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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计划生育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计划生育 历史溯源 历史意义 主要措施
1 计划生育政策历史溯源
计划生育是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措施,它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根据我国的国情提出的一项重要的控制人口的政策。特别是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的发表,计划生育逐步上升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
1949年~1961年,鼓励生育期。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急需劳动力,国家基本上鼓励生育。虽然马寅初在1957年发表《新人口论》提出节制生育政策,但没有受到重视,马寅初也作为反动分子被打倒。
1962~1969年,限制生育政策提出。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批示,大力提倡晚婚。1964年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在部分市、县试行。
1970~1980年。计划生育政策逐步形成并全面推行。1970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计划正式纳入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73年明确了“晚、稀、少”的方针,经过逐步发展,政策明确要求,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3年以上。
1980年~1984年。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抽紧。198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2年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
1984年-现在。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并稳定下来。在农村放宽了生育二胎的条件。并且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实现了区别对待、多元化的生育政策,并推出了计划生育相关配套政策。
2 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意义
2.1 有效遏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了发展压力 据专家测算,计划生育实施30年来,使我国人口由高出生、高增长变成低出生、低增长,30年少生了近3.5亿人口,而我国是个人均资源贫瘠的国家,水资源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耕地资源不及世界的1/3,石油资源不及世界的1/20,等等。特别是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资源的利用还是粗放型的,因此人口增速的放缓,缓解了发展压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2.2 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作为发展中国家基础条件薄弱,许多软件硬件条件都不完善,许多社会保障性制度尚未建立,急需资金积累,人口多,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就突出。可以说计划生育的实施,降低了我国的人口基数,不仅有效缓解了我国作为资源小国的发展瓶颈问题,同时也有避免了这些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
2.3 初步扭转大众的生育观,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政策通过倡议、宣传、行政手段乃至法律、法规手段的强力推进,有效扭转了我国大众几千年来封建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同时也间接的促进大众观念从重“生育”,到重“养育”、重“教育“转变,有力的推进了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和婴幼儿营养水平的提高。
2.4 有力的回击了“生育观”的错误观点,有利于确立正确的生育文化 生育权被许多专家标榜为最基本的人权,他们认为搞计划生育就是限制人权。其实殊不知,任何人的人权都不是孤立的,都与他人、集体、社会息息相关,世界上没有不受节制的人权。以基本人权为标榜的自由生育权,挤压的是其他人的生育权、发展权,危害的是他人、社会和子孙后代。可以说计划生育是一场移风易俗的伟大革命。实行计划生育,就是要树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文明、科学、进步的生育观念,就是要求家庭的生儿育女服从国家的根本利益,让人们懂得人口科学知识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
3 当前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些错误认识
3.1 错误认识一: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我国男女性别比偏高 许多专家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严厉指责,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认为计划生育导致了我国男女性别的严重失调,他们估计我国男女性别比高达115-118:100,然而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有力的驳斥了这一观点,普查的数据表明我国男女性别比为仅为105.:100。退一万步说,就算我国男女性别比达到115-118:100,也不是计划生育政策所导致。无论是“一胎”政策、“一胎半”政策或者“多胎”政策,根据生物学原理和概率统计,男女性别比应该都是1:1。导致我国男女性别比偏离的真正原因是以下三个。一是性别选择,由于我国“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还没有完全消除,特别是在农村希望生男孩的愿望非常强烈,非法鉴别胎儿性别,人为选择出生婴儿性别的情况仍然严重,是导致我国女性偏少的主因。二是女性的漏报。在超生的家庭,孩子一般是N女+1男的模式,为了规避处罚,这样的家庭一般都故意漏报女孩的数量,使女孩成为“黑人”,而男孩子由于承担传宗接代的使命,一般都有正式户口。三是环境因素的影响,研究表明随着工业化进程,环境污染加剧,代表男性的Y基因的存活能力明显强于代表女性的X基因,因此,导致男婴出生呈上升趋势。这个问题现正逐步引起人口学家的关切。
