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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我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年办理《关于加强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基础环境水平的议案》的情况报告,请审议。
在*年年初召开的区*人大第2次会议上,*街刘国全等13名代表《关于加强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基础环境水平的议案》,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确立为1号议案(简称1号议案)后,交区政府办理。区政府十分重视1号议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国土房管分局牵头,区建设市政局、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办、区市容环卫局等部门组成的议案办理小组。同年6月,区政府研究制定了该议案的实施方案,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讨论通过。去年1月,在区*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我也代表区政府将办理议案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按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年办理1号议案的主要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完成情况
去年,区政府继续按照《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对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研究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实施方案顺利推进。主要抓好了以下6项工作:
(一)预计提前一年半完成*在册危破房改造任务。
*年区政府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认真落实为民措施,提前完成了危破房改造任务。
1.危破房改造瓶颈可望打通。
国土房管分局和各街道迎难而上,扎实开展零散危破房的维修改造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年的全年计划,共改造危破房10.17万平方米,去年新入册的危破房实现了“当年发现,年内修复”。我区共有*年在册危破房25.24万平方米,*—*年已累计完成22.85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剩下的2.39万平方米危破房可望于今年上半年全面改造完成,从而提前一年半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危破房改造任务。现我区的小片危破房改造工程中,*地块已完成绿化建设,新增绿地1976平方米;营房巷、玉华坊、太和里地块已完成房屋修缮排危;共和南地块10户直管房住户已全部迁走,正在办理规划审批。
此外,区政府针对私房业主维修改造房屋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从规划报建、施工管理、特殊情况的处理等方面入手,制定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旧城区私有危破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调动私房业主自行修缮房屋的积极性,对促进我区全面完成在册危破房的改造工作起到很好的作用。
2.解放中旧城改造试点取得可喜成绩。
解放中旧城改造试点工程是我市首个旧城改造项目,为我市的旧城改造工作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目前,这一试点工程的1号、3号楼已全面完工;2号楼已完成基础和首层建设,正在进行2层施工;4—6号楼已完成水电、煤气管道等设施的安装;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及保留整饰工程都已基本完成,回迁安置工作现有序推进,3、4、5、6号楼的回迁户已陆续收房回迁。
3.全力推进东濠涌旧城改造项目。
为有效改善我区东濠涌沿线旧居民区的居住环境,区政府根据实际,初步选定了东濠涌*南地块作为我区新的旧城改造项目,现已完成地块的基础数据摸查、测算分析和研究论证等前期工作,并征求了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制定了改造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方案的制定上报工作,并获市政府初审通过。
4.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目前区政府已完成对扬箕村基础数据的摸查工作,正按市的要求就改造方式、建设规模和实施方案等问题与该村进行磋商。
(二)提前两年完成物业管理全覆盖任务。
我区是广州市乃至全国较早实施小区物业管理的城区之一。市政府要求各区2008年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5%,2009年覆盖率达到100%,我区去年已达到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着重加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巩固管理成果,提升管理质量。一是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区物业管理市场的规范发展。二是发挥房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完善物业管理联络员制度,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保安队伍的管理。三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由国土房管分局与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实施物业管理的506个小区和大厦进行检查。四是建立区、街和物业小区三级纠纷排查制度,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物管公司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业主的不当要求依法予以解释,有效缓解小区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冲突,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及各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落实好上述四项制度,截至*年底,全区建立业主自治组织的居民比率达到76.14%,物业管理平均收费率达到69%,实施规范物业管理的居民比率达到47.26%。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或换届选举26宗,指导小区(大厦)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投诉42宗。
(三)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
去年,区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很好地完成了我区各项市政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任务,有效提升了我区基础环境水平。
1.超额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任务。
