气经营企业职责。
(1)切实做好天然气管道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及时做好天然气管线项目的立项申报,前期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规范施工。
(3)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燃气管道安全警示标志,配备专职人员巡回检查。
(4)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
(5)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6)对天然气用户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查,对于居民用户应确保每两年不少于1次的入户安全检查。
(7)做好用户安全保护管道设施和安全用气的宣传。
(8)制定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和有序供气应急预案,准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迅速处理故障或事故。
(6)建立与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发现涉及天然气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2.部门职责。
(1)应急办:负责天然气事故应急抢险抢修预案、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备案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2)发改局:负责天然气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气源协调和用气计划管理,统一调控气源应急状态下的天然气供应。
(3)公安局:负责对私拉乱接、偷盗天然气、偷盗和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行为进行打击,负责对危及天然气重点设施和加气站等重点防恐场所的寻衅滋事行为进行打击。会同道路主管部门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天然气管线施工作业进行审批,发生天然气安全事故时,协助进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确保事故抢险、抢修车辆的优先通行。消防大队负责天然气项目消防安全审批,负责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天然气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对天然气重点设施进行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4)住建局:负责天然气安全的监督管理、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督查工作;负责城区以外天然气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施工行政许可;负责查处、打击私拉乱接(地暖)、违章占压、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开挖、擅自打桩或者顶进作业、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导致燃气管线穿越房间、无资质人员、单位安装、维修燃气具、偷盗燃气等涉及燃气安全和各类违法行为;协同安监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事故;负责市政道路天然气管线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指导,杜绝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协助公安等部门打击偷盗和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行为;将涉及天然气安全管控纳入乡镇建设管理范畴。
(5)城管局:发现各种无序开挖、野蛮施工、违章占压等危及天然气管网设施安全的行为时协助制止、监督和举报;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协助对现场进行控制、警戒、维持秩序等。
(6)交通局:负责城区以外天然气管线涉路、涉航施工审批和施工作业中对路、航安全的监督管理。
(7)水利局:负责天然气管线涉及水利工程(河道、湖泊、堤防、涵闸、站等)及其管理范围、蓝线控制范围的审批。
(8)文广新局:负责天然气设施保护和安全使用常识的公益宣传,提高广大市民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9)环保局:负责天然气事故时的环境应急监测和数据,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安监局:负责天然气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牵头做好天然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规划局:负责城区天然气项目的规划审批,负责档案资料监督管理。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及时告知天然气管线的位置,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明确与天然气管线的安全间距;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与燃气经营企业联系,并到现场确认管位及施工方案。
(12)质监局:负责天然气管道的检测检验、压力容器的充装许可。
3.镇开发区职责。
(1)设立专兼职天然气安全管理员,将天然气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2)掌握本辖区内燃气管道及控制阀门的分布和运行状况,负责从主干线接入的独立供气支干线的日常安全监护工作。
(3)加强对住宅小区、安置区、新农村天然气管线设施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对已交付的居民住宅区天然气管线设施安全管理则由所属物业公司负责;目前尚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新农村和城镇自然村内的天然气管线设施安全管理由所属社区、业主委员会、村委或村民小组负责。
(4)做好所辖区域内天然气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和区相关部门进行抢修、抢险及现场控制。
(5)发现并制止各类涉及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
4.用气单位职责。
(1)负责从主干线接入的独立供气支干线的日常安全监护工作。
(2)负责定期对用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自检,确保安全运行。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天然气操作维护人员的天然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施工单位职责。
(1)对施工区域涉及天然气管线的,提前施工信息。
(2)提前2天通知天然气经营单位人员到现场确认天然气管线位置,提交施工方案。
(3)签订由区安监局监证的《公共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4)对施工区域涉及天然气管线的,在天然气经营单位有人监护下进行施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区将把天然气安全工作作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天然气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各镇、开发区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天然气安全保护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安全防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天然气安全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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