3.2 错误认识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了我国老龄化 许多所谓的人口学家认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或者加速了我国老龄化。那么什么是人口老龄化呢?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标准是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这一标准。美国、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逐步走进老龄社会。可以说,老龄化是全世界性的趋势,而全世界目前只有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因此计划生育与否与一个国家的老龄化基本没有关系。那么,导致全球步入老龄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一个是平均寿命的延长。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都是平均寿命长的国家,比如我国,建国前我国人均寿命不到35岁,而到现在接近73岁。一个平均寿命短如35岁的国家是永远不会进入老龄社会,因为还来不及老已经死了。二是老龄化标准已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实际情况。由于人类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许多国家考虑把男性退休年龄调整到62或65岁,把60岁作为老人的标准已经有点过时。
3.3 错误认识三: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我国人口红利的终结 这个错误观点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只认为人是一种生产者,不承认人同时也是一个消费者。什么是人口红利,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形成了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很显然,人口红利是指人创造的社会价值对于自身所消耗的社会物质的一个阶段。而人在幼年和老年创造价值小于自身消耗价值,是一个净负值。
事实上人口红利也不一定带来经济的高增长。从上20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韩国、新加坡、香港、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先后出现“人口红利”,然而这些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最富裕的如新加坡人均GDP超过3万美元,而最穷的越南人均GDP在2005年仅有600多美元。相同的“人口红利”期所导致的经济增长的不同结果意味着“人口红利”并不必然导致经济增长。一个国家的资源存载能力有限,过多的人口反过来将严重制约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不加节制生育,盲目的扩张人口,不仅不能带来人口红利,反而抑制了国家的快速发展。应该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效控制了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维护和延长了我国人口红利期。
4 对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4.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0多年来,我国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冒各种骂名,顶各种干扰,坚持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争论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许多所谓的人口学家,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无端指责,混淆视听,迷惑了广大老百姓。特别是提出了“计划生育将使我们亡国灭种”的谬论等等,在群众中引起极大的恐慌。虽然,我国生育率的大幅度下降并接近更替水平,重要原因是育龄妇女婚龄后移,多胎生育有所减少,但仍可能反弹,加上我国近三亿多妇女有生育能力,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大部分尚未达到要求少育的水平,巩固计生成果还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而且目前我国正处在第三个出生高峰的顶峰,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仍然很繁重。因此,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就是要坚持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不动摇,进一步加大宣传,努力肃清错误思潮的影响,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严峻性、长期性和重要性。
4.2 查漏补缺、做实做细 虽然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监管机制,但是对两类人群的监管仍然存在不小的漏洞。一是流动人口,一是高收入人群。前者是流动性大,居住地与户籍管理脱节造成的,可以通过强化辖地管理,实行计划生育全国联网管理等方式解决。后者是不少高收入者,仗着自己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以上交罚款代替管制,起了很坏的示范效果。特别是给广大人民群众形成一种“有钱有权就可以生”的错觉。对这一部分人应该采用冻结账户、严控收入来源等严厉措施,震慑挑战法律底线者。