我区去年全年计划新建、改建车行道23.37公里、20.66万平方米,人行道28.71公里、10.58万平方米,实施排水排污管网改造16119米。截至去年底,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其中,完成瑶台西街等72项车行道改造工程25.61公里,面积21.49万平方米;完成麓景路等60项人行道改造工程37.78公里,面积12.76万平方米;改造王圣堂等48个地段的排水管网17234.8米。
2.顺利推进市政重点设施建设项目。
为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我区的市政建设,经多方努力,我区一批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被纳入市城建投资计划,目前按计划逐步实施。其中,瑶台西街道路改造工程、寺右新马路排水改造工程、北京南路大修工程等9个项目已按期完成;麓湖路大修、光孝寺北侧新建规划路等2项工程正在施工,计划于春节前完成;淘金东路新建道路、站西路西段排水改造、连新路、长堤大马路等4项工程已完成招标、计划于春节前完成一期施工;府学西街道路扩建工程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和专家组初步评审,已进入方案调整及深化设计阶段;光孝寺、大佛寺和六榕寺三大寺庙周边道路整治工程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前期工作。
3.进一步加强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
区政府注重加大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力度,确保市政设施正常运转,累计清疏各类排水排污管渠148.17万米,清疏沉沙井、下水道井15.52万座,清运渠泥9492立方米,更换井环盖1444个。此外,不断加强行政管理,审批城市道路挖掘328宗,占道129宗,批准排水许可证8宗,巡查处理各类市政管理违章案563宗。
(四)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去年,区政府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大力加强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建成了东昌南小区等一批绿化景点,新增绿地面积10.5万平方米,改造及补植绿地1.8万平方米。截至*年底,我区绿地面积908.1公顷,绿地率27.38%,绿化覆盖面积1087.8公顷,绿化覆盖率32.8%,公共绿地623.2公顷,人均公共绿地5.42平方米。
此外,去年市、区在我区共投资实施绿化工程115项,其中市投资项目中,已完成朱紫寮、*北等6项工程,东风中万安南绿地等2项工程已进入拆迁阶段,金贵村山头绿地、广州大桥桥底及二沙岛北侧道路绿化工程正在紧张施工,应元路31号等3项绿化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区投资的102项绿化建设工程现已完成90项,建成绿地2万平方米。
*年至*年,我区在23个社区中投入850万元开展创绿工作,把绿色文化带进社区,充分利用企业、事业单位的示范作用,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理念辐射到各社区。目前,全区共有“绿色社区”54个,其中国家命名的有3个,省级命名的有13个,市级命名的有20个,区级命名的有18个,我区“绿色社区”创建成绩走在全市的前列。
(五)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推进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和重点社区综合整治工作。
1.积极推进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由于我区新建设的市政项目多,旧城改造任务重,因此我区承担的征地拆迁任务十分繁重。区建设市政局、国土房管分局竭尽全力,想方设法,努力完成了多项艰巨的征地拆迁任务。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依法拆迁、和谐拆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共完成房屋拆迁面积1.32万平方米,其中,小北等地铁站点的房屋拆迁8647平方米,借地5.77万平方米;建设新村综合整治房屋拆迁1000平方米;东山大街房屋拆迁3545平方米。
2.按计划推进社区整治工程。
根据市政府的决定,我区开展了新河浦涌社区整治工程,由区建设市政局负责对小区的建筑外墙立面整饰、规范“三线”、改造道路、增设停车场和绿化配套等一系列整治工程,占地面积达9.36万平方米,整饰房屋246栋。去年12月,区委、区政府在该小区举行了整治工程开工仪式,标志着该项工程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预计今年4月底完成。
此外,我区还完成了建设新村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房屋整饰8栋,面积6000多平方米,更换铝合金窗2400平方米,市政建设基本完成,改造建设二、三、五马路等十二条道路,铺设车行道9456平方米,人行道5832平方米,改造排水管1161米,增设绿化景点2500平方米,规范治理“三线”3.2公里。
(六)积极推进规划修编工作。
区政府坚持规划与建设、改造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结合“中调”发展战略的实施,研究整合*分区规划,做好专项规划储备和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到规划先行,规划引导。一是在原*、东山、白云(矿泉)、天河(登峰、扬箕)分区规划的基础上,重新研究我区的空间结构、土地利用等方面的重大发展策略,编制完成《*区发展战略规划》;二是配合“城中村”改造,做好《矿泉地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区“数字详规”项目现状核查工作,为市规划管理提供法定依据;四是开展《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4)》修编现状调研工作,为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打下坚实基础;五是做好《*区公建配套项目规划信息系统开发、规划信息数据采集与建库》工作;六是组织编制《广州市东濠涌两岸沿线旧城改造规划》方案;七是《*区三类肉菜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形成终审成果;八是结合“中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好我区危破房改造与旧城更新规划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我们将以“*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实施“中调”发展战略的机遇,以建设经济发达、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区为目标,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我区旧城综合改造和整治,增强中心城区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调优、调高、调强、调活”的发展战略目标。
(一)继续加大危破房改造工作力度。
1.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2008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在册零散危破房改造工作任务。
加快维修改造工作的步伐,继续完成尚余的2.39万平方米危破房的改造,确保2008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年在册危破房的改造任务。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努力突破私有严损房改造的瓶颈。争取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危破房改造审批程序,为全面完成改造工作争取宝贵的时间。
