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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已经过去,半年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省、市安监局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全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和负有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使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在我区得到有效的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目标责任制落实、执法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处理、以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有效的控制了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遏制了全区生产经营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我区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相对稳定的良好态势。现将*年的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半年工作思路如下:
一、*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基本情况
1、生产经营性事故:共发生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2、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4起,死亡5人,经济损失3.08万元。
3、火灾事故:共发生16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4.43%;直接财产损失16.510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35%。
(一)、领导重视,严格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各个时期不同的特点,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具体的要求,签定了*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目标管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冰雪、暴雨雷电灾害性天气,“重大节日”、“两会”及奥运圣火在南昌传递期间,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全区娱乐场所、学校、大型超市商场、建筑工地、重点企业、烟花爆竹经销点、加油站危旧房屋等重点单位进行认真排查、检查和督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了社会政治的稳定。
(二)夯实基础,健全和完善基层执法监管队伍建设
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组织26名人员参加省、市二级执法培训,使执法监察人员做到安全监察员证和行政执法证两证在手;区级培训班共2期,培训人员40人。二是普及执法相关知识,购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读本,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三是梳理行政依据,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17条规章条例进行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讨论交流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定程序的履行、法律条文的适用、证据的收集等难点问题;四是规范执法文书档案,依据省、市执法文件精神,完善投诉举报程序,健全现场监察记录,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档案。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整治行动
1、危化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街办和管理处检查小组自查的基础上,由局安全监察中队围绕6大项检查内容,着重对销售工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经营单位和专项整治区域整治后的巩固情况这三大重点进行了检查,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60余人次,共检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4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甲证)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乙证)6家、液化气点20家、重大危险源13处。在督查过程中,监察中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单位现有化学品使用、储存、经营数量,救援措施、周边情况建立完善了《监管台帐》,实现紧急救援预案备案率100%。
2、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上半年,南昌市*区安监局联合工商、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内30多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和非法销售摊点开展巡回检查整治,打击非法销售、消除火灾事故隐患;重点对居民住宅区、校园和集贸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检查整治。共检查经销点32家,整治了民德路、董家窑菜市场、新公园菜市场等附近无证销售摊点6家,收缴假冒伪劣爆竹7箱,给非法销售予以沉重的打击,为辖区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举办了一期烟花爆竹经销网点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班,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学习了安全监管知识、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处罚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落实了经销网点的安全主体责任。上半年区安监执法中队出动执法车28辆次、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销售网点32家,查封非法搭售点6家,收缴爆竹150封,确保了*烟花爆竹市场的经营秩序。
3、学校、幼儿园专项整治。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坚持执行“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制度,专人对校舍、教(寝)室、微机室、电路设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教学场地、出租店面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着力构建了由门卫、值周领导、值日教师、综治干部、护校队员、学生文明岗构成的校园安全人防体系,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和验证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内。进一步完善《处置重大安全事故预案》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预案》,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位,杜绝了校园事故的发生。
4、开展重点行业和重要节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区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系统和区直有关部门对各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做到三个“一刻也不能”:一刻也不能忽视,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刻也不能疏漏。在元旦、春节期间,及时启动安全生产明督查机制,严把“停产检修关、安全整治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关和24小时值班关”,坚持零报告制度,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实行责任监控,确保了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特别是两会期间,区安委办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全区安全生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针对年初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采取短信网络平台、开展市场顶棚隐患排查、组织义务铲雪劳动、做好危旧房屋的排查、配备灭火器发放到消防重点地段等五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应对工作;针对四川汶川发生的地震灾害,南昌有震感,区安委办及时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低洼危旧房紧急排查除险的通知》(东安办字〔*〕9号),要求各系统、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对本单位和本辖区的低洼危旧房进行排查,共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共328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进行排险加固,落实维修资金、监管责任人员,防止地震灾害带来的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国抗震救灾期间,*区安监局所有干部职工为灾区捐款4000余元,为灾区献出一份爱心。
5、深入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委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当作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待,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方案》(东安办字〔*〕6号)文件,区政府组成两个综合督查组和八个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行动。以此为契机,对百日督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一次全面系统的安排,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落实党政一把手负全责的主体责任,针对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组织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打击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责任。
6月份,在全区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活动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南昌市*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精神,结合*区实际,制定了*区*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这次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丰富,6月8日南昌日报对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板报道、并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安全在我心中”征文活动,6月26日,在胜利路名秀广场开展了全区“安全生产月”安全常识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安全知识答题等各项活动,使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开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新条例的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1、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挂图征订工作,活动月期间超额征订各类挂图390套,张贴宣传标语36条,刊制专题黑板报106期;2、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月”及台风预警宣传信息500余条;
(五)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上半年,全区发生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1起,死亡1人,根据国务院第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区安监局及时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理。
(六)依法行政,严格查处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
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亮证执法,按法律程序,秉公办事、文明执法,不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严格依法行政,对外公开对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举报有记载、有检查、有回复。今年上年,受理各类举报案件10件(人)次,其中群众来信5件,接待群众来访19人次,做到查处有着落,结案率、群众满意率两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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