4.3 加快试点,长远考虑 虽然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仍然是一个长期的政策法规,但任何一个政策必定有他的适用期限,考虑到人口政策对国家与社会的影响,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看清他的利弊,特别是人口政策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因此在全国推行计划生育的大前提下,也应该选择部分适当的地域实行“两胎制”或“自由生育”试点,充分认证,科学摸索,彻底搞清利弊,为我国人口政策的调整积累科学、真实的依据。
4.4 奖罚并举,优化保障 搞好计划生育,就需要把计生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把计生工作同勤劳致富奔小康结合起来,同社会保障结合起来。拓宽经济来源,针对人口老龄越来越严重的状况,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多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解决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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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计划生育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两孩政策;计划生育;知情选择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为了更好地落实“条例”,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2016年4月12~21日采用随机、无记名方式,在开平市15个镇发放了1000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节育措施意愿调查》问卷,回收了有效调查问卷861份,对回收的调查问卷数据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开平市各镇每个月都将举行一期新婚班和孕妇学习班,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围产期保健等宣传教育,我们利用这一时机,派出调查人员分成三组:一组由管区村妇女主任带领,到管区或村里调查;一组由计生专干带领,到镇府和单位调查;一组则由我们医生在新婚班和孕妇学习班现场调查。全市15个镇,每个镇一天或半天,共派发了1000份调查问卷,回收了861份有效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开平市健康育龄人群,年龄20~49周岁,男女不限,学历不限,生育史不限。
1.2研究方法
2016年4月12~21日到开平市15个镇,随机发放《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节育措施意愿调查》问卷,现场发放,现场回收,不记名,一人一份。本研究主要考虑调查者的年龄、学历、生育等基本情况,从最基本的避孕措施选择,口服避孕药,包括短效、长效、紧急;外用药,包括药膜、药栓、药膏;,包括男用和女用;宫内节育器,绝育术,包括男扎、女扎;安全期避孕和无任何措施性生活等。另外,不涉及被调查者的职业、户籍,本研究主要涉及年龄、学历、生育史与避孕措施选择的相关问题。
调查问卷内容如下:全面二孩政策施节育措施意愿调查,年龄――学历――生育――孩――男――女,避孕措施选择(打√),1.口服避孕药(紧急、短效、长效);2.外用药(药膜、药栓、药膏);3.(男用、女用);4.宫内节育器;5.绝育术(男扎、女扎);6.安全期;7.无任何措施。1.3数据回收及分析2016年4月12~21日在开平市15个镇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861份,回收率达86.1%,对回收的数据进行分析。
2.结果
2.1一般情况
本研究共回收有效调查问卷861份,其中,选择口服药物避孕的有15例,占总数的1.74%;选择避孕的有603例,占总数的70.04%,选择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的有12例,占总数的1.39%;选择绝育术的有21例,占总数的2.44%;选择男扎术的有9例,占总数的1.05%;选择女扎术的有12例,占总数的1.39%;选择安全期避孕的有126例,占总数的14.63%;另外,选择无任何措施的有84例,占总数的9.76%。无一例选择外用药物避孕的。调查问卷有三个基本信息,一是年龄,二是学历,三是生育史,第三个生育史填写不完全,未做分析。现从年龄和学历两方面来分析避孕方法的选择问题。见表1。
2.2选择口服避孕药物
选择口服避孕药物有15例,占1.74%,从年龄方面来分析,生育高峰年龄占多数,35周岁及以下的有12例,占80%,但是40周岁及以上的又有3例,占20%。从理论上讲,文化程度越高越容易接受口服避孕药,但是本调查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无一例选择,这个问题值得探讨。见表2~3。
2.3选择外用避孕药物
无一例选择外用药物避孕。
2.4选择避孕
选择避孕的有603例,占70.04%。从年龄方面来分析,生育高峰期占绝对地位,35周岁及以下的有585例,占97.01%,另外从学历方面来看,各个层次分别不大。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93例,占15.42%,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有150例,占24.88%。具体见表4~5。
2.5选择宫内节育器避孕
选择宫内节育器避孕的有12例,占1.39%。从年龄来看,生育高峰后期的占大部分,28周岁及以上的有12例,占100%,27周岁及以下的无一例选择。从学历来看,没有规律,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有9例,占75%,中专和大专学历的无一例,本科及以上的有3例,占25%。具体见表6~7。
2.6选择绝育术避孕