2.总结经验,探索新模式,为全面铺开旧城综合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解放中旧城改造工程是我市首个旧城综合改造试点工程,从*年开始实施,经过几年辛勤的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仍存在不少的困难,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目前我区正准备着手实施的东濠涌*南地块的综合改造,将探索采取“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新模式。针对具有文物价值、富含岭南文化历史底蕴的建筑,将采取“修旧如旧”的方针,结合时代气息突出文化古韵进行改造。我们将继续总结好的经验,探索好的做法,为全面铺开旧城综合改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物业管理逐步实现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
围绕《*区*—2008年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区的工作重点将转向巩固管理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大力促进业主自我管理、民主协商的自治自律机制的形成,指导街道建立业主自治组织的居民比率要达到95%,并逐步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着力提高物业管理的收费率,实现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还将继续完善基本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工作体系和考核验收体系,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快市政项目建设步伐,多渠道增加城区园林绿化面积。
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把水荫路、府学西街道路扩建改造、站前路大修、矿泉街向阳大街片区、登峰街金贵村片区及火车站广场排水改造、永安横公园和东风路竹丝岗二马路绿地等工程纳入市的城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抓好东山大街绿化广场、东风中万安南绿地、应元路31号、金贵村山头绿地等项目的实施。继续加大区财政投入,加快区管市政道路、排水排污设施和桥梁的维修改造,改善我区道路状况。加大内街拆违复绿工作力度,改善内街环境。
此外,我们还将继续做好绿化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对区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绿化验收,指导辖区机团单位的绿化建设,力争2008年增加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
(四)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重点社区的综合整治工作。
坚持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加大工作力度,做细思想工作,继续推进地铁五号线和六号线、东山大街绿化广场、东风中万安南绿地、府学西街道路扩建、教育综改二期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集中精力抓好永安横公园的拆迁工作,力争按期交地,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加强协调,进一步妥善解决好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历年来实施的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的结算、结案工作。
此外,切实推进新河浦涌、沙河涌、东濠涌、景泰涌等河涌的综合整治工程,改善我区河涌两岸的景观。同时,借助大力开展旧城社区环境整治的良好势头,继续加大财政投资力度,除完成最后20%旧城社区创建达标任务外,还将进一步提高已整治社区的环境水平,大力改善旧城社区环境状况,提升中心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水平,造福一方百姓。
(五)继续做好规划工作,发挥好先导和指引作用。
小区绿化整改方案范文第2篇
《*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
加强新建住宅区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住宅区绿化建设规定标准
住宅区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合理配置乔、灌、草、花、常绿
、落叶植物,采用多种形式美化绿化住宅区的环境,住宅区的建设必
须符合下列规定的绿化指标:
(一)征地新建的住宅区绿地率不得少于30%,属于旧城改造的
住宅区绿地率不得少于25%。
(二)住宅区内的公共绿地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
相应设置,指标按居住人口规划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
,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小
于1.5平方米/人。公共绿地内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小于70%。
二、住宅区绿化建设审批程序
(一)凡涉及到调整公共绿地、风景林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
用地的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征求市园林局意见。
(二)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会审。
(三)审批绿化种植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根据市规划局核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以及城市绿化管理有关
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绿化设计单位设计。市园林局在接到建设单位申
报的绿化种植设计方案后15天内完成审查及批准手续。符合规定要求
的,市园林局核发“种植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并加盖“*市园
林管理局绿化审批专用章”。
三、住宅区绿化施工管理
(一)住宅区绿化工程应实行招投标管理,绿化工程的施工应由
具备资质的绿化施工企业承担。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须取得市园林
局核发的进锡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参与投标。
(二)绿化施工企业应向市园林局申请办理项目开工登记,领取
绿化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
(三)加强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评定绿化工
程质量等级。
四、住宅区绿化工程的验收
住宅区绿化工程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
单位应报请市园林局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市园林局发放“绿化
工程验收合格证”,并加盖“*市园林管理局绿化验收合格专用章
”。绿化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销售、不得
办理产权手续。
五、住宅区绿地养护管理
(一)住宅区管理机构(住宅区管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是住宅