选择绝育术避孕的有21例,占2.44%,其中选择男扎的有9例,占1.05%,选择女扎的有12例,占1.39%,从年龄方面来分析,生育高峰期占了全部,31周岁及以下的有21例,占100%;32周岁及以上的无一例,其中选择男扎的有9例,选择女扎的有12例。从学历方面来看,各个层次都有,无太大区别,但是本科及以上的有6例,占28.57%,初中及以下的无一例,这个可能与之前的计生政策有关。具体见表8~9。
2.7选择安全期避孕
选择安全期避孕的有126例,占14.63%,从年龄方面分析,生育高峰期的占绝对优势,24~27周岁48例,占38.10%,28~31周岁的有54例,占42.86%,反而40周岁及以上的无一例,还是比较理智。再从学历方面看,各个层次都有,只有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有42例,占33.33%,显得多一点。见表10~11。
2.8未选择任何避孕措施的
未选择任何避孕措施的有84例,占9.76%,从年龄方面分析,还是生育高峰期多,24~31周岁有66例,占78.58%,此年龄性生活活跃且无保护措施,此现象值得探讨。从学历方面来看,学历越高自我保护意识越强,大专学历的有3例,占3.5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无1例,初中及以下的有36例,占42.86%,这个现象也值得更进一步讨论。具体见表12~13。
数据经分析,从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方面分析,选择避孕的占了主导地位达70.04%,而选择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和绝育术避孕由过去的主导地位下降为辅助措施,只占3.83%。从育龄人群年龄方面分析,生育活跃期,即31周岁前的,占绝对市场,选择的避孕措施多样。另外从育龄人群的学历方面分析,学历越高,自我保护意识越强,都选择了一种避孕节育措施。
3.讨论
避孕药具是指育龄夫妇以和谐的性生活和身体健康为前提,所采用的控制或调节生育的各种避孕药物和器具的统称。避孕药具是正常健康的生活要素之一,是提高自身生命质量、生活质量和生育质量的物质基础。口服避孕药是由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和孕激素配制成的,主要作用是抑制排卵,使不易穿透。历年资料显示其使用率3%,本研究数据分析,使用率也只有1.74%,低于正常使用率。又称安全套,通常是用天然橡胶做成的长条状薄膜,一端封闭含有突起形成的空间用以贮存射出的。是屏障避孕方法中最有效的一种。使用方便,无副作用。大力提倡使用避孕,不但可以预防通过传播感染,还可以预防宫颈癌的发生。历年资料显示,使用率达42%,本研究数据分析高达70.04%,远高于正常使用率。这一现象值得注意。宫内节育器是一种放置于子宫腔内的避孕装置。宫内节育器种类繁多,大体分为惰性和活性两类,目前应用最广的是活性宫内节育器。放置宫内节育器是我国育龄妇女首选的安全避孕措施之一。超声引导下,使手术成为“直视下”操作,对改善IUD放置质量,提高避孕效果,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由于缺乏医学知识,很多妇女惧怕疼痛或不了解未能及时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生活质量调查结果显示,放置宫内节育器前后对比,在心理、生理问题及性生活满意度方面均无明显变化。所以对宫内节育器的使用有误解。历年资料显示采用宫内节育器避孕的育龄妇女达40%左右。本研究的数据分析只有1.39%,远远低于正常使用率。过去宫内节育器是育龄妇女最常被迫选用的长效避孕措施之一,由过去的指导使用到现在的自主选择使用,2016年开平市共放置宫内节育器508例,占计划生育四术的7.32%,当年实际使用率6.23%,使用率明显下降,值得深思。
绝育术,及结扎术,指输精管结扎术或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作为我国男性绝育术的一种安全、有效、可逆、简单的方法,广泛应用于基层单位中。历年资料显示选择输精管结扎术避孕的约3%,选择输卵管结扎术避孕的约10%。本研究数据分析,选择输精管结扎术的只有1.05%,选择输卵管结扎术的也只有1.39%,均低于正常值。2016年开平市共施行输卵管结扎术136例,占计划生育四术的1.96%,当年实际落实率只有1.67%。这一现象也值得探讨。
安全期,从避孕方面考虑,将女性的每个月的月经周期分为月经期、排卵期、安全期,安全期避孕就是在排卵期内停止性生活的一种避孕方法。本研究数据分析,选择安全期避孕的占14.63%。另外,还有9.76%的在性生活时未采用任何避孕措施,这一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第二十六条,向育龄人员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铡
《广东省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规范》第二条,计划生育药具是指使用财政经费采购,由政府免费提供,用于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因避孕节育所需的药品、器械、工具等的统称。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是指面对群众开展的药具发放、宣传、咨询和随访等服务工作。第十八条,介绍各种避孕方法,讲解各种避孕方法的避孕原理、有效性、适应性、禁忌证、副作用、并发症和正确使用方法,指导和帮助育龄人群自主选择适宜的避孕药具。第二十四条,宣传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的政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药具知识,获取免费药具途径,提高育龄人群政策知晓率,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知识水平。
历年计划生育政策范文第3篇
??? 1990年德国重新成为统一的国家,人们对于德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寄予厚望;但德国的体育政策并未遵循东德的模式即以竞技体育为中心,而是延续了西德以俱乐部体制为基础,以大众体育为核心,竞技体育良性发展的政策。德国统一以来,其体育政策呈现出俱乐部体制更加完善、大众体育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良性发展和学校体育自主性强等特点。第一,俱乐部体制更加完善。2006年5月德国体育联合会与德国奥委会2个独立组织合并为德国奥林匹克体育联合会(DOSB),合并后德国奥林匹克体育联合会成为管理和促进德国体育发展的最高组织机构,各类体育俱乐部均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其管理。这一举措使德国的俱乐部体制更加完善,有效地促进了德国体育的均衡发展,在体育事业的各个方面如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等方面起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21]。第二,大众体育进一步加强。德国大众体育在体育政策、规划与措施方面除继续实施“黄金计划”和“德国体育奖章”制度外,又于1999年和2000年分别实施了“东部黄金计划”并颁布了《德国体育指南》[22],还于2000年发表了《联合声明》,而2002年开始的“体育使德国更好”活动又是一次大规模的全民健身活动。在两德合并后的近20年里,尤其是近些年,德国没有刻意追求竞技体育成绩,而是在全民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大众从体育运动中获得乐趣。第三,竞技体育良性发展。统一后的德国并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在夏季奥运会上赶超美国和俄罗斯,甚至落到了奖牌榜的第二集团,但这并不影响德国竞技体育的良性发展。在俱乐部体制下,越普及、越受人们喜欢的项目竞技水平越高,因此德国在冬季项目上始终保持在奖牌榜前2位。在一些影响力大的球类集体项目上,如足球、曲棍球和手球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德国统一后在2006年成功举办第2次世界杯足球赛,进一步扩大了德国竞技体育的影响力。综合以上因素,统一后的德国是名副其实的竞技体育强国,其竞技体育在俱乐部体制和宽松的体育政策下得到良性发展[12]。第四,学校体育自主性强。在学校体育方面联邦政府给予州政府很大的自主权,中小学的教学大纲均由各联邦州政府自己制定。例如,当德国的体育教育中要增加环境教育的内容时,各州制定的教学内容和采取的措施不尽相同[23]。此外,各联邦州均有与俱乐部合作的计划,通过这些计划进行选材或促进中小学生课外锻炼[24]。德国对体育师资的培养非常特殊,中小学体育教师必须学习2个专业,即在中小学除体育外还必须担任另外一项课程的任课教师,这样既保证了体育教师的水平,又使得中小学在调配教师资源时更加有利[25]。
??? 2德国体育政策发展的推动力
??? 2.1政治需要
??? 德国历史上有3个阶段(德国体操运动、纳粹政治体育和东德竞技体育发展)体育政策主要由政治需要所主导。在德国体操运动时期,这一体育活动发展成为一次声势浩大的争取改革的运动,目标是建立统一强大的德国和培养自由、自信的公民。在当时的历史时期,德国体操运动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纳粹政治体育时期,体育完全变成了政治的工具,彻底失去了它本应具有的教育内涵。体育教育和体育活动的目的是宣传人种的优越和培养战争接班人,国民意识、军事意识、种族意识、优化意识和领袖意识是体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在东德发展竞技体育时期,体育同样肩负着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在冷战时期与西方国家对抗的政治任务。与纳粹的政治体育稍有不同的是,东德政府把重点放在发展竞技体育上,通过竞技体育的优异成绩为其政治需要服务。从以上3个历史阶段的体育政策及社会发展状况来看,当政治需要成为体育政策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时,会给国家及社会带来伤害甚至灾难。
??? 2.2人本需求
??? 在另外2个历史阶段即体育教育学改革和西德平衡发展时期,德国的体育政策主要由人本需求所主导。体育教育学改革强调的是身体练习在生理学上的意义和价值,主张体育活动应注意儿童的生理、性别等特征,即将人的生理需求放在首要位置。这一阶段现代体育和女子体育开始普及,体育逐渐成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有2个体育政策和制度对当时和后来德国的体育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分别是“德国体育奖章”制度和“黄金计划”。西德政府采取了以大众休闲娱乐为主体、竞技体育自由发展的体育发展策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40年,俱乐部体制逐渐完善,使西德体育事业的各个方面得到均衡发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尤其是“黄金计划”的实施,使西德大众体育的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以上2个历史阶段体育政策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看,当人本需求成为体育政策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时,体育事业往往能够平稳发展,其主要体育政策对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正能量。
??? 2.3两者平衡
??? 德国学者曾用一个示意图形象地表示体育教育发展的各个阶段中个人与社会的相对关系(图1)。尽管体育教育政策只是体育政策中的一部分,但从图1中还是可以看出不同历史阶段体育政策的变化趋势。在博爱主义教育和德国体操运动、纳粹身体教育、东德身体教育、西德强化体育课程等几个时期,政治需要占据主导,制定体育政策更多的是考虑社会发展形势。在教育学改革和西德强调身体教育理论的时期,人本需求更加强烈,制定体育政策往往以人为本。在经历了数次从社会到个人,再从个人到社会的转变之后,现代体育教育学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在个人和社会的相对关系上如何平衡。类比到体育政策,或许人们最难把握的就是在政治需要和人本需求之间如何真正做到平衡发展。
??? 3对完善我国体育政策的启示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体育政策经历了竞技体育优先发展、深化体育改革、备战北京奥运会、和谐体育全面发展4个阶段。体育政策的演进呈现出4个特征:从竞技体育优先发展向大众体育竞技体育全面发展转变;从政府办体育向政府和社会共同办体育转变;从注重政治价值向注重经济和人文价值转变;从社会本位向以人为本转变[26]。借鉴德国体育政策发展历程及特征,对完善我国体育政策的启示如下。
??? 3.1真正转移发展重心