区绿化的管理单位;在未设立管理机构的住宅区由区、街道组织力量
养护管理。
(二)建成的住宅区绿地在养护了一个生长季节后,按有关部门
制订的标准在市园林局的签证下,交付于住宅区管理机构。
(三)住宅区管理机构在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后,应按规定比例
用于绿化管理。
(四)住宅区管理机构应按市有关部门制订的公共绿地养护定额
进行绿地养护管理。
(五)住宅区绿地的调整充实、养护管理,当地绿化管理部门应
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六、加强住宅区绿化管理,查处违反绿化管理的行为。
凡未按期完成绿化建设的,绿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擅自改变绿
化设计方案或减少绿化面积的,绿化施工队伍无资质的,擅自移(伐
)树木的,市园林局应依法予以处罚。
七、在城市中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公共建筑等工程
建设项目中的绿化工程,以及单位附属绿化建设项目,可参照上述规
定执行。
小区绿化整改方案范文第3篇
一、本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奖励主体是组织实施无物业管理小区绿化改造的各区政府和相关的责任单位。小区绿化改造以奖代拨每年评比一次。
二、凡自筹资金,对无物业管理、绿化档次较低、损坏严重急需整改的小区实施绿化改造的单位,其绿化改造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由市政府按工程量的一定比例一次性予以奖励。对无物管小区绿化改造成绩突出的组织协调单位,由市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三、无物业管理小区绿化改造以奖代拨工作的考核、评比、奖励由市园林文物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各区在对无物管小区绿化进行改造时,先由区绿化办对小区绿化现状进行拍照调查,编制小区改造方案上报市园文局,列入市年度无物业管理小区绿化改造计划。待小区绿化改造完成后,由市园林文物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按达标考核有关指标评定综合得分。具体达标考核评分办法见附表《小区绿化改造以奖代拨考核评分细则》,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四、由区政府筹集资金进行无物管小区绿化改造,达到绿化改造标准,并经考核合格,对项目决算进行审核后,由市政府按工程量的40%一次性予以以奖代拨奖励。
小区绿化整改方案范文第4篇
兴田镇作为福建省21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打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确保今年底前见成效,有看得见的新地标、新面貌,尽快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镇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选择我镇一条街、一条道、两个公园为重点区域,实施小城镇镇区“112”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工作目标
以近期建设成为闽北“旅游名镇、文化重镇、宜居小镇”,远期建设成为武夷新区中心片区的特色旅游组团为目标,开展镇区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改造,提高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水平,逐步完善旧镇区基本功能,改善镇区道路,完善交通设施,根据城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文化休闲等配套,做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服务群众,从而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小城镇整体风貌,提升城镇品位,营造良好的宜业宜居环境。今年底前完成兴田主街、303线兴田段、镇人民体育公园和南大门公园的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改造,有看得见的新地标、新面貌。
工作范围
今年内的镇区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改造重点区域为一条街、一条道、两个公园,即兴田主街(湖山路,自中学门口到邮电所门口,含永佳超市一条街)、303线兴田段(自南大门到三合一路口)、镇人民体育公园和南大门公园。
工作内容
以兴田主街、303线兴田段、镇人民体育公园和南大门公园为重点区域,开展镇区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改造,提高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整治镇容镇貌,重点对主要街道、内河环境景观整治改造,清理广告牌,规范店名牌,对一些影响景观的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平改坡”,主要街道电线要逐步下地,改造完善路面及人行道铺装,做到整洁、明快。大力开展绿化工作,主次干道绿化要整齐、有层次,要拆违建绿、拆围透绿,充分利用小城镇的自然山水条件,抓好河岸、山坡等“绿线”重点部位的绿化建设,依山就势或利用水体造园造景,大幅度提高绿化指标。
实施步骤
从八月份启动至十二月底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实施阶段(八月上旬)
邀请规划设计专家编制镇区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同时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人员对重点整治区域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电视、网络、《兴田新农村简讯》等媒体进行重点宣传,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栏、横幅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编发《百姓知道》、《倡议书》宣传单等入户宣传,使该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重点整治区域内居民的积极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八月中旬——十月)
以实现镇区环境景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目标,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以开展卫生死角清理行动、环卫设施完善行动、违法建设拆除行动、居民素质提升行动、街景改造行动等为抓手,按照目标要求加大整治力度,积极开展集中整治,与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劝导,对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执行者实行并进行处罚。同时根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平改坡”、主街电线下地、路面及人行道铺装、绿化美化亮化等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改造。
(三)巩固提高阶段(十一月——十二月)
全面广泛深入地营造环境整洁、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绿化覆盖率高、无违章搭盖、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切实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对重点整治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立面景观、特色风貌等予以再进一步的完善、改造与提升,确保年内见成效,有看得见的新地标、新面貌,使环境整治成效明显,镇容镇貌大为改观,小城镇建设整体提升,真正达到群众满意。