???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是发展竞技体育、获得更多奥运金牌的最有效的体制,这种体制的效率在东德和我国均得到了最好的证明,但对竞技体育的高度重视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对大众体育的忽视。尽管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我国提出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的战略,提出要“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协调发展”[27],但在执行时,“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要想使我国的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转移发展重心,一方面调整对于竞技体育的心态,另一方面加大大众体育的经费投入。只有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才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观及新时期国家和谐、科学发展的理念。
??? 3.2加大大众体育投入
??? 尽管我国的“全民健身计划”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德国“黄金计划”的成功经验更多,尤其是在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利用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28]。据报道,2012年我国全民健身计划中央财政投入经费14.5亿元,地方政府的投入无具体统计数据;而西德在1961—1970年平均每年投入经费为17亿德国马克(约合85亿元),当时西德人口只有我国的4.4%,未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人均投入经费已达到我国的133倍。如按照投入经费占当年GDP的比例计算,西德在1961—1970年10年间平均每年投入经费占这10年平均GDP(约为2万1584亿德国马克)的比例为我国2012年(GDP总量为51万9322亿元)的28倍;因此,我国想真正发展大众体育,政府必须大量投入经费,只有把大众体育作为公益事业来抓,通过政府无偿的投入,大量建设体育场馆设施,并通过加强宣传力度、扶持社区体育俱乐部、学校体育设施与社区共同使用等方式,有效利用这些体育场馆设施,才能真正促进大众体育的开展。
??? 3.3逐渐转变政府职能
??? 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完全撤销体育政府主管部门,将其职能并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并不是一种理想的发展模式。德国虽然实行社会主导型体制,但其不同层次的政府部门也肩负着体育工作的管理职责,例如体育总体发展由内务部主管,学校体育由各联邦州文化教育部门负责,修建、分配、管理和维修体育场馆由市级体育局分管;因此,我国体育主管部门政府职能要从完全的政府主导型向混合型转变。近期可以尝试进行以下方面的调整:能够市场化的项目交给项目中心或相应的协会管理,各省、市体育局不管或者少管;暂时不能市场化的项目,尤其是我国的一些奥运优势项目,可以继续采取举国体制,由项目中心和各省、市体育局共同管理;基层体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调整为修建、分配、管理和维护体育设施,把国家投入的经费用好,把国家建设的体育设施管好。只有政府职能转变了,才能“跳出”唯竞技体育的圈子,才能真正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更需要投入的大众体育和“全民健身计划”上。
历年计划生育政策范文第4篇
同志们:
2月8日,××*地区隆重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和科技教育工作会议,地委书记××*在这次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书记讲话从××经济长远发展、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我们面临的形势作了精辟分析,并对今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今天,我们专门召开××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地区××××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署××*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签定××*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业务指标责任状。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确分析我地区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状况
从纵向看,“十五”期间,××*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等全面落实;非政策生育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政策生育率稳步上升;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深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建立,各族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日益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进步,为全地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此,我代表地委、行署向关心、支持计划生育事业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在计划生育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各族干部表示诚挚慰问,向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广大群众表示崇高敬意!
从横向看,××*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全国、全××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全国人口出生率自1998年以来一直保持在10‰以下,已经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新阶段,而我们××仍处在降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阶段。在××*范围内,××地区人口出生率是全××最高的,200××年全地区人口出生率为××*。就是与条件比较接近的南疆其它地(州),如*地区相比,*地区也有一定差距。
所以,我们必须一分为二地分析形势,既要充分看到成绩,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又要清醒看到差距与不足,正视问题,认真整改。
××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之间还有差距。××××
人口增长进入新一轮生育高峰期。××××
不少计划生育干部盲目乐观,存在骄傲自满和畏难情绪。工作责任感不够,应付差事,推诿扯皮;工作进取心不强,回避矛盾,安于现状,认为能够遏制住超生、完成人口控制计划就万事大吉;工作中抓落实不够,有的光说不干,有的搞形式主义。
各级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干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深化。
××*年,党中央、国务院对继续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了重要指示,明确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当前,必须做到“四个不动摇”:一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三是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四是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当前,我们要把认识统一到中央指示上来,进一步深化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计划生育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大局来认识计划生育的独特作用;要从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计划生育的特殊地位;要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定位来认识计划生育的长期性、艰巨性。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尚未建立。建立“依法管理、政策推动、优质服务、村(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能够为计划生育工作夯实基础,增添动力,提供保障。因此,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计划生育工作氛围有待改善。从全国大气候看,计划生育工作“天下第一难事”的性质还没有根本改变;从××*小气候看,*等诸多客观因素仍旧阻碍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顺利发展。
历年计划生育政策范文第5篇
经过20多年的研究论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被很多人认为是“我国人口事业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
计划生育的立法从1970年代末就开始了,整个过程可以说“一波三折”,经历了1978年、1982年、1988年、1993年四次论证、起草,但皆因“条件不成熟”没有出台。1998年,计划生育立法被第五次“摆到了台面上”,经过三年多的努力,2001年12月29日终获通过。
关于“一波三折”的原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说,除去没有国际上立法经验可供参照外,制定这部法律本身还存在一个难点,这就是,法律中规定的政策、措施、办法既要有效地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又要能为国际社会基本接受。多年来,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艰苦的探索。
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出台,一方面表明这方面的探索已取得了相当共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国计划生育已经实现了重大跨越,具备了法治化、规范化的基本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穆光宗博士则称,这标志着中国计划生育已经开始从行政强制为主导向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为第一标准的新阶段转变。
焦虑时代的计划生育
中国大规模的计划生育并非始于人们通常印象中的改革开放之后,而是从1970年代就开始了。
当时,关于计划生育的提法是“晚、稀、少”:“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才结婚;“稀”指两胎要间隔4年左右;“少”是指只生两个孩子。
1978年3月,计划生育被写进了宪法。就在这一年,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当时很多人都有很强的‘强国梦’,都想用最快的速度把国家搞上去,在这种急切的心情下,对人口实行‘急刹车’成为了一种当然的选择。”穆光宗博士说。
1980年,新华社公布了中国人口发展进程百年预报:如果按中国当时的生育水平延续下去,2000年中国人口要过14亿。
有媒体报道说,这一消息发布后,引起很大震动。一度曾有人主张“我国人口近期宜取负数发展”,建议20年内采取一切措施,使每年人口出生率低于人口死亡率,进入人口的负增长。
但这将意味着有一半左右的夫妇终生不能生孩子或至少20年内不能生孩子。因此响应者不多。
另一种观点则影响很大。几位科学工作者建议从1980年起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样到200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可接近零,全国人口可控制在11亿以下。
这个方案曾对我国的人口政策产生了直接影响。
1980年出现了计划生育发展史上标志性的事件,即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郑重向全国发出了“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
随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数量上进一步收紧。“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取代了“晚、稀、少”的提法。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张纯元说,两种说法相比较,晚婚、晚育没有变化,少生从允许生二孩调整为基本只准生一孩。稀是就生育间隔而言的,只生一孩,就不存在间隔了,稀被取消了。
“这一调整在城镇采取一些必要措施还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在农村却困难重重。”张纯元教授说。
一位研究者指出,抛开农耕文明形成的“多子多福”的观念不谈,仅就农村的生产方式、社会福利状况以及偏远地区的医疗条件而言,对家庭成员的依赖也使只生一个、尤其是只生一个女孩,成为一件难以接受的事。
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生育的推行在农村遇到了困难,矛盾一度变得十分突出。
对此,中央及时作出了调整。重新规定,在农村仍要继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但也要适当放宽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