实施办法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兴田镇人民政府作为该项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镇区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制订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纪检会、党政办、小城镇建设办公室、建设所、土地所、林业站、派出所、工商所、武夷新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供电所、广电站、卫生院、综治办、司法所、文明办、兴田村、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参与和指导镇区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改造工作。建立和完善部门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组建专门队伍、集中办公,变协助为联合、变分散为集中、变独立为综合、变随意为固定,建立了城镇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实现了由末端治理向前置管理的转变,强化行政执行力,保障执法的严肃性。
(二)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与重点整治区域内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一步签订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特别是要加强个体工商户倚门设摊、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垃圾乱倒乱扔、污水乱排乱放、广告乱贴乱画等不良行为的整治,有效规范经营秩序,确保门前三包真正落到实处。
小区绿化整改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要以《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的“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为目标,力争3至5年内对城区所有主干道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通过坚决有效地开展拆墙透绿、增加城市绿地活动,增加城市园林景观,美化市容市貌,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素质,塑造城市形象,全面加快梅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基本原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要按照整体推进,确保实施效果,政府组织帮助,单位具体实施的原则,工业沿线各单位应自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尽快开展围墙改造,并及时拆除临时违章建筑,做好配套绿化工作,对拒按规划实施拆除的临时违章建筑,政府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内容包括:实施路段沿线进行拆墙透绿、拆违建绿、拆临扩绿、见缝插绿、退地还绿,积极推广建筑物墙体、屋顶等立体绿化。具体任务为:
(一)凡临街的实体围墙、到期临时建(构)筑物及违章建筑,原则上应全部拆除,按规划审批的建筑红线位置设置透视墙,墙内建设绿地,墙外尽可能增补绿化。建设中凡涉及占用城市道路的,需持规划部门审批文件,再到市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临街实体围墙改造应与庭院绿化统一设计、同步实施,沿线各单位、居住区和个人按照审批的绿化方案完成各自的庭院绿化美化工作,确保透绿部分做到整齐美观、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景观效果显著。
(三)新建、改建项目的施工围墙应按相关设计标准实施,加强绿化效果控制,在保证人行道正常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在文化墙外建设临时绿化。在项目建成后原则上不设置围墙,如确有必要设置,必须是通透式围墙,且在工程竣工之日内按规划审批要求拆除所用临时设施并完成透视墙建设。
(四)严格控制城市主干次道临街临时建筑的审批,禁止利用临街房屋,破墙、破窗开店的行为。
(五)城区主干道两旁沿线闲置3个月以上、且6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面积在XX平方米内且实施条件较好的待建闲置空地,业主应按规定自行或委托实施绿化,并负责养护管理。业主不按规定实施绿化,造成闲置土地卫生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的,以市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园林主管部门代为绿化的方式进行处理。
(六)按照“在绿化上多做文章”的思路,对道路沿线实施插绿补绿,墙内外同时建设绿地,增加绿量,形成道路绿化、街头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结合的景观效果。同时积极尝试立体绿化,对实施路段沿线的单位选点进行墙体、屋顶绿化。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成立梅州市拆墙透绿、增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梅江区政府、梅县政府和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市拆墙透绿、增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市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市拆墙透绿、增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下达全市拆墙透绿、增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核准拆墙透绿、增绿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拆墙透绿、增绿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及奖励。
(二)拆墙透绿、增绿工作以梅江区政府、梅县政府、梅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拆墙透绿工作组织与实施。主要职责是:对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城市主干道沿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找出差距,查遗补漏,编制各自3—5年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年度实施计划,同时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沿线实体围墙的改造及拆除后的建绿工作。
(三)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对涉及项目沿线范围内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摸底工作,对违章建筑和超越期限的临时建筑下达拆除通告,对逾期不拆除的建筑,由市城监支队。
(四)梅江区政府负责临街房屋破墙、破窗开店行为的整治工作,市城监支队配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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