行政措施推行:“功不可没”
很显然,政策调整后群众的生育愿望和政策要求之间仍然有差距,计划生育仅靠公民的自觉行为还不可能实现。
从现实来看,西方发达国家从高生育水平向低生育水平转变用了100多年的时间。这种转变和经济发展往往是同步进行的,也就是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下降,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生育率下降。
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却不允许重复这条路。因为经济发展在对生育率的下降发挥拉动作用之前,已经受到了人口问题的制约。
在不能坐等依靠经济发展来降低生育水平的情况下,借助行政强制力解决人口问题就成了合乎逻辑的必然选择。况且中国要用30年的时间完成西方用了100年的人口转变,这更加重了对这一力量的依赖。
穆光宗博士说,在改革开放后的头十年里,计划生育的推行基本上是行政强制型,采用的是社会制约机制。
这个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人口数量的控制上,可称为“以数为本”的阶段。
对于这个时期的工作成效,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主任于学军称其“功不可没”。他认为最大的成绩就是使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得到了稳定和完善,为1990年中国人口转变历史性的飞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这个时期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得到了人们的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说,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以及计划生育部门主要是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推行计划生育的,有的在执法中还存在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为了规范计划生育行为,国家计生委出台了包括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等内容在内的一些规定。
这些规定使计划生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规范,但专家指出,这些问题往往与指标、任务联系在一起,要想彻底解决,还得依靠法制的建设和工作模式的转变。
转变的社会基础
这种转变的萌芽在进入1990年代后出现了。一些地方除了行政强制力外,引入了利益导向机制。有的把计划生育与扶贫结合起来,同是贫困户,生一个的就比生三个的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
在此基础上,“两个转变”被作为重点提了出来:即由孤立地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相结合的机制转变。
这些转变的实质就是由“以数为本”转为“以人为本”,计划生育不仅仅是一项关于数量、指标的工作,更要考虑人的利益、需求、发展。
这些转变从目前来看还是初步的、局部的,大都集中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但它所展示的方向令人肯定。
在经历了10多年旧有的工作模式后,计划生育在1990年代悄然发生了重大变化。
研究者认为,这与整个社会、经济发生的重大变化密切相关。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陆杰华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与新现象,例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人户分离的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等等。这些新问题对传统的计生工作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但必须承认,正是这种冲击,促使政策决策者产生了管理理念的创新。
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主任于学军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启动,整个社会和经济的运转机制、政府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人们的价值观和理想追求、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婚姻和生育观念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在生育的问题上,人们也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性。
可以说,在影响生育水平的两大重要因素,即政策作用和社会经济发展作用中,后者起着越来越大的决定性作用。
影响计划生育工作模式的另一个因素就是我国的人口转变在1990年实现了历史性飞跃,中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并持续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即一对夫妇生小孩在2个以下)。按照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的划分,我们从降低生育水平阶段过渡到了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这两个阶段应该有不同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
法制化轨道
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曾指出,50多年来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史,是一部曲折、悲壮、辉煌的历史。
一个10多亿的人口列车,经过几十年的摸索、总结,如今正式驶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这种探索在1990年代终于形成了一整套经验,其中包括成熟的生育政策,“三三三二一”工作模式以及“以人为本”原则的确立。可以说,这些构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部关乎中国“国际形象”的法律出台的先决条件。
一位专家指出,如果退回到10年前,这些显然都还不够成熟。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核心是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既不收紧也不放松。与此同时它也明确了实现这一政策的途径并不是过多地依赖行政强制力,而是建立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相结合的机制,依法行政、依法生育。
从现实来看,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把基层的工作人员从指标和任务的重压中解放出来,这就涉及到考核体系和工作方式的改革。因此这部法的推行还必须在不断的改革创新中完成。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依法行政、行为规范后会不会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减弱,引起生育率的反弹?国家计生委宣教司负责人认为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工作目标、工作力度并没有因